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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鼓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文件页码
1发行保荐书2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39
3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244
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81
5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97
6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307
7律师工作报告518
8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871
9证监许可〔2026〕1879号关于同意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915

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图1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 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六年八月

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方磊和王健,其保荐业务职业情况如下:

方磊先生,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工业富联(601138.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西菱动力(300733.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五粮液(000858.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古井贡酒(000596.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宏达电子(300726.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阿特斯(688472.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钒钛股份(000629.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飞龙股份(002536.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方磊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健先生,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于 2021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派克新材(605123.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鸿合科技(002955.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金杯电工(002533.SZ)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宏达电子(300726.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等。王健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赵启宁,于2022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执行的项目包括:建设银行(601939.SH)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明略科技(2718.HK)港股 IPO 项目等。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李潇萌、李远达、李晨鸽、王诗雨、韩伟

凡、卢鹏程。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0年10月29日
联系方式:024-25800898
业务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五、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权向上逐层穿透后,存在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中央汇金少量持股的情况,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 1.66%的股份。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上逐层穿透后,存在中金公司少量持股的情况,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不超过 0.0001%。

(三)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或“上级股东单位”),截至2025 年12月31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司约 40.11%的股权,同时,中央汇金的下属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中金公司约0.06%的股权。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料显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情形外,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五)截至 2025年12月31 日,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六、本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中金公司质控和内核制度,本机构自项目立项后即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建对应的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项目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内核部组建内核工作小组,与内核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内核工作,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

本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1、立项审核

项目组在申请项目立项时,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就立项申请从项目执行风险

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内核部从项目关键风险角度提供立项审核意见。

2、辅导阶段的审核

辅导期间,项目组需向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汇报辅导进展情况,项目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辅导备案申请、辅导报告、辅导验收申请等文件需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审核通过并获得内核工作小组确认后方可对外报送。项目组在重点核查工作实施之前,应就具体核查计划与质控小组进行讨论并获得质控小组的确认;后续实际核查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导致核查计划的重大调整,也应及时与质控小组进行沟通。如有需重点讨论事项,可由项目组与质控小组、内核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

3、申报阶段的审核

项目组按照相关规定,将申报材料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质控小组对申报材料、尽职调查情况及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针对审核中的重点问题及工作底稿开展现场核查。质控小组审核完毕后,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织召开初审会审议并进行问核。初审会后,质控小组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意见,并在内核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内核会议”)上就审核情况进行汇报。内核部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就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就是否同意推荐申报进行表决并出具内核意见。

4、申报后的审核

项目组将申报材料提交证券监管机构后,项目组须将证券监管机构的历次问询函回复 反馈意见回复、申报材料更新及向证券监管机构出具的其他文件提交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5、发行上市阶段审核

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项目组须将发行上市期间需经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资本市场部质控团队审核的文件提交质控小组/资本市场部质控团队、内核工作小组,经质控小组/资本市场部质控团队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6、持续督导期间的审核

项目组须将持续督导期间以中金公司名义出具的文件提交投资银行部后督专员、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经投资银行部后督专员复核、质控小组和内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报送。

(二)内核意见

经按内部审核程序对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本机构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内核意见如下: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作为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机构: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本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为本次证券发行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一)聘请的必要性

为控制项目法律风险,加强对项目法律、财务事项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机构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

(二)第三方的基本情况、资格资质、具体服务内容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93年5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7891P
注册地北京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王玲
经营范围/执业领域法律服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持有编号为 31110000E00017891P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同意接受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委托,在该项目中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完成该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协助起草、修改、审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该项目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就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协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集、整理、编制该项目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注册地北京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刘维、肖厚发
经营范围/执业领域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持有编号为 11010032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备从事证券会计师业务资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同意接受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委托,在该项目中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财务核查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协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完成该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协助起草、修改、审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该项目出具的相关财务文件并就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协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集、整理、编制该项目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三)定价方式、实际支付费用、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由中金公司以自有资金根据项目阶段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中金公司已支付部分法律服务费用及财务服务费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情形外,保荐机构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项目中,发行人除依法为该项目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还聘请了 InlandingAssociates LLP、Baker Tilly Rechtsanwaltsgesellschaft mbH、嘉源律师事务所、Al AidarousAdvocates and Legal Consultants 作为境外律师事务所提供境外法律服务;聘请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行业研究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文件制作及底稿辅助整理服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综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中,除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保荐机构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中除依法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同时聘请 Inlanding AssociatesLLP、Baker Tilly Rechtsanwaltsgesellschaft mbH、嘉源律师事务所、Al Aidarous Advocatesand Legal Consultants、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以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前述相关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号)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 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10 号》的规定,本机构就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有必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详细论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制订了《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经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从现实与长远两个方面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诉求与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从而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规划及具体方案。

三、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1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期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 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和机制

1、除本规划另有规定外,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自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至股东会召开期间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

6、公司不进行分红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7、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有必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详细论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8、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规划着眼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补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4 本次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有足够能力给予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经营较为稳健,通过经营积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获得现阶段发展所需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5 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安排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规划。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等有关规定。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节 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本机构作为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机构同意保荐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8 月 30 日、2025 年 1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5 年 2 月 11 日、2025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分别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数量: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 万股的A股股票(含本数,不包括因主承销商选择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授予主承销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注册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对象。

4、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为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者配售股票)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7、拟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拟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8、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之日起 12 个月内自主选择新股发行时点;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上市时间。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绿色高效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82,132.5882,132.58
2沈鼓集团研发及数字化建设项目82,015.0082,015.00
3清洁能源绿色工厂建设项目40,439.5933,999.37
4核泵中试基地建设项目15,300.0015,300.00
合计219,887.17213,446.95

决议的有效期:本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则本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每股股份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且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发办法》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规定了相关具体发行条件,本机构对发行人符合该等发行条件的意见请见下文第五部分。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了发行人设立至今相关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设立及变更登记文件、股本变动涉及的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发起人和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许可证照或批准等文件资料;对发行人、主要股东进行了访谈,并与发行人律师、审计师和评估师进行了专项咨询和会议讨论。

发行人系由沈鼓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有限成立于 2003年2月28日,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沈阳鼓风机厂改制设立而成,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

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等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财务会计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就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构成变动、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和销量变化、财务指标和比率变化,与同期相关行业、市场和可比公司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查阅了报告期内重大购销合同、银行流水、主要银行借款资料、股权投资相关资料、仲裁、诉讼相关资料、主要税种纳税资料以及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资料;就发行人财务会计问题,本机构与发行人财务人员和审计师进行密切沟通,并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

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20088 号),天职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20086号),公司已于 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查阅了发行人的组织结构资料及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调阅了发行人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访谈了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核查了发行人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权属证明和实际使用情况;核查了发行人员工名册及劳动合同;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开户资料和纳税资料;核查了发行人相关三会决议和内部机构规章制度;就发行人业务、财务和机构、人员的独立性,对发行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以及与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进行了专项咨询和会议讨论。

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备提供产品所需要的场地、人员和资质,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资产权利,不存在与股东共有的情况;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是公司专职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独立设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账户的情形;发行人建立健全了独立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规范运行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相关会议文件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取得了发行人的书面声明和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查阅了发行人内部审计等内部规章制度;核查了发行人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向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关键岗位员工进行了访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走访等,并与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进行了专项咨询和会议讨论。

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五)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了发行人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发行人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许可证照或批准等文件资料;核查了发行人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证明资料等;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进行知识产权查册;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等主管部门官网公开检索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商标情况;查阅了发行人有关诉讼的文书及通过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核查发行人诉讼情况,并与发行人律师、审计师和评估师进行了专项咨询和会议讨论。

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六)本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业务合规性及相关主体满足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取得发行人所在地的社保、税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获取了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问卷调查表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了网络公开检索。

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六、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公开承诺内容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发行人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层人员已出具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前述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

“一、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前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核查了审计截止日 年 月 日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是否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业政策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行业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出现大幅变化,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1、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虽然实现了稳定增长,但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大,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市场竞争加剧、市场开拓受阻等情形,或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技术进步以满足客户和市场对产品需求的更新和变化,则公司的业务和发展也将受到制约。因此,公司经营业绩未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面临着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2026年1-3月,公司经审阅的营业收入为 210,428.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89%,较 2025 年度增速有所放缓,主要系公司下游能源化工领域均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若按季度进行对比经营业绩会存在一定的波动。此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节奏亦受宏观经济周期、能源产业政策、地缘政治、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周期性波动特征,因此公司所属行业具备一定周期性属性,公司经营业绩未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面临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2、创新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主要针对下游不同细分行业、不同应用领域的不同需求,提供高度贴合个性化需求的高品质定制产品。未来随着工业场景的不断丰富,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发展,公司需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顺应市场进行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如若公司未能有效把握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前景,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研发方向判断失误等,导致研发方向不符合需求、研发进程缓慢、资金投入过大等,将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生产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金属材料、铸锻件、配套件为公司主要产品所需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及成本控制。如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而公司未能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和技术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升,或未能将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及时向下游转移,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导致公司生产成本的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效益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4、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产品高端化、定制化开发已经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压缩机和核泵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优化,需要跨学科的专业知识,具备完善知识储备和熟练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公司对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高要求,对高级技术人才的依赖性较强。若公司出现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是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的介质输送心脏,具有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制造精度要求高、设计制造难度大等特点,且工作介质一般为易燃、易爆、有毒害气体,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员误操作等可能会引发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公司需负责修理或更换问题产品或零部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甚至可能招致诉讼或者索赔,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以及与客户的关系,从而降低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能力,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3,099.43 万元、380,160.37万元和 336,153.7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49%、16.88%和 13.92%。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由公司产品特点和业务结算模式所决定,属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普遍特点。

从账龄结构来看,2025 年度公司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回款增长致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下降,但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有所升高,导致回款风险增加,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相应增加。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金额为 221,990.58万元、255,580.24 万元和 270,811.04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52.82%、53.80%和61.41%,部分客户回款较慢,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形。

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中型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公司已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果客户资金状况恶化、信用情况下降或者由于公司对客户管理不善,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或者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28,664.68 万元、750,990.99 万元和830,052.0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1.12%、33.34%和 34.36%,存货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库龄在 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84.79%、75.88%和75.92%;库龄在1-2 年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7.49%、17.32%和 15.10%;库龄在 2-3 年的存货占比分别为3.30%、1.97%和 4.53%;库龄在 3 年以上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4.42%、4.82%和 4.45%。受产品生产及验收周期长的行业特性影响,公司部分长账龄的存货较多且结转较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可能持续上升,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客户项目暂停、延期或下马,则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减值,也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对经营业绩重大影响的风险

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或未能继续延期,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8,347.25 万元、8,233.31 万元和8,284.94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9.05%、14.31%和 9.39%。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所享受的政府补贴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果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或相关主体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导致公司或子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政府补贴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资产负债率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1.40%、80.13%和78.5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主要原因系预收款项形成的合同负债金额较大所致。随着业务规模扩张,公司合同负债金额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 976,181.94万元、1,158,127.42 万元和 1,177,424.1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3.70%、57.34%和55.78%。若未来客户需求变化、项目取消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客户与公司签署的项目停滞或者终止,公司可能面临合同无法及时履约,合同负债无法及时转化为收入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对长期资金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若公司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对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甚至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人员数量将持续增长,业务区域和客户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四)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主要基于目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情况,如果在未来经营中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技术、财务变化等原因导致各项目所依赖的条件发生变化,使得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但在日常生产中仍存在因员工操作不当或设备使用失误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行人将面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发行人长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是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持续创新和发展的基础。如果公司知识产权未得到有效保护而面临侵权或者纠纷,或者公司的核心技术,尤其是非专利技术被竞争对手获知并模仿,将会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到国家乃至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对经济景气敏感程度较高。如宏观经济发生较大波动、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增强,将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存在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竞争压力。公司若未能持续提升技术壁垒或优化成本控制,出现研发投入不足或方向偏差,可能面临市场份额流失风险,或将错失市场机遇。尤其核泵行业技术壁垒高,随着国产化进程加快,我国行业内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和产能扩建以保持竞争力,若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技术研发和产能布局,可能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的风险

压缩机行业下游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天然气等领域,涉及炼油、烯烃及下游、芳烃及下游、高端化学品等多个方面,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显著。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的影响,传统下游行业需求增长放缓,部分行业资本开支减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 2,058,070.60 万元、2,278,376.87 万元和 2,085,739.75万元,2025 年末累计在手订单金额有一定下降。若未来新兴领域(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等)发展不及预期,公司或将面临订单减少、收入下滑的风险。核电站建设作为核电用泵的主要下游,其发展受政策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若未来核电项目建设进度放缓或投资规模缩减,核泵市场需求将受到抑制。

(八)其他风险

1、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到其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股价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有充分的认识,谨慎投资。

2、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募投项目投产前,或者发行人募投项目投产后的盈利规模短期内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发行人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3、预测性陈述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招股说明书列载有若干预测性的陈述,涉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未来市场需求、公司未来经营趋势、业务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该等预测性信息与未来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偏差。发行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假设的数据基础及预测性信息和引用的预测数据具有不确定性。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招股说明书所列载的任何预测性陈述,不应视为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4、国际贸易摩擦及地缘政治变动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政策环境及全球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部分国家或地区采取的贸易政策导致国际贸易摩擦风险不断加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5.02%、8.34%和 9.36%。未来若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并引发公司主要合作方或潜在市场的关税及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所处行业及环境以及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十、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沈鼓集团是我国通用机械工业的战略型、支柱型、领军型企业,承担了为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提供重大技术装备和成套解决方案的国产化任务;是世界上少数能够自主设计制造大型复杂压缩机、高端核主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的制造厂商之一。公司始终聚焦保障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产业安全五大安全的重点领域,以能源化工产业重大关键装备自主化为使命,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作为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其下设风机协会、压缩机协会和泵业协会的理事长单位,2022 年以来公司已完成验收的主要国家级科技项目共 6 项,包括完成了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流体机械新型节能与系统智能调控技术》项目,创新了流体机械新型节能方法及突破了其与负荷管网系统高效匹配的共性关键技术等。自成立以来,沈鼓集团(含前身沈阳鼓风机厂)及子公司成功完成了近 150项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任务,实现了能源化工行业重点细分领域、西气东输、石油炼化、三代核电等重大能源化工工程项目核心动设备国产化;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12 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以及三等奖3项,并入选了国务院国资委首批“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在离心压缩机领域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我国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的“大国重器”、“国家砝码”。

未来,公司将始终聚焦做强做优主业,以自主创新为引领,不断推动高端化与绿色化转型升级,以新技术赋能重大装备新突破,稳固在能源化工行业核心动设备的领先地位。公司将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智能制造、循环制造、模拟仿真、柔性制造等关键技术的多场景应用,同时关注核能、生物质能、新型储能等重点领域未来之需,完成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另外,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逐步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

此外,公司以建设高质量落实“数字沈鼓”和“智改数转”为战略目标,对外围绕自身产品及业务,引领客户需求,推动数字化交付和智慧运维系统性构建,最终实现全过程数字化孪生目标,为客户创造高附加值;对内打造新型能力,即链接客户的能力、链接员工的能力、链接伙伴的能力、链接万物的能力、数据驱动的能力,从而全面推动公司生产、管理及运营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提高公司管理与经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营运成本,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未来可持续业务拓展。

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签章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陈 亮

2026年8月4日

总裁: 不

王曙光

2026年8月4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图2

2026年8月4日

图3

2026年8月4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图4

2026年8月4日

保荐代表人:

图5

王健 2006年8月4日

项目协办人:

图6

2026年8月4日

图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6年8月4日

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兹授权我公司方磊和王健作为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具体负责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工作。

截至本授权书出具日,

(一)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最近 3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违规记录情况;

(二)方磊最近 3 年内曾担任过已完成的深交所主板钒钛股份(000629.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3年7月 20日上市)签字保荐代表人;王健最近 3年内未担任过已完成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

(三)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目前申报的在审企业情况如下:

方磊和王健目前无申报的在审企业。

保荐机构承诺,具体负责此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方磊和王健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五年内具备三十六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十二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重大监管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承诺上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之签章页)

定代表人:

陈 亮

保荐代表人:

方名

方 磊

王促

王 健

图8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6]20088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20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沈鼓集团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沈鼓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5年、2024年以及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天职业字[2026]20088号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的确认
2023年度至2025年度,沈鼓集团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2.06亿元、93.09亿元、101.22亿元。营业收入对沈鼓集团利润产生直接且重要的影响,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同时,沈鼓集团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业务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可能影响沈鼓集团是否按照履约进度在恰当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作为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关键审计事项。索引至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财务报表附注六、(四十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测试沈鼓集团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评价沈鼓集团制定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且一贯地运用;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各期收入波动情况、对比分析同行业毛利率及沈鼓集团不同期间毛利率差异,判断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情况;4、(1)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和货运提单、结算单、签收单、验收单、服务完工单等资料;(2)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项目,抽查履约进度确认的依据文件,并重新测算履约进度的计算是否正确,以评估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准确性;5、抽样选取重要客户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核查业务的真实性;函证主要客户交易额及往来余额;查验银行流水及会计账簿信息对交易真实性进行核实;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7、检查公司主要客户和销售额变动较大的客户及其关联方的工商信息,以评估是否存在未识别潜在关联方关系和交易。

天职业字[2026]20088号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沈鼓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沈鼓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沈鼓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沈鼓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沈鼓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沈鼓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5年、2024年以及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此页无正文]

天职业字[2026]20088号

图9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图10 图11
图12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34,333,401.616,625,219,630.886,502,698,895.37六(一)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14,703.20110,720.45六(二)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09,593,741.63577,153,545.19816,116,699.74六(三)
应收账款3,361,537,597.453,801,603,661.793,330,994,272.60六(四)
应收款项融资140,128,835.31251,042,744.69167,146,667.51六(五)
预付款项2,062,513,916.322,152,830,926.241,808,915,238.01六(六)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95,752,212.4288,971,468.5593,691,426.29六(七)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122,500.0028,50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300,520,425.607,509,909,876.186,286,646,784.50六(八)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1,064,675,570.901,025,011,058.32742,258,962.07六(九)
持有待售资产1,452,000.00六(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1,670,031.2876,187,969.5365,262,667.21六(十一)
其他流动资产562,780,857.44414,377,646.78388,773,556.20六(十二)
流动资产合计24,154,958,589.9622,522,423,231.3520,202,615,889.9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6,738,786.41114,744,912.41六(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274,005,512.09153,549,577.88215,546,928.34六(十四)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320,964.883,271,288.313,484,861.65六(十五)
固定资产2,610,586,399.942,533,602,227.492,446,489,901.88六(十六)
在建工程81,793,206.18192,269,657.51135,411,553.53六(十七)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868,249.332,556,782.582,854,837.81六(十八)
无形资产267,080,115.27267,350,418.40267,397,217.92六(十九)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982,039.8616,146,586.562,036,655.09六(二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422,395,956.83422,554,250.93391,633,067.02六(二十一)
其他非流动资产59,489,086.0333,566,553.4351,577,732.57六(二十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3,744,521,530.413,651,606,129.503,631,177,668.22
资产总计27,899,480,120.3726,174,029,360.8523,833,793,558.1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2-1-7

陈全冷

图1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1,681,708.33181,695,000.00103,381,957.82六(二十四)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655,444,627.592,483,027,610.952,573,810,181.92六(二十五)
应付账款5,442,500,023.914,861,844,966.924,444,780,088.82六(二十六)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1,774,240,983.9711,581,274,237.429,761,819,376.85六(二十七)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95,104,415.42293,076,782.33276,977,607.19六(二十八)
应交税费86,891,642.9899,336,672.0789,371,621.02六(二十九)
其他应付款46,665,836.9342,743,720.8747,199,016.95六(三十)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807,023.452,430,899.752,230,808.4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236,407.6917,680,909.6525,545,878.02六(三十一)
其他流动负债580,850,370.42638,528,952.75854,676,657.03六(三十二)
流动负债合计21,109,616,017.2420,199,208,852.9618,177,562,385.6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8,865,615.4229,306,942.53524,475,095.55六(三十三)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9,335,939.591,560,711.491,161,293.22六(三十四)
长期应付款61,061,970.6632,400,000.0032,400,000.00六(三十五)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81,990,000.00166,590,000.00159,705,100.00六(三十六)
预计负债146,323,177.97153,077,384.75118,183,267.13六(三十七)
递延收益385,965,924.76392,407,912.85388,399,658.43六(三十八)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03,542,628.40775,342,951.621,224,324,414.33
负债合计21,913,158,645.6420,974,551,804.5819,401,886,799.95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99,002,330.002,799,002,330.002,759,362,330.00六(三十九)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777,105,635.442,167,567,110.082,120,322,124.15六(四十)
减:库存股97,801,580.99六(四十一)
其他综合收益-21,563,498.592,322,871.251,750,920.00六(四十二)
专项储备60,526,434.6052,748,027.5542,800,203.93六(四十三)
盈余公积12,345,491.68138,200,458.98138,200,458.98六(四十四)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28,836,251.91-561,212,607.53-1,003,073,850.25六(四十五)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356,252,645.044,598,628,190.333,961,560,605.82
少数股东权益630,068,829.69600,849,365.94470,346,152.40
所有者权益合计5,986,321,474.735,199,477,556.274,431,906,758.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27,899,480,120.3726,174,029,360.8523,833,793,558.1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代表人:戴继双

图14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10,122,212,365.079,309,053,032.458,206,090,753.86
其中:营业收入10,122,212,365.079,309,053,032.458,206,090,753.86六(四十六)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9,100,644,546.588,551,927,753.737,771,547,008.97
其中:营业成本7,570,130,747.367,067,065,648.836,454,868,809.37六(四十六)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0,821,140.8481,388,844.9380,139,444.12六(四十七)
销售费用427,615,946.13427,396,404.52368,118,731.86六(四十八)
管理费用658,968,466.02627,087,277.67565,843,027.08六(四十九)
研发费用422,487,562.57401,297,208.88339,070,835.68六(五十)
财务费用-39,379,316.34-52,307,631.10-36,493,839.14六(五十一)
其中:利息费用11,455,006.4313,661,768.3852,183,704.23
利息收入54,483,811.5488,530,633.0891,335,842.57
加:其他收益116,247,842.72153,667,694.09129,289,152.13六(五十二)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575,835.04635,669.1741,314,472.29六(五十三)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432,125.67-18,148,970.4036,442,392.3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78,927.471,166,161.87-1,342,011.3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82.75-911,686.17六(五十四)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3,117,713.79-108,746,415.3220,213,865.95六(五十五)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3,749,433.39-153,269,702.82-117,165,510.56六(五十六)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372,987.481,988,219.20345,928.60六(五十七)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43,897,336.55651,404,725.79507,629,967.13
加:营业外收入106,646,820.8927,674,951.4520,818,099.28六(五十八)
减:营业外支出26,632,695.7012,556,667.0612,062,178.12六(五十九)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23,911,461.74666,523,010.18516,385,888.29
减:所得税费用141,474,977.4290,981,257.7578,225,808.10六(六十)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82,436,484.32575,541,752.43438,160,080.1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82,436,484.32575,541,752.43438,160,080.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9,471,731.89441,861,242.72354,891,133.4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42,964,752.43133,680,509.7183,268,946.7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5,859,949.84903,031.252,910,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886,369.84571,951.252,684,28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4,796,420.00858,920.002,684,28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4,796,420.00858,920.002,684,280.00六(四十二)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10,050.16-286,968.7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10,050.16-286,968.75-六(四十二)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73,580.00331,080.00225,72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856,576,534.48576,444,783.68441,070,080.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15,585,362.05442,433,193.97357,575,413.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0,991,172.43134,011,589.7183,494,666.7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16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160.1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2-1-9

计机构负责人:陈金玲

陈金玲

图15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592,582,512.688,948,082,027.668,751,447,642.3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60,708,483.5475,053,019.6427,366,621.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8,792,787.89765,225,067.31722,831,872.74六(六十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52,083,784.119,788,360,114.619,501,646,136.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06,138,057.045,947,719,753.454,970,998,411.1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08,937,461.291,147,596,041.461,069,142,728.57
支付的各项税费472,767,706.33574,999,847.04640,486,565.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23,605,792.93894,873,371.751,225,514,856.03六(六十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11,449,017.598,565,189,013.707,906,142,56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0,634,766.521,223,171,100.911,595,503,575.13六(六十二)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704,098.48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151,062.8730,004,238.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442,705.743,793,037.6990,17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六(六十一)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297,867.093,793,037.6933,094,408.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5,860,752.55266,404,914.57227,936,270.57
投资支付的现金42,857,000.00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6,617,895.03六(六十一)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5,335,647.58266,404,914.57230,936,270.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037,780.49-262,611,876.88-197,841,862.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187,898,885.00434,644,83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9,360,000.0021,13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9,389,413.98203,385,000.001,213,293,346.7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48,000.0032,400,000.00六(六十一)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4,389,413.98396,031,885.001,680,338,181.7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1,729,000.00615,763,346.712,450,640,555.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3,652,537.9821,217,180.9163,649,311.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7,523,141.0411,774,433.3816,270,808.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00,932.109,417,691.9849,414,754.42六(六十一)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882,470.08646,398,219.602,563,704,621.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3,056.10-250,366,334.60-883,366,439.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2,295,627.95-6,422,588.8513,231,187.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00,399,557.88703,770,300.58527,526,460.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4,728,480,777.534,024,710,476.953,497,184,016.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28,880,335.414,728,480,777.534,024,710,476.9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含 3-2-1-10

项目2025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799,002,330.002,167,567,110.082,322,871.2552,748,027.55138,200,458.98-561,212,607.534,598,628,190.33600,849,365.945,199,477,556.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799,002,330.002,167,567,110.082,322,871.2552,748,027.55138,200,458.98-561,212,607.53600,849,365.945,199,477,556.2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0,461,474.64-23,886,369.847,778,407.05-125,854,967.301,290,048,859.44757,624,454.7129,219,463.75786,843,918.46
(一)综合收益总额-23,886,369.84739,471,731.89715,585,362.05140,991,172.43856,576,534.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4,260,685.6134,260,685.61-69,143,857.89-34,883,172.2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309,658.963,309,658.9611,690,341.0415,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0,951,026.6530,951,026.65-80,834,198.93-49,883,172.28
(三)利润分配12,345,491.68-12,345,491.68-43,899,264.74-43,899,264.74
1.提取盈余公积12,345,491.68-12,345,491.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3,899,264.74-43,899,264.7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24,722,160.25-138,200,458.98562,922,619.2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138,200,458.98138,200,458.98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24,722,160.25424,722,160.25
(五)专项储备7,778,407.057,778,407.051,271,413.959,049,821.00
1.本年提取20,046,339.0820,046,339.083,420,048.8723,466,387.95
2.本年使用-12,267,932.03-12,267,932.03-2,148,634.92-14,416,566.95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799,002,330.001,777,105,635.44-21,563,498.5960,526,434.6012,345,491.68728,836,251.915,356,252,645.04630,068,829.695,986,321,474.73
图16
项目202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759,362,330.002,120,322,124.1597,801,580.991,750,920.0042,800,203.93138,200,458.98-1,003,073,850.253,961,560,605.82470,346,152.404,431,906,758.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759,362,330.002,120,322,124.1597,801,580.991,750,920.0042,800,203.93138,200,458.98-1, 003,073,850.253,961,560,605.82470,346,152.404,431,906,758.2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640,000.0047,244,985.93-97,801,580.99571,951.259,947,823.62441,861,242.72637,067,584.51130,503,213.54767,570,798.05
(一)综合收益总额571,951.25441,861,242.72442,433,193.97134,011,589.71576,444,783.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9,640,000.0047,244,985.93-97,801,580.99184,686,566.928,058,532.58192,745,099.5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9,640,000.0042,623,709.59-97,801,580.99180,065,290.587,837,606.82187,902,897.4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624,208.244,624,208.24220,925.764,845,134.00
4.其他-2,931.90-2,931.90-2,931.90
(三)利润分配-11,974,524.67-11,974,524.67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1,974,524.67-11,974,524.67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9,947,823.629,947,823.62407,615.9210,355,439.54
1.本年提取22,020,417.4022,020,417.403,617,913.7925,638,331.19
2.本年使用-12,072,593.78-12,072,593.78-3,210,297.87-15,282,891.65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799,002,330.002,167,567,110.082,322,871.2552,748,027.55138,200,458.98-561,212,607.534,598,628,190.33600,849,365.945,199,477,556.27
图17 图18 图19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663,032,072.001,883,087,495.40194,895,161.97-933,360.0032,005,577.41138,200,458.98-1,357,964,983.743,162,532,098.08380,333,058.753,542,865,156.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663,032,072.001,883,087,495.40194,895,161.97-933,360.0032,005,577.41138,200,458.98-1, 357,964,983.743,162,532,098.08380,333,058.753,542,865,156.8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6,330,258.00237,234,628.75-97,093,580.982,684,280.0010,794,626.52354,891,133.49799,028,507.7490,013,093.65889,041,601.39
(一)综合收益总额2,684,280.00354,891,133.49357,575,413.4983,494,666.70441,070,080.1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6,330,258.00237,234,628.75-97,093,580.98430,658,467.7321,104,651.78451,763,119.5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96,330,258.00220,165,157.68-97,093,580.98413,588,996.6621,104,651.78434,693,648.4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7,069,471.0717,069,471.0717,069,471.07
(三)利润分配-16,529,134.16-16,529,134.16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6,529,134.16-16,529,134.1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10,794,626.5210,794,626.521,942,909.3312,737,535.85
1.本年提取22,368,222.5922,368,222.593,891,032.5826,259,255.17
2.本年使用-11,573,596.07-11,573,596.07-1,948,123.25-13,521,719.32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759,362,330.002,120,322,124.1597,801,580.991,750,920.0042,800,203.93138,200,458.98-1,003,073,850.253,961,560,605.82470,346,152.404,431,906,758.22
图20 图21
图22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36,901,145.44370,542,452.86786,784,823.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288,047.4715,251,745.7425,412,761.95
应收账款253,069,167.50196,111,547.30257,593,702.59十九(一)
应收款项融资31,959,875.2928,694,919.9211,475,255.20
预付款项15,050,731.397,308,535.2417,348,339.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32,913,801.54978,974,291.82918,265,676.86十九(二)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122,500.0028,50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7,928,336.0895,475,655.9344,122,288.13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3,526,420.002,149,560.005,643,271.5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654,609.0714,792,065.0811,688,737.72
流动资产合计1,775,292,133.781,709,300,773.892,078,334,856.9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43,444,532.9375,282,077.36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892,856,655.033,008,461,296.963,048,195,708.26十九(三)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88,480,235.92576,404,669.46588,320,894.56
固定资产145,276,222.83244,735,878.48181,596,189.35
在建工程6,868,353.4335,865,744.9419,543,369.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9,351.14
无形资产33,846,257.0030,468,835.4516,686,160.14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464,091.742,892,582.38354,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811,236,348.883,974,160,436.173,854,696,321.39
资产总计5,586,528,482.665,683,461,210.065,933,031,178.32

法定代表人:戴继双

3-2-1-14

图23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5,391,337.0576,387,188.6723,049,568.80
应付账款305,270,865.09324,907,417.23322,436,902.1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8,638,951.3312,921,498.4510,172,533.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2,830,449.7546,628,259.5845,754,585.41
应交税费4,547,667.492,067,243.184,016,027.93
其他应付款245,943,878.29422,446,809.121,012,827,497.1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3,093.1733,093.1733,093.1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297,357.94102,540.57
其他流动负债2,454,396.3516,657,172.527,842,349.37
流动负债合计686,374,903.29902,118,129.321,426,099,464.4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1,804,79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4,130,000.0054,620,000.0048,750,000.00
预计负债888,462.181,604,092.174,101,659.22
递延收益48,895,718.8054,884,457.4950,254,743.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3,914,180.98132,913,345.66103,106,402.80
负债合计790,289,084.271,035,031,474.981,529,205,867.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99,002,330.002,799,002,330.002,759,362,3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52,083,336.712,271,652,815.742,225,713,309.63
减:库存股97,801,580.99
其他综合收益-5,640,000.00-520,000.001,120,000.00
专项储备4,433,590.343,016,749.591,421,546.10
盈余公积12,345,491.68138,200,458.98138,200,458.9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34,014,649.66-562,922,619.23-624,190,752.61
所有者权益合计4,796,239,398.394,648,429,735.084,403,825,311.1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5,586,528,482.665,683,461,210.065,933,031,178.32

法定代表人:戴继双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余含3-2-1-15

陈金玲

图24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530,788,856.72477,514,511.19463,556,592.15
其中:营业收入530,788,856.72477,514,511.19463,556,592.15十九(四)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46,634,346.48603,337,379.72574,902,396.07
其中:营业成本416,959,379.89392,606,851.74395,247,288.48十九(四)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8,724,853.5017,012,609.1517,490,187.12
销售费用115,716.815,322,488.777,240,962.43
管理费用203,097,128.57190,075,519.61154,460,317.50
研发费用4,571,320.842,483,991.153,861,152.03
财务费用3,165,946.87-4,164,080.70-3,397,511.49
其中:利息费用5,383,353.021,478,634.292,308,225.50
利息收入2,272,301.145,773,766.795,732,224.13
加:其他收益14,111,312.3713,238,261.7416,961,810.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4,670,602.53118,451,951.02124,333,291.97十九(五)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456,200.52-22,374,410.4027,973,885.8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65,145.6353,410,883.48-24,748,734.3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442,600.8141,639.92-2,803,778.00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459,130.6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9,658,969.9659,319,867.632,855,916.60
加:营业外收入64,725,696.466,384,956.453,905,466.76
减:营业外支出929,749.604,436,690.703,504,762.3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3,454,916.8261,268,133.383,256,621.05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454,916.8261,268,133.383,256,621.0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3,454,916.8261,268,133.383,256,621.0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20,000.00-1,640,000.001,380,00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20,000.00-1,640,000.001,38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5,120,000.00-1,640,000.001,380,00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118,334,916.8259,628,133.384,636,621.0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2-1-16

陈金玲

图25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436,695.32121,484,879.3998,300,698.3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32,836.85101,650.0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2,967,797.33261,136,097.631,219,380,89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2,537,329.50382,722,627.111,317,681,589.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7,347,056.7487,219,684.3483,595,301.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0,204,515.45173,951,442.52172,667,738.44
支付的各项税费27,973,451.8418,603,351.1828,369,286.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256,923.66685,787,956.391,059,789,324.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9,781,947.69965,562,434.431,344,421,65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244,618.19-582,839,807.32-26,740,061.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9,771,315.99167.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5,735,776.9547,285,063.1574,670,198.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5,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823,939.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7,331,032.5447,285,063.1574,735,365.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738,722.9869,273,374.8554,910,089.74
投资支付的现金117,237,000.0085,388,145.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975,722.98154,661,519.8554,910,089.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355,309.56-107,376,456.7019,825,275.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8,538,885.00413,508,83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220,000.0021,8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220,000.00200,338,885.00413,508,83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729,000.0015,910,592.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02,030.733,531,298.4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31,030.73-19,455,49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8,969.27200,338,885.00394,053,344.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199,660.64-489,877,379.02387,138,558.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291,146,245.75781,023,624.77393,885,066.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1,345,906.39291,146,245.75781,023,624.7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项目2025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799,002,330.002,271,652,815.74-520,000.003,016,749.59138,200,458.98-562,922,619.234,648,429,735.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1,610,295.6122,905,224.5224,515,520.13
二、本年年初余额2,799,002,330.002,273,263,111.35-520,000.003,016,749.59138,200,458.98-540,017,394.714,672,945,255.2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21,179,774.64-5,120,000.001,416,840.75-125,854,967.30674,032,044.37123,294,143.18
(一)综合收益总额-5,120,000.00123,454,916.82118,334,916.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542,385.613,542,385.6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542,385.613,542,385.61
(三)利润分配12,345,491.68-12,345,491.68
1.提取盈余公积12,345,491.68-12,345,491.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24,722,160.25-138,200,458.98562,922,619.2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138,200,458.98138,200,458.98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24,722,160.25424,722,160.25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1,416,840.751,416,840.75
1.本年提取1,960,687.371,960,687.37
2.本年使用-543,846.62-543,846.62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799,002,330.001,852,083,336.71-5,640,000.004,433,590.3412,345,491.68134,014,649.664,796,239,398.39
图26
项目2024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759,362,330.002,225,713,309.6397,801,580.991,120,000.001,421,546.10138,200,458.98-624,190,752.614,403,825,311.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759,362,330.002,225,713,309.6397,801,580.991,120,000.001,421,546.10138,200,458.98-624.190,752.614,403,825,311.1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640,000.0045,939,506.11-97,801,580.99-1,640,000.001,595,203.4961,268,133.38244,604,423.97
(一)综合收益总额-1,640,000.0061,268,133.3859,628,133.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9,640,000.0045,939,506.11-97,801,580.99183,381,087.1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9,640,000.0041,097,304.01-97,801,580.99178,538,885.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845,134.004,845,134.00
4.其他-2,931.90-2,931.9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1,595,203.491,595,203.49
1.本年提取1,962,324.451,962,324.45
2.本年使用-367,120.96-367,120.96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799,002,330.002,271,652,815.74-520,000.003,016,749.59138,200,458.98-562,922,619.234,648,429,735.08
图27 图28
项目2023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663,032,072.001,988,558,842.54194,895,161.97-260,000.00811,170.01138,200,458.98-627,447,373.663,968,000,007.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663,032,072.001,988,558,842.54194,895,161.97-260,000.00811,170.01138,200,458.98-627,417,373.663,968,000,007.9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6,330,258.00237,154,467.09-97,093,580.981,380,000.00610,376.093,256,621.05435,825,303.21
(一)综合收益总额1,380,000.003,256,621.054,636,621.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6,330,258.00237,154,467.09-97,093,580.98430,578,306.0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96,330,258.00220,084,996.02-97,093,580.98413,508,835.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7,069,471.0717,069,471.07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610,376.09610,376.09
1.本年提取1,778,687.651,778,687.65
2.本年使用-1,168,311.56-1,168,311.56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759,362,330.002,225,713,309.6397,801,580.991,120,000.001,421,546.10138,200,458.98-624,190,752.614,403,825,311.11
图29 图30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有限”)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117978061A。

法定代表人:戴继双。

成立日期:1979 年 10 月 30 日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服务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系透平式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泵以及其他透平机械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四)公司的母公司

公司的母公司为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 月7 日批准报出。

(六)本公司的构成

序号单位名称级次公司简称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沈鼓集团辽宁沈阳
2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沈阳透平86.8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3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3沈鼓安检100.00辽宁沈阳建筑安装业设立
4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3沈鼓往复机45.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5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2沈鼓核电泵业100.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6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2营口透平100.00辽宁营口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7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沈鼓进出口100.00辽宁沈阳批发业设立
8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崔尼蒂贸易公司100.00中国香港对外贸易设立
9SBW South Asian Private Limited4沈鼓印度99.99印度对外贸易设立
10SBW MIDDLE EAST GENERALTRADING LTD4沈鼓阿联酋100.00阿联酋对外贸易设立
11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沈鼓辅机成套45.00辽宁沈阳土木工程建筑业设立
12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2沈鼓齿轮100.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13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沈鼓自控100.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14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2沈鼓申蓝机械100.00辽宁沈阳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设立
15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2沈鼓工程成套100.00辽宁沈阳专业技术服务业设立
16喀什沈鼓气体有限公司3喀什气体80.00新疆喀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设立
17河津沈鼓气体有限公司3河津气体公司80.00山西运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设立
18徐州沈鼓气体技术有限公司3徐州气体公司75.00江苏徐州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设立
19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2拓博租赁70.0025.00辽宁沈阳租赁业设立
20拓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3拓博天津100.00天津其他金融业设立
21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2沈鼓测控44.00辽宁沈阳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设立
22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3深圳沈鼓测控100.00广东深圳批发和零售业设立
23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沈鼓实业100.00辽宁沈阳零售业设立
24沈阳鼓风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3沈鼓运输公司100.00辽宁沈阳道路运输业设立
25沈阳鼓风机集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3汽车维修公司100.00辽宁沈阳居民服务业设立
26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大连透平55.00辽宁大连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设立
27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2沈鼓研究所100.00辽宁沈阳研究和试验发展设立
28沈阳蓝盛风机检测认证有限公司3沈阳蓝盛检测公司100.00辽宁沈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设立
29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2水泵研究所100.00辽宁沈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划拨
30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2沈鼓风联公司80.00辽宁沈阳批发业设立
31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节能环保公司51.0049.00辽宁沈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设立
32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2欧洲研究院100.00德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设立

注:2025 年 9 月,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拓博租赁变更股权、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予以批复,同时拓博租赁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本公司的子公司沈阳透平持有沈鼓往复机 45%股权,表决权低于 50%,沈阳透平与持有沈鼓往复机 30%股权的股东沈阳畅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 75%股权的表决权,依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中拥有过半数的表决权,对沈鼓往复机拥有控制权。

2、本公司持有沈鼓辅机成套 45%股权,表决权低于 50%,本公司与持有沈鼓辅机成套 30%股权的股东沈阳拓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代表 75%股权的表决权,依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中拥有过半数的表决权,对沈鼓辅机成套拥有控制权。

3、子公司沈鼓测控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增资,本公司对沈鼓测控的持股比例由 55%降至 44%,本公司与持有沈鼓测控 20%股权的股东员工持股平台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取得了全部该等 20%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持有代表 64%股权的表决权,依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中拥有过半数的表决权,本公司对沈鼓测控拥有控制权。

2025 年 11 月,因深圳中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实质上形成一致行动,致使本公司在股东会中表决权不足半数,对沈鼓测控无法继续实施有效控制,本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于 2025 年 11 月30 日不再将沈鼓测控纳入合并范围。

4、本公司持有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不纳入合并的原因:本公司持有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根据《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方为通过,本公司表决权低于三分之二,本公司无法对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控制。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价自期末起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1 日至 12 月 31日止。

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
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款项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单项核销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单项在建工程发生额或余额大于1,000.00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单项金额占比大于该项目余额3%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单项投资金额大于资产总额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子公司的资产占比大于合并资产总计15%或净利润占合并净利润的15%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来自于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额绝对值)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15%以上
重要或有事项单项金额大于资产总额1%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

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

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各类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量方法

1)应收票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认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企业具有相似的信用风险

6+9 银行承兑汇票指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应收票据组合 1 中的6+9 银行承兑汇票,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可以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组合 1 中的非 6+9 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票据组合 2 中的商业承兑汇票,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不终止确认。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非合并单位作为组合范围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应收沈鼓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长期应收款

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融资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各类组合分类如下: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销售产品分期收款,非合并单位作为组合范围
组合2销售产品分期收款,应收沈鼓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组合3本公司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组合4其他

对于本公司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本公司区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为:

分类标准计提比例
正常,没有足够理由怀疑租赁资产会遭受损失和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债务1.00%
关注,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会影响租金的偿还或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3.00%
次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明显出现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25.00%
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50.00%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债权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100.00%

对于销售产品分期收款的长期应收款,根据逾期账龄参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非合并单位作为组合范围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应收沈鼓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十二)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十三)存货

1.存货包括: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取得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生产成本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计算。

发出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四)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

(十五)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六)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

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七)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本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002.38-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205.004.7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85.0011.88-31.67
其他年限平均法3-105.009.50-31.67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年)依据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50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非专利技术直线法4-12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专利权直线法10-20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软件及其他直线法2-10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人工成本、物料消耗、折旧及摊销、试验及外协和委外开发费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及阶段划分标准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及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 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设定受益计划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十五)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二十六)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七)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1)压缩机、泵及配件产品销售:

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需安装调试后验收的,需取得安装调试后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合同约定无需履行安装调试验收的,在取得产品交付凭证或完成合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根据国际贸易方式,①EXW 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为在公司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付客户指定承运人并取得签收单时;②FCA 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为货交承运人并办妥报关手续时;③FOB/CFR/CIF 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为合同约定的产品完成报关并取得报关单和货运提单时;④DDU/DDP 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运到客户指定位置并收到客户签收单时;⑤如合同明确约定需安装调试后验收的则于取得安装调试后的验收单确认收入。

(2)服务收入:

检修、安装、改造、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在服务提供完成并取得服务完工单时确认收入;远程诊断、运行维护维保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确认收入。

(3)设备及其他建造收入:

公司建造的核主泵设备等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4)气体:

公司工业气体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管道气体在公司已将各月供气结算单经客户确认,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液化气体在公司已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后、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二十八)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二十九)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三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二)租赁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二十七)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十一)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十一)金融工具”。

(三十三)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 4 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十四)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三十五)专项储备

本公司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和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本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本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及征收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按一般计税;简易计税13.00%;9.00%;6.00%;5.00%;3.00%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7.00%、5.00%、1.00%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2.00%
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0.5元、12元、24元/平方米
房产税租金收入及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1.2%、1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20.00%、15.00%、16.50%、9.00%

其中: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

纳税主体2025年度所得税税率2024年度所得税税率2023年度所得税税率
沈阳透平15.00%15.00%15.00%
沈鼓安检15.00%15.00%15.00%
沈鼓往复机15.00%15.00%15.00%
沈鼓核电泵业15.00%15.00%15.00%
崔尼蒂贸易公司16.50%16.50%16.50%
沈鼓辅机成套15.00%15.00%15.00%
沈鼓齿轮15.00%15.00%15.00%
沈鼓自控15.00%15.00%15.00%
沈鼓实业20.00%20.00%20.00%
沈鼓运输公司20.00%20.00%20.00%
汽车维修公司20.00%20.00%20.00%
大连透平15.00%15.00%15.00%
深圳沈鼓测控15.00%15.00%15.00%
沈鼓研究所20.00%20.00%20.00%
沈阳蓝盛检测公司20.00%20.00%20.00%
水泵研究所25.00%25.00%20.00%
沈鼓风联公司20.00%20.00%20.00%
节能环保公司20.00%20.00%20.00%
沈鼓阿联酋9.00%9.00%
欧洲研究院15.00%15.00%

1.所得税优惠

(1)沈阳透平于 2023 年12月 20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21002206,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2)沈鼓安检于 2022 年11月 28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21000707,认定有效期为 3 年;于2025 年 12 月 8 日被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521001019,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3)沈鼓往复机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21000256,认定有效期为 3 年;于2025 年 12 月 8 日被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521000723,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4)沈鼓核电泵业于 2021 年12月 14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21000917,认定有效期为 3年;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421001527,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5)沈鼓辅机成套于 2023 年12月 20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21002879,认定有效期 3 年。

(6)沈鼓齿轮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21000146,认定有效期为 3 年;2025年 12 月8 日,沈鼓齿轮列入辽宁省认定机构 2025 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

(7)沈鼓自控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21000183,认定有效期为 3 年。沈鼓自控于 2024 年12月 4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证书编号 GR202421002210,认定有效期 3 年。

(8)大连透平于 2023 年12月 12 日被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21200764,有效期为 3年。

(9)深圳沈鼓测控于 2022 年12月 14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44200459,认定有效期为 3年。

(10)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12月 31 日。

沈鼓实业、汽车维修公司、沈鼓宾馆、沈鼓运输公司、沈鼓研究所、沈阳蓝盛检测公司、水泵研究所、沈鼓风联公司、节能环保公司享受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优惠

(1)深圳沈鼓测控于 2013 年9 月29日取得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拓博租赁享受此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规定,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规定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汽车维修公司、沈鼓宾馆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43号)规定:自 2023 年1月 1 日至2027 年12月 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沈阳透平、沈鼓安检、沈鼓往复机、沈鼓核电泵业、沈鼓辅机成套、沈鼓齿轮、沈鼓自控享受此政策。

(5)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自 2023 年1月 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沈鼓研究所、水泵研究所、沈鼓实业、大连透平、沈鼓测控享受此政策。

3.其他税项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1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1 日至 2027 年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沈鼓实业、沈鼓运输公司、汽车维修公司、沈鼓宾馆、沈鼓研究所、沈阳蓝盛检测公司、水泵研究所、沈鼓风联公司、节能环保公司享受此政策。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3 年1 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4 年1 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3.本公司自2023 年1 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将原计提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三包费用自“销售费调增2023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分别为38,505,894.75元、49,155,235.14元,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成

用”调整计入“营业成本”。

本分别为 1,917,225.52 元、1,019,855.78 元;

调减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销售费用分别为38,505,894.75 元、49,155,235.14 元,母公司利润表销售费用分别为 1,917,225.52 元、1,019,855.78 元。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40,785.4641,082.2620,824.48
银行存款6,120,391,975.864,656,776,129.173,866,612,027.73
其他货币资金1,613,900,640.291,968,402,419.452,636,066,043.16
合计7,734,333,401.616,625,219,630.886,502,698,895.3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74,050,542.5137,363,916.9951,892,688.47

2.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487,201,189.551,653,422,174.641,930,304,606.05
保函保证金114,272,334.65238,816,678.71546,135,702.99
信用证保证金1,548,109.38
冻结款3,979,542.004,500,000.00
合计1,605,453,066.201,896,738,853.352,477,988,418.42

注:(1)截至2024 年 12月 31 日,沈鼓申蓝机械因诉讼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 4,500,000.00元,该款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2,750,000.00 元尚未解冻。(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沈阳透平因诉讼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 1,229,542.00 元。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14,703.20110,720.45
其中:理财产品
权益工具投资114,703.20110,720.45
合计114,703.20110,720.45

(三)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649,053,930.52649,053,930.52
商业承兑汇票85,587,023.9225,047,212.8160,539,811.11
合计734,640,954.4425,047,212.81709,593,741.63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465,584,021.12465,584,021.12
商业承兑汇票130,533,474.9718,963,950.90111,569,524.07
合计596,117,496.0918,963,950.90577,153,545.19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682,433,237.59682,433,237.59
商业承兑汇票152,985,937.7919,302,475.64133,683,462.15
合计835,419,175.3819,302,475.64816,116,699.74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34,640,954.44100.0025,047,212.813.41709,593,741.63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649,053,930.5288.35649,053,930.52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85,587,023.9211.6525,047,212.8129.2760,539,811.11
合计734,640,954.44100.0025,047,212.813.41709,593,741.63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96,117,496.09100.0018,963,950.903.18577,153,545.19
其中: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465,584,021.1278.10465,584,021.12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130,533,474.9721.9018,963,950.9014.53111,569,524.07
合计596,117,496.09100.0018,963,950.903.18577,153,545.19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35,419,175.38100.0019,302,475.642.31816,116,699.74
其中: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682,433,237.5981.69682,433,237.59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152,985,937.7918.3119,302,475.6412.62133,683,462.15
合计835,419,175.38100.0019,302,475.642.31816,116,699.74

3.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银行)22,905,000.00
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135,088,552.6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57,993,552.66

接上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银行)22,475,400.00
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28,537,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51,012,400.00

接上表: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银行)23,56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6+9银行)84,024,750.00
商业承兑汇票13,909,743.10
合计121,494,493.10

4.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2025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银行)382,113,133.77
商业承兑汇票637,051.50
合计382,750,185.27

接上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2024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银行)323,822,998.92
商业承兑汇票629,592.00
合计324,452,590.92

接上表:

银行承兑汇票(非6+9银行)459,782,917.87
商业承兑汇票12,858,406.14
合计472,641,324.01

4.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终止确认金额 2025 年12 月31 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银行) 382,113,133.77 商业承兑汇票 637,051.50 合计 382,750,185.27 接上表: 项目 2024 年12 月31 日终止确认金额 2024 年12 月31 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银行) 323,822,998.92 商业承兑汇票 629,592.00 合计 324,452,590.92 接上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963,950.906,100,626.0617,364.1525,047,212.81
合计18,963,950.906,100,626.0617,364.1525,047,212.81

注:其他减少系子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接上表: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302,475.64-338,524.7418,963,950.90
合计19,302,475.64-338,524.7418,963,950.90

接上表: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582,045.00-1,279,569.3619,302,475.64
合计20,582,045.00-1,279,569.3619,302,475.64

(四)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701,608,909.582,194,617,310.571,983,052,995.26
1-2年(含2年)1,126,415,535.001,236,417,921.801,090,009,550.05
2-3年(含3年)748,701,537.10772,917,994.58579,207,617.92
3-4年(含4年)446,182,589.40133,686,714.56140,754,372.95
4-5年(含5年)80,930,348.8769,709,348.5052,035,299.15
5年以上305,880,356.58343,070,422.25357,898,934.02
小计4,409,719,276.534,750,419,712.264,202,958,769.35
减:坏账准备1,048,181,679.08948,816,050.47871,964,496.75
合计3,361,537,597.453,801,603,661.793,330,994,272.6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0,555,417.636.14262,817,225.9597.1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139,163,858.9093.86785,364,453.1318.97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4,139,163,858.9093.86785,364,453.1318.97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4,409,719,276.53100.001,048,181,679.08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2,319,156.086.36295,900,964.4097.8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448,100,556.1893.64652,915,086.0714.68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4,448,100,556.1893.64652,915,086.0714.68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4,750,419,712.26100.00948,816,050.47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80,048,446.696.66280,048,446.69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922,910,322.6693.34591,916,050.0615.09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3,922,910,322.6693.34591,916,050.0615.09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4,202,958,769.35100.00871,964,496.75

3.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8,750,000.0028,750,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27,032,117.2827,032,117.28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Kerui Metodo Construcao e Montagem S.A.25,685,452.6425,685,452.64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东莞市中科煤气化有限公司23,552,000.0023,552,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920,000.0021,920,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公司143,615,847.71135,877,656.0394.61预计部分难以收回
合计270,555,417.63262,817,225.95--

接上表: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62,151,880.5062,151,880.5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9,650,000.0029,650,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27,032,117.2827,032,117.28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Kerui Metodo Construcao e Montagem S.A.26,268,681.4026,268,681.4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东莞市中科煤气化有限公司23,552,000.0023,552,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393,972.2714,975,780.5970.00预计部分难以收回
其他公司112,270,504.63112,270,504.6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302,319,156.08295,900,964.40--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62,151,880.5062,151,880.5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9,650,000.0029,650,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27,032,117.2827,032,117.28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Kerui Metodo Construcao e Montagem S.A.25,882,420.2525,882,420.25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东莞市中科煤气化有限公司23,552,000.0023,552,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公司111,780,028.66111,780,028.66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280,048,446.69280,048,446.69--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组合1(账龄组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701,418,909.5885,070,945.525.00
1至2年1,126,249,871.28112,624,987.1410.00
2至3年718,532,325.52215,559,697.6630.00
3至4年410,157,275.74205,078,637.8950.00
4至5年78,876,459.2763,101,167.4180.00
5年以上103,929,017.51103,929,017.51100.00
合计4,139,163,858.90785,364,453.13--

接上表: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194,605,806.15109,730,290.315.00
1至2年1,235,443,337.41123,544,333.7410.00
2至3年749,999,947.59224,999,984.2830.00
3至4年133,674,130.5166,837,065.2650.00
4至5年32,869,610.2126,295,688.1780.00
5年以上101,507,724.31101,507,724.31100.00
合计4,448,100,556.18652,915,086.07--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983,052,995.2699,152,649.795.00
1至2年1,089,961,550.05108,996,155.0110.00
2至3年576,131,197.41172,839,359.2230.00
3至4年110,764,372.5455,382,186.2750.00
4至5年37,272,538.1629,818,030.5380.00
5年以上125,727,669.24125,727,669.24100.00
合计3,922,910,322.66591,916,050.06--
类别2024 年12 月 31 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 年12 月 31 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295,900,964.4047,858,918.2283,124,766.52869,596.583,051,706.43262,817,225.95
账龄组合652,915,086.07136,527,081.13856,028.13-3,221,685.94785,364,453.13
合计948,816,050.47184,385,999.3583,124,766.521,725,624.71-169,979.511,048,181,679.08

注:其他变动为-169,979.51 元,包括子公司合并范围影响-3,477,112.09 元、已核销应收款项收回影响 3,307,132.58 元。

接上表: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280,048,446.6922,684,410.675,675,134.004,107,658.632,950,899.67295,900,964.40
账龄组合591,916,050.0680,789,277.2219,790,241.21652,915,086.07
合计871,964,496.75103,473,687.895,675,134.0023,897,899.842,950,899.67948,816,050.47

接上表: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351,559,148.133,802,456.2841,717,599.0636,791,745.193,196,186.53280,048,446.69
账龄组合620,616,579.39-18,775,839.819,924,689.52591,916,050.06
合计972,175,727.52-14,973,383.5341,717,599.0646,716,434.713,196,186.53871,964,496.75

6.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情况:

单位名称2025年度收回或转回金额2023年度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转回或收回原因、方式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65,283,132.8765,283,132.87诉讼收回部分
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4,321,741.4014,321,741.40诉讼收回部分
宁夏清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1,615,000.0011,615,000.00诉讼收回部分
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800,000.0010,800,000.00诉讼收回部分
合计79,604,874.2722,415,000.00

7.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725,624.7123,897,899.8446,716,434.7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2023年度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应收货款14,998,000.06终本裁定,部分货款无法收回核销内部审批否

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73,444,787.04158,666,000.00432,110,787.047.7435,826,735.43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65,562,900.42306,324,738.44371,887,638.866.6642,490,758.7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7,139,104.704,837,976.00171,977,080.703.0857,324,487.47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140,247,240.2828,765,170.73169,012,411.013.0320,490,177.04
万华化学集团物资有限公司87,224,942.4238,130,589.61125,355,532.032.257,318,634.06
合计733,618,974.86536,724,474.781,270,343,449.6422.75163,450,792.71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58,694,075.60318,868,058.47377,562,134.076.4343,016,634.97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5,497,120.5579,750,000.00285,247,120.554.8615,022,356.0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199,851,423.55199,851,423.553.4013,442,339.04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154,711,315.5012,149,646.50166,860,962.002.8411,264,948.31
某单位1,791,673.80139,469,317.50141,260,991.302.4129,390,463.99
合计620,545,609.00550,237,022.471,170,782,631.4719.94112,136,742.33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64,784,639.88163,685,636.91328,470,276.796.5653,243,671.6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204,649,497.83204,649,497.834.0911,301,737.70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64,788,518.511,960,000.00166,748,518.513.3346,906,769.0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8,539,314.7415,842,800.00154,382,114.743.0823,428,024.25
某单位1,772,880.91138,596,358.08140,369,238.992.8010,867,409.76
合计674,534,851.87320,084,794.99994,619,646.8619.87145,747,612.49

(五)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140,128,835.31251,042,744.69167,146,667.51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40,128,835.31251,042,744.69167,146,667.51
合计140,128,835.31251,042,744.69167,146,667.51

2.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2025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37,994,470.11
合计437,994,470.11

接上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2024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67,279,293.08
合计667,279,293.08

接上表: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2023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47,544,022.87
合计347,544,022.87

(六)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516,094,100.5672.79
1至2年(含2年)302,502,408.0914.52
2至3年(含3年)199,838,290.079.59
3年以上64,348,012.433.0920,268,894.83
合计2,082,782,811.15100.0020,268,894.83

注: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额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差异系本期收到并销售货物,坏账准备结转营业成本导致。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810,063,513.5683.08
1至2年(含2年)242,845,552.2911.15
2至3年(含3年)2,968,540.860.14
3年以上122,768,980.755.6425,815,661.22
合计2,178,646,587.46100.0025,815,661.22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551,320,958.5284.55
1至2年(含2年)131,291,235.647.16
2至3年(含3年)21,125,711.641.155,767,200.00
3年以上130,992,993.437.1420,048,461.22
合计1,834,730,899.23100.0025,815,661.22

注: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额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差异系前期已核销的预付款,本期收货导致。

2.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债务单位2025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账龄未结算的原因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4,734,911.743,833,130.001年以上尚未交付产品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55,056,800.001年以上尚未交付产品
合计399,791,711.743,833,130.00

接上表:

债务单位2024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账龄未结算的原因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51,598,800.001年以上尚未交付产品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96,409.253,833,130.001年以上尚未交付产品
合计232,495,209.253,833,130.00

接上表:

债务单位2023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账龄未结算的原因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559,055.803,833,130.001年以上尚未交付产品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9,163,390.761年以上尚未交付产品
合计123,722,446.563,833,130.00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2025年12月31日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坏账准备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7,152,268.4926.753,833,130.00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537,426,345.4625.80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01,234,210.209.66
GE Energy Power Conversion France SAS136,426,678.676.55
开封市鑫联空分设备有限公司35,563,688.501.71
合计1,467,803,191.3270.473,833,130.00

接上表:

债务人名称2024年12月31日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坏账准备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753,040,866.9634.56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34,786,291.7419.963,833,130.00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84,082,862.968.45
GE Energy Power Conversion France SAS58,792,795.202.70
沈阳鼎佳通贸易有限公司47,369,326.182.17
合计1,478,072,143.0467.843,833,130.00

接上表:

债务人名称2023年12月31日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坏账准备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4,436,425.8024.773,833,130.00
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396,694,700.3721.62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58,817,365.458.66
HIGH-EFFECTINDUSTRIALLIMITED63,752,136.943.47
LONGYU ENGINEERING CO.,LTD39,972,736.092.18
合计1,113,673,364.6560.703,833,130.00

(七)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122,500.0028,500,000.00
其他应收款187,629,712.4260,471,468.5593,691,426.29
合计195,752,212.4288,971,468.5593,691,426.29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50,000.00
减:坏账准备427,500.001,500,000.00
合计8,122,500.0028,500,000.00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无

3.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88,284,103.7267,074,358.0063,246,560.12
1-2年(含2年)21,541,533.317,551,157.6522,099,283.13
2-3年(含3年)4,066,519.4917,885,052.069,449,287.44
3-4年(含4年)13,518,292.954,437,767.0436,996,774.05
4-5年(含5年)3,186,396.0622,287,434.7610,817,439.85
5年以上55,066,692.5745,058,259.96207,019,593.36
小计285,663,538.10164,294,029.47349,628,937.95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8,974,201.7124.1568,974,201.71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16,689,336.3975.8529,059,623.9713.41187,629,712.42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216,689,336.3975.8529,059,623.9713.41187,629,712.42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285,663,538.10100.0098,033,825.68187,629,712.42
接上表: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77,899,190.3247.4177,899,190.32100.00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减:坏账准备98,033,825.68103,822,560.92255,937,511.66
合计187,629,712.4260,471,468.5593,691,426.29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保证金、押金41,205,238.1250,732,919.7655,992,857.22
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39,709,468.3539,151,208.2844,813,903.03
应收赔偿款及长期预付款30,736,420.7442,814,991.88200,864,461.84
增值税出口退税35,434,001.2817,114,654.2233,050,378.78
备用金5,617,297.776,903,264.967,527,451.76
股权处置款127,644,802.50
其他5,316,309.347,576,990.377,379,885.32
合计285,663,538.10164,294,029.47349,628,937.95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6,394,839.1552.5925,923,370.6030.0160,471,468.55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86,394,839.1552.5925,923,370.6030.0160,471,468.55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164,294,029.47100.00103,822,560.9260,471,468.55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11,016,094.0460.35211,016,094.04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38,612,843.9139.6544,921,417.6232.4193,691,426.29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138,612,843.9139.6544,921,417.6232.4193,691,426.29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349,628,937.95100.00255,937,511.6693,691,426.29

(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9,709,468.3539,709,468.35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10,569,335.1310,569,335.1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8,849,092.358,849,092.35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顺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098,111.715,098,111.71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万和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27,214.502,627,214.5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公司汇总2,120,979.672,120,979.67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合计68,974,201.7168,974,201.71

接上表: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9,151,208.2839,151,208.28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10,569,335.1310,569,335.1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8,849,092.358,849,092.35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8,717,277.008,717,277.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顺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098,111.715,098,111.71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公司汇总5,514,165.855,514,165.85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77,899,190.3277,899,190.32

接上表:

债务人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122,244,801.10122,244,801.1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成都华智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37,550,569.6337,550,569.6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4,552,613.0014,552,613.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10,569,335.1310,569,335.1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8,849,092.358,849,092.35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公司汇总17,249,682.8317,249,682.8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211,016,094.04211,016,094.04

(5)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1(账龄组合)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87,726,406.739,386,320.345.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2年(含2年)5,870,540.25587,054.0210.00
2-3年(含3年)3,174,740.00952,422.0030.00
3-4年(含4年)3,211,173.161,605,586.5850.00
4-5年(含5年)891,176.12712,940.9080.00
5年以上15,815,300.1315,815,300.13100.00
合计216,689,336.3929,059,623.97

接上表:

名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49,999,887.942,499,994.405.00
1-2年(含2年)6,657,278.16665,727.8210.00
2-3年(含3年)8,235,907.152,470,772.1530.00
3-4年(含4年)1,493,424.79746,712.4050.00
4-5年(含5年)2,340,886.391,872,709.1180.00
5年以上17,667,454.7217,667,454.72100.00
合计86,394,839.1525,923,370.60

接上表: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63,244,460.123,162,223.035.00
1-2年(含2年)13,250,190.781,325,019.0810.00
2-3年(含3年)8,784,312.562,635,293.7730.00
3-4年(含4年)29,387,421.4814,693,710.7450.00
4-5年(含5年)4,206,439.853,365,151.8880.00
5年以上19,740,019.1219,740,019.12100.00
合计138,612,843.9144,921,417.62

(6)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25,923,370.6077,899,190.32103,822,560.92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345,747.90836,384.064,182,131.96
本期转回9,761,372.679,761,372.67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22,400.0022,400.00
其他变动-187,094.53-187,094.53
2025年12月31日余额29,059,623.9768,974,201.7198,033,825.68

接上表: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44,921,417.62211,016,094.04255,937,511.66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12,168,182.8212,168,182.82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12,168,182.8212,168,182.82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6,829,864.2029,579,992.0922,750,127.89
本期转回54,000,000.0054,000,00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81,961,698.63181,961,698.63
其他变动61,096,620.0061,096,620.00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5,923,370.6077,899,190.32103,822,560.92

接上表: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55,176,436.11922,364,976.90977,541,413.01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5,964,290.405,964,290.40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5,964,290.405,964,290.40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290,728.0939,839,514.9535,548,786.86
本期转回61,330.0061,33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734,752,688.21734,752,688.21
其他变动61,330.00-22,400,000.00-22,338,670.00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4,921,417.62211,016,094.04255,937,511.66

(7)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77,899,190.32836,384.069,761,372.6768,974,201.71
账龄组合25,923,370.603,345,747.9022,400.00-187,094.5329,059,623.97
合计103,822,560.924,182,131.969,761,372.6722,400.00-187,094.5398,033,825.68

注:其他减少系子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接上表: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211,016,094.0429,579,992.0954,000,000.00181,961,698.6373,264,802.8277,899,190.32
账龄组合44,921,417.62-6,829,864.20-12,168,182.8225,923,370.60
合计255,937,511.6622,750,127.8954,000,000.00181,961,698.6361,096,620.00103,822,560.92

接上表:

本期变动金额

2023 年

12月31日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12月31日
单项计提922,364,976.9039,839,514.95734,752,688.21-16,435,709.60211,016,094.04
账龄组合55,176,436.11-4,290,728.0961,330.00-5,902,960.4044,921,417.62
合计977,541,413.0135,548,786.8661,330.00734,752,688.21-22,338,670.00255,937,511.66

(8)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情况:

单位名称2025年度收回或转回金额2024年度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转回或收回原因、方式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8,717,277.0054,000,000.0062,717,277.00仲裁偿还

(9)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2025年度核销金额2024年度核销金额2023年度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2,400.00181,961,698.63734,752,688.21

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2025年度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备用金及其他22,400.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合计22,400.00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2024年度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122,244,801.1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成都华智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37,550,569.63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4,525,448.9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简阳大川能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2,700,000.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14,552,613.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其他应收长期预付款388,266.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合计181,961,698.63

接上表: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2023年度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461,873,603.8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145,125,625.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127,753,459.41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合计734,752,688.21

(10)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39,709,468.355年以内及5年以上13.9039,709,468.35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24,185,331.001年以内8.471,209,266.55
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22,841,701.501年以内8.001,142,085.08
沈阳国际陆港集团责任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21,498,072.001年以内7.531,074,903.60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21,498,072.001年以内7.531,074,903.60
合计129,732,644.8545.4344,210,627.18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39,151,208.281-5年23.8339,151,208.28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欠款10,569,335.131-2年及3年以上6.4310,569,335.13
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8,849,092.352-3年5.398,849,092.35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及租金8,717,277.001年以内及5年以上5.318,717,277.00
沈阳顺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98,111.715年以上3.15,098,111.71
合计72,385,024.4744.0672,385,024.47
接上表:
债务人名称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122,244,801.105年以上34.96122,244,801.10
成都华智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应收长期预付款37,550,569.635年以上10.7437,550,569.63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30,261,290.034年以内8.6613,893,430.86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14,552,613.003年以上4.1614,552,613.00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欠款10,569,335.131年以内及2年以上3.0210,569,335.13
合计215,178,608.8961.54198,810,749.72

(八)存货

1.存货分类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18,650,762.122,488,086.08316,162,676.04
在产品1,958,933,263.9164,903,248.841,894,030,015.07
库存商品685,112,013.1245,376,468.11639,735,545.01
发出商品5,794,437,253.77344,067,878.905,450,369,374.87
合同履约成本222,814.61222,814.61
合计8,757,356,107.53456,835,681.938,300,520,425.60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8,825,606.445,028,415.96273,797,190.48
在产品1,944,976,156.14159,366,132.011,785,610,024.13
库存商品742,790,104.8241,796,333.65700,993,771.17
发出商品4,948,810,383.60200,135,076.554,748,675,307.05
合同履约成本93,538.3393,538.33
委托加工物资740,045.02740,045.02
合计7,916,235,834.35406,325,958.177,509,909,876.18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10,384,336.0210,461,296.02399,923,040.00
在产品1,968,301,946.76172,387,036.991,795,914,909.77
库存商品1,129,956,350.2245,528,293.781,084,428,056.44
发出商品3,110,349,374.14113,997,999.472,996,351,374.67
合同履约成本7,887,253.677,887,253.67
委托加工物资2,142,149.952,142,149.95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6,629,021,410.76342,374,626.266,286,646,784.50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2025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预计负债转入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5,028,415.96-2,285,181.95255,147.932,488,086.08
在产品159,366,132.01-156,149,714.8961,934,829.77247,998.0564,903,248.84
库存商品41,796,333.656,079,064.962,498,930.5045,376,468.11
发出商品200,135,076.55326,339,050.18182,406,247.83344,067,878.90
合计406,325,958.17173,983,218.3061,934,829.77185,408,324.31456,835,681.93

2024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预计负债转入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10,461,296.02-3,719,964.291,712,915.775,028,415.96
在产品172,387,036.99-49,352,729.1957,870,214.8921,538,390.68159,366,132.01
库存商品45,528,293.787,943,375.772,306,283.5413,981,619.4441,796,333.65
发出商品113,997,999.47150,033,664.9363,896,587.85200,135,076.55
合计342,374,626.26104,904,347.2260,176,498.43101,129,513.74406,325,958.17

2023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预计负债转入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39,005,082.36-10,186,943.6618,356,842.6810,461,296.02
在产品151,071,611.21-2,181,415.1460,176,216.4636,679,375.54172,387,036.99
库存商品57,005,103.52-6,338,120.795,138,688.9545,528,293.78
发出商品153,506,259.0086,363,511.60754,381.53126,626,152.66113,997,999.47
合计400,588,056.0967,657,032.0160,930,597.99186,801,059.83342,374,626.26

(九)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未到期质保金811,728,173.0854,061,141.93757,667,031.15
已完工未结算362,225,650.1655,217,110.41307,008,539.75
合计1,173,953,823.24109,278,252.341,064,675,570.90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未到期质保金658,859,511.8640,015,106.43618,844,405.43
已完工未结算463,937,805.4157,771,152.52406,166,652.89
合计1,122,797,317.2797,786,258.951,025,011,058.32

接上表: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未到期质保金493,781,128.2329,325,413.43464,455,714.80
已完工未结算308,774,961.9830,971,714.71277,803,247.27
合计802,556,090.2160,297,128.14742,258,962.0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73,953,823.24100.00109,278,252.349.311,064,675,570.9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1,173,953,823.24100.00109,278,252.349.311,064,675,570.90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1,173,953,823.24100.00109,278,252.349.311,064,675,570.90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22,797,317.27100.0097,786,258.958.711,025,011,058.32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1,122,797,317.27100.0097,786,258.958.711,025,011,058.32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1,122,797,317.27100.0097,786,258.958.711,025,011,058.32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02,556,090.21100.0060,297,128.147.51742,258,962.07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802,556,090.21100.0060,297,128.147.51742,258,962.07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802,556,090.21100.0060,297,128.147.51742,258,962.07

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

4.报告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2024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未到期质保金40,015,106.4314,101,310.01-55,274.5154,061,141.93
已完工未结算57,771,152.52-2,554,042.1155,217,110.41
合计97,786,258.9511,547,267.90-55,274.51109,278,252.34

注:其他减少系子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接上表: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未到期质保金29,325,413.4310,689,693.0040,015,106.43
已完工未结算30,971,714.7126,799,437.8157,771,152.52
合计60,297,128.1437,489,130.8197,786,258.95

接上表: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未到期质保金27,354,149.761,979,563.678,300.0029,325,413.43
已完工未结算17,590,826.3213,380,888.3930,971,714.71
合计44,944,976.0815,360,452.068,300.0060,297,128.14

5.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情况: 无

6.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无

(十)持有待售资产

项目2025年12月31日余额减值准备202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云南资产组1,452,000.001,452,000.0010,010,000.002026年
合计1,452,000.001,452,000.0010,010,000.00

注:2025年12月本公司挂牌交易的固定资产以1,001.00万元(含税)的成交价格由受让方摘牌取得,双方于2026年1月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十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72,233,437.6150,563,406.3321,670,031.28

融资租赁销售商品

接上表: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77,471,767.3950,826,906.3326,644,861.06
融资租赁销售商品50,133,753.20590,644.7349,543,108.47
合计127,605,520.5951,417,551.0676,187,969.53

接上表: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租赁押金1,800,000.0018,000.001,782,000.00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16,024,586.93923,000.0015,101,586.93
融资租赁销售商品49,685,398.201,306,317.9248,379,080.28
合计67,509,985.132,247,317.9265,262,667.21

(十二)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合同取得成本377,057,912.83278,369,887.35268,482,397.78
待抵扣/待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3,448,338.21113,825,260.7578,458,468.87
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税金2,259,606.407,316,680.645,998,652.38
应收保理款13,860,000.0035,834,037.17
待摊费用15,000.001,005,818.04
合计562,780,857.44414,377,646.78388,773,556.20

(十三)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合计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销售商品27,030,650.52291,864.1126,738,786.41
合计27,030,650.52291,864.1126,738,786.41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76,971,767.397,436,843.7769,534,923.62
融资租赁销售商品45,977,024.03767,035.2445,209,988.79
合计122,948,791.428,203,879.01114,744,912.41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025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合计163,905,202.6813,587,168.50587,250.99-14,432,125.67232,726.65-39,335,175.81177,297,222.46300,667,767.8226,662,255.73
一、合营企业12,857,000.00587,250.99-10,195,655.09178,537,780.51180,611,874.43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12,857,000.00587,250.99-12,229,129.52-40,619.49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2,033,474.43178,578,400.00180,611,874.43
二、联营企业163,905,202.68730,168.50-4,236,470.58232,726.65-39,335,175.81-1,240,558.05120,055,893.3926,662,255.73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28,679,224.80-407,411.81-59,060.5528,212,752.4426,662,255.73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4,231,337.65-4,963,109.77291,787.20-1,067,983.5118,492,031.57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2,302,338.15229,964.63-30,000,000.0042,532,302.78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123,540.10160,387.46-8,550,000.0015,733,927.56
哈尔滨能创数字科5,912,412.92-534,274.57-55,007.315,323,131.04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技有限公司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62,506.83-26,222.42436,284.41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7,489,786.39730,168.50744,316.48-730,168.50-172,574.548,061,528.33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04,055.84559,879.421,263,935.26

注:“其他”金额17,729.72万元,其中17,857.84万元系沈鼓测控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由此产生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其余128.11万元系与联营合营企业的逆流交易包含未实现交易损益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产生。

2024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追加投资本期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合计215,546,928.342,074,902.56-18,148,970.40-2,931.90-32,074,902.56-3,489,823.36163,905,202.6810,355,624.80
一、合营企业37,819,514.95-37,819,514.95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37,819,514.95-37,819,514.95
二、联营企业177,727,413.392,074,902.5619,670,544.55-2,931.90-32,074,902.56-3,489,823.36163,905,202.6810,355,624.80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0,737,404.58-2,055,247.88-2,931.9028,679,224.8010,355,624.80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6,899,261.41932,390.02-3,600,313.7824,231,337.65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5,823,603.8716,478,734.28-30,000,000.0072,302,338.15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556,236.653,567,303.4524,123,540.10
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790,174.46122,238.465,912,412.92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24,811.79-162,304.96462,506.83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6,705,447.302,074,902.56673,848.67-2,074,902.56110,490.427,489,786.39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90,473.33113,582.51704,055.84

注:“其他”金额348.98万元,为与联营企业的逆流交易包含未实现交易损益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产生。

2023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合计175,285,167.5822,400,000.0036,442,392.3017,069,471.07-30,000,000.00-5,650,102.61215,546,928.34
一、合营企业44,327,256.66-6,507,741.7137,819,514.95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44,327,256.66-6,507,741.7137,819,514.95
二、联营企业130,957,910.9222,400,000.0042,950,134.0117,069,471.07-30,000,000.00-5,650,102.61177,727,413.39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8,306,153.6122,400,000.0032,216.34-965.3730,737,404.58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化泵有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7,446,103.344,937,725.74-5,484,567.6726,899,261.41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1,248,731.8527,504,435.5817,070,436.44-30,000,000.0085,823,603.87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566,582.758,989,653.9020,556,236.65
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259,170.07531,004.395,790,174.46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58,939.9065,871.89624,811.79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993,678.72877,303.52-165,534.946,705,447.30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78,550.6811,922.65590,473.33

注:“其他”金额 万元,为与联营企业的逆流交易包含未实现交易损益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产生。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025年度: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2月31日5,889,497.535,889,497.53
2.本期增加金额
(1)固定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3,656,186.863,656,186.86
(1)转出至固定资产3,656,186.863,656,186.86
4.2025年12月31日2,233,310.672,233,310.67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2024年12月31日2,618,209.222,618,209.22
2.本期增加金额54,837.4254,837.42
(1)计提或摊销54,837.4254,837.42
3.本期减少金额1,760,700.851,760,700.85
(1)转出至固定资产1,760,700.851,760,700.85
4.2025年12月31日912,345.79912,345.79
三、减值准备
1.2024年12月31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其他转出
4.2025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5年12月31日1,320,964.881,320,964.88
2.2024年12月31日3,271,288.313,271,288.31
2024年度: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3年12月31日6,061,613.226,061,613.22
2.本期增加金额
(1)固定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172,115.69172,115.69
(1)转出至固定资产172,115.69172,115.69
4.2024年12月31日5,889,497.535,889,497.5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2023年12月31日2,576,751.572,576,751.57
2.本期增加金额155,608.73155,608.73
(1)计提或摊销155,608.73155,608.73
3.本期减少金额114,151.08114,151.08
(1)转出至固定资产114,151.08114,151.08
4.2024年12月31日2,618,209.222,618,209.22
三、减值准备
1.2023年12月31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其他转出
4.2024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3,271,288.313,271,288.31
2.2023年12月31日3,484,861.653,484,861.65
2023年度: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年12月31日6,554,742.986,554,742.98
2.本期增加金额
(1)固定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493,129.76493,129.76
(1)报废493,129.76493,129.76
4.2023年12月31日6,061,613.226,061,613.22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2022年12月31日2,614,491.692,614,491.69
2.本期增加金额156,890.27156,890.27
(1)计提或摊销156,890.27156,890.27
3.本期减少金额194,630.39194,630.39
(1)报废194,630.39194,630.39
4.2023年12月31日2,576,751.572,576,751.57
三、减值准备
1.2022年12月31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其他转出
4.2023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3,484,861.653,484,861.65
2.2022年12月31日3,940,251.293,940,251.29

(十六)固定资产

1.项目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2,610,586,399.942,533,602,227.492,446,489,901.8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610,586,399.942,533,602,227.492,446,489,901.88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2025年度: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2月31日1,828,224,376.083,748,820,373.7231,783,203.23269,215,359.475,878,043,312.50
2.本期增加金额48,566,817.97257,894,252.562,840,230.8346,703,851.90356,005,153.26
(1)购置7,340,767.0639,607,635.212,795,983.0411,587,814.6861,332,199.99
(2)在建工程转入37,569,864.05218,286,617.3544,247.7935,116,037.22291,016,766.41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3,656,186.863,656,186.86
本期减少金额19,661,639.0099,909,866.773,569,782.4425,969,566.76149,110,854.97
(1)处置或报废12,298,136.773,021,758.504,773,254.3220,093,149.59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转入持有待售资产19,661,639.0087,611,730.0012,306,734.00119,580,103.00
(4)处置子公司548,023.948,889,578.449,437,602.38
4.2025年12月31日1,857,129,555.053,906,804,759.5131,053,651.62289,949,644.616,084,937,610.79
二、累计折旧
1.2024年12月31日647,025,768.252,330,826,387.2724,447,297.81210,796,978.043,213,096,431.37
本期增加金额55,927,669.62190,365,841.501,334,535.7917,841,713.44265,469,760.35
(1)计提54,166,968.77190,365,841.501,334,535.7917,841,713.44263,709,059.50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1,760,700.851,760,700.85
本期减少金额7,782,696.1533,982,113.563,087,134.1916,946,485.1061,798,429.00
(1)处置或报废8,987,831.812,915,187.351,000,867.9412,903,887.10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转入持有待售资产7,782,696.1524,994,281.7511,589,919.5944,366,897.49
(4)处置子公司171,946.844,355,697.574,527,644.41
4.2025年12月31日695,170,741.722,487,210,115.2122,694,699.41211,692,206.383,416,767,762.72
三、减值准备
1.2024年12月31日23,637,277.21107,580,466.65126,909.78131,344,653.6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11,290,224.8662,344,070.87126,909.7873,761,205.51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持有待售资产11,290,224.8662,344,070.87126,909.7873,761,205.51
4.2025年12月31日12,347,052.3545,236,395.7857,583,448.13
四、账面价值
1.2025年12月31日1,149,611,760.981,374,358,248.528,358,952.2178,257,438.232,610,586,399.94
2.2024年12月31日1,157,561,330.621,310,413,519.807,335,905.4258,291,471.652,533,602,227.49
2024年度: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3年12月31日1,828,937,814.923,485,334,695.9833,173,470.95259,451,599.165,606,897,581.01
2.本期增加金额16,509,250.56285,800,827.153,632,090.5719,620,674.01325,562,842.29
(1)购置12,888,644.53148,704,906.493,439,347.2111,112,551.84176,145,450.07
(2)在建工程转入3,448,490.34137,095,920.66192,743.368,508,122.17149,245,276.53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172,115.69172,115.69
3.本期减少金额17,222,689.4022,315,149.415,022,358.299,856,913.7054,417,110.80
(1)处置或报废17,222,689.4022,315,149.415,022,358.299,856,913.7054,417,110.80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其他
4.2024年12月31日1,828,224,376.083,748,820,373.7231,783,203.23269,215,359.475,878,043,312.50
二、累计折旧
1.2023年12月31日597,396,495.012,188,318,307.1628,029,149.75207,258,597.453,021,002,549.37
2.本期增加金额51,662,802.94164,262,749.771,146,391.0512,310,868.04229,382,811.80
(1)计提51,548,651.86164,262,749.771,146,391.0512,310,868.04229,268,660.72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114,151.08114,151.08
3.本期减少金额2,033,529.7021,754,669.664,728,242.998,772,487.4537,288,929.80
(1)处置或报废2,033,529.7021,754,669.664,728,242.998,772,487.4537,288,929.80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其他
4.2024年12月31日647,025,768.252,330,826,387.2724,447,297.81210,796,978.043,213,096,431.37
三、减值准备
1.2023年12月31日31,697,753.33107,580,466.65126,909.78139,405,129.76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8,060,476.128,060,476.12
(1)处置或报废8,060,476.128,060,476.12
4.2024年12月31日23,637,277.21107,580,466.65126,909.78131,344,653.64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1,157,561,330.621,310,413,519.807,335,905.4258,291,471.652,533,602,227.49
2.2023年12月31日1,199,843,566.581,189,435,922.175,144,321.2052,066,091.932,446,489,901.88
2023年度: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1.2022年12月31日1,723,156,649.903,387,242,585.0533,053,506.96241,509,172.925,384,961,914.83
2.本期增加金额108,315,073.50107,858,566.401,716,047.4719,375,282.49237,264,969.86
(1)购置131,959.9033,389,020.811,716,047.477,722,663.7442,959,691.92
(2)在建工程转入108,183,113.6074,469,545.5911,652,618.75194,305,277.94
(3)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2,533,908.489,766,455.471,596,083.481,432,856.2515,329,303.68
(1)处置或报废2,533,908.489,766,455.471,596,083.481,432,856.2515,329,303.68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其他
4.2023年12月31日1,828,937,814.923,485,334,695.9833,173,470.95259,451,599.165,606,897,581.01
二、累计折旧
1.2022年12月31日548,864,079.532,035,302,621.7828,592,495.41190,695,369.392,803,454,566.11
2.本期增加金额49,254,184.51161,738,738.49945,124.5117,902,861.13229,840,908.64
(1)计提49,254,184.51161,738,738.49945,124.5117,902,861.13229,840,908.64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721,769.038,723,053.111,508,470.171,339,633.0712,292,925.38
(1)处置或报废721,769.038,723,053.111,508,470.171,339,633.0712,292,925.38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其他
4.2023年12月31日597,396,495.012,188,318,307.1628,029,149.75207,258,597.453,021,002,549.37
三、减值准备
1.2022年12月31日26,967,193.8585,657,079.37112,624,273.22
2.本期增加金额4,730,559.4821,923,387.28126,909.7826,780,856.54
(1)计提4,730,559.4821,923,387.28126,909.7826,780,856.5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2023年12月31日31,697,753.33107,580,466.65126,909.78139,405,129.76
四、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1,199,843,566.581,189,435,922.175,144,321.2052,066,091.932,446,489,901.88
2.2022年12月31日1,147,325,376.521,266,282,883.904,461,011.5550,813,803.532,468,883,075.5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10,130,041.43办理中或计划处置
合计10,130,041.43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1)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发生年度
房屋及建筑物5,525,925.08852,000.004,673,925.08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废物资价值2023年
机器设备22,706,931.46600,000.0022,106,931.46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报废物资价值2023年
合计28,232,856.541,452,000.0026,780,856.54

(十七)在建工程

1.项目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81,793,206.18192,269,657.51135,411,553.53
工程物资
合计81,793,206.18192,269,657.51135,411,553.53

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45,187,123.5226,581,123.5218,606,000.00
16000内压缩型空分装置17,085,716.8117,085,716.81
核泵中试基地项目11,611,820.8811,611,820.88
其他项目34,489,668.4934,489,668.49
合计108,374,329.7026,581,123.5281,793,206.18

接上表: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45,187,123.5224,495,123.5220,692,000.00
申蓝机械项目36,718,705.7836,718,705.78
核主泵扩充项目19,064,404.2219,064,404.22
高压电子束焊接设备15,910,164.6015,910,164.60
立式超速试验设备15,166,023.2715,166,023.27
其他项目84,718,359.6484,718,359.64
合计216,764,781.0324,495,123.52192,269,657.51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45,187,123.5223,974,523.5221,212,600.00
申蓝机械项目36,365,240.4336,365,240.43
营口厂区供电系统增容改造11,319,638.2111,319,638.21
安检榆林分公司设备建设21,582,278.2721,582,278.27
其他项目44,931,796.6244,931,796.62
合计159,386,077.0523,974,523.52135,411,553.5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内余额变动情况

2025 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额2025年12月31日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53,000,000.0045,187,123.5245,187,123.52
申蓝机械项目39,000,000.0036,718,705.78763,002.1434,849,752.312,631,955.61
核主泵扩充项目39,611,000.0019,064,404.2216,205,906.1735,270,310.39
高压电子束焊接设备19,000,000.0015,910,164.6065,168.1415,975,332.74
立式超速试验设备18,500,000.0015,166,023.27240,969.7315,406,993.00
核泵中试基地项目153,000,000.002,803,682.9236,177,277.5727,369,139.6111,611,820.88
五轴精密电火花加工机床22,500,000.0018,748,295.5218,748,295.52
五轴联动加工中心31,000,000.0027,264,329.2027,264,329.20
16000内压缩型空分装置43,000,000.0017,085,716.8117,085,716.81
试车台测控系统15,000,000.007,940,664.966,975,192.5714,915,857.53
3000KW试验台10,000,000.003,472,235.147,051,334.5110,523,569.65
合计146,263,004.41130,577,192.36200,323,579.952,631,955.6173,884,661.21
续上表
项目名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85.2685.26自筹
申蓝机械项目96.11100.00国拨+自筹
项目名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核主泵扩充项目89.0489.04自筹
高压电子束焊接设备84.08100.00自筹
立式超速试验设备83.28100.00自筹
核泵中试基地项目25.4825.48自筹
五轴精密电火花加工机床83.33100.00自筹
五轴联动加工中心87.95100.00自筹
16000内压缩型空分装置39.7339.73自筹
试车台测控系统99.44100.00自筹
3000KW试验台105.24100.00自筹

合计

2024 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额2024年12月31日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53,000,000.0045,187,123.5245,187,123.52
申蓝机械项目39,000,000.0036,365,240.43353,465.3536,718,705.78
核主泵扩充项目39,611,000.0019,064,404.2219,064,404.22
高压电子束焊接设备19,000,000.0015,910,164.6015,910,164.60
立式超速试验设备18,500,000.0015,166,023.2715,166,023.27
营口厂区供电系统增容改造20,200,000.0011,319,638.214,081,676.809,897,142.175,504,172.84
安检榆林分公司建设项目38,000,000.0021,582,278.2710,358,116.9931,940,395.26
往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2,210,000.003,130,359.373,130,359.37
15WM光伏项目73,943,100.00169,811.3267,918,537.5168,088,348.83
合计114,624,091.75135,982,748.11113,056,245.63137,550,594.23
续上表
项目名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85.2685.26自筹
申蓝机械项目94.1599.00国拨+自筹
核主泵扩充项目48.1348.13自筹
高压电子束焊接设备83.7483.74自筹
立式超速试验设备81.9881.98自筹
营口厂区供电系统增容改造76.2476.24自筹
安检榆林分公司建设项目96.61100.00自筹
往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1.00100.00自筹
15WM光伏项目92.08100.00自筹
合计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额2023年12月31日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53,000,000.0045,187,123.5245,187,123.52
申蓝机械项目39,000,000.0026,376,514.509,988,725.9336,365,240.43
营口厂区供电系统增容改造20,200,000.0011,319,638.2111,319,638.21
安检榆林分公司设备建设38,000,000.00480,503.3721,101,774.9021,582,278.27
空分供气装置80,000,000.0052,120,617.0317,373,577.9969,494,195.02
往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2,210,000.0048,277,714.7446,039,805.3794,317,520.11
智慧数字车间建设项目20,000,000.009,136,023.898,871,162.4518,007,186.34
合计181,578,497.05114,694,684.85181,818,901.47114,454,280.43

续上表

项目名称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营口透平基地办公大楼85.2685.26自筹
申蓝机械项目93.2499.00国拨+自筹
营口厂区供电系统增容改造56.0456.04自筹
安检榆林分公司设备建设65.2865.28自筹
空分供气装置86.87100.00自筹
往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8.3999.00自筹
智慧数字车间建设项目98.94100.00自筹

合计

(十八)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情况

2025 年度: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2月31日3,157,647.53464,240.883,621,888.41
2.本期增加金额7,209,541.129,671,918.9316,881,460.05
(1)新增租赁7,209,541.129,671,918.9316,881,460.05
3.本期减少金额3,599,592.7798,702.283,698,295.05
(1)租赁到期263,315.0698,702.28362,017.34
(2)处置子公司3,336,277.713,336,277.71
4.2025年12月31日6,767,595.8810,037,457.5316,805,053.41
二、累计折旧
1.2024年12月31日782,216.14282,889.691,065,105.83
2.本期增加金额2,733,427.191,082,493.423,815,920.61
(1)计提2,733,427.191,082,493.423,815,920.61
3.本期减少金额1,845,520.0898,702.281,944,222.36
(1)租赁到期263,315.0698,702.28362,017.34
(2)处置子公司1,582,205.021,582,205.02
4.2025年12月31日1,670,123.251,266,680.832,936,804.08
三、减值准备
1.2024年12月31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5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5年12月31日5,097,472.638,770,776.7013,868,249.33
2.2024年12月31日2,375,431.39181,351.192,556,782.58

2024年度: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3年12月31日10,349,683.30365,538.6010,715,221.90
2.本期增加金额2,894,332.4798,702.282,993,034.75
(1)新增租赁2,894,332.4798,702.282,993,034.75
3.本期减少金额10,086,368.2410,086,368.24
(1)租赁到期10,086,368.2410,086,368.24
4.2024年12月31日3,157,647.53464,240.883,621,888.41
二、累计折旧
1.2023年12月31日7,748,691.74111,692.357,860,384.09
2.本期增加金额1,882,352.43171,197.342,053,549.77
(1)计提1,882,352.43171,197.342,053,549.77
3.本期减少金额8,848,828.038,848,828.03
(1)租赁到期8,848,828.038,848,828.03
4.2024年12月31日782,216.14282,889.691,065,105.83
三、减值准备
1.2023年12月31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4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2,375,431.39181,351.192,556,782.58
2.2023年12月31日2,600,991.56253,846.252,854,837.81
2023年度: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年12月31日10,660,753.85369,257.8611,030,011.71
2.本期增加金额365,538.60365,538.60
(1)新增租赁365,538.60365,538.60
3.本期减少金额311,070.55369,257.86680,328.41
(1)租赁到期369,257.86369,257.86
(2)租赁面积减少311,070.55311,070.55
4.2023年12月31日10,349,683.30365,538.6010,715,221.90
二、累计折旧
1.2022年12月31日4,981,027.78305,378.165,286,405.94
2.本期增加金额2,767,663.96175,572.052,943,236.01
(1)计提2,767,663.96175,572.052,943,236.01
3.本期减少金额369,257.86369,257.86
(1)租赁到期369,257.86369,257.86
4.2023年12月31日7,748,691.74111,692.357,860,384.09
三、减值准备
1.2022年12月31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3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2,600,991.56253,846.252,854,837.81
2.2022年12月31日5,679,726.0763,879.705,743,605.77

(十九)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2025 年度:

项目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4年12月31日140,339,296.16330,313,653.483,330,300.00115,894,429.81589,877,679.45
2.本期增加金额24,684,327.751,000,000.0025,684,327.75
(1)购置6,768,765.691,000,000.007,768,765.69
(2)在建工程转入17,915,562.0617,915,562.06
3.本期减少金额1,276,296.506,050,000.007,326,296.50
(1)处置或报废
(2)处置子公司1,276,296.506,050,000.007,326,296.50
4.2025年12月31日163,747,327.41330,313,653.483,330,300.00110,844,429.81608,235,710.70
二、累计摊销
1.2024年12月31日99,388,727.06104,783,196.682,460,907.50115,894,429.81322,527,261.05
2.本期增加金额18,915,631.326,634,575.59183,030.0012,499.9925,745,736.90
(1)计提18,915,631.326,634,575.59183,030.0012,499.9925,745,736.90
3.本期减少金额1,067,402.526,050,000.007,117,402.52
(1)处置或报废
(2)处置子公司1,067,402.526,050,000.007,117,402.52
4.2025年12月31日117,236,955.86111,417,772.272,643,937.50109,856,929.80341,155,595.43

二、累计折旧 1.2023 年12 月31 日 597,396,495.01 2,188,318,307.16 28,029,149.75 207,258,597.45 3,021,002,549.37

三、减值准备

1.2024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账面价值

2024 年度:

项目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3年12月31日115,008,277.36343,556,378.283,330,300.00115,894,429.81577,789,385.45
2.本期增加金额25,331,018.8025,331,018.80
(1)购置14,950,344.3214,950,344.32
(2)在建工程转入10,380,674.4810,380,674.48
3.本期减少金额13,242,724.8013,242,724.80
(1)处置13,242,724.8013,242,724.80
4.2024年12月31日140,339,296.16330,313,653.483,330,300.00115,894,429.81589,877,679.45
二、累计摊销
1.2023年12月31日86,459,222.8499,144,502.542,277,877.50115,894,429.81303,776,032.69
2.本期增加金额12,929,504.226,830,067.04183,030.0019,942,601.26
(1)计提12,929,504.226,830,067.04183,030.0019,942,601.26
3.本期减少金额1,191,372.901,191,372.90
(1)处置1,191,372.901,191,372.90
4.2024年12月31日99,388,727.06104,783,196.682,460,907.50115,894,429.81322,527,261.05
三、减值准备
1.2023年12月31日6,616,134.846,616,134.8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6,616,134.846,616,134.84
(1)处置6,616,134.846,616,134.84
4.2024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
1.2024年12月31日40,950,569.10225,530,456.80869,392.50267,350,418.40
2.2023年12月31日28,549,054.52237,795,740.901,052,422.50267,397,217.92

2023 年度:

项目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2年12月31日99,263,912.95343,556,378.283,330,300.00115,894,429.81562,045,021.04
2.本期增加金额15,744,364.4115,744,364.41
(1)购置10,909,218.8510,909,218.85
(2)在建工程转入4,835,145.564,835,145.5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3年12月31日115,008,277.36343,556,378.283,330,300.00115,894,429.81577,789,385.45
二、累计摊销
1.2022年12月31日73,529,663.6892,085,232.551,980,308.50115,894,429.81283,489,634.54
2.本期增加金额12,929,559.167,059,269.99297,569.0020,286,398.15
(1)计提12,929,559.167,059,269.99297,569.0020,286,398.1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3年12月31日86,459,222.8499,144,502.542,277,877.50115,894,429.81303,776,032.69

一、账面原值 1.2022 年12 月31 日 99,263,912.95 343,556,378.28 3,330,300.00 115,894,429.81 562,045,021.04

二、累计摊销 1.2022 年12 月31 日 73,529,663.68 92,085,232.55 1,980,308.50 115,894,429.81 283,489,634.54

三、减值准备

项目软件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1.2022年12月31日2,329,160.802,329,160.80
2.本期增加金额4,286,974.044,286,974.04
(1)计提4,286,974.044,286,974.0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3年12月31日6,616,134.846,616,134.84
四、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28,549,054.52237,795,740.901,052,422.50267,397,217.92
2.2022年12月31日25,734,249.27249,141,984.931,349,991.50276,226,225.70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1)可回收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发生年度
土地使用权9,886,974.065,600,000.004,286,974.06计划由政府收储,参照土地收储价格2023年
合计9,886,974.065,600,000.004,286,974.06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2025年12月31日
装修费15,989,619.341,027,264.833,034,844.3113,982,039.86
软件服务费156,967.2270,754.7283,521.07144,200.87
合计16,146,586.561,098,019.553,118,365.38144,200.8713,982,039.86

注:本期其他减少为处置子公司导致。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装修费2,036,655.0914,632,282.57679,318.3215,989,619.34
软件服务费209,289.6252,322.40156,967.22
合计2,036,655.0914,841,572.19731,640.7216,146,586.56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装修费214,168.462,209,800.60387,313.972,036,655.09
合计214,168.462,209,800.60387,313.972,036,655.09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234,665,460.631,461,607,308.26
可抵扣亏损113,944,946.47759,477,960.15
薪酬福利2,165,156.2614,118,252.25
递延收益17,104,792.81114,031,952.04
预计负债19,165,735.02125,377,938.51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35,267,889.88242,893,976.21
租赁负债2,884,453.6513,673,218.92
交易性金融资产134,482.76896,551.72
合计425,332,917.482,732,077,158.06

接上表: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209,913,851.871,315,551,510.56
可抵扣亏损140,803,255.69938,655,470.49
薪酬福利11,039,725.6668,421,234.06
递延收益15,279,033.31101,860,222.09
预计负债18,649,873.75121,938,863.34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26,720,490.49183,199,283.45
租赁负债394,223.542,628,156.9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142,249.12948,327.47
合计422,942,703.432,733,203,068.42

接上表: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208,905,888.651,325,852,083.59
可抵扣亏损135,233,139.95901,554,266.31
薪酬福利8,439,946.4353,013,102.17
递延收益12,971,945.8286,479,638.80
预计负债12,880,417.6083,475,822.61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13,047,313.6496,301,235.58
租赁负债439,794.082,931,960.51
交易性金融资产142,846.53952,310.22
合计392,061,292.702,550,560,419.7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使用权资产2,936,960.6513,868,249.33
合计2,936,960.6513,868,249.33

接上表: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使用权资产388,452.502,556,782.58
合计388,452.502,556,782.58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使用权资产428,225.682,854,837.81
合计428,225.682,854,837.81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936,960.65422,395,956.83
递延所得税负债2,936,960.65

接上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88,452.50422,554,250.93
递延所得税负债388,452.50

接上表: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428,225.68391,633,067.02
递延所得税负债428,225.68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87,066,991.17873,331,252.99890,106,588.54
可抵扣亏损1,638,841,552.851,692,207,791.101,662,127,298.85
合计2,425,908,544.022,565,539,044.092,552,233,887.39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份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1,309,779.88
2025年189,584,726.02189,584,726.02
2026年502,906,263.32519,984,386.88520,001,769.86
2027年189,304,309.25188,465,059.13188,647,913.23
2028年265,308,350.44276,403,822.43277,024,257.06
2029年160,452,858.29169,964,949.1156,411,411.83
2030年149,411,898.6030,175,667.1730,175,667.17
2031年及之后371,457,872.95317,629,180.36278,971,773.80
合计1,638,841,552.851,692,207,791.101,662,127,298.85

(二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59,489,086.0359,489,086.03
合计59,489,086.0359,489,086.03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33,566,553.4333,566,553.43
合计33,566,553.4333,566,553.43

接上表: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51,577,732.5751,577,732.57
预付技术引进费61,096,620.0061,096,620.00
合计112,674,352.5761,096,620.0051,577,732.57

(二十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605,453,066.201,605,453,066.20票据、保函保证金、冻结款
应收票据157,993,552.66157,993,552.66票据池质押
应收票据382,750,185.27382,670,557.69已背书、贴现的应收票据
合计2,146,196,804.132,146,117,176.55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896,738,853.351,896,738,853.35票据、保函保证金、冻结款
应收票据51,012,400.0051,012,400.00票据池质押
应收票据324,452,590.92324,421,111.32已背书、贴现的应收票据
合计2,272,203,844.272,272,172,364.67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477,988,418.422,477,988,418.42票据、保函、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121,494,493.10120,799,005.95票据池质押
应收票据472,641,324.01471,995,903.70已背书、贴现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243,346.713,081,179.37质押贴现
固定资产647,851,330.22365,061,526.44银行抵押借款、售后租回融资借款
合计3,723,218,912.463,438,926,033.88

(二十四)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承兑汇票贴现及应收账款保理31,585,000.0031,585,000.003,293,346.71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150,110,000.00100,088,611.11
信用借款150,096,708.33
合计181,681,708.33181,695,000.00103,381,957.82

2.抵押、保证借款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借款类型借款人贷款银行尚未偿还本金金额借款到期日抵押物/保证人
保证借款沈阳透平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150,000,000.002025年10月30日沈鼓集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借款类型借款人贷款银行尚未偿还本金金额借款到期日抵押物/保证人
保证借款沈阳透平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100,000,000.002024年11月14日沈鼓集团

(二十五)应付票据

种类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142,069,624.35
银行承兑汇票2,513,375,003.242,483,027,610.952,573,810,181.92
合计2,655,444,627.592,483,027,610.952,573,810,181.92

(二十六)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材料及制造费用等5,276,261,773.884,785,863,425.904,386,849,476.44
工程设备及其他166,238,250.0375,981,541.0257,930,612.38
合计5,442,500,023.914,861,844,966.924,444,780,088.82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2025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40,775,739.39按合同约定及进展付
合计440,775,739.39

接上表: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1,963,582.10按合同约定及进展付款
合计331,963,582.10

接上表: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6,792,338.44按合同约定及进展付款
合计396,792,338.44

(二十七)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1,774,240,983.9711,581,274,237.429,761,819,376.85
合计11,774,240,983.9711,581,274,237.429,761,819,376.85

2.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633,461,619.65未验收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543,616,672.68未验收
单位A428,166,697.50未验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360,926,283.18未验收

(二十八)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025 年度: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275,286,397.281,081,777,857.911,076,303,646.33280,760,608.86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1,740,385.05113,865,026.68115,151,605.17453,806.56
三、辞退福利-内退10,030,000.006,458,573.058,928,573.057,560,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6,020,000.005,478,918.755,168,918.756,330,000.00
五、辞退福利一次性补偿321,465.23321,465.23
合计293,076,782.331,207,901,841.621,205,874,208.53295,104,415.42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257,580,240.101,040,750,700.501,023,044,543.32275,286,397.28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1,607,367.09105,932,456.57105,799,438.611,740,385.05
三、辞退福利-内退11,600,000.0010,784,821.4612,354,821.4610,030,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6,190,000.005,057,997.005,227,997.006,020,000.00
五、辞退福利一次性补偿602,569.55602,569.55
合计276,977,607.191,163,128,545.081,147,029,369.94293,076,782.33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245,563,525.15966,942,260.71954,925,545.76257,580,240.10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1,617,620.2292,808,798.1192,819,051.241,607,367.09
三、辞退福利-内退17,110,000.0012,110,923.7817,620,923.7811,600,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6,040,000.005,612,844.435,462,844.436,190,000.00
五、辞退福利一次性补偿771,053.95771,053.95
合计270,331,145.371,078,245,880.981,071,599,419.16276,977,607.19

2. 短期薪酬列示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72,256,638.61876,638,709.93870,462,249.13278,433,099.41
二、职工福利费29,476,404.0729,476,404.07
三、社会保险费218,172.7868,364,131.9668,552,051.0130,253.73
其中:医疗保险费119,287.3656,587,306.0256,706,593.370.01
工伤保险费91,359.337,842,520.017,903,625.6230,253.72
生育保险费7,526.093,934,305.933,941,832.02
其他
四、住房公积金27,072.0085,605,807.6385,602,783.0730,096.5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784,513.8921,692,804.3222,210,159.052,267,159.16
六、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275,286,397.281,081,777,857.911,076,303,646.33280,760,608.86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54,066,838.96845,330,338.66827,140,539.01272,256,638.61
二、职工福利费31,036,102.0031,036,102.00
三、社会保险费212,726.8166,046,138.1666,040,692.19218,172.78
其中:医疗保险费119,287.2555,558,746.0255,558,745.91119,287.36
工伤保险费85,913.486,766,893.876,761,448.0291,359.33
生育保险费7,526.083,720,498.273,720,498.267,526.09
四、住房公积金24,312.0078,381,904.7178,379,144.7127,072.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276,362.3319,956,216.9720,448,065.412,784,513.89
合计257,580,240.101,040,750,700.501,023,044,543.32275,286,397.28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43,076,678.50790,485,546.99779,495,386.53254,066,838.96
二、职工福利费29,230,011.5929,230,011.59
三、社会保险费212,660.4758,962,905.9258,962,839.58212,726.81
其中:医疗保险费118,717.6749,459,017.5149,458,447.93119,287.25
工伤保险费86,416.726,015,320.296,015,823.5385,913.48
生育保险费7,526.083,488,568.123,488,568.127,526.08
四、住房公积金21,552.0068,987,082.5868,984,322.5824,312.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252,634.1819,276,713.6318,252,985.483,276,362.33
合计245,563,525.15966,942,260.71954,925,545.76257,580,240.10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2025 年度: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 年 12 月 31 日
1. 基本养老保险1,687,608.39110,393,903.59111,641,457.90440,054.08
2. 失业保险费52,776.663,471,123.093,510,147.2713,752.48
合计1,740,385.05113,865,026.68115,151,605.17453,806.56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558,637.59102,688,213.57102,559,242.771,687,608.39
2.失业保险费48,729.503,244,243.003,240,195.8452,776.66
合计1,607,367.09105,932,456.57105,799,438.611,740,385.05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568,553.9190,026,908.5690,036,824.881,558,637.59
2.失业保险费49,066.312,781,889.552,782,226.3648,729.50
合计1,617,620.2292,808,798.1192,819,051.241,607,367.09

4. 辞退福利

2025 年度:

项目2025年度缴费金额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辞退福利一次性补偿321,465.23
合计321,465.23

2024 年度:

项目2024年度缴费金额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辞退福利一次性补偿602,569.55
合计602,569.55

2023 年度:

项目2023年度缴费金额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辞退福利一次性补偿771,053.95
合计771,053.95

(二十九)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62,997,560.4663,838,593.7626,227,942.07
增值税15,215,269.5925,339,178.2250,171,547.98
土地使用税613,183.70613,183.70613,185.44
房产税1,595,380.91728,710.36753,524.47
城市维护建设税644,182.471,545,188.123,032,407.31
教育费附加459,177.091,103,705.962,166,005.2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30,921.203,757,264.874,323,936.39
印花税1,735,742.562,409,900.382,059,429.49
其他225.00946.7023,642.60
合计86,891,642.9899,336,672.0789,371,621.02

(三十)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8,807,023.452,430,899.752,230,808.46
其他应付款37,858,813.4840,312,821.1244,968,208.49
合计46,665,836.9342,743,720.8747,199,016.95

2.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应付股东股利33,093.1733,093.1733,093.17
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8,773,930.282,397,806.582,197,715.29
合计8,807,023.452,430,899.752,230,808.46

3.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费用欠款20,957,277.1715,139,348.6215,562,674.89
保证金、押金3,938,938.628,948,244.5513,078,257.36
代扣保险及公积金1,248,134.951,767,942.541,734,961.44
代收代付款4,513,481.184,375,981.182,425,981.18
其他往来款7,200,981.5610,081,304.2312,166,333.62
合计37,858,813.4840,312,821.1244,968,208.49

(三十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3,030,245.3916,510,923.6112,555,422.92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8,868,882.9711,130,498.4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337,279.331,169,986.041,859,956.65
合计46,236,407.6917,680,909.6525,545,878.02

(三十二)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229,685,185.15345,661,361.84382,085,333.02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非6+9)350,528,133.77292,237,998.91459,782,917.87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637,051.50629,592.0012,808,406.14
合计580,850,370.42638,528,952.75854,676,657.03

(三十三)长期借款

1.按类型披露

借款条件类别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300,300,000.00
保证借款7,502,146.53222,489,047.08
信用借款18,865,615.4221,804,796.00
质押借款1,686,048.47
合计18,865,615.4229,306,942.53524,475,095.55

2.抵押、保证借款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借款类型借款人贷款银行尚未偿还借款金额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借款到期日抵押物/保证人
保证借款沈阳透平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12,500,000.005,000,000.00分期偿还,2027年8月30日到期沈鼓集团
保证借款沈鼓申蓝机械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9,800,000.009,800,000.002025年6月24日沈鼓集团
质押借款拓博租赁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00,000.001,700,000.002025年3月21日应收款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借款类型借款人贷款银行尚未偿还借款金额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借款到期日抵押物/保证人
保证借款沈阳透平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17,500,000.005,000,000.00分期偿还,2027年8月30日到期沈鼓集团
保证借款沈阳透平建设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00,000,000.002025年01月24日沈鼓集团
抵押借款沈阳透平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180,000,000.002025年04月21日沈鼓集团房产
抵押借款沈阳透平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120,000,000.002025年05月15日沈鼓集团房产
保证借款沈阳透平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100,000,000.00200,000.00分期偿还,2025年11月沈鼓集团
保证借款沈鼓申蓝机械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10,000,000.0015日到期2025年6月24日分期偿还沈鼓集团
质押借款拓博租赁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000.007,320,000.002025年3月21日到期应收款项

(三十四)租赁负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原值14,891,869.803,315,413.763,144,075.75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1,218,650.88584,716.23122,825.88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37,279.331,169,986.041,859,956.65
合计9,335,939.591,560,711.491,161,293.22

(三十五)长期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款61,061,970.66
专项应付款32,400,000.0032,400,000.00
合计61,061,970.6632,400,000.0032,400,000.00

2.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融资租赁款61,061,970.66
合计61,061,970.66

3.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2025 年度: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 年 12 月 31 日形成原因
申蓝机械项目拨款32,400,000.0032,400,000.00
合计32,400,000.0032,400,000.00

注:根据项目现场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将国拨资金 3,071.83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剩余部分给予退回。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形成原因
申蓝机械项目拨款32,400,000.0032,400,000.00
合计32,400,000.0032,400,000.00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形成原因
申蓝机械项目拨款32,400,000.0032,400,000.00注
合计32,400,000.0032,400,000.00

注:申蓝机械公司专项应付款余额 3,240.00 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国有出资项目拨款。

(三十六)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内退福利37,840,000.0046,810,000.0042,970,000.00
应付补充后离职福利-设定受益计划158,040,000.00135,830,000.00134,525,100.00
小计195,880,000.00182,640,000.00177,495,100.00
减:一年内到期应付内退福利7,560,000.0010,030,000.0011,600,000.00
一年内到期应付离职后补充福利6,330,000.006,020,000.006,19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净额181,990,000.00166,590,000.00159,705,100.00

(三十七)预计负债

分类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未决诉讼11,879,174.005,834,400.005,834,400.00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53,032,873.4188,012,505.6667,361,647.15
产品质量保证79,181,630.5659,230,479.0944,987,219.98
其他2,229,500.00
合计146,323,177.97153,077,384.75118,183,267.13

(三十八)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2025 年度: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92,407,912.8556,667,864.4963,109,852.58385,965,924.76政府拨款
合计392,407,912.8556,667,864.4963,109,852.58385,965,924.76

2024 年度: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88,399,658.4361,951,247.4457,942,993.02392,407,912.85政府拨款
合计388,399,658.4361,951,247.4457,942,993.02392,407,912.85

2023 年度: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08,179,426.6230,725,500.0050,505,268.19388,399,658.43政府拨款
合计408,179,426.6230,725,500.0050,505,268.19388,399,658.43

(三十九)股本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股本2,799,002,330.002,799,002,330.00
合计2,799,002,330.002,799,002,330.00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股本2,759,362,330.0039,640,000.002,799,002,330.00
合计2,759,362,330.0039,640,000.002,799,002,330.00

注;股东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充缴纳认缴注册资本金,股本增加 39,640,000.00 元,股本溢价增加 30,930,360.00 元。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股本2,663,032,072.0096,330,258.002,759,362,330.00
合计2,663,032,072.0096,330,258.002,759,362,330.00

注;股东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充缴纳认缴注册资本金,新增股东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缴纳认缴注册资本金,股本增加 96,330,258.00 元,股本溢价增加 209,991,652.00 元。

(四十)资本公积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2,069,428,713.723,309,658.96424,722,160.251,648,016,212.43
其他资本公积98,138,396.3630,951,026.65129,089,423.01
合计2,167,567,110.0834,260,685.61424,722,160.251,777,105,635.44
其中:国有独享资本公积57,900,000.0030,718,300.0088,618,300.00

注1:股本溢价本期减少424,722,160.25元,系本公司以资本公积弥补未分配利润所致;股本溢价增加3,309,658.96元系沈鼓测控分红及少数股东补缴出资所致。

注 2: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30,951,026.65 元,主要系本公司收到的国有独享国拨资金本期转入增加 30,718,300.00 元;其他的变动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因专项储备变动导致本期公司其他资本公积 232,726.65 元。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2,022,180,795.8947,247,917.832,069,428,713.72
其他资本公积98,141,328.262,931.9098,138,396.36
合计2,120,322,124.1547,247,917.832,931.902,167,567,110.08
其中:国有独享资本公积57,900,000.0057,900,000.00

注1:股本溢价:股东出资及缴纳库存股出资款增加股本溢价41,097,304.01元;员工持股平台内部流转产生股份支付增加股本溢价4,624,208.24元;沈鼓辅机成套少数股东补充缴纳出资和沈鼓测控少数股东补充缴纳出资增加股本溢价1,526,405.58元。

注2:其他资本公积:公司的联营企业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因专项储备变动导致本期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减少2,931.90元。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1,802,015,638.21220,165,157.682,022,180,795.89
其他资本公积81,071,857.1917,070,436.44965.3798,141,328.26
合计1,883,087,495.40237,235,594.12965.372,120,322,124.15
其中:国有独享资本公积57,900,000.0057,900,000.00

注1:股本溢价:本公司股东出资及缴纳库存股出资款增加股本溢价增加220,084,996.02元;沈鼓辅机成套少数股东补充缴纳出资和沈鼓测控少数股东增资增加股本溢价80,161.66元。

注2:其他资本公积:公司的联营企业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因专项储备变动导致本期公司其他资本公积减少965.37元;公司的联营企业因股东减资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本期公司调整其他资本公积17,070,436.44元。

(四十一)库存股

2025 年度: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回购库存股

合计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回购库存股97,801,580.9997,801,580.99
合计97,801,580.9997,801,580.99

注:股东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充缴纳库存股55,255,130.50股出资款人民币107,968,525.00元,此次出资减少库存股97,801,580.99元、增加股本溢价10,166,944.01元。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回购库存股194,895,161.9797,093,580.9897,801,580.99
合计194,895,161.9797,093,580.9897,801,580.99

注:2023年2月4日,公司与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110,110,261.00股由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用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东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 纳 库 存 股 54,855,130.50 股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107,186,925.00 元 , 此 次 出 资 减 少 库 存 股97,093,580.98元、增加股本溢价10,093,344.02元。

(四十二)其他综合收益

2025 年度:

本期发生金额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2025年21月31日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609,840.00-26,770,000.00-24,796,420.00-1,973,580.00-22,186,58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609,840.00-26,770,000.00-24,796,420.00-1,973,580.00-22,186,580.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86,968.75910,050.16910,050.16623,081.41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86,968.75910,050.16910,050.16623,081.41
合计2,322,871.25-25,859,949.84-23,886,369.84-1,973,580.00-21,563,498.59

2024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金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2024年12月31日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50,920.001,190,000.00858,920.00331,080.002,609,84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1,750,920.001,190,000.00858,920.00331,080.002,609,840.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86,968.75-286,968.75-286,968.75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86,968.75-286,968.75-286,968.75
合计1,750,920.00903,031.25571,951.25331,080.002,322,871.25
2023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发生金额202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933,360.002,910,000.002,684,280.00225,720.001,750,920.00

本期发生金额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2023年12月31日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933,360.002,910,000.002,684,280.00225,720.001,750,920.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合计-933,360.002,910,000.002,684,280.00225,720.001,750,920.00

(四十三)专项储备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52,748,027.5520,046,339.0812,267,932.0360,526,434.60
合计52,748,027.5520,046,339.0812,267,932.0360,526,434.60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42,800,203.9322,020,417.4012,072,593.7852,748,027.55
合计42,800,203.9322,020,417.4012,072,593.7852,748,027.55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安全生产费32,005,577.4122,368,222.5911,573,596.0742,800,203.93
合计32,005,577.4122,368,222.5911,573,596.0742,800,203.93

(四十四)盈余公积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46,066,819.6612,345,491.6846,066,819.6612,345,491.68
任意盈余公积92,133,639.3292,133,639.32
合计138,200,458.9812,345,491.68138,200,458.9812,345,491.68

2024 年度: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46,066,819.6646,066,819.66
任意盈余公积92,133,639.3292,133,639.32
合计138,200,458.98138,200,458.98

2023 年度: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46,066,819.6646,066,819.66
任意盈余公积92,133,639.3292,133,639.32
合计138,200,458.98138,200,458.98

(四十五)未分配利润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561,212,607.53-1,003,073,850.25-1,357,964,983.7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561,212,607.53-1,003,073,850.25-1,357,964,983.7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9,471,731.89441,861,242.72354,891,133.4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45,491.6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562,922,619.23
期末未分配利润728,836,251.91-561,212,607.53-1,003,073,850.25

注:其他项系 2025 年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138,200,458.98 元,资本公积弥补亏损424,722,160.25 元。

(四十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2025年度
收入成本
1.主营业务小计10,053,059,862.007,431,458,942.90
离心压缩机6,186,990,351.394,610,712,734.81
泵类1,080,759,726.85918,724,568.37
往复压缩机942,954,196.57718,511,571.98
配件1,378,508,021.03827,328,039.08
其他透平机械171,104,702.82146,987,570.98
服务257,480,396.45184,935,171.35
气体35,262,466.8924,259,286.33
2.其他业务小计69,152,503.0752,211,887.57
3.三包服务费86,459,916.89
合计10,122,212,365.077,570,130,747.36

接上表:

项目2024年度
收入成本
1.主营业务小计9,235,779,143.476,962,265,684.91
离心压缩机5,541,027,645.194,239,176,561.42
泵类878,540,274.19802,965,267.94
往复压缩机1,071,532,856.00804,534,220.75
配件1,247,954,046.40704,374,919.34
其他透平机械268,638,561.39248,852,464.30
服务213,518,996.38151,494,068.54
气体14,566,763.9210,868,182.62
2.其他业务小计73,273,888.9855,644,728.78
3.三包服务费49,155,235.14
合计9,309,053,032.457,067,065,648.83

接上表:

项目2023年度
收入成本
1.主营业务小计8,127,522,930.156,348,022,803.57
离心压缩机5,093,630,824.473,965,286,082.30
泵类603,727,075.52552,228,944.08
往复压缩机744,815,157.96637,950,893.78
配件1,085,263,459.29701,527,595.50
其他透平机械382,840,192.71325,498,465.74
服务212,492,394.10161,004,086.97
气体4,753,826.104,526,735.20
2.其他业务小计78,567,823.7168,340,111.05
3.三包服务费38,505,894.75
合计8,206,090,753.866,454,868,809.37

2.履约义务说明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销售商品验收/签收验收款/签收款主要为压缩机、泵及配件产品是无质量型保证
设备建造收入履约进度里程碑验收款主要为核主泵组建造是无质量型保证
验收验收款主要为改造、安装检修等服务是无质量型保证
服务服务进度服务进度验收款主要为远程诊断、运行维护维保服务是无质量型保证
气体月结/签收月结款/签收款主要为气体产品是无质量型保证

(四十七)税金及附加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4,265,330.6126,364,994.9925,581,154.35
房产税15,520,715.4015,224,233.5114,108,172.08
土地使用税13,547,927.4913,691,533.6313,767,870.77
教育费附加10,196,288.1217,966,067.1717,961,867.70
印花税7,072,433.477,970,187.358,597,354.07
其他218,445.75171,828.28123,025.15
合计60,821,140.8481,388,844.9380,139,444.12

(四十八)销售费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214,105,197.52220,192,782.22194,468,464.29
差旅费55,984,682.2651,052,633.5147,198,474.97
营销费用83,120,939.9283,344,301.3654,077,965.39
业务招待费23,021,438.2625,407,955.1623,895,911.42
中标服务费16,477,044.1014,726,415.569,435,423.12
办公费14,113,369.5112,132,450.7810,497,291.61
展览费6,032,554.546,690,493.635,825,348.57

(四十九)管理费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业务宣传费1,714,148.902,307,340.852,663,587.30
会议费1,911,080.772,531,876.542,595,049.46
其他费用11,135,490.359,010,154.9117,461,215.73
合计427,615,946.13427,396,404.52368,118,731.86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394,094,823.02388,152,939.89357,032,907.72
办公费68,135,537.2265,334,728.7049,863,823.72
折旧摊销费用60,477,746.9849,189,272.7248,288,438.20
中介及咨询费46,690,480.9530,184,562.6421,402,737.31
差旅费20,139,254.8919,665,447.5319,244,012.66
劳务费15,647,591.8810,490,527.2611,891,995.91
修理费20,433,609.8220,956,673.9524,007,552.77
业务招待费7,331,630.959,005,681.288,942,860.53
残疾人保险金6,958,292.215,932,063.865,674,495.62
其他19,059,498.1028,175,379.8419,494,202.64
合计658,968,466.02627,087,277.67565,843,027.08

(五十)研发费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174,061,818.13163,923,014.26143,467,410.37
材料费145,559,830.46135,395,518.4897,802,341.01
试验及外协费73,968,407.3646,783,573.9062,167,086.19
折旧及摊销费15,001,914.9241,175,638.5828,434,049.77
燃料动力费9,515,745.638,147,443.944,072,543.73
差旅费2,288,913.491,865,269.291,741,591.19
其他2,090,932.584,006,750.431,385,813.42
合计422,487,562.57401,297,208.88339,070,835.68

(五十一)财务费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息支出11,455,006.4313,661,768.3852,183,704.23

(五十三)投资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减:利息收入54,483,811.5488,530,633.0891,335,842.57
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12,295,627.956,422,588.85-13,231,187.92
手续费等15,945,116.7216,138,644.7515,889,487.12
合计-39,379,316.34-52,307,631.10-36,493,839.14

(五十二)其他收益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82,849,422.4982,333,114.3783,472,527.40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37,588,428.8832,155,651.9931,368,526.59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25,521,423.7025,787,341.0319,136,741.60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9,739,569.9124,390,121.3532,967,259.21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33,398,420.2371,334,579.7245,816,624.73
其中:个税扣缴手续费812,001.15659,623.83498,517.32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32,439,357.0270,427,453.7145,317,699.71
其他147,062.06247,502.18407.70
合计116,247,842.72153,667,694.09129,289,152.13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432,125.67-18,148,970.4036,442,392.30
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96,055.564,238.26
债务重组损益4,520,916.0818,784,639.574,867,841.7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22,388,844.7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144.29
合计112,575,835.04635,669.1741,314,472.29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982.75-911,686.17
合计3,982.75-911,686.17

(五十五)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6,100,626.06338,524.741,279,569.3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1,261,232.83-97,798,553.8956,690,982.5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651,740.7129,749,872.11-35,487,456.86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409,702.047,912,014.90-3,956,455.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91,606.43-49,170,233.141,714,686.16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40,000.00221,959.96-27,459.97
其他损失-2,229,500.00
合计-103,117,713.79-108,746,415.3220,213,865.95

(五十六)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73,983,218.30-104,904,347.22-67,657,032.01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547,267.89-37,489,130.80-15,360,452.06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173,683.73-1,549,495.9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6,780,856.5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6,306,630.93-10,355,624.80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086,000.00-520,600.00-1,530,700.0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4,286,974.04
合计-203,749,433.39-153,269,702.82-117,165,510.56

(五十七)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372,987.481,988,219.20345,928.60
合计372,987.481,988,219.20345,928.60

(五十八)营业外收入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245,722.18826,192.35
维权赔偿收入67,181,182.567,500,000.004,500,000.00
罚款收入417,748.33398,915.08426,167.55
违约赔偿收入113,233.00690,416.353,837,525.55
暂停项目清理37,433,236.1712,050,815.9210,116,493.39
保险赔款收入6,100,000.0081,092.00
其他1,255,698.65108,611.751,856,820.79
合计106,646,820.8927,674,951.4520,818,099.28

注:各期间营业外收入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五十九)营业外支出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81,774.5411,058.312,622,169.34
对外捐赠支出100,412.84100,000.001,100,000.00
暂停项目清理6,760.463,471,292.151,073,934.68
违约赔偿、罚款、滞纳金支出12,510,063.263,378,293.851,118,529.51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11,879,174.005,834,400.00
其他1,954,510.605,596,022.75313,144.59
合计26,632,695.7012,556,667.0612,062,178.12

注:各期间营业外支出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六十)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46,399,841.09121,902,441.6653,667,407.81
递延所得税费用-4,924,863.67-30,921,183.9124,558,400.29
合计141,474,977.4290,981,257.7578,225,808.1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利润总额1,023,911,461.74666,523,010.18516,385,888.2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5,977,865.44166,630,752.55129,096,472.0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3,729,345.18-61,052,593.92-55,356,696.4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194,144.2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791,816.714,611,113.47-9,013,896.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8,629,007.5419,575,226.84198,989,034.36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16,382.1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7,911,805.06-9,956,026.59-1,314,919.1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949,487.2327,824,618.21-136,313,926.73
加计扣除-55,426,193.55-56,635,450.64-47,860,260.03
所得税费用合计141,474,977.4290,981,257.7578,225,808.10

(六十一)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政府补助76,407,434.4086,341,368.7963,692,759.21
收回保函保证金及冻结款211,221,117.29389,019,548.94360,626,097.64
往来款90,099,325.95174,485,572.19186,359,074.04
利息收入54,483,811.5488,530,633.0891,335,842.57
营业外收入66,581,098.7126,847,944.3120,818,099.28
合计498,792,787.89765,225,067.31722,831,872.7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期间费用757,520,038.69683,806,591.47697,519,601.98
营业外支出14,564,986.705,061,256.622,531,674.10
支付保函保证金及冻结款86,156,315.2386,200,524.66318,580,398.70
往来款49,419,335.59103,666,354.25190,993,694.13
手续费等支出15,945,116.7216,138,644.7515,889,487.12
合计923,605,792.93894,873,371.751,225,514,856.03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5年度2024年2023年
处置子公司106,617,895.03
合计106,617,895.03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5年度2024年2023年
收到其他融资款4,748,000.0032,400,000.00
合计4,748,000.0032,400,000.00

(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2025年度2024年2023年
偿还其他融资款项1,681,700.004,748,000.00
租赁租金等8,819,232.104,669,691.9849,414,754.42
合计10,500,932.109,417,691.9849,414,754.42

(3)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目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181,695,000.00181,585,000.00150,000,000.0031,598,291.67181,681,708.33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45,817,866.1437,804,413.982,580.6931,729,000.0051,895,860.81
长期应付款(含1年内到期)72,847,413.282,916,559.6569,930,853.63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2,730,697.5316,845,193.845,902,672.4513,673,218.92
应付股利2,430,899.7543,899,264.7437,523,141.048,807,023.45
合计232,674,463.42219,389,413.98133,594,452.55228,071,373.1431,598,291.67325,988,665.14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12月31日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103,381,957.82181,585,000.00103,243,346.7128,611.11181,695,000.00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537,030,518.4721,800,000.00512,520,000.00492,652.3345,817,866.14
长期应付款(含1年内到期)11,130,498.45299,452.703,656,500.007,773,451.15-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3,021,249.87722,639.641,013,191.982,730,697.53
应付股利2,230,808.4611,974,524.6711,774,433.382,430,899.75
合计656,795,033.07203,385,000.0012,996,617.01632,207,472.078,294,714.59232,674,463.42

接上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1,321,789,905.53303,293,346.711,520,820,555.53880,738.89103,381,957.82
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556,760,750.83910,000,000.0089,767.64929,820,000.00537,030,518.47
长期应付款(含1年内到期)62,599,401.481,627,360.6946,016,617.527,079,646.2011,130,498.45
租赁负债(含1年内到期)5,975,865.84443,520.933,398,136.903,021,249.87
应付股利5,617,536.0916,529,134.1619,915,861.792,230,808.46
合计1,952,743,459.771,213,293,346.7118,689,783.422,519,971,171.747,960,385.09656,795,033.07

(六十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净利润882,436,484.32575,541,752.43438,160,080.19
加:资产减值准备203,749,433.39153,269,702.82117,165,510.56
信用减值准备103,117,713.79108,746,415.32-20,213,865.95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63,763,896.92229,424,269.45229,997,798.91
使用权资产折旧3,815,920.612,053,549.772,943,236.01
无形资产摊销25,745,736.9019,942,601.2620,286,398.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118,365.38731,640.72387,313.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72,987.48-1,988,219.20-345,928.6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3,947.64-815,134.042,622,169.3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982.75911,686.1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40,621.5220,084,357.2338,952,516.3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2,575,835.04-635,669.17-41,314,472.2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8,294.10-30,921,183.9124,558,400.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26,528,597.49-1,388,343,937.35-1,232,226,649.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2,734,780.27-802,508,043.48-1,916,050,791.0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84,597,722.962,328,645,158.193,918,875,546.42
其他7,778,407.059,947,823.6210,794,626.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40,634,766.521,223,171,100.911,595,503,575.13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128,880,335.414,728,480,777.534,024,710,476.9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728,480,777.534,024,710,476.953,497,184,016.1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00,399,557.88703,770,300.58527,526,460.76

2.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无

3.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2025年度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127,644,802.50
其中:拓博租赁127,644,802.50
沈鼓测控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4,262,697.53
其中:拓博租赁174,782,308.76
沈鼓测控59,480,388.77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并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拓博租赁
沈鼓测控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06,617,895.03

注:本期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已列示为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现金6,128,880,335.414,728,480,777.534,024,710,476.95
其中:库存现金40,785.4641,082.2620,824.48
资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116,412,433.864,652,276,129.173,866,612,027.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12,427,116.0976,163,566.10158,077,624.74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一、现金 6,128,880,335.41 4,728,480,777.53 4,024,710,476.95 其中:库存现金 40,785.46 41,082.26 20,824.4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116,412,433.86 4,652,276,129.17 3,866,612,027.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 资金 12,427,116.09 76,163,566.10 158,077,624.74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无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理由
银行存款3,979,542.004,500,000.00-诉讼冻结款
其他货币资金1,601,473,524.201,892,238,853.352,477,988,418.42票据保证金等使用受限
合计1,605,453,066.201,896,738,853.352,477,988,418.42

(六十三)外币货币性项目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0,263,117.657.0288283,001,401.35
欧元25,423,179.268.2355209,372,592.81
港币14,316.100.903212,930.59
阿联酋迪拉姆8,522.351.907116,252.8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8,031,597.247.028856,452,490.68
欧元22,416,540.468.2355184,611,418.96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0,658,334.737.028874,915,303.18
欧元17,472,239.798.2355143,892,630.83
日元26,906,400.000.04481,205,326.00
英镑51,930.009.4346489,938.78
其他应收款
其中:欧元672.688.23555,539.86
阿联酋迪拉姆25,000.001.907147,677.17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63,655.007.0288447,418.26
欧元23.348.2355192.22
英镑13,380.169.4346126,236.46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4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5,560,242.577.1884111,853,247.69
欧元17,594,362.977.5257132,409,897.41
港币18,941.100.926017,540.22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8,073,301.247.188458,034,118.63
欧元20,703,641.707.5257155,809,396.34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966,718.277.188414,137,557.61
欧元9,767,359.487.525773,506,217.25
日元26,906,400.000.04621,243,075.68
英镑51,930.009.0765471,342.65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49,635.007.1884356,796.23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2023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199,262.787.082729,742,118.49
欧元25,160,336.967.8592197,740,120.23
港币14,280.160.906212,940.97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7,695,882.737.082754,507,628.60
欧元12,236,508.067.859296,169,164.15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2,083,179.057.082714,754,532.26
欧元9,743,942.967.859276,579,596.51
日元26,906,400.000.05021,350,701.28
英镑51,930.009.0411469,504.32

(六十四)租赁

1.作为承租人

(1)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租赁费用4,969,660.714,009,199.632,354,698.13

(2)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1)营口透平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情况:

2020 年 12月 21 日营口透平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营口透平机器设备原值 58,739,770.58 元的固定资产进行售后回租。合同约定的名义借款金额31,800,000.00 元,扣除保证金 1,800,000.00 元后,实际借款金额 30,000,000.00 元,租赁利息 3,536,400.00 元,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按期偿还利息及本金。本公司为此项债务提供担保。

2)营口透平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情况:

2018 年 6月22 日营口透平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两期融资租赁合同,第一期名义借款金额 34,630,000.00 元,扣除保证金 1,731,500.00元后,实际借款金额 32,898,500.00 元,租赁利息 6,078,760.00 元,名义利率 5.38%,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0月 4 日至2023 年7 月4 日,按期偿还利息及本金;第二期名义借款金额 15,370,000.00 元,扣除保证金 768,500.00 元后,实际借款金额 14,601,500.00 元,租赁利息 499,320.00 元,租赁期限自 2018 年9 月29日至 2023 年6 月29 日,按期偿还利息及本金。本公司为此项债务提供担保。

3)沈阳透平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情况:

2020 年 10月 12 日沈阳透平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将沈阳透平机器设备原值 44,086,308.15 元的固定资产进行售后回租。合同约定的名义借款金额50,000,000.00 元,租赁利息 6,154,375.00 元,租赁期间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0月 19 日,按期偿还利息及本金,资产留购价 1,000.00 元。本公司为此项债务提供担保。

(3)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各期金额: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租赁租金等13,788,892.818,678,891.6151,769,452.55

2.作为出租人

(1)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2025 年度:

项目2024年度租赁收入

房屋

809,749.92

2024 年度:

房屋

1,149,761.61

2023 年度:

项目2023年度租赁收入

房屋及设备

4,360,965.39

(2)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2025 年度:

项目2025年度融资收益
拓博租赁直接租赁业务71,817.22
拓博租赁售后回租业务108,967.66

2024 年度:

项目2024年度融资收益
拓博租赁直接租赁业务322,750.27
拓博租赁售后回租业务376,586.20

2023 年度:

项目2023年度融资收益
拓博租赁直接租赁业务149,796.47
拓博租赁售后回租业务170,045.98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2025 年度:

项目2025年度销售收入2025年度销售成本金额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拓博租赁出租沈鼓集团设备

2024 年度:

项目2024年度销售收入2024年度销售成本金额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拓博租赁出租沈鼓集团设备82,787,610.6059,078,758.2023,708,852.40
2023年度:
项目2023年度销售收入2023年度销售成本金额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拓博租赁出租沈鼓集团设备177,575,221.23128,224,240.3349,350,980.90

七、研发支出

(一)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职工薪酬174,061,818.13163,923,014.26143,467,410.37
材料费145,559,830.46135,395,518.4897,802,341.01
试验及外协费73,968,407.3646,783,573.9062,167,086.19
折旧及摊销费15,001,914.9241,175,638.5828,434,049.77
燃料动力费9,515,745.638,147,443.944,072,543.73
差旅费2,288,913.491,865,269.291,741,591.19
其他2,090,932.584,006,750.431,385,813.42
合计422,487,562.57401,297,208.88339,070,835.68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422,487,562.57401,297,208.88339,070,835.68
资本化研发支出
合计422,487,562.57401,297,208.88339,070,835.68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无。

(三)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无。

(四)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三)反向购买

无。

(四)处置子公司

1.本期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子公司名称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9月255,289,605.0095.00转让股权丧失控制权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11月表决权比例下降
续上表: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经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复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1,566,332.40
表决权比例下降44.0054,623,222.82
续上表: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178,578,400.00

123,955,177.18

经评估确认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于 2023年 8 月23 日完成注销;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完成注销;沈阳鼓风机厂海口公司于2023 年 11月 29 日完成注销;北京透平机械销售中心于 2023 年12月 12日完成注销。

2.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河津沈鼓气体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成立;SHENGU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成立; SBW MIDDLE EASTGENERALTRADING LTD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成立;徐州沈鼓气体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0 日成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公司的构成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六)本公司的构成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

子公司全称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2025年度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2025年度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20%63,171,359.20354,796,222.85

2024 年度:

子公司全称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2024年度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2024年度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20%50,164,177.11293,038,820.92

2023 年度:

子公司全称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2023年度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2023年度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20%48,325,934.63242,005,006.69

3.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流动资产19,270,028,963.8718,299,812,354.5016,532,235,512.04
非流动资产1,097,098,081.31906,769,702.74936,393,341.73
资产合计20,367,127,045.1819,206,582,057.2417,468,628,853.77
流动负债17,082,532,718.5416,528,487,914.2914,757,601,039.48
非流动负债398,805,970.63275,087,502.78745,569,294.53
负债合计17,481,338,689.1716,803,575,417.0715,503,170,334.01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
营业收入7,595,340,272.427,361,633,587.876,674,139,024.99
净利润514,665,865.99436,820,860.28385,470,701.30
综合收益总额500,225,865.99439,260,860.28387,180,701.30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的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沈鼓测控于 2023 年12月21 日增资,本公司对沈鼓测控的持股比例由 55%降至 44%,本公司与持有沈鼓测控 20%股权的股东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取得了全部该等 20%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持有代表 64%股权的表决权,依据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东会中拥有过半数的表决权;2025 年 11 月,因深圳中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实质上形成一致行动,致使本公司在股东会中表决权不足半数,对沈鼓测控无法继续实施有效控制,本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不再将沈鼓测控纳入合并范围。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1)沈鼓测控少数股东新增认缴注册资本事项

项目沈鼓测控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其中: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58,195.61
差额58,195.61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58,195.61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1)沈鼓测控少数股东于 2023 年新增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 500.00 万元,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年上半年分别缴纳注册资本金 87.00 万元、82.50 万元、110.00 万元,分别增加资本公积 365.40 万元、346.50 万元、462.00 万元。

于 2023 年末少数股东出资前本公司享有的沈鼓测控资本公积和留存利润为 774.78 万元,少数股东出资后本公司享有的沈鼓测控资本公积和留存利润为 780.60 万元,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5.82 万元;于 2024 年至 2025 年上半年,因少数股东陆续出资,本公司享有的沈鼓测控资本公积分别增加 152.46万元、203.28 万元;

(2)其他说明

1)沈鼓测控 2025 年上半年按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占比分配股利 3,000.00 万元,因少数股东尚未缴足注册资本金,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持股比例与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持股比例差额为4.26%,由此调增资本公积 127.69 万元。

2)2023 年度、2024 年度沈鼓辅机成套少数股东增资分别增加资本公积 0.40 万元、4.88万元,本公司享有的沈鼓辅机成套资本公积分别增加 2.20万元、0.18万元。

(三)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无

2.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2025年度发生额2024年度发生额2023年度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80,611,874.4337,819,514.9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0,195,655.09-37,819,514.95-6,507,741.7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0,195,655.09-37,819,514.95-6,507,741.71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93,393,637.66153,549,577.88177,727,413.3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4,236,470.5819,670,544.5542,950,134.0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4,236,470.5819,670,544.5542,950,134.01

3.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4.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1)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计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计未确认的损失
合营企业: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小计
联营企业:
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3,404.97-65,353.27-568,758.24
小计-503,404.97-65,353.27-568,758.24
合计-503,404.97-65,353.27-568,758.24

注: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年 9 月注销。

(2)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计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计未确认的损失
合营企业: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3,448,163.08-3,448,163.08
小计-3,448,163.08-3,448,163.08
联营企业:
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35,594.17-167,810.80-503,404.97
小计-335,594.17-167,810.80-503,404.97
合计-335,594.17-3,615,973.88-3,951,568.05

(3)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计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计未确认的损失
联营企业:
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3,298.38-142,295.79-335,594.17
小计-193,298.38-142,295.79-335,594.17
合计-193,298.38-142,295.79-335,594.17

十、政府补助

(一)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无。

(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346,012,297.6522,663,600.0037,588,428.88331,087,468.77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46,395,615.2034,004,264.4925,521,423.7054,878,455.99与收益相关
合计392,407,912.8556,667,864.4963,109,852.58385,965,924.76
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335,001,540.0643,166,409.5832,155,651.99346,012,297.65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53,398,118.3718,784,837.8625,787,341.0346,395,615.20与收益相关
合计388,399,658.4361,951,247.4457,942,993.02392,407,912.85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358,759,889.657,610,177.0031,368,526.59335,001,540.06与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49,419,536.9723,115,323.0019,136,741.6053,398,118.37与收益相关
合计408,179,426.6230,725,500.0050,505,268.19388,399,658.43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37,588,428.8832,155,651.9931,368,526.59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5,260,993.6150,177,462.3852,104,000.81
合计82,849,422.4982,333,114.3783,472,527.40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本公司对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2.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流动比率为1.14;2024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为1.12;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为1.11。由此分析,本公司流动性趋好且比较充足,流动性短缺的风险较小。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1)2025年12月31日

项目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1,681,708.33181,681,708.33
应付票据2,655,444,627.592,655,444,627.59
应付账款5,442,500,023.915,442,500,023.91
其他应付款46,665,836.9346,665,836.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678,689.9949,678,689.99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351,165,185.27351,165,185.27
长期借款18,865,615.4218,865,615.42
租赁负债9,909,663.809,909,663.80
长期应付款64,425,934.7864,425,934.78

(2)2024年12月31日

项目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1,695,000.00181,695,000.00
应付票据2,483,027,610.952,483,027,610.95
应付账款4,861,844,966.924,861,844,966.92
其他应付款42,743,720.8742,743,720.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760,847.7817,760,847.78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292,867,590.91292,867,590.91
长期借款29,306,942.5329,306,942.53
租赁负债2,065,489.592,065,489.59
长期应付款32,400,000.0032,400,000.00

(3)2023年12月31日

项目1年以内1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03,381,957.82103,381,957.82
应付票据2,573,810,181.922,573,810,181.92
应付账款4,444,780,088.824,444,780,088.82
其他应付款47,199,016.9547,199,016.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31,015.4125,931,015.41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472,591,324.01472,591,324.01
长期借款524,475,095.55524,475,095.55
租赁负债1,198,434.411,198,434.41
长期应付款32,400,000.0032,400,000.00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如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因本公司借款主要采用固定利率政策,本公司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以管理利息成本,故人民币基准利率变动风险对公司影响很小。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报告期末主要外币货币性报表项目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美元283,001,401.35111,853,247.6929,742,118.49
欧元209,372,592.81132,409,897.41197,740,120.23
应收账款
美元56,452,490.6858,034,118.6354,507,628.61
欧元184,611,418.96155,809,396.3496,169,164.15
应付账款
美元74,915,303.1814,137,557.6114,754,532.26
欧元143,892,630.8373,506,217.2576,579,596.51
其他应收款
美元
欧元5,539.86
其他应付款
美元447,418.26356,796.23
欧元192.22

敏感性分析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升值或贬值5%,对本公司税前利润的影响如下:

项目汇率变动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美元和欧元外币货币性报表项目对人民币升值5%25,709,394.9618,505,304.4514,341,245.14
对人民币贬值5%-25,709,394.96-18,505,304.45-14,341,245.14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末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极低,暴露于因归类为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较低。

(二)套期

无。

(三)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期末本公司已转移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转移方式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终止确认情况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票据背书/贴现应收票据382,750,185.27324,452,590.92472,641,324.01未终止确认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票据背书/贴现应收款项融资437,994,470.11667,279,293.08347,544,022.87终止确认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合计820,744,655.38991,731,884.00820,185,346.88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项目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票据背书/贴现437,994,470.11667,279,293.08347,544,022.87无
合计437,994,470.11667,279,293.08347,544,022.87无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项目资产转移的方式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票据背书/贴现382,750,185.27324,452,590.92472,641,324.01
合计382,750,185.27324,452,590.92472,641,324.01

接上表:

项目资产转移的方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票据背书/贴现382,750,185.27324,452,590.92472,641,324.01
合计382,750,185.27324,452,590.92472,641,324.01

十二、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发行新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本收益率监控资本。该比率按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实收资本(股本)计算。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列示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资本收益率(%)26.4215.7912.86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202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二)应收款项融资140,128,835.31140,128,835.3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40,128,835.31140,128,835.31

接上表: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14,703.20114,703.2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114,703.20114,703.20
(二)应收款项融资251,042,744.69251,042,744.69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14,703.20251,042,744.69251,157,447.89

接上表: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10,720.45110,720.45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110,720.45110,720.45
(二)应收款项融资167,146,667.51167,146,667.5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10,720.45167,146,667.51167,257,387.96

(二)持续和非持续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采用的公允价值在计量时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本公司第一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公司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是采用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来确定;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持有的 6+9 银行承兑汇票,公司采用票据账面金额确认其公允价值。

(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小。

十二、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 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 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发行新股。本公司不 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本收益率监控资本。该比率按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除以实收资本(股本)计算。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列示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本收益率(%) 26.42 15.79 12.86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合计

十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40,000.00万元43.0743.07

(三)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曾控制的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纳入合营企业
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曾控制的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成为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鼓风机集团风电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鼓风机集团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申报期内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舒小斌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舒小斌担任董事的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8,848,916.7817,451,297.7510,712,635.63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665,275.1728,471,423.9551,709,507.12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393,885.8118,272,488.1517,175,040.91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5,461,991.143,411,214.164,976,932.09
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588,382.14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581,549.48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183,344.673,323,188.633,018,867.88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047,945.051,089,978.148,562,790.60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495,049.50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48,113.22367,924.53
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53,097.35353,850.43276,260.17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362,832.31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94,827.59
合计88,667,550.3172,741,365.74104,889,694.30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466,275.231,075,667.25559,117.68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691,563.481,024,327.363,012,553.39
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601,769.91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589,159.58887,876.101,252,607.12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45,978.79416,683.21321,490.75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23,553.65341,479.313,382,164.66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79,054.78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75,758.496,966.6183,170.28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3,018.8733,018.8733,018.87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7,075.471,922,148.69
合计4,213,208.253,786,018.7110,566,271.44

2.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房屋32,201.8332,201.8333,428.57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房屋13,107.78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房屋5,573.40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321,100.92642,201.83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房屋85,211.0188,457.14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2,876,106.19
合计50,883.01438,513.763,640,193.73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利息支出1,074,444.50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截止日截止日票据池担保授信额度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沈阳透平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16,586,574.74截至2024年12月4日已履行完毕
2023年12月31日14,586,574.74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1,979,795.00截至2023年3月28日已履行完毕
2022年12月31日49,382,982.95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49,382,982.9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履行完毕
2024年12月31日2,535,782.50
2025年12月31日

4.关联方资产转让等情况

(1)设备采购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类型关联方定价原则2025年度生额2024年度发生额2023年度发生额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协商定价2,460,177.00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协商定价166,771.00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协商定价11,687,204.00

(2)股权转让

2025 年 6 月,沈鼓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崔尼蒂贸易公司与相关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双方共计向关联方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拓博租赁 30%的股权,向其他公司转让所持拓博租赁 65%的股权。

2025年 9 月,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拓博租赁变更股权、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予以批复;2025年 9 月,拓博租赁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拆出情况

关联方拆出金额借款日偿还日说明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500,000.00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2,300,000.00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7,700,000.00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1,277,300.40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602,699.60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日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9,162,406.09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9日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40,743,318.742024年6月-2024年11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偿还2,6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周转拆借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274,648.7518,382,447.3417,081,338.84

(五)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8,900,570.698,900,570.69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809,974.17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466,891.00163,844.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834,118.551,834,118.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451,495.93271,033.91
应收账款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120,000.0056,000.00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309,238.94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9,709,468.3539,709,468.35
其他应收款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498,072.001,074,903.60
其他应收款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8,810,813.00940,540.65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93,816.2122,005.39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2,267.20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370.8318.54
其他应收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49.9317.5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69.803.49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50,000.00427,50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1,722,217.79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9,923,513.62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04,009.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注)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2,233,437.6150,563,406.33

注:2024年5月,拓博租赁、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与沈阳透平、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至拓博租赁。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8,824,659.168,824,659.16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308,983.60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310,000.00115,500.00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142,824.9896,923.39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93,274.34
应收账款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5,281.03264.05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22,000.001,100.00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9,151,208.2839,151,208.28
其他应收款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8,717,277.008,717,277.00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6,291.642,314.58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1,360.32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8.7410.44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1,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458,727.0235,676.95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8,191,629.00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639,530.00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5,000.00
预付款项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1,500.00

接上表: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9,495,504.743,632,376.72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3,872,613.09306,005.64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9,354.41140,089.80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6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706,500.0085,325.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15,964.60
应收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11,985.57116,002.45
应收账款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457.6545.77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
合同资产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205,650.0010,282.5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70,000.008,500.00
合同资产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4,800.00240.00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0,261,290.0313,893,430.86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782,801.85387,648.53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453.44
其他应收款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4,552,613.0014,552,613.00
其他应收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175,955.78392,628.18
长期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529,752.98142,707.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4,309,180.76190,271.71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000,000.00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36,170.00
预付款项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5,000.0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22,498,022.63
应付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9,912,456.418,671,082.408,652,442.51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1,824,770.207,134,905.656,274,674.35
应付账款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0,406,380.12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459,088.542,158,186.571,794,882.74
应付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712,262.936,751,406.7410,760,367.00
应付账款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504,000.00504,000.00504,000.00
应付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91,658.30510,507.19214,184.65
应付账款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78,000.00
应付账款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228,314.72389,936.85260,574.33
应付账款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22,300.8922,300.8922,300.89
应付账款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1,445,000.002,960,000.00
应付账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43,103.45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313,000.00313,000.00
其他应付款(注)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1,652,944.001,147,793.40
其他应付款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550,000.00
其他应付款(注)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85,761.002,164,702.284,274,398.26
其他应付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1,548.981,167,484.67174,654.50
其他应付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13,011.3313,011.3313,011.33
其他应付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
其他流动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35.59135.59135.59
其他流动负债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4,950.9122,708.63
其他流动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5.2415.24
合同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043.041,043.0439,407.82
合同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17.26117.26117.26
合同负债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6,955.76
长期应付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1,061,970.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868,882.97
租赁负债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75,918.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58,789.46

注:因报告期前原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申报期内合同履行导致本公司与其存在资金代收代付的情况。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重要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外币折算

计入各期损益的汇兑差额。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12,295,627.956,422,588.85-13,231,187.92

十八、股份支付

(一)员工持股平台内部流转

2024 年员工持股平台内部流转价格低于同期股东之间交易价格,本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 4,845,134.00 元,具体如下:

受让日期交易股份数量交易单价元/股同期法人股东交易价格元/股股份支付金额
2024年5月31日2,030,000.002.4503.882,902,900.00
30,000.001.9543.8857,780.00
2024年12月30日1,317,800.002.4503.881,884,454.00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210,397,033.29172,473,159.87236,264,864.85
1-2年(含2年)28,193,396.2918,086,179.9911,139,042.00
2-3年(含3年)11,500,079.331,844,848.326,252,840.00
3-4年(含4年)636,900.00300,000.001,096,192.90
4-5年(含5年)20,000.00965,811.97815,220.82
5年以上5,233,413.614,155,326.043,988,401.25
小计255,980,822.52197,825,326.19259,556,561.82
减:坏账准备2,911,655.021,713,778.891,962,859.23
合计253,069,167.50196,111,547.30257,593,702.59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88,500.000.35888,500.0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5,092,322.5299.652,023,155.020.79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10,574,861.504.132,023,155.0219.13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244,517,461.0295.52
合计255,980,822.52100.002,911,655.02——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25,424.790.47925,424.79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6,899,901.4099.53788,354.100.4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11,328,222.755.73788,354.106.96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185,571,678.6593.80
合计197,825,326.19100.001,713,778.89——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17,220.820.35917,220.82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8,639,341.0099.651,045,638.410.40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16,119,258.226.211,045,638.416.49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242,520,082.7893.44
合计259,556,561.82100.001,962,859.23——

3.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656,500.00656,5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232,000.00232,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888,500.00888,500.00--

接上表: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656,500.00656,5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268,924.79268,924.79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925,424.79925,424.79--

接上表: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分公司583,096.03583,096.03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其他334,124.79334,124.79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917,220.82917,220.82--

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组合1(账龄组合)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66,299.6628,314.985.00
1至2年5,840,280.00584,028.0010.00
2至3年3,880,314.001,164,094.2030.00
3至4年74,500.0037,250.0050.00
4至5年20,000.0016,000.0080.00
5年以上193,467.84193,467.84100.00
合计10,574,861.502,023,155.02--

接上表:

名称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8,242,177.46412,108.875.00
1至2年2,902,777.84290,277.7810.00
2至3年139,000.0041,700.0030.00
5年以上44,267.4544,267.45100.00
合计11,328,222.75788,354.10--

接上表: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3,165,609.84658,280.495.00
1至2年2,779,000.00277,900.0010.00
3至4年130,380.9365,190.4750.00
5年以上44,267.4544,267.45100.00
合计16,119,258.221,045,638.41--

(2)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名称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89,925,219.40132,014,057.90180,436,898.42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2,639,592.2228,032,066.3911,542,04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14,514,622.525,597,927.488,550,417.48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7,263,382.798,933,382.7928,663,882.79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4,807,945.774,807,945.774,807,945.77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4,246,998.324,246,998.324,246,998.32
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19,700.001,939,300.004,271,900.00
合计244,517,461.02185,571,678.65242,520,082.78

5.坏账准备的情况

2025年度:

类别2024 年12 月 31 日本期变动金额2025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2024年12月31日计提本期变动金额2025年12月31日
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925,424.7936,924.79888,500.00
账龄组合788,354.101,278,943.5844,267.45124.792,023,155.02
合计1,713,778.891,278,943.5881,192.24124.792,911,655.02

2024年度: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917,220.82656,500.00648,296.03925,424.79
账龄组合1,045,638.41-257,284.31788,354.10
合计1,962,859.23399,215.69648,296.031,713,778.89

2023 年度: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4,256,231.651,768,000.001,571,010.83917,220.82
账龄组合1,450,198.85-3,095.44401,465.001,045,638.41
合计5,706,430.50-3,095.441,768,000.001,972,475.831,962,859.23

6.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情况无。

6.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情况 无。

7.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2025年度核销金额2024年度核销金额2023年度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81,192.241,972,475.83

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89,925,219.40189,925,219.4073.11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2,639,592.2222,639,592.228.71
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14,514,622.5214,514,622.525.59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7,263,382.797,263,382.792.80
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5,414,400.001,785,600.007,200,000.002.77720,000.00
合计239,757,216.931,785,600.00241,542,816.9392.98720,000.00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2,014,057.90132,014,057.9065.97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8,032,066.3928,032,066.3914.01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8,933,382.798,933,382.794.46
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5,414,400.001,785,600.007,200,000.003.6036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5,597,927.485,597,927.482.80
合计179,991,834.561,785,600.00181,777,434.5690.84360,000.00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80,436,898.42180,436,898.4267.91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28,663,882.7928,663,882.7910.79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11,542,040.0011,542,040.004.34
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8,550,417.488,550,417.483.22
武汉拓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640,000.002,760,000.005,400,000.002.03540,000.00
合计231,833,238.692,760,000.00234,593,238.6988.29540,000.00

(二)其他应收款

1.项目列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股利8,122,500.0028,500,000.00
其他应收款1,024,791,301.54950,474,291.82918,265,676.86
合计1,032,913,801.54978,974,291.82918,265,676.86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50,000.00
减:坏账准备427,500.001,500,000.00
合计8,122,500.0028,500,000.00

3.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龄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04,335,642.9046,767,337.4538,107,914.23
1-2年(含2年)35,387,978.8628,846,553.488,347,034.18
2-3年(含3年)20,401,420.547,298,420.41147,590,255.14
3-4年(含4年)1,032,294.77146,453,021.665,192,476.98
4-5年(含5年)145,642,912.291,636,572.366,212,637.09
5年以上733,454,341.51738,307,265.00725,215,420.92
小计1,040,254,590.87969,309,170.36930,665,738.54
减:坏账准备15,463,289.3318,834,878.5412,400,061.68
合计1,024,791,301.54950,474,291.82918,265,676.86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934,966,496.55950,141,780.55915,071,169.33
应收赔偿款及长期预付款7,706,061.9216,330,458.927,706,061.92
保证金、押金965,040.49846,963.771,284,363.77
备用金11,347.962,400.52271,100.00
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3,513,028.52
股权处置款94,054,065.00
其他往来款2,551,578.951,987,566.602,820,015.00
合计1,040,254,590.87969,309,170.36930,665,738.54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706,061.920.747,706,061.92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1,032,548,528.9599.267,757,227.410.751,024,791,301.54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应收款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97,582,032.409.387,757,227.417.9589,824,804.99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934,966,496.5589.88934,966,496.55
合计1,040,254,590.87100.0015,463,289.331,024,791,301.54

接上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6,423,338.921.6916,423,338.92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52,885,831.4498.312,411,539.620.25950,474,291.82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2,744,050.890.282,411,539.6287.88332,511.27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950,141,780.5598.03950,141,780.55
合计969,309,170.36100.0018,834,878.54950,474,291.82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706,061.920.837,706,061.92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922,959,676.6299.174,693,999.760.51918,265,676.86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7,888,507.290.854,693,999.7659.503,194,507.53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915,071,169.3398.32915,071,169.33
合计930,665,738.54100.0012,400,061.68918,265,676.86

(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5,078,847.425,078,847.42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万和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27,214.502,627,214.5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7,706,061.927,706,061.92

接上表: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8,717,277.008,717,277.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5,078,847.425,078,847.42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万和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27,214.502,627,214.5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16,423,338.9216,423,338.92

接上表: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5,078,847.425,078,847.42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沈阳万和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27,214.502,627,214.5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7,706,061.927,706,061.92

(5)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①组合1(账龄组合)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94,464,518.514,723,225.935.00
1-2年(含2年)38,502.683,850.2710.00
2-3年(含3年)69,800.0020,940.0030.00
5年以上3,009,211.213,009,211.21100.00
合计97,582,032.407,757,227.41

接上表:

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35,530.2016,776.515.00
1-2年(含2年)15,286.201,528.6210.00
5年以上2,393,234.492,393,234.49100.00
合计2,744,050.892,411,539.62

接上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88,875.4929,443.785.00
2-3年(含3年)1,133,079.68339,923.9030.00
3-4年(含4年)3,555,904.621,777,952.3150.00
4-5年(含5年)319,838.67255,870.9480.00
5年以上2,290,808.832,290,808.83100.00
合计7,888,507.294,693,999.76

②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无坏账准备。

(6)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5年1月1日余额2,411,539.6216,423,338.9218,834,878.54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345,687.795,345,687.79
本期转回8,717,277.008,717,277.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5年12月31日余额7,757,227.417,706,061.9215,463,289.33
接上表: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4年1月1日余额4,693,999.767,706,061.9212,400,061.68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282,460.141,620,657.00-661,803.14
本期转回54,000,000.0054,000,00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61,096,620.0061,096,620.00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411,539.6216,423,338.9218,834,878.54

接上表: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2,842,731.69742,456,650.13745,299,381.82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851,268.072,328,676.744,179,944.8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737,079,264.95737,079,264.95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693,999.767,706,061.9212,400,061.68

(7)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2024 年本期变动金额2025 年
12月31日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12月31日
单项计提16,423,338.928,717,277.007,706,061.92
账龄组合2,411,539.625,345,687.797,757,227.41
合计18,834,878.545,345,687.798,717,277.0015,463,289.33

接上表: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7,706,061.921,620,657.0054,000,000.0061,096,620.0016,423,338.92
账龄组合4,693,999.76-2,282,460.142,411,539.62
合计12,400,061.68-661,803.1454,000,000.0061,096,620.0018,834,878.54

接上表: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742,456,650.132,328,676.74737,079,264.957,706,061.92
账龄组合2,842,731.691,851,268.074,693,999.76
合计745,299,381.824,179,944.81737,079,264.9512,400,061.68

(8)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名称2025年度收回或转回金额2024年度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或收回前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转回或收回原因、方式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8,717,277.0054,000,000.0062,717,277.00仲裁偿还

(9)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2025年度核销金额2024年度核销金额2023年度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737,079,264.9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2023年度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461,873,603.8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145,125,625.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127,753,459.41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2,326,576.74无法收回内部审批是
合计737,079,264.95

(10)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2025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801,786,392.685年以内及5年以上77.08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61,544,931.961年以内、1-2年及4-5年5.92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52,049,731.524年以内及5年以上5.00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24,185,331.001年以内2.321,209,266.55
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款22,841,701.501年以内2.201,142,085.08
合计962,408,088.6692.522,351,351.63
接上表: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801,698,293.185年以内及5年以上82.71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73,373,994.454年以内7.57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2024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49,862,903.043年以内及5年以上5.14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17,659,264.024年以内1.82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应收预付款8,717,277.001年以内及5年以上0.908,717,277.00
合计951,311,731.6998.148,717,277.00

接上表: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2023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801,666,973.185年以内及5年以上86.14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65,080,814.953年以内6.99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20,170,778.112年以内及5年以上2.17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17,462,609.233年以内1.88
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应收子公司往来款6,459,513.803年以内0.69
合计910,840,689.2797.87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752,568,068.142,752,568,068.14
对合营企业投资56,656,697.2356,656,697.23
对联营企业投资99,959,151.0916,327,261.4383,631,889.66
合计2,909,183,916.4616,327,261.432,892,856,655.03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863,568,068.142,863,568,068.14
对合营企业投资
对联营企业投资144,913,859.3220,630.50144,893,228.82
合计3,008,481,927.4620,630.503,008,461,296.96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850,904,506.642,850,904,506.64
对合营企业投资37,819,514.9537,819,514.95
对联营企业投资159,471,686.67159,471,686.67
合计3,048,195,708.263,048,195,708.26

2.对子公司投资

2025 年度:

被投资单位2024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5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其他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76,619,099.14676,619,099.14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52,389,040.0061,000,000.00113,389,04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1,415,143,000.001,415,143,000.00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0,276,061.5020,276,061.50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60,057,200.0060,057,2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200,429,000.00200,429,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185,754,500.00185,754,5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1,000,000.00-11,000,000.00
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750,000.002,750,000.00
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2,400,000.002,400,000.00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61,000,000.00161,000,000.00
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3,179,847.503,179,847.50
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1,300,000.0011,3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7,000,000.0027,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200,000.0010,2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00
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10,070,320.0010,070,320.00
合计2,863,568,068.1461,000,000.00161,000,000.00-11,000,000.002,752,568,068.14

2024 年度:

被投资单位2023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其他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74,945,419.141,673,680.00676,619,099.14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52,374,740.0014,300.0052,389,04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1,415,000,000.00143,000.001,415,143,000.00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0,000.00276,061.5020,276,061.50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60,000,000.0057,200.0060,057,2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200,000,000.00429,000.00200,429,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185,754,500.00185,754,5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1,000,000.0011,000,000.00
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750,000.002,750,000.00
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2,400,000.002,400,000.00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61,000,000.00161,000,000.00
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3,179,847.503,179,847.50
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1,300,000.0011,3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7,000,000.0027,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200,000.0010,2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00
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合计2,850,904,506.6410,070,320.0010,070,320.00
12,663,561.502,863,568,068.14
2023年度:
被投资单位2022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其他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74,945,419.14674,945,419.14
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52,374,740.0052,374,74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1,415,000,000.001,415,000,000.00
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60,000,000.0060,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0,000,000.00
被投资单位2022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其他
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185,754,500.00185,754,5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11,000,000.0011,000,000.00
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750,000.002,750,000.00
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2,400,000.002,400,000.00
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61,000,000.00161,000,000.00
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3,179,847.503,179,847.50
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1,300,000.0011,3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7,000,000.0027,0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200,000.0010,200,000.00
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00
合计2,870,904,506.6420,000,000.002,850,904,506.64
3.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2025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4年本期增减变动2025年减值准备
1933-2-1-194
12月31日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12月31日期末余额
合计144,913,859.3212,857,000.00587,250.9913,456,200.52232,726.65-53,081,866.2738,825,179.09156,615,848.3216,327,261.43
一、合营企业12,857,000.00587,250.9920,038,628.09-14,476,858.9638,825,179.0956,656,697.23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12,857,000.00587,250.99-12,269,749.01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32,308,377.10-14,476,858.9638,825,179.0956,656,697.23
二、联营企业144,913,859.32-6,582,427.57232,726.65-38,605,007.3199,959,151.0916,327,261.43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18,344,230.50-407,411.81-59,060.5517,877,758.1416,327,261.43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4,231,337.65-6,031,093.28291,787.2018,492,031.57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2,302,338.15229,964.63-30,000,000.0042,532,302.78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123,540.10160,387.46-8,550,000.0015,733,927.56
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912,412.92-534,274.57-55,007.315,323,131.04

2024 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4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合计197,291,201.62-22,374,410.40-2,931.90-30,000,000.00144,913,859.3220,630.50
一、合营企业37,819,514.95-37,819,514.95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37,819,514.95-37,819,514.95
二、联营企业159,471,686.6715,445,104.55-2,931.90-30,000,000.00144,913,859.3220,630.50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20,402,410.28-2,055,247.88-2,931.9018,344,230.5020,630.50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6,899,261.41-2,667,923.7624,231,337.65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5,823,603.8716,478,734.28-30,000,000.0072,302,338.15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556,236.653,567,303.4524,123,540.10
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790,174.46122,238.465,912,412.92

2023 年度: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减变动2023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或利润其他
合计159,847,844.6722,400,000.0027,973,885.8817,069,471.07-30,000,000.00197,291,201.62
一、合营企业44,327,256.66-6,507,741.7137,819,514.95
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44,327,256.66-6,507,741.7137,819,514.95
二、联营企业115,520,588.0122,400,000.0034,481,627.5917,069,471.07-30,000,000.00159,471,686.67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22,400,000.00-1,996,624.35-965.3720,402,410.28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7,446,103.34-546,841.9326,899,261.41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1,248,731.8527,504,435.5817,070,436.44-30,000,000.0085,823,603.87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566,582.758,989,653.9020,556,236.65
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259,170.07531,004.395,790,174.46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68,544,175.51308,724,395.23339,951,926.47301,003,761.53339,897,268.76317,637,821.47
其他业务162,244,681.21107,821,242.54137,562,584.7290,583,234.43123,659,323.3975,692,241.49
销售三包费413,742.121,019,855.781,917,225.52
合计530,788,856.72416,959,379.89477,514,511.19392,606,851.74463,556,592.15395,247,288.48

(五)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456,200.52-22,374,410.4027,973,885.88
取得子公司分红确认的投资收益133,390,901.62139,465,014.73116,049,498.39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27,108,130.00-20,000,000.00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715,370.391,304,346.69
债务重组损益57,000.00309,907.70
合计174,670,602.53118,451,951.02124,333,291.97

二十、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22,825,779.902,803,353.24-2,276,240.74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9,864,852.9446,460,211.5047,472,411.67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98,199.853,982.75-907,447.91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92,886,139.1959,675,134.0041,717,599.06
(九)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十)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十二)债务重组损益4,667,978.1418,784,639.574,867,841.73
(十三)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十四)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十五)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845,134.00
(十六)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十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十)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一)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9,950,177.5514,303,150.3511,378,090.50
(二十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90,352.09-12,690,754.4736,494,497.1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40,683,479.66124,494,582.94138,746,751.49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5,235,867.6510,644,890.3514,101,673.7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315,447,612.01113,849,692.59124,645,077.7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281,478,428.35103,915,950.67113,878,713.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3,969,183.669,933,741.9210,766,364.28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5年: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820.26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180.160.16
2024年: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20.16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70.120.12
2023年: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10.14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090.090.09
图31
图32

A-1-A 关 机 登

报20日市场证

图33

0020资出使定杀使梁杀校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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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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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5568

图35

明

图36
图37 图38 图39 图40 图41 图42 图43 图44 图45 图46
图47 图48 图49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No. ofCer

fCPAs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证 Date o

图50 图51
图52
年度检验Annual Renewal I
本证书经检验This certificate i this renewal.
图53 图54 图55 图56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6]34601号

目 录

审阅报告 -1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3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附注 -11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或“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6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沈鼓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沈鼓集团的2026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6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以下无正文]

审阅报告(续)

图57

天职业字[2026]3460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图58 图59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90,457,977.127,734,333,401.61七(一)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01,786,523.06709,593,741.63
应收账款3,851,731,233.013,361,537,597.45七(二)
应收款项融资88,771,446.39140,128,835.31
预付款项1,957,477,723.202,062,513,916.3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47,428,939.24195,752,212.4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122,500.008,122,5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661,794,084.468,300,520,425.60七(三)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946,945,543.311,064,675,570.90
持有待售资产1,452,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670,031.2821,670,031.28
其他流动资产636,182,473.44562,780,857.44
流动资产合计23,188,245,974.5124,154,958,589.9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70,323,944.88274,005,512.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141,177.111,320,964.88
固定资产2,547,508,001.652,610,586,399.94七(四)
在建工程99,314,334.0381,793,206.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101,990.4313,868,249.33
无形资产255,385,892.12267,080,115.27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022,181.6213,982,039.86
递延所得税资产407,237,381.05422,395,956.83
其他非流动资产47,577,977.2059,489,086.03
非流动资产合计3,654,612,880.093,744,521,530.41
资产总计26,842,858,854.6027,899,480,120.37

后附财务报表阳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2-2-4

陈金玲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087,916.67181,681,708.3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657,437,213.152,655,444,627.59
应付账款5,585,841,164.955,442,500,023.91七(五)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0,584,085,682.9711,774,240,983.97七(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37,419,406.98295,104,415.42
应交税费15,418,115.9886,891,642.98
其他应付款62,960,613.6446,665,836.9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0,627,896.218,807,023.4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958,810.1246,236,407.69
其他流动负债542,524,709.56580,850,370.42
流动负债合计19,785,733,634.0221,109,616,017.2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9,432,807.7118,865,615.4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7,219,457.669,335,939.59
长期应付款51,614,411.3461,061,970.6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80,992,469.77181,990,000.00
预计负债116,266,809.71146,323,177.97
递延收益380,888,416.04385,965,924.7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46,414,372.23803,542,628.40
负债合计20,532,148,006.2521,913,158,645.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99,002,330.002,799,002,3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769,563,962.141,777,105,635.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2,048,862.96-21,563,498.59
专项储备66,802,109.3860,526,434.60
盈余公积12,345,491.6812,345,491.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008,367,833.06728,836,251.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634,032,863.305,356,252,645.04
少数股东权益676,677,985.05630,068,829.69
所有者权益合计6,310,710,848.355,986,321,474.7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26,842,858,854.6027,899,480,120.3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戴继双

印晗 3-2-2-5

陈金冷

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4,893,014,767.074,722,820,686.51
其中:营业收入4,893,014,767.074,722,820,686.51七(七)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534,290,063.314,316,724,987.35
其中:营业成本3,826,695,127.593,695,243,680.20七(七)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21,586,077.1532,326,273.42
销售费用149,590,537.87166,748,893.31
管理费用290,593,896.84302,010,997.48
研发费用229,349,811.84157,933,612.99
财务费用16,474,612.02-37,538,470.05
其中:利息费用5,563,866.285,157,917.00
利息收入16,996,941.1334,320,911.94
加:其他收益41,876,962.1554,444,359.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872,936.31-4,550,477.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620,386.60-7,928,929.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8,469.8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541.3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938,382.18-155,463.4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788,140.51-80,143,456.10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7,859,517.49103,097.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55,607,597.02375,780,218.40
加:营业外收入26,834,755.2463,099,806.66
减:营业外支出5,401,889.9921,316,174.5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77,040,462.27417,563,850.47
减:所得税费用40,096,532.1055,049,003.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6,943,930.17362,514,846.8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6,943,930.17362,514,846.8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79,531,581.15286,054,984.4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7,412,349.0276,459,862.4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5,364.37-25,232,231.9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5,364.37-23,296,151.9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4,413,92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24,413,92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5,364.371,117,768.1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85,364.371,117,768.10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36,08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336,458,565.80337,282,61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79,046,216.78262,758,832.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7,412,349.0274,523,782.4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10

后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89,559,225.914,016,859,139.4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7,535,053.7021,867,070.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9,771,922.24266,163,499.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46,866,201.854,304,889,709.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92,991,397.862,975,000,742.8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82,962,882.07659,045,870.03
支付的各项税费164,976,853.34272,583,045.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23,101,569.94363,442,761.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64,032,703.214,270,072,120.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7,166,501.3634,817,289.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712,000.004,560,805.9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027,032.5017,167,18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739,032.5052,027,989.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2,644,921.4070,335,407.39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644,921.40100,335,40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94,111.10-48,307,417.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319,000.0016,7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820,695.0617,502,813.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155,167.4715,523,141.0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093,919.302,179,33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233,614.3636,752,14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33,614.36-21,752,149.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2,209,657.6818,555,765.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6,515,662.30-16,686,513.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6,128,880,335.414,728,480,777.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72,364,673.114,711,794,264.3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余含3-2-2-7陈金冷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8,569,863.68336,901,145.4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438,576.774,288,047.47
应收账款124,214,695.90253,069,167.50
应收款项融资62,963,087.9131,959,875.29
预付款项21,472,429.7115,050,731.3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10,365,265.681,032,913,801.5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29,807,727.238,122,5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20,475,834.9487,928,336.08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2,885,760.003,526,420.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868,329.759,654,609.07
流动资产合计1,747,253,844.341,775,292,133.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43,428,316.4843,444,532.93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891,311,807.502,892,856,655.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677,659,559.87688,480,235.92
固定资产139,894,610.08145,276,222.83
在建工程9,714,994.686,868,353.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74,026.74
无形资产28,803,337.7533,846,257.00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464,091.74464,091.74
非流动资产合计3,791,350,744.843,811,236,348.88
资产总计5,538,604,589.185,586,528,482.6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衣人:戴维双

陈金玲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附注编号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1,052,572.4935,391,337.05
应付账款235,518,991.41305,270,865.0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7,681,156.868,638,951.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2,852,017.5152,830,449.75
应交税费1,826,481.504,547,667.49
其他应付款153,136,330.47245,943,878.2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3,093.1733,093.1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022,368.5431,297,357.94
其他流动负债7,097,264.312,454,396.35
流动负债合计470,187,183.09686,374,903.2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3,092,208.4854,130,000.00
预计负债594,880.78888,462.18
递延收益45,941,128.7748,895,718.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9,628,218.03103,914,180.98
负债合计569,815,401.12790,289,084.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99,002,330.002,799,002,33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844,649,393.901,852,083,336.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640,000.00-5,640,000.00
专项储备5,142,604.144,433,590.34
盈余公积12,345,491.6812,345,491.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13,289,368.34134,014,649.66
所有者权益合计4,968,789,188.064,796,239,398.3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5,538,604,589.185,586,528,482.6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戴继双

3.22

陈金玲

利润表

编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附注编号
一、营业总收入215,535,594.55220,282,072.47
其中:营业收入215,535,594.55220,282,072.4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82,872,135.76268,433,364.82
其中:营业成本174,236,336.07171,347,858.2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9,223,444.748,725,417.82
销售费用196,203.553,238.94
管理费用96,143,555.5486,762,962.46
研发费用2,797,274.482,149,697.32
财务费用275,321.38-555,809.92
其中:利息费用933,811.871,061,560.76
利息收入677,539.911,646,471.10
加:其他收益4,975,743.413,765,354.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5,716,288.036,101,359.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438,997.28-8,476,443.4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765,050.03-2,206,342.3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99.18-16,410,373.88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83,428.4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6,205,567.93-56,898,294.96
加:营业外收入13,573,997.7353,002,843.24
减:营业外支出504,846.9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79,274,718.68-3,895,451.72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9,274,718.68-3,895,451.7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9,274,718.68-3,895,451.7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000,00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00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5,000,00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179,274,718.68-8,895,451.7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tfhm

合3-2-2-10

陈金玲

现金流量表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附注编号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193,548.7958,091,766.5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56,407.51132,836.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509,309.4869,500,066.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1,859,265.78127,724,670.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6,196,003.4763,412,089.1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5,521,605.6599,821,469.73
支付的各项税费11,652,180.8312,426,119.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160,396.7131,906,809.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530,186.66207,566,48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670,920.88-79,841,817.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7,027,032.5075,13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8,801,162.7914,712,386.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167,18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828,195.29107,309,569.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250,603.125,753,396.21
投资支付的现金43,3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3,3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50,603.1249,176,776.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577,592.1758,132,793.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319,000.002,7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0,079.44215,635.3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79,079.442,985,63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79,079.44-2,985,635.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872,408.15-24,694,658.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301,345,906.39291,146,245.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7,473,498.24266,451,586.85

后阳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陈金玲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有限”)于2010年10月29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117978061A。

法定代表人:戴继双。

成立日期:1979年10月30日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服务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系透平式压缩机、往复式压缩机、泵以及其他透平机械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四)公司的母公司

公司的母公司为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31日批准报出。

插

序号单位名称级次公司简称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沈鼓集团辽宁沈阳
2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沈阳透平86.8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3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3沈鼓安检100.00辽宁沈阳建筑安装业设立
4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3沈鼓往复机45.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5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2沈鼓核电泵业100.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6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2营口透平100.00辽宁营口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7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2沈鼓进出口100.00辽宁沈阳批发业设立
8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崔尼蒂贸易公司100.00中国香港对外贸易设立
9SBW South Asian Private Limited4沈鼓印度99.99印度对外贸易设立
10SBW MIDDLE EAST GENERALTRADING LTD4沈鼓阿联酋100.00阿联酋对外贸易设立
11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沈鼓辅机成套45.00辽宁沈阳土木工程建筑业设立
12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2沈鼓齿轮100.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13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2沈鼓自控100.00辽宁沈阳通用设备制造业设立
14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2沈鼓申蓝机械100.00辽宁沈阳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设立
15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2沈鼓工程成套100.00辽宁沈阳专业技术服务业设立
16喀什沈鼓气体有限公司3喀什气体80.00新疆喀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设立
17河津沈鼓气体有限公司3河津气体公司80.00山西运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设立

使护梁交动类昂质花为系民系交符耐梁动类昂民色 交符一纳图交杀民的动民护热交动类动民护热交 动热民抵护热疑动转质抵杀民热交符爵使耐梁校动类钓授民色交交符使一色 校证台民校勇交杀授民即热授民护热交梁交:动授民护交存交昂

序号单位名称级次公司简称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8徐州沈鼓气体技术有限公司3徐州气体公司75.00江苏徐州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设立
19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2沈鼓实业100.00辽宁沈阳零售业设立
20沈阳鼓风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3沈鼓运输公司100.00辽宁沈阳道路运输业设立
21沈阳鼓风机集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3汽车维修公司100.00辽宁沈阳居民服务业设立
22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大连透平55.00辽宁大连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设立
23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2沈鼓研究所100.00辽宁沈阳研究和试验发展设立
24沈阳蓝盛风机检测认证有限公司3沈阳蓝盛检测公司100.00辽宁沈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设立
25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2水泵研究所100.00辽宁沈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划拨
26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2沈鼓风联公司80.00辽宁沈阳批发业设立
27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节能环保公司51.0049.00辽宁沈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设立
28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2欧洲研究院100.00德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设立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价自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为申请上市之目的而编制的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

年初至本中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六、经营季节性特征

本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季节性特征。

七、性质特别或者金额异常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1. 分类列示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50,222.6840,785.46
银行存款5,069,280,386.346,120,391,975.86
其他货币资金1,121,127,368.101,613,900,640.29
合计6,190,457,977.127,734,333,401.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32,467,844.2074,050,542.51

2.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020,033,031.331,487,201,189.55
保函保证金95,726,375.02114,272,334.65
信用证保证金
冻结款2,333,897.663,979,542.00
合计1,118,093,304.011,605,453,066.20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沈鼓申蓝机械因诉讼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2,333,897.66元。

(二)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龄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2,184,246,510.851,701,608,909.58
1-2年(含2年)1,213,520,360.811,126,415,535.00
2-3年(含3年)703,943,881.23748,701,537.10
3-4年(含4年)341,789,538.05446,182,589.40
4-5年(含5年)203,747,625.5780,930,348.87
5年以上279,369,148.95305,880,356.58
小计4,926,617,065.464,409,719,276.53
减:坏账准备1,074,885,832.451,048,181,679.08
合计3,851,731,233.013,361,537,597.4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2026年6月30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32,464,813.344.72228,266,018.8998.1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94,152,252.1295.28846,619,813.5618.04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4,694,152,252.1295.28846,619,813.5618.04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4,926,617,065.46100.001,074,885,832.45

接上表:

2025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0,555,417.636.14262,817,225.9597.1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139,163,858.9093.86785,364,453.1318.97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4,139,163,858.9093.86785,364,453.1318.97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计4,409,719,276.53100.001,048,181,679.08

3.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2026年6月30日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7,384,814.4127,384,814.41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27,032,117.2827,032,117.28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Kerui Metodo Construcao e Montagem S.A.24,889,177.3124,889,177.31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东莞市中科煤气化有限公司23,552,000.0023,552,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920,000.0021,920,000.00100.00预计全部难以收回
合计124,778,109.00124,778,109.00

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组合1(账龄组合)

2026年6月30日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184,156,510.85109,207,825.595.00
1至2年1,213,520,360.81121,352,036.0810.00
2至3年697,853,669.65209,356,100.8930.00
3至4年315,042,718.14157,521,359.0950.00
4至5年171,982,503.76137,586,003.0080.00
5年以上111,596,488.91111,596,488.91100.00
合计4,694,152,252.12846,619,813.56--

接上表:

2025年12月31日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701,418,909.5885,070,945.525.00
1至2年1,126,249,871.28112,624,987.1410.00
2至3年718,532,325.52215,559,697.6630.00
3至4年410,157,275.74205,078,637.8950.00
4至5年78,876,459.2763,101,167.4180.00

2025年12月31日

名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5年以上103,929,017.51103,929,017.51100.00
合计4,139,163,858.90785,364,453.13--

5.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别2025 年12 月 31 日本期变动金额2026 年6 月 30 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262,817,225.952,026,664.035,332,897.6932,958,782.281,713,808.88228,266,018.89
账龄组合785,364,453.1361,423,510.43168,150.00846,619,813.56
合计1,048,181,679.0863,450,174.465,332,897.6933,126,932.281,713,808.881,074,885,832.45

注:其他变动为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

6.本期无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情况。

7.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2026年1-6月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33,126,932.2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2026年1-6月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货款17,540,000.00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PT.ZUG Industry Indonesia货款14,519,502.28无法收回内部审批否

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496,516,862.8461,641,750.00558,158,612.849.3427,975,557.38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63,630,646.60344,469,761.94408,100,408.546.8348,417,290.68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374,330,979.201,855,580.00376,186,559.206.3044,934,839.99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99,581,986.1026,180,250.00125,762,236.102.1113,224,500.29
四川空分集团工程有限公司99,672,684.7813,547,500.00113,220,184.781.9031,795,537.08
合计1,133,733,159.52447,694,841.941,581,428,001.4626.48166,347,725.42

(三)存货

1. 存货分类

2026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91,313,545.942,057,675.31289,255,870.63
在产品1,988,347,784.9453,909,590.031,934,438,194.91
库存商品818,887,373.4954,002,594.47764,884,779.02
发出商品5,911,309,494.84239,381,929.985,671,927,564.86
合同履约成本1,287,675.041,287,675.04
合计9,011,145,874.25349,351,789.798,661,794,084.46

接上表: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18,650,762.122,488,086.08316,162,676.04
在产品1,958,933,263.9164,903,248.841,894,030,015.07
库存商品685,112,013.1245,376,468.11639,735,545.01
发出商品5,794,437,253.77344,067,878.905,450,369,374.87
合同履约成本222,814.61222,814.61
合计8,757,356,107.53456,835,681.938,300,520,425.60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2025 年12 月 31 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6 年6 月 30 日
计提预计负债转入转回或转销
原材料2,488,086.08-56,533.39373,877.382,057,675.31
在产品64,903,248.84-27,864,782.3121,620,231.614,749,108.1153,909,590.03
库存商品45,376,468.1110,226,634.311,600,507.9554,002,594.47
发出商品344,067,878.9035,514,640.69140,200,589.61239,381,929.98
合计456,835,681.9317,819,959.3021,620,231.61146,924,083.05349,351,789.79

(四)固定资产

1. 项目列示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2,547,508,001.652,610,586,399.94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547,508,001.652,610,586,399.94

2.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5年12月31日1,857,129,555.053,906,804,759.5131,053,651.62289,949,644.616,084,937,610.79
2.本期增加金额8,150,448.0066,246,723.57889,623.024,421,135.8379,707,930.42
(1)购置2,673,963.58557,322.153,507,861.496,739,147.22
(2)在建工程转入7,892,092.5563,572,759.99332,300.87913,274.3472,710,427.75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258,355.45258,355.45
3.本期减少金额5,520,011.0014,285,845.7431,000.00242,541.3020,079,398.04
(1)处置或报废5,520,011.0014,285,845.7431,000.00242,541.3020,079,398.04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4)处置子公司
4.2026年6月30日1,859,759,992.053,958,765,637.3431,912,274.64294,128,239.146,144,566,143.17
二、累计折旧
1.2025年12月31日695,170,741.722,487,210,115.2122,694,699.41211,692,206.383,416,767,762.72
2.本期增加金额26,546,784.00101,147,385.39810,771.489,170,072.47137,675,013.34
(1)计提26,434,995.34101,147,385.39810,771.489,170,072.47137,563,224.68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111,788.66111,788.66
3.本期减少金额1,438,341.9713,383,344.3229,450.00116,946.3814,968,082.67
(1)处置或报废1,438,341.9713,383,344.3229,450.00116,946.3814,968,082.67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3)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4)处置子公司
4.2026年6月30日720,279,183.752,574,974,156.2823,476,020.89220,745,332.473,539,474,693.39
三、减值准备
1.2025年12月31日12,347,052.3545,236,395.7857,583,448.1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4.2026年6月30日12,347,052.3545,236,395.7857,583,448.13
四、账面价值
1.2026年6月30日1,127,133,755.951,338,555,085.288,436,253.7573,382,906.672,547,508,001.65
2.2025年12月31日1,149,611,760.981,374,358,248.528,358,952.2178,257,438.232,610,586,399.94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项目2026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5,904,536.49办理中或计划处置
合计5,904,536.49
(五)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材料及制造费用等5,420,745,689.715,276,261,773.88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工程设备及其他165,095,475.24166,238,250.03
合计5,585,841,164.955,442,500,023.91

(六)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10,584,085,682.9711,774,240,983.97
合计10,584,085,682.9711,774,240,983.97

(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026年1-6月

项目2020年1-6月
收入成本
1.主营业务4,872,513,129.063,783,005,891.25
2.其他业务20,501,638.0112,736,593.28
3.三包服务费30,952,643.06
合计4,893,014,767.073,826,695,127.59

接上表:

2025年1-6月

项目2025年1-6月
收入成本
1.主营业务4,685,421,550.403,643,398,270.44
2.其他业务37,399,136.1130,843,833.14
3.三包服务费21,001,576.62
合计4,722,820,686.513,695,243,680.20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40,000.00万元43.0743.07

(三)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经控制的子公司,于2025年11月30日丧失控制,纳入合营企业
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曾经控制的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丧失控制,成为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鼓风机集团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申报期内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舒小斌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舒小斌担任董事的公司
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1-6月
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5,163,716.83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0,276,265.4513,543,298.21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8,259,701.19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548,242.709,712,971.43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5,436,849.7217,499,609.52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990,099.01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18,674.35289,264.93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573,584.901,433,962.24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493,451.313,609,734.53
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0,716.8253,097.35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48,113.22
合计80,581,302.2846,490,051.4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6年1-6月2025年1-6月
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074,854.881,466,275.23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24,310.24160,648.92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91,231.73313,754.91
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27,397.28286,547.48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5,702.45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792.45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95,384.74
合计3,635,289.032,422,611.28

2. 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6年1-6月确认的租赁收入2025年1-6月确认的租赁收入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房屋16,100.9416,100.94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房屋78,646.80
合计94,747.7416,100.94

(2)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6年1-6月2025年1-6月
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利息支出1,741,618.20

3.关联担保情况:无。

4.关联方资产转让等情况

(1)设备采购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类型关联方定价原则2026年1-6月发生额2025年1-6月发生额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协商定价1,476,106.20

(2)股权转让: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无。

6.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663,421.287,293,988.90

(五)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6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8,741,570.698,741,570.69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3,474,586.00173,729.30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900,458.17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834,118.551,834,118.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984,966.70129,476.93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309,238.94
应收账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42,000.004,200.00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9,852,864.2039,852,864.20
其他应收款(注)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498,072.001,074,903.60
其他应收款(注)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8,810,813.00940,540.65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618,563.7250,235.95
其他应收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93,199.294,659.96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8,000.00900.00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2,267.20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50,000.00427,50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3,015,000.00
预付款项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815,134.47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6,233,437.6150,563,406.33

注:2026年7月,本公司收到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拓博租赁的股权转让尾款合计40,308,885.00元。

接上表: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8,900,570.698,900,570.69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809,974.17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466,891.00163,844.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834,118.551,834,118.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451,495.93271,033.91
应收账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0056,000.00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309,238.94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9,709,468.3539,709,468.35
其他应收款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498,072.001,074,903.60
其他应收款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8,810,813.00940,540.65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93,816.2122,005.39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2,267.20
其他应收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370.8318.54
其他应收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49.9317.5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69.803.49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50,000.00427,50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1,722,217.79
预付款项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9,923,513.62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04,009.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注)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2,233,437.6150,563,406.33

注:2024年5月,拓博租赁、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与沈阳透平、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至拓博租赁。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27,087,399.9822,498,022.63
应付账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7,160,270.0010,406,380.12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0,344,304.2011,824,770.20
应付账款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5,365,432.4619,912,456.41
应付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813,232.932,712,262.93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3,769,213.783,459,088.54
应付账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467,971.51
应付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674,937.63491,658.30
应付账款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504,000.00504,000.00
应付账款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78,000.00278,000.00
应付账款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141,815.44228,314.72
应付账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43,103.45
应付账款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22,300.89
其他应付款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23,991.58185,761.00
其他应付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9,094.9921,548.98
其他应付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13,011.3313,011.33
其他应付款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10,000.001,652,944.00
其他应付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02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5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35.59135.59
合同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043.041,043.04
合同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17.26117.26
长期应付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614,411.3461,061,970.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3,822,721.038,868,882.97
租赁负债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185,907.635,775,918.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125,167.012,558,789.46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重要的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一、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2026年1-6月2025年1-6月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857,967.49186,088.55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5,109,282.749,946,263.87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3,541.35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332,897.6955,814,559.74
(九)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十)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十二)债务重组损益3,763,939.503,378,452.14
(十三)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十四)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十五)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7,350,317.00
(十六)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十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十)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一)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434,415.2541,700,641.37
(二十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800,862.52-3,226,362.8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9,949,048.19107,786,101.50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4,315,473.4315,228,529.2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45,633,574.7692,557,572.3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41,002,222.7980,459,662.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4,631,351.9712,097,909.58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26年1-6月: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90.10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340.090.09

2025年1-6月: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10.10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320.070.07

202126016日

图60 图61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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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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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图64 图65
图66 图67 图68

袁刚 会计师 14260219850225

图69 图70 图71 图72 图73 图74
图75 图76

姓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Identity card No. 412728199510102049

图77

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图78 图79
年度检验 Annual Renewal
本证书经检验 This certificate i this renewal.姓名:申旭 证书编号:110101505233
年 月 日
/ y /m /d
图80 图81

24

图82 图83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6]20086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沈鼓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沈鼓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以下无正文)

图84

(本页无正文,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章页)

图85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BW South AsianPrivate Limited、SBW MIDDLE EAST GENERALTRADING LTD、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喀什沈鼓气体有限公司、河津沈鼓气体有限公司、徐州沈鼓气体技术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沈阳蓝盛风机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52%。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所有事项和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包括: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生产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与传递管理、技术创新管理、子公司管控、合同管理等。在此基础上,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1、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章程;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层;制定了“四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公会(CEO 办公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及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策。

公司党委会是董事长办公会(CEO 办公会)、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先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长办公会(CEO 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等有关规定做出决策。党委会不直接领导董事会,但进入董事会的党委委员和党员要按党委会决定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党委要对未执行党委决定的党员批评纠正。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及时高效。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及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建立《工作细则》,并根据细则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重新选聘独立董事,人数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修改章程,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外部审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公司经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公司设立以来,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做到“五独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保护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均保持独立运作。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公司共设有8个职能部门、9个共享中心和1个事业部。公司下发《组织机构图》和《集团公司各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共享中心和事业部的职责。公司下发《集团管控管理制度》规定集团本部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负有的职责和管控范围。

公司制定《沈鼓集团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规定了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运行情况分析、监督和检查等管理标准。公司定期通过组织机构调研走访与分析,对相关单位和下属子公司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确保各部门分工明确、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有序进行。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发展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企业改革方案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实施改革工作和战略、方案、计划的分析、考核工作,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分解和落地。

(4)人力资源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由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酬福利、培训、劳动关系管理、绩效管理、工时定额管理等组成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断规范人才选、用、育、留机制,聚焦集团新产业布局,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拉动员工劳动效率。创新员工培训模式,面向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提高培训与生产经营的粘合度。不断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机制,有效激发员工潜能,为生产经营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5)企业文化

公司作为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的"国家砝码",以"智造强芯、装备世界"为使命,秉持"成就客户、专注品质、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以建设"全球能源化工动力装备领跑者"为目标,坚持经济效益与战略责任并重,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依法规范经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风险防控与合规、内控管理。通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益文化及数字化内控手段,持续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产品零缺陷、服务零距离、管理零漏洞,以文化软实力赋能核心竞争力。

(6)社会责任

公司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加快清洁能源和战略新兴产业布局,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品创新助力产业实现低碳绿色转型。加快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实现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碳足迹管理。

公司积极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使命,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产业链积极部署创新链,加快构建“沈鼓科技创新生态圈”。积极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民生事业,持续推动公益。

公司以党建为引领,在经营管理全过程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高质量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不断追求卓越质量,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估主要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及接受程度,并开展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三个基本程序来实现。公司通过国家及地区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业务流程梳理、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问题反馈、企业相关的涉诉案件处理、内外部审计发现的管理缺陷等途径,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对于识别出的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风险,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和排序,综合确定其风险等级并进行应对管控。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中、高风险的业务采取谨慎的实施态度。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结合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对策。

3、控制活动

公司通过人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信息系统、财务管控、运营分析和绩效考核等控制措施,对具体的业务和事项实施控制。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或管理事项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审批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3)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运用信息化手段将管理流程嵌入执行程序中,以达到流程固化、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目的。

(4)财务管控控制

公司在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规定前提下,建立资金、票据、各类成本费用、往来款项、税务、产品报价、财务报告等管理制度,统筹规范集团本部及分(子)公司的各类审批权限、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以及备案机制。同时,在各类业务相关制度中,规范集团财务中心和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了集团财务中心,并在各分(子)公司设立财务部。集团财务中心设置主任、副主任、科长、会计、出纳等职位。各分(子)公司财务部设置财务部长、会计、出纳等职位,相关财务人员由集团委派,财务部受各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财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公司根据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已合理设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经营分析、出纳及其他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公司应用ERP系统进行会计核算,通过各业务模块实现业财融合;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实现编制、审核和审批相独立,对成本费用及资金实行预算管控,从资金的审核、批准及支付,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各种费用的发生与归集,到投资、融资与担保等特殊业务都有制度规范流程和审批。公司制定应收、应付等往来款项的对账制度,定期执行对账程序,提升资产运行效率。公司规范执行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的定期盘点程序,财务人员参与、监督存货、固定资产等的盘点,保障资产安全和账实相符。通过实施穿行测试、抽查有关凭证等必要的程序,公司的会计系统能够在适当的会计期间,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记录交易,并且计量交易的价值;并在财务报告中适当披露。

(5)运行分析控制

公司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6)绩效考核控制

公司为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设置一定的考核指标,对制度执行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应用,从而有效保证相关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与客户、员工沟通方面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平台。对客户,公司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致力于提高客户满意度。对员工,公司运用各类信息系统工具建立了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传递通畅,公司建立员工满意度调查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幸福感。公司发挥集团行业、市场优势,通过参加科研讲座、学术会议、政府支持、政策追踪等多渠道收集行业、市场等信息,并及时与各子公司共享,实现信息的高效利用和沟通传递。

5、内部监督

公司审计合规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配置了专业审计人员,负责对集团及所属单位独立实施内部审计项目,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并对审计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后续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文件,制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并依据文件和手册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关注重点,从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两个方面来区分制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定量、定性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净利润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净利润的2.5%<错报金额≤净利润的5%错报金额≤净利润的2.5%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定义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公司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缺陷类别直接造成损失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500万(含)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流传全国各地,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企业因此出现资金借贷和回收、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赔等不利事件。
重要缺陷50万元(含)--500万元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国性媒体持续报道3次以上,受到行业或监管机构关注、调查,在行业范围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
一般缺陷50万元以下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国性媒体报道2次(含)以下,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企业要求报告,对企业声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2、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监督和评价机制的运行,内控一般缺陷立即启动整改,内部审计机构持续监督整改落实并跟踪整改效果,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和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图86
图87

202月009日

关 机 记 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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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2日

00资出中场证使定杀使梁杀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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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No. of Certificate

图105

张静(110101500521)您已通过2021年年检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30日

图106
年度检验 Annual Renewal
本证书经检验 This certificate i this renewal.
[KG2]
证书编号:110101505233
年 月 日
Date of Issuance2017y 06/m19/d
图107 图108 图109 图110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6]20069号

目 录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鼓集团”)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沈鼓集团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业务,并提出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沈鼓集团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沈鼓集团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沈鼓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审核报告作为沈鼓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本页无正文,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之签章页)

图111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网901500102

张

图1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制单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22,825,779.902,803,353.24-2,276,240.74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9,864,852.9446,460,211.5047,472,411.67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98,199.853,982.75-907,447.91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92,886,139.1959,675,134.0041,717,599.06
(九)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十)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十二)债务重组损益4,667,978.1418,784,639.574,867,841.73
(十三)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十四)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十五)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845,134.00
(十六)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十九)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十)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一)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9,950,177.5514,303,150.3511,378,090.50
(二十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90,352.09-12,690,754.4736,494,497.1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40,683,479.66124,494,582.94138,746,751.49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25,235,867.6510,644,890.3514,101,673.7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315,447,612.01113,849,692.59124,645,077.7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281,478,428.35103,915,950.67113,878,713.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3,969,183.669,933,741.9210,766,364.28

法定代表人:戴继双

图113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金玲

:陈金玲

图114

2020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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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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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0 图131 图132

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No. of Certificate

图133

张静(110101500521)您已通过2021年年检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30日

图134
图135
年度检验Annual Renewal I
本证书经检验This certificate i this renewal.
图136 图137 图138 图139 图140 图14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6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7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7

四、 发行人的设立……10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10

六、 发起人及股东……10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1

八、 发行人的业务……11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2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2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4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4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15

十四、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5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5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16

十七、 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16

十八、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17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17

二十、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8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18

二十二、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19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1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或沈鼓集团指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描述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业务、重大合同、环保、税务等事项时,“发行人”或“公司”还包括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描述历史沿革时,“公司”亦指其前身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2沈鼓有限指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3下属企业指沈鼓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4《公司章程》指现行有效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公司章程(草案)》指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6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7最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8本所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9中国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方便表述,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0境外指中国境外,为方便表述,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1本次发行并上市或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指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保荐人、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4天职国际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审计报告》指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否则指天职国际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37389号《审计报告》
1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指天职国际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37389-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7中国法律法规指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国已经正式公布并实施且未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18《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首发注册办法》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21《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2《章程指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23元指人民币元

致: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1-629

敬启者:

根据沈鼓集团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 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法律资格及其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起人及股东、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发行人招股书法律风险评价、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查询了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公司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中国法律法规,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所进行合理核查的基础上,对于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或者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判断的重要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专业意见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评估、投资项目分析、投资收益等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和 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投资分析等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评论。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遵照中国证监会于 2007年 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2 号》意见的通知(证监法律字﹝2007﹞14 号)的要求,本所仅向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同时向保荐人及承销商为其履行独立法定职责、勤勉尽职义务或减免法律责任之目的出具任何法律意见。在前述原则下,本所同意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提交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所需提供的法定文件之一,随其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中引用或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且就引用部分应取得本所律师审阅确认。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中国法律顾问,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及发行人为此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以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及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1、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事宜,已经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目前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公司具有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类别

公司本次发行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面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本所对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应满足的实质条件逐项作了审查,本所认为:

1、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行人股东会已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的有效期、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自沈鼓有限设立至今已持续经营 3年以上;公司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发行人 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053.76 万元、35,489.11 万元、44,186.12 万元、28,605.50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39,589.66 万元、820,609.08 万元、930,905.30 万元、472,282.07 万元,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符合板块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具有“大盘蓝筹”特色,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主板定位。

7、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8、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9、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10、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11、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2、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13、根据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14、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279,900.233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 万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3.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15、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79,900.233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 万股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境内社会公众持有股份总和将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16、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发行人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30,905.3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孰低)为 33,794.53万元;2022-202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金额为 343,223.66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3.1.2条第(二)项的规定。

综上,经逐条核查,本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发行 A 股并在主板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须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四、 发行人的设立

1、 公司已取得其设立过程中需要取得的有权部门的适当批准,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依法有效设立,能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 公司发起人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司创立大会的程序及会议决议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 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能力以及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六、 发起人及股东

1、公司的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发起人以其享有的原沈鼓有限的净资产对公司出资,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已转移给公司所有,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2、 公司发起人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公司现有股东的资格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铁西区国资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等情形。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 公司前身沈鼓有限依法设立,公司设立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 沈鼓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已经履行了合法有效的法律程序。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或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4、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现有个别非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该等质押或冻结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相关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 公司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合法、有效。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取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其实际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

3、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会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已在其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该等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4、公司已对关联方、关联交易和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及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隐瞒。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切实可行的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拥有及使用的主要资产包括:

(一) 重大股权投资

公司合法持有 30 家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除沈鼓广州因历史原因于 2002年12月 30日被吊销且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外,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均系依企业所在地法律法规有效存续的法人,目前不存在依据企业所在地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 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6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出让土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内,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权依法独立占有、使用、赠与、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处分该等土地使用权。

(三) 房屋

1、对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依法独立享有占有、使用、转让、赠与、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前,不能完整、有效地拥有其所有权且无法以占有、使用、赠与、转让、出租、抵押或其他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方式处分该等房屋。鉴于:(1)该等房屋面积占公司使用的房屋总面积比例较小;(2)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该等房屋目前不存在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因此该等房屋的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对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其有权处分该等租赁房屋的证明文件的 6 项房屋,鉴于:(1)其中 4 项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或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单独出具承诺或在相关租赁协议中承诺,如因房产产权瑕疵原因造成相关承租方经济损失的,则由出租方或房产所有人赔偿相关承租方的损失;其中 1项房屋的出租方已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等房屋属出租方所有,无任何异议和纠纷”;其中 1项房屋(面积共计 7,526.19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1.31%),出租方已经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报建手续文件,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3)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使用该等租赁房屋进行有关业务活动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人告知公司必须停止使用上述房产或需缴纳罚款或者作出任何赔偿;(4)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如租赁房屋发生纠纷或争议而需停用或搬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在较短时间内在当地寻找新的可替代的租赁场所。因此,该等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 知识产权

1、 截至2025年6月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 16项已核准注册的商标权,该等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 749 项已获授权的境内专利,其中54项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与外部第三方共有,45项专利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继受取得,该等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 3 项境内作品著作权、62 项境内软件著作权,该等作品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4、 截至2025年6月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 17项域名,该等域名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5、 就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委托方的主要合作研发项目,公司与相关合作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合作研发项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公司正在履行的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其履行无重大法律障碍,目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侵权之债。

3、除部分与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历史欠款外,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4、公司报告期内的转贷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历次增资扩股均已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拟进行的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修改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章程指引》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3、公司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权利可依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得到相应保护。

十四、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公司已经根据其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2、公司制订了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报告期内,除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或发出通知的情形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对于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或发出通知的情形,发行人全体参与相关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全体参与相关董事会表决的董事均未提出异议且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不存在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情形,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交叉任职的情况。最近三年,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职权范围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1、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2、公司报告期内所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重大财政补贴具有合法依据,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4、公司报告期内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未因纳税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 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鉴于该等人员占比较少,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4、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活动在重大方面符合中国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有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八、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1、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绿色高效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82,132.5882,132.58
2研发及数字化建设项目82,015.0082,015.00
3清洁能源绿色工厂建设项目40,439.5933,999.37
4核泵中试基地建设项目15,300.0015,300.00
合计219,887.17213,446.9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项目。

3、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合法有效。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1、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为:公司从事大型重载离心压缩机、工艺流程用往复压缩机、核泵等高端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业务。公司确立了“智造强芯、装备世界”的使命和“全球能源化工动力装备领跑者”愿景,始终秉承“成就客户、专注品质、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公司结合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确立了“高端化、国际化、智慧化、绿色化、服务化”的战略导向,坚持持续高研发投入,创造高品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的指导思想。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逐步实现市场和客户全球覆盖,有序推进销售、供应链、制造、服务、研发全球化。在保持公司在传统行业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积极拥抱新兴行业、新趋势等变化,提升企业数字化、智慧化能力,建立从营销、研发、供应链、制造到交付的全价值链数智系统,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不断拓展核能、新型储能、海洋装备、新能源等新市场,实现产品碳足迹管理,建设零碳工厂。此外,公司亦拓展所服务产品系列,实现服务产品化,并基于客户需求和产品特点不断裂变出新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成长性,实现高质量增长,力争成为全球能源化工动力装备领域的一流企业。

2、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其主营业务相一致。

3、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十、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标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的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本所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但参与了对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并对其作了总括性的审阅,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作了特别

审查。

本所认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会因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关于信息披露豁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中涉及信息披露豁免,具体情况详见本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信息豁免披露相关事宜的专项核查报告》。发行人已就前述事项出具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并已由保荐机构出具信息披露豁免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首发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号——招股说明书》第九十三条第(七)项、第(八)项、《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第十九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第二条的要求,该等承诺及规范措施合法有效。

(三)关于失信相关事项核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s://www.szse.cn/ )、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和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网 站(https://www.sac.net.cn/),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四)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5年1-6月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76,365.5316.3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56,008.7411.9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40,933.988.7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30,294.596.47%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3,163.894.94%
前五名小计226,766.7348.40%
2024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111,453.5312.07%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82,713.048.96%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70,877.297.67%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51,244.895.55%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31,140.013.37%
前五名小计347,428.7537.62%
2023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90,241.8911.1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52,359.756.4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37,914.434.66%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33,291.154.10%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7,875.243.43%
前五名小计241,682.4629.74%
2022年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63,654.498.7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63,372.258.66%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60,027.528.21%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49,291.636.7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6,536.483.63%
前五名小计262,882.3735.94%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5年1-6月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50,180.7614.1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36,205.3910.23%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控件9,902.842.80%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9,142.832.58%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7,624.462.16%
前五名小计113,056.2831.96%
2024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2,638.6214.42%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77,371.2510.87%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22,470.363.1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17,132.012.41%
Solar Turbines International Company原动机12,508.151.76%
前五名小计232,120.3932.61%
2023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0,117.6815.26%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62,303.069.49%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18,493.352.82%
北京鼎硕科技有限公司密封等18,102.692.76%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控件15,197.082.32%
前五名小计214,213.8632.64%
2022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77,778.0314.83%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61,474.3811.7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14,569.622.78%
北京鼎硕科技有限公司密封等11,982.932.2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959.862.09%
前五名小计176,764.8233.7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在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六)关于所处行业的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中披露了所处行业的信息,披露内容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三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五条、《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 号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特此致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图14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颜河

经办律师:易建胜易建日性

自思雨3见雨

周书瑶 1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目 录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5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5

四、发行人的设立 …… 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8

六、发起人及股东 …… 9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3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3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46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47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4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4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51

十七、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 …… 52

十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 5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54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54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 55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 …… 55

附表一: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清单 …… 60

附表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房屋清单 …… 107

附表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专利清单 …… 108

附表四: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软件著作权清单 …… 174

附表五: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域名清单 …… 177

附表六: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销售合同清单....178

附表七: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采购合同清单....181

附表八: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财政补贴清单....183

附表九: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清单....184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武汉 WUHAN·长沙 CHANGSHA

致: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嘉源(2026)-01-224

敬启者:

根据沈鼓集团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就公司本次发行出具了嘉源(2025)-01-630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及嘉源(2025)-01-629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并于2026 年 3 月 13 日出具嘉源(2026)-01-078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合称“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现就公司自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来相关法律事实变化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并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之依据。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指“报告期”指“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补充报告期”指“2025年 7-12月”,“补充核查期间”指“自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用简称与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的定义一致。本所律师在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所作的各项声明,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补充核查期间,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目前仍具备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类别

公司本次发行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面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本所对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应满足的实质条件逐项作了审查,本所认为:

1、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行人股东会已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的有效期、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自沈鼓有限设立至今已持续经营 3 年以上;公司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发行人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5,489.11 万元、44,186.12 万元、73,947.17 万元,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20,609.08 万元、930,905.30 万元、1,012,221.24 万元,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符合板块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具有“大盘蓝筹”特色,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主板定位。

7、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8、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9、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10、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11、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2、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13、根据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14、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279,900.233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万股 A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15、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79,900.233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万股 A股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境内社会公众持有股份总和将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3.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16、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发行人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012,221.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孰低)为 45,799.33 万元;2023-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金额为 445,930.95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3.1.2条第(二)项的规定。

综上,经逐条核查,本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发行 A 股并在主板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须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四、发行人的设立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独立性方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能力以及独立面

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六、发起人及股东

(一)公司的发起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的发起人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现有股东的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1、昆仑工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2025年 7月 28日,昆仑工融完成了增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仑工融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D4XW4U2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楼19层1902-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油昆仑(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昆仑工融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昆仑工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20,000.0070.0000%
2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179,200.0029.8667%
3中油昆仑(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667%
4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667%
合计600,000.00100.0000%

2、北方重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2025年 7月 16日,北方重工的法定代表人由孙贵臣变更为霍峰,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北方重工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793197148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霍峰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2日
经营期限2007年1月22日至2057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危险废物经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淬火加工;模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选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喷涂加工;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铸造机械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紧固件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农业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中银资本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2025年 8月 13日,中银资本的法定代表人由宁敏变更为刘国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银资本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AUH6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2层202-1
法定代表人刘国强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除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中国信达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中国信达的企业类型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信达现持有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

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信达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中国信达系 H 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1359.HK),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出资比例
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2,137,239,08458.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459,693,2326.44%
3H股股东13,567,602,83135.55%
合计38,164,535,147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发起人和股东情况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铁西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铁西区国资局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制定的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了股权流转,除该等情形外,发行人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员工持股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一: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清单。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特殊权利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2026年 4月 10日,先进基金作为甲方、铁西国资公司作为乙方、沈鼓集团作为丙方,共同签署《<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在《股东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中约定的股东权利条款自丙方书面提出 A 股 IPO 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且不附加任何效力恢复条件,且视为自始无效。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补充协议》中关于效力终止条款恢复的约定终止。”上述《补充协议(二)》生效后,先进基金的包括“一票否决权”在内的所有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且不附加任何效力恢复条件,该等特殊权利条款的清理方式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等相关监管要求。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情况、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情况、国有股权标识有关事宜的批复情况、股东权利负担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股东李秀刚、长城公司补充作出了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八、发行人的业务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所拥有的从事其实际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的新增或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资质内容发证日期有效期发证部门
1沈鼓集团排污许可证91210106117978061A001Q废气、废水排放2025.11.042030.11.0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沈鼓工程成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1821129-2029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及参数:工业管道(GC1)工艺管道、公用管道(GB2)热力管道、工业管道(GCD)动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燃气管道2025.12.082029.12.07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沈鼓安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1-00065-2022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2022.05.112028.05.10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4蓝盛检测机构认定资质证书机检通[2026]09号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行业机构认定的基本条件及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数据和结果2026.01.152029.01.14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3、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其主营业务。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0,053,059,862.009,235,779,143.478,127,522,930.15
营业总收入10,122,212,365.079,309,053,032.458,206,090,753.86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99.32%99.21%99.04%

4、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过往三年业务具有连续性,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

5、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取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其实际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

3、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如下: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铁西国资公司持有公司 43.0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铁西区国资局经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沈阳铁西嘉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2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3沈阳金谷顺鑫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
4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5沈阳工域博文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6沈阳铁西合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7沈阳盛泽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沈阳铁西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9沈阳众鑫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47%,为第一大股东
10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1沈阳市国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股67%
12沈阳市国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13沈阳铁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4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5沈阳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67%
16沈阳市铁西区盛欣旧城区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7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8沈阳电机厂山西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19太原市柏利大型电机设备有限公司沈阳电机厂山西销售处持股75%
20北京沈电中大电机销售中心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1沈阳电机厂西安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2沈阳电机厂电机经营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3沈阳电机厂产品供销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4沈阳电机厂电站产品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5沈阳电机厂电机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6沈阳电机厂实业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7辽宁澳普房地产开发公司沈阳电机厂实业公司持股100%
28辽宁剑威经贸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澳普房地产开发公司持股73.68%
29沈阳电机厂经营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0三亚南阳工贸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1沈阳电机厂电机经销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2沈阳电机厂商贸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3沈阳电机厂郑州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4三亚南海娱乐园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5沈阳电机厂产品经营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6沈阳电机厂招待所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7沈阳大中型电机研究所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8沈阳电机厂销售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9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40沈阳铁西趣野同行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41沈阳赞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5%,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
42沈阳颐家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43哈贝谷托育(沈阳)有限公司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44沈阳安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45沈阳安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安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46沈阳安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安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47沈阳市盛鑫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48沈阳海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49沈阳盛欣安旧城区改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50沈阳市铁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95.24%
51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64.92%
52沈阳沈电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53沈阳沈电电气成套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54沈阳沈电轴瓦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9.58%
55沈阳沈电电机修造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33%并通过子公司沈阳沈电电气成套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6.67%
56沈阳沈电工具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77%
57沈阳电机集团电磁线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并通过子公司沈阳沈电电气成套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0%
58沈阳沈电铸造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57%
59沈阳沈电金属结构件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02%
60沈阳三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1沈阳三威诚达日化商贸有限公司沈阳三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持股100%
62沈阳路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3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4沈阳金谷亿人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6.01%
65沈阳市西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6沈阳市园林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7沈阳华明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8沈阳华新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9沈阳华强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0沈阳药玻塑料瓶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1沈阳铸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2营口荏原制作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3沈阳卡博尔高炉风口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84%
74沈阳博通技术装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50%,为第一大股东
75沈阳蓝峰水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6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7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78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9荣成沈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持股55%
80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81沈阳市铁西区海之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70%
82沈阳铁西盛鸿源酒店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70%
83沈阳机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84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铁西区国资局持股98.08%

3、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先进基金持有公司 38.23%股份、沈阳颢宸持有公司6.77%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沈阳绿天食品添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戴继双配偶妹妹宋新华及其配偶王汝泮控制企业
2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泵公司”)发行人董事、总裁马诚担任董事
3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总裁马诚担任董事长、副总裁马志宏担任董事,发行人联营企业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总裁马诚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联营企业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5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担任董事
6上海佩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及其配偶蔡蕊红控制企业
7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担任董事长
8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担任董事
9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垚担任总经理,其配偶黄惠珠持股80%
10长沙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1苏州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垚持股75%并担任执行董事
12宁波铭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出资8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3上海晴空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配偶黄惠珠持股100%并担任财务负责人
14常州明尧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配偶黄惠珠持股60%
15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娜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6新西兰天诺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王铁夫妹夫史昕担任经理
17杭州灵响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王铁夫之子王钦正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18大连兰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徐晗哥哥徐晨光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大连蓝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徐晗哥哥配偶张少华持股6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河南凤竹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于洪昌弟弟于洪树担任总经理
21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董事长李洪宾担任总经理
22沈阳铁西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董事长李洪宾担任董事
23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董事刘宏祥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6、 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31日,发行人存在1家合营企业,9家联营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
1、合营企业
1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注1)沈鼓集团持股44%、深圳中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6%、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2、联营企业
1石化泵公司沈鼓集团持股28%、北京天竺宝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持股72%
2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沈鼓集团持股40%、北京恒基源透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天竺兴业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荣仕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
3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信创业”)达锐投资持股29.56%、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78%、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4.78%、沈鼓集团持股14.78%、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85%、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5%、沈阳达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3%、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8%
4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信产投”)(注2)达锐投资持股58%、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铁西国资公司持股9%、沈鼓集团持股9%、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沈阳达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
5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哈尔滨思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持股10%、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沈鼓集团持股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持股5%、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5%、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2%、秦皇岛环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持股 2%、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新疆信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哈尔滨市新金电子有限公司持股 1%
6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爱波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80%、沈鼓安检持股 17%、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
7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晟延”)沈鼓自控持股 44%、查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1%、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
8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60%、沈鼓实业持股 40%
9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鼓辅机成套持股 45%、沈阳洁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0%、沈阳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5%

注 1: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原系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日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其中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合营企业,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注 2:2026年 2月 6日,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9%股权转让给沈阳盛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6 年 2 月 11 日,沈信产投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10,000万元,该等增资完成后,达锐投资持股 69.40%、沈阳盛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9%、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9%、沈鼓集团持股 0.45%、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6%、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沈阳达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15%。

7、 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发行人其他关联方还包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前述关联方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8月23日注销
2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0月20日注销
3沈阳鼓风机厂海口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1月29日注销
4北京透平机械销售中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12日注销
5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
6拓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
7沈阳兴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
8沈阳政合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
9沈阳驰程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
10沈阳金谷人力资源产业园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8月30日注销
11沈阳市铁西区保安消防器材商店铁西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9月22日注销
12沈阳铁西工人大食堂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0日注销
13沈鼓风电(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3日注销
14沈阳建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2月5日注销
15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于2025年6月16日对外转让全部股权
16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其已于2025年4月将所持股权转让给铁西国资公司
17沈阳铁西国资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
18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46.52%的联营企业
19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报告期内曾任董事,2024年1月卸任
20蔚来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报告期内曾任董事,2025年6月卸任
21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董事,2022年4月卸任
22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董事,2022年4月卸任
23常州启赋安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董事,2022年11月卸任
2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5月卸任
25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2025年5月卸任
26上海大良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母亲朱扣妹持股100%的企业,2025年3月注销
27宁波派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配偶黄惠珠曾担任董事,2025年4月卸任
28大连华威高级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徐晗哥哥配偶张少华曾担任执行董事,2024年5月卸任
29安庆宜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事
30安庆鑫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 7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1安庆众安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 6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2安庆瑞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母亲朱美玲担任财务负责人
33安庆鑫新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 70%并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34安庆鑫新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 89%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5桐城市景润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 60%、配偶母亲朱美玲持股 40%
36安庆鑫新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曾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 40%并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已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注销
37桐城市众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曾持股 89%,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注销
38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 8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配偶房世敏持股 20%
39天津玖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 8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配偶房世敏持股 20%
40OCEANPLUSFOODTRADING CO,LIMITED发行人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 100%
41浙江蓝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李绍国之子配偶的母亲张德琴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42曹洋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3李鹏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4王沫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5杨永平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6李裕国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7张吉昌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8蔡萌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
49梁炳欣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
50母国民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
51王刚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
52吴丰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裁
53李绍国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54陈妍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5张腾蛟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6何欣阳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7沈阳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于2025年7月28日对外转让全部股权
58沈阳希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5年10月21日注销
59德瓦特动力发行人曾经的合营企业,2025年9月30日注销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企业中,沈信产投及沈信创业系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该等公司均为发行人及铁西国资公司的参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沈信产投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9.00%(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900 万元)、发行人持股0.45%(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45 万元);沈信创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300 万元,其中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4.78%(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000万元)、发行人持股 14.78%(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000万元)。沈信产投为依法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3981),沈信创业为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编号为SD6694),沈信产投系沈信创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持有沈信创业 1.48%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00 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沈信产投、沈信创业分别设立于 2013 年 1 月、2013 年 8 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投资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并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等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设立,旨在通过政府及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的方式,既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又发挥社会资本的集合优势,支持和培育企业发展,在推进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使得公司更全面地与资本市场对接,同时响应政府号召,因此发行人与铁西国资公司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沈信产投及沈信创业并持有少数股权,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就该等投资行为,发行人已于 2012年 12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等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出资合法合规。

相关出资系新设公司出资,按 1 元/注册资本由各方股东共同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除沈信创业于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分别向发行人分红 3,000 万元、3,000 万元、3,000 万元,沈信产投于 2025年向发行人分红 855万元外,发行人与沈信产投及沈信创业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

上述其他关联方中,存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注销或转让的情况。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相关关联方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关注销或转让的重要关联方的注销或转让原因及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注销/转让原因注销/转让程序资产及人员去向
1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8月23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出具“营开税税企清[2023]25511号”《清税证明》,确认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3年8月23日,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出具“(辽营)登字[2023]第0014299202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2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0月20日注销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因此注销2023年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142477号”《清税证明》,确认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3年10月20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5384610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处置,人员由沈鼓实业予以承接
3沈阳鼓风机厂海口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1月29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1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海市监)登记内销字[2023]第143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4北京透平机械销售中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12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2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京西)登字[2023]第1117837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5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2025年6月5日,沈鼓集团、崔尼蒂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鼓集团、崔尼蒂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前述公司。2025年9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涉及资产处置,相关人员均由沈鼓集团承接
6拓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作为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并转让。
7沈阳兴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执行国资监管清理要求,因此注销2023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3500121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76671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8沈阳政合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执行国资监管清理要求,因此注销2023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3500404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76768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9沈阳驰程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执行国资监管清理要求,因此注销2023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3499727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76664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0沈阳金谷人力资源产业园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8月30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8月30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4803868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1沈阳市铁西区保安消防器材商店铁西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9月22日注销清理停产停业企业,因此注销2023年9月22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2023011395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2沈阳铁西工人大食堂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0日注销清理停产停业企业,因此注销2023年11月10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2023013329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16年4月13日,沈阳市铁西区地方税务局出具“铁地税登[2016]563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准予该公司税务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3沈鼓风电(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3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1月13日,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13)登字[2023]第0015658160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出具“康平税税企清[2023]13558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人员处置,其拥有的土地已由当地政府收回
14沈阳建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2月5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2月5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5927309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沈经开税税企清[2023]65186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5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5年6月16日转让经营困难,因此对外转让2025年6月5日,铁西国资公司与云南德平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云南德平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6沈阳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于2025年7月28日对外转让全部股权战略调整,因此对外转让铁西国资公司作为转让方已与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铁西国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阳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7沈阳希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5年10月21日注销国有企业改革与整合,因此注销2025年10月21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5]第0024214823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5年9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5]121018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安排,发行人与前述已经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参见“(二)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分。

(二)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沈阳晟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466,275.231,075,667.25559,117.68
石化泵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691,563.481,024,327.363,012,553.39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45,978.79416,683.21321,490.75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23,553.65341,479.313,382,164.66
德瓦特动力销售商品、提供劳务75,758.496,966.6183,170.28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7,075.47-1,922,148.69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589,159.58887,876.101,252,607.12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79,054.78--
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601,769.91--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3,018.8733,018.8733,018.87
合计4,213,208.253,786,018.7110,566,271.44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沈阳晟延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8,848,916.7817,451,297.7510,712,635.63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665,275.1728,471,423.9551,709,507.12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393,885.8118,272,488.1517,175,040.91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5,461,991.143,411,214.164,976,932.09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183,344.673,323,188.633,018,867.88
石化泵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047,945.051,089,978.148,562,790.60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48,113.22367,924.53-
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53,097.35353,850.43276,260.17
德瓦特动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362,832.31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94,827.59
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495,049.50--
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588,382.14--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581,549.48--
合计88,667,550.3172,741,365.74104,889,694.30

(3)关联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321,100.92642,201.83
德瓦特动力房屋-85,211.0188,457.14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房屋32,201.8332,201.8333,428.57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2,876,106.19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房屋13,107.78--
拓博租赁房屋5,573.40--
合计50,883.01438,513.763,640,193.73

(4)关联租赁(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拓博租赁设备租赁利息支出1,074,444.50--

(5)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截止日截止日票据池担保授信额度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1,658.66截至2024年12月4日已履行完毕
2023年12月31日1,458.66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197.98截至2023年3月28日已履行完毕
石化泵公司2022年12月31日4,938.3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履行完毕
2023年12月31日4,938.30
2024年12月31日253.58
2025年12月31日-

上述涉及关联担保的关联方作为沈鼓集团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期间,透平机械作为主办单位、上述关联方作为成员单位与浙商银行于2018年9月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期满后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约定浙商银行为透平机械及成员单位提供票据池业务服务。根据该等协议,透平机械及成员单位开通票据质押融资功能,浙商银行为透平机械及其成员单位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票据池保证金并作为票据质押融资业务的担保。同时,浙商银行给予透平机械及其成员单位票据池配套额度的,透平机械或其成员单位就成员单位使用该配套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成员单位之一无法履行债务,透平机械及其他成员单位需就该等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同时,透平机械作为出质人与浙商银行签订《票据池质押担保合同》,约定透平机械及其成员单位办理票据质押融资业务,透平机械以票据质押池内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如任一债务未受清偿,浙商银行有权将透平机械和其他成员单位质押的票据和保证金优先用于债务清偿。

石化泵公司于2020年12月从发行人被剥离时,前述《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的期限已顺延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同时,考虑到石化泵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及如成员单位之一违约则透平机械或其他成员单位需相应承担责任的潜在违约风险,2021年6月,透平机械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时,仍将石化泵公司纳入资产池融资业务服务范围内,并在报告期内续签《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同时,为避免透平机械承担责任后的责任追偿,透平机械与北京天竺宝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竺”)签订了《反担保合同》,约定北京天竺自愿向透平机械提供反担保,北京天竺愿以全部资产为透平机械承担的石化泵公司票据池融资款项承担6,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6月7日,北京天竺与透平机械进一步签订《反担保合同》,将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额度提高至1亿元。2024年4月,透平机械停止为石化泵公司提供票据池融资业务。

(5)关联方资产转让等情况

1)设备采购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类型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石化泵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11,687,204.00-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2,460,177.00--
德瓦特动力设备采购设备采购166,771.00--

2)股权转让

2025年6月,沈鼓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崔尼蒂与相关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双方共计向关联方铁西国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拓博租赁30%股权,向其他公司转让所持拓博租赁65%股权。2025年9月,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拓博租赁变更股权、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予以批复;2025年9月,拓博租赁完成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

(6)关联方资金拆出

单位:元

关联方拆出金额借款日偿还日备注
石化泵公司3,500,000.00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2,300,000.00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7,700,000.00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1,277,300.40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3,602,699.60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9,162,406.09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40,743,318.742024年6月-2024年11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偿还2,600万元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周转拆借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27.461,838.241,708.13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款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8,900,570.698,900,570.69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809,974.17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2,466,891.00163,844.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834,118.551,834,118.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451,495.93271,033.91
应收账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120,000.0056,000.00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309,238.94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9,709,468.3539,709,468.35
其他应收款铁西国资公司21,498,072.001,074,903.60
其他应收款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8,810,813.00940,540.65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93,816.2122,005.39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2,267.20
其他应收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370.8318.54
其他应收款拓博租赁349.9317.50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69.803.49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550,000.00427,50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1,722,217.79-
预付款项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9,923,513.62-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拓博租赁404,009.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拓博租赁72,233,437.6150,563,406.33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8,824,659.168,824,659.16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308,983.60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2,310,000.00115,500.00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142,824.9896,923.39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93,274.34
应收账款德瓦特动力5,281.03264.05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22,000.001,100.00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9,151,208.2839,151,208.28
其他应收款德瓦特动力8,717,277.008,717,277.00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6,291.642,314.58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1,360.32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208.7410.44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1,5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石化泵公司3,458,727.0235,676.95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8,191,629.00-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639,530.00-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5,000.00-
预付款项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1,500.00-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9,495,504.743,632,376.72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3,872,613.09306,005.64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9,354.41140,089.80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6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1,706,500.0085,325.00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15,964.60
应收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11,985.57116,002.45
应收账款德瓦特动力457.6545.77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
合同资产石化泵公司205,650.0010,282.5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70,000.008,500.00
合同资产沈阳晟延4,800.00240.00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0,261,290.0313,893,430.86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782,801.85387,648.53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453.44
其他应收款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4,552,613.0014,552,613.00
其他应收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175,955.78392,628.18
长期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529,752.98142,707.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石化泵公司4,309,180.76190,271.71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000,000.00-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36,170.00-
预付款项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5,000.00-

(2)关联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沈阳晟延19,912,456.418,671,082.408,652,442.51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1,824,770.207,134,905.656,274,674.35
应付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712,262.936,751,406.7410,760,367.00
应付账款石化泵公司3,459,088.542,158,186.571,794,882.74
应付账款德瓦特动力-1,445,000.002,960,000.00
应付账款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78,000.00--
应付账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43,103.45-
应付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91,658.30510,507.19214,184.65
应付账款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228,314.72389,936.85260,574.33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313,000.00313,000.00
应付账款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22,300.8922,300.8922,300.89
应付账款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504,000.00504,000.00504,000.00
应付账款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22,498,022.63--
应付账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10,406,380.12--
其他应付款(注)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85,761.002,164,702.284,274,398.26
其他应付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1,548.981,167,484.67174,654.50
其他应付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13,011.3313,011.3313,011.33
其他应付款(注)石化泵公司1,652,944.00-1,147,793.40
其他应付款拓博租赁2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55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石化泵公司-4,950.9122,708.63
其他流动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35.59135.59135.59
其他流动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5.2415.24
合同负债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6,955.76-
合同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043.041,043.0439,407.82
合同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17.26117.26117.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拓博租赁8,868,882.97--
长期应付款拓博租赁61,061,970.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拓博租赁2,558,789.46--
租赁负债拓博租赁5,775,918.63--

注:因报告期前原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申报期内合同履行导致公司与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资金代收代付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8,896.75 万元,为对铁西国资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拓博租赁及石化泵公司、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汽葫芦岛”)、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沈鼓测控、沈阳晟延、沈信产投等 6 家合营、联营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所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中沈鼓测控、拓博租赁、沈阳晟延、辽汽葫芦岛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均较小。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就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鉴于:(1)上述其他应收款截至报告期末的余额为 8,896.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6%;(2)对于金额较高的石化泵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发行人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该等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均有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发行人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担保、提起诉讼等必要的措施尽可能收回该等款项,并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予以审批;对于金额较高的铁西国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该等其他应收款系尚未届至支付节点的拓博租赁股权转让款;对于金额较高的沈信产投的其他应收款,该等其他应收款系沈信产投尚未完成支付的分红,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该等分红支付不存在实质性障碍;(3)发行人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4)为进一步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制定了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并于上市前参照执行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因此,上述情形未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

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确认

2026年 4月 7日及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确认。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在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2)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铁西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铁西区国资局,未发生过变化。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公司的关联方”中的相关内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竞争关系。

铁西区国资局下属控股子公司除发行人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外,仅有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拥有及使用的主要资产包括:

(一)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部分下属子公司的具体信息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沈鼓运输法定代表人由辜海波变更为王铁夫,沈鼓自控的法定代表人由于政日变更为董鑫,沈鼓齿轮的法定代表人由李鹏变更为杨显冬,申蓝机械的法定代表人由刘铎变更为王建华,透平机械的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通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除该等情况外,发行人的其他境内子公司的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

根据香港律师事务所嘉源律师事务所、印度律师事务所 INLANDINGASSOCIATES LLP、 阿 联 酋 律 师 事 务 所 Al Aidarous Advocates and LegalConsultants L.L.C、德国律师事务所 Baker Tilly Rechtsanwaltsgesellschaft mbH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下属境外子公司崔尼蒂、沈鼓印度、沈鼓阿联酋及欧洲研究院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及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房屋

1、自有房屋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房屋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有 3 项、建筑面积合计为 724.32 平方米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备案等手续,公司正在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中。

2)有 6 项、建筑面积合计为 660.40 平方米的房屋,透平机械与转让方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以房抵债协议书》,约定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等房产以物抵债的方式向透平机械支付相关欠付款项,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透平机械已就该等房产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3)有 11 项、建筑面积合计为 9,501.98 平方米的房屋,系透平机械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 01执 857号《执行裁定书》取得,该等房屋尚未办证系原所有权人建设过程中历史原因所致。透平机械已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该等房产的公开挂牌转让手续,并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取得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信息披露结果确认书》,确认成交人为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透平机械与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书》,并完成相关房屋的产权交割手续,该等房屋不再属于发行人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2、租赁房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境内房屋共计 5 项,租赁面积共计22,707.49 平方米,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房屋清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其有权处分该等租赁房屋的证明文件,其中 3项房屋(面积共计 14,941.30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2.60%)的出租方已经在相关租赁协议中承诺,如因其出租方原因造成相关承租方经济损失的,则由出租方赔偿相关承租方的损失;其中 1 项房屋(面积共计 240.00 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0.04%)的出租方已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等房屋属出租方所有,无任何异议和纠纷”;其中 1项房屋(面积共计 7,526.19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1.31%),出租方已经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报建手续文件,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使用上述租赁房屋进行有关业务活动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人告知公司必须停止使用上述房屋或需缴纳罚款或者作出任何赔偿,如该等租赁房屋发生纠纷或争议而需停用或搬迁,公司可在较短时间内在当地寻找新的可替代的租赁场所。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租赁房屋相关的租赁合同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发行人租赁房屋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知识产权

1. 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已核准注册的境内商标未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2. 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766项已获授权的境内专利,其中 59项专利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与外部第三方共有, 项专利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继受取得,该等专利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专利清单。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持有的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相关继受取得专利及共有专利,该等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共有专利的共有权人、继受取得专利的转让方就上述专利不存在纠纷。

3. 作品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拥有的境内作品著作权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作品著作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4. 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33 项境内软件著作权,该等软件著作权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四: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软件著作权清单。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5. 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15 项域名,该等域名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五: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域名清单。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等域名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6. 合作研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委托方(甲方)的主要合作研发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本所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正在履行且适用中国法律的各类重大合同进行了审阅。鉴于该等合同数量较大,本所依据重要性原则对各类重大合同进行了核查。前述重大合同共计四类详述如下:

1. 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在履行中的单笔合同金额在 3 亿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共计 16份,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六: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销售合同清单。

2. 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在履行中的单笔合同金额在 8,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共计 14份,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七: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采购合同清单。

3. 重大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中的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共计3份,具体如下:

序号借款人合同编号贷款人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贷款用途担保形式及担保人
1沈鼓集团Z2439LN156943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3,902.002024.09.29-2026.09.28沈鼓集团 12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2透平机械2110202501100002066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58.442025.09.25-2027.09.24用于提高大型透平压缩机技术水平、提升大型透平压缩机产业化水平和能力等项目——
3透平机械HET020500001620250900000005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15,000.002025.09.28-2026.09.27压缩机等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

4. 重大担保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不存在对应的重大担保合同。

(二)侵权之债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侵权之债。

(三)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9,575.22 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名称账面余额(万元)款项性质
石化泵公司(注1)3,970.95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2,418.53股权处置款(注2)
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84.17股权处置款(注2)
沈阳国际陆港集团责任有限公司2,149.81股权处置款(注2)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49.81股权处置款(注2)
合计12,973.26-

注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石化泵公司对沈鼓集团非经营欠款余额为 3,762.18万元,非经营欠款情况如下所示:

(1)2,287.85 万元为历史借款,形成原因为:2020 年,在石化泵公司剥离出沈鼓集团体系以前,沈鼓集团为支持石化泵公司业务进行的资金借款。

(2)1,474.33 万元为票据池业务欠款,形成原因为:2018 年,沈鼓集团控股子公司透平机械与浙商银行签约执行票据资产池业务,透平机械及其他成员单位(包括石化泵公司)可在整体质押票据额度内开具应付票据。 年底沈鼓集团转让石化泵公司控股权之后,为继续支持石化泵公司业务,石化泵公司继续作为票据池成员单位,透平机械或其成员单位就成员单位使用该配套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透平机械要求石化泵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2024 年 4 月沈鼓集团考虑北京天竺存在资金问题,为降低对外担保风险,进而停止了石化泵公司票据池业务。石化泵公司因无法继续使用票据池开具承兑汇票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到期票据融资款项。沈鼓集团为不影响银行征信及其他子公司资金周转,决定由透平机械履行担保义务,形成石化泵公司及反担保方对透平机械的欠款。

注 2:该等股权处置款系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崔尼蒂将其持有的拓博租赁 95%股权进行处置所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该等应收款项尚未届至支付节点。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其他应付款为 4,666.58 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其他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账面余额(万元)
应付费用欠款2,095.73
保证金、押金393.89
代扣保险及公积金124.81
代收代付款451.35
其他往来款720.10
合计3,785.88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除石化泵公司系与公司存在历史欠款外,均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生。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转贷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未再发生转贷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前述正在履行的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其履行无重大法律障碍,目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侵权之债。

3、除部分与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历史欠款外,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4、公司报告期内的转贷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合并、分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

(二)发行人报告期初至今处置下属公司股权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不再将沈鼓测控、深圳沈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 11月,因深圳中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实质上形成一致行动,致使发行人在沈鼓测控的股东会中表决权不足半数,对沈鼓测控无法继续实施有效控制,因此发行人基于审慎性原则于 2025年 11月 30日不再将沈鼓测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沈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发行人的其他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置换、

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拟进行的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戴继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马诚董事、总裁石化泵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合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葛中锋董事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
沈建芳董事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决策委员、智能制造首席专家——
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佩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及其配偶控制企业
舒小斌董事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姜妍职工董事——————
隋永滨独立董事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名誉会长——
高垚独立董事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苏州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宁波铭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湖北展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戴璐独立董事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张勇总工程师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马志宏副总裁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合营企业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
单玮副总裁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王铁夫副总裁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于洪昌副总裁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徐晗财务总监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联营企业
刘万青副总裁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韩磊副总裁沈阳因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合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对外投资企业持股/出资比例
戴继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沈鼓集团0.05%
沈阳弘宸7.53%
马诚董事、总裁沈鼓集团0.06%
沈阳弘宸6.03%
沈建芳董事上海佩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
舒小斌董事南京坤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5%
上海新坤道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6%
姜妍职工董事沈鼓集团0.01%
沈阳跃宸4.31%
高垚独立董事宁波铭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
苏州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5.00%
张勇总工程师沈鼓集团0.02%
沈阳弘宸8.67%
马志宏副总裁沈鼓集团0.01%
沈阳弘宸7.53%
金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阳弘宸4.87%
沈阳永宸3.24%
沈阳仕宸1.71%
沈阳立宸0.73%
沈阳跃宸0.79%
单玮副总裁沈鼓集团0.02%
沈阳弘宸7.23%
王铁夫副总裁沈鼓集团0.02%
沈阳弘宸6.90%
于洪昌副总裁沈鼓集团0.05%
沈阳弘宸5.33%
徐晗财务总监沈阳本宸9.69%
刘万青副总裁沈阳本宸9.63%
韩磊副总裁沈阳本宸9.63%

(四)根据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一)税务登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税务登记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税种、税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未发生变化。

(三)税收优惠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财政补贴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补充报告期内享受的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主要重大财政补贴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八: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财政补贴清单。

(五)纳税证明

根据公司所属相关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 2023 年至今均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未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2、公司报告期内所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重大财政补贴具有合法依据,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4、公司报告期内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未因纳税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

(一)劳动保护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已依法与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存在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该等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新入职员工尚待办理缴纳手续、员工个人原因未缴纳等,且该等未缴纳人员中退休返聘人员占比较高。根据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及其境内下属企业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

3、劳务外包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外包作为辅助性补充用工的情况,用工岗位包括保安、保洁等日常辅助性岗位。公司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对劳务外包内容、定价结算方式等作出约定。

(二)环境保护

根据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履行相关环评手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 安全生产

根据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在重大方面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主管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以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鉴于该等人员占比较少,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4、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活动在重大方面符合中国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有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先进基金、沈阳颢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公司及其本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存在 5 项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该等案件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表九: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清单。

(四)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于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新增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标的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的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本所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但参与了对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并对其作了总括性的审阅,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作了特别审查。

本所认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会因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关于信息披露豁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中涉及信息披露豁免,具体情况详见本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信息豁免披露相关事宜的专项核查报告》。发行人已就前述事项出具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并已由保荐机构出具信息披露豁免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首发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 号——招股说明书》第九十三条第(七)项、第(八)项、《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第十九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10 号》第二条的要求,该等承诺及规范措施合法有效。

(三)关于失信相关事项核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zse.cn/)、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s://www.bse.cn/)、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和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网 站(https://www.sac.net.cn/),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四)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5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124,345.6912.37%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81,699.358.13%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离心压缩机81,202.528.08%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68,845.426.85%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55,645.265.54%
前五名小计411,738.2340.96%
2024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111,453.5312.07%
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82,713.048.96%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70,877.297.67%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51,244.895.55%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31,140.013.37%
前五名小计347,428.7537.62%
2023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90,241.8911.1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52,359.756.4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37,914.434.66%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33,291.154.10%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7,875.243.43%
前五名小计241,682.4629.74%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5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80,999.0611.07%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63,652.338.70%
上海能传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17,468.672.39%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16,453.232.25%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控件16,035.252.19%
前五名小计194,608.5426.60%
2024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2,638.6214.42%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77,371.2510.87%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22,470.363.1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17,132.012.41%
Solar Turbines International Company原动机12,508.151.76%
前五名小计232,120.3932.61%
2023年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0,117.6815.26%
度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62,303.069.49%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18,493.352.82%
北京鼎硕科技有限公司密封等18,102.692.76%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控件15,197.082.32%
前五名小计214,213.8632.64%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在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六)关于所处行业的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中披露了所处行业的信息,披露内容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三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五条、《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特此致书!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署页)

图143

有

经办律师:易建胜建

年 月

周书瑶 同的

附表一: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清单

一、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1)沈阳跃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姜妍1,153,300.004.31%
2有限合伙人刘长胜817,000.003.05%
3有限合伙人孙东宁1,445,520.905.40%
4有限合伙人王野1,321,400.004.93%
5有限合伙人扶军586,200.002.19%
6有限合伙人岳猛1,170,300.004.37%
7有限合伙人关进凯586,200.002.19%
8有限合伙人辜海波1,037,550.003.87%
9有限合伙人杨永江531,000.001.98%
10有限合伙人马鑫远1,117,200.004.17%
11有限合伙人翟万颖1,117,200.004.17%
12有限合伙人李嘉滨1,117,200.004.17%
13有限合伙人程硕1,117,200.004.17%
14有限合伙人丛涵松1,117,200.004.17%
15有限合伙人夏云飞451,350.001.68%
16有限合伙人芦江峰531,000.001.98%
17有限合伙人刘建华324,610.001.21%
18有限合伙人苏景生129,210.000.48%
19有限合伙人刘宪波324,610.001.21%
20有限合伙人汪龙129,210.000.48%
21有限合伙人佘皖宁129,210.000.48%
22有限合伙人曲德毅129,210.000.48%
23有限合伙人夏明129,210.000.48%
24有限合伙人陶卉416,350.301.55%
25有限合伙人王贺双129,210.000.48%
26有限合伙人赵兴环647,450.002.42%
27有限合伙人商晓红256,650.000.96%
28有限合伙人王玉旌334,810.001.25%
29有限合伙人齐智勇256,650.000.96%
30有限合伙人华宁阳647,450.002.42%
31有限合伙人陈永锋334,810.001.25%
32有限合伙人金鑫725,610.002.71%
33有限合伙人李亮584,100.002.18%
34有限合伙人崔文东974,900.003.64%
35有限合伙人刘耸584,100.002.18%
36有限合伙人于树阳584,100.002.18%
37有限合伙人郑志国637,200.002.38%
38有限合伙人姜鹏飞531,000.001.98%
39有限合伙人李晓刚1,117,200.004.17%
40有限合伙人刘巍1,300,680.604.86%
41有限合伙人金娜212,916.000.79%
42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26,787,278.80100.00%

2)沈阳本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武斌1,652,140.303.68%
2有限合伙人刘万青4,325,720.509.63%
3有限合伙人韩磊4,325,720.509.63%
4有限合伙人苏瑛910,810.002.03%
5有限合伙人徐晗4,354,670.509.69%
6有限合伙人包翠敏728,940.301.62%
7有限合伙人李鹏1,743,880.603.88%
8有限合伙人卢忠君1,948,301.504.34%
9有限合伙人张晓新531,000.001.18%
10有限合伙人李洪升728,940.301.62%
11有限合伙人申建平1,406,880.603.13%
12有限合伙人祁宁913,650.002.03%
13有限合伙人杨志永1,170,300.002.60%
14有限合伙人刘大争1,262,040.302.81%
15有限合伙人杨旭1,301,551.502.90%
16有限合伙人郑惠君584,100.001.30%
17有限合伙人秦臻1,037,550.002.31%
18有限合伙人范博861,420.901.92%
19有限合伙人王忠旭529,031.001.18%
20有限合伙人李杰清129,210.000.29%
21有限合伙人王玉胜129,210.000.29%
22有限合伙人李成华647,450.001.44%
23有限合伙人刘润强647,450.001.44%
24有限合伙人韩力256,650.000.57%
25有限合伙人马立国256,650.000.57%
26有限合伙人李德胜574,280.601.28%
27有限合伙人张树波647,450.001.44%
28有限合伙人费启智922,670.902.05%
29有限合伙人孙德良1,014,411.202.26%
30有限合伙人孙德臣725,610.001.61%
31有限合伙人韩亮327,450.000.73%
32有限合伙人黄晋584,100.001.30%
33有限合伙人殷洪洋531,000.001.18%
34有限合伙人王鹏589,620.001.31%
35有限合伙人项春531,870.901.18%
36有限合伙人梁辰1,223,400.002.72%
37有限合伙人陈向城1,682,101.503.74%
38有限合伙人史庆余1,004,161.202.23%
39有限合伙人刁全637,200.001.42%
40有限合伙人马长好324,610.000.72%
41有限合伙人赵永宏256,650.000.57%
42有限合伙人林彬451,350.001.00%
43有限合伙人王晓燕531,000.001.18%
44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44,942,206.10100.00%

3)沈阳弘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戴继双4,432,000.007.53%
2有限合伙人马诚3,547,000.006.03%
3有限合伙人吴丰3,137,800.005.33%
4有限合伙人于洪昌3,137,800.005.33%
5有限合伙人李宝纯5,103,200.008.67%
6有限合伙人张勇5,103,200.008.67%
7有限合伙人李绍国3,333,200.005.66%
8有限合伙人马志宏4,430,600.007.53%
9有限合伙人单玮4,253,600.007.23%
10有限合伙人王铁夫4,058,200.006.90%
11有限合伙人杨树华1,224,100.002.08%
12有限合伙人金娜2,866,864.004.87%
13有限合伙人于庆桢531,000.000.90%
14有限合伙人汪创华1,053,580.601.79%
15有限合伙人王建华1,560,400.002.65%
16有限合伙人刘胜民586,200.001.00%
17有限合伙人谭佳健1,223,400.002.08%
18有限合伙人郝建国725,610.001.23%
19有限合伙人陈金玲675,840.301.15%
20有限合伙人沙龙647,450.001.10%
21有限合伙人刘沪红256,650.000.44%
22有限合伙人刘俊坤129,210.000.22%
23有限合伙人王荣256,650.000.44%
24有限合伙人蔡建飞129,210.000.22%
25有限合伙人郭飞虎334,810.000.57%
26有限合伙人汪涛1,225,000.002.08%
27有限合伙人王海伦735,000.001.25%
28有限合伙人王晖735,000.001.25%
29有限合伙人于晃735,000.001.25%
30有限合伙人韩纪权809,879.001.38%
31有限合伙人姬成477,137.500.81%
32有限合伙人甄澄245,000.000.42%
33有限合伙人张亚平49,000.000.08%
34有限合伙人赵望122,500.000.21%
35有限合伙人胡军122,500.000.21%
36有限合伙人王良122,500.000.21%
37有限合伙人白冬245,000.000.42%
38有限合伙人王佳明245,000.000.42%
39有限合伙人慕羡245,000.000.42%
40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58,851,092.40100.00%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3有限合伙人于庆桢531,000.000.90%
14有限合伙人汪创华1,053,580.601.79%
15有限合伙人王建华1,560,400.002.65%
16有限合伙人刘胜民586,200.001.00%
17有限合伙人谭佳健1,223,400.002.08%
18有限合伙人郝建国725,610.001.23%
19有限合伙人陈金玲675,840.301.15%
20有限合伙人沙龙647,450.001.10%
21有限合伙人刘沪红256,650.000.44%
22有限合伙人刘俊坤129,210.000.22%
23有限合伙人王荣256,650.000.44%
24有限合伙人蔡建飞129,210.000.22%
25有限合伙人郭飞虎334,810.000.57%
26有限合伙人汪涛1,225,000.002.08%
27有限合伙人王海伦735,000.001.25%
28有限合伙人王晖735,000.001.25%
29有限合伙人于晃735,000.001.25%
30有限合伙人韩纪权809,879.001.38%
31有限合伙人姬成477,137.500.81%
32有限合伙人甄澄245,000.000.42%
33有限合伙人张亚平49,000.000.08%
34有限合伙人赵望122,500.000.21%
35有限合伙人胡军122,500.000.21%
36有限合伙人王良122,500.000.21%
37有限合伙人白冬245,000.000.42%
38有限合伙人王佳明245,000.000.42%
39有限合伙人慕羡245,000.000.42%
40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58,851,092.40100.00%

4)沈阳仕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尚小溪1,673,080.605.19%
2有限合伙人李雀屏1,315,140.304.08%
3有限合伙人王刚1,037,550.003.22%
4有限合伙人赵燕楼1,170,300.003.63%
5有限合伙人张健1,629,001.505.06%
6有限合伙人臧鹏飞1,629,001.505.06%
7有限合伙人陈静1,117,200.003.47%
8有限合伙人梅玉637,200.001.98%
9有限合伙人刘沛华1,320,660.304.10%
10有限合伙人王宗玉1,170,300.003.63%
11有限合伙人郝玉明1,307,080.004.06%
12有限合伙人李超586,200.001.82%
13有限合伙人田丽丽1,117,200.003.47%
14有限合伙人苏英翱531,000.001.65%
15有限合伙人郝岩605,879.001.88%
16有限合伙人李鹤678,000.002.10%
17有限合伙人梁瑞琪1,037,550.003.22%
18有限合伙人计成1,496,251.504.64%
19有限合伙人赵志玲718,250.002.23%
20有限合伙人张鹏飞327,450.001.02%
21有限合伙人张鹏刚809,990.302.51%
22有限合伙人孟继纲327,450.001.02%
23有限合伙人秦建国324,610.001.01%
24有限合伙人张奎尧129,210.000.40%
25有限合伙人文胜智256,650.000.80%
26有限合伙人谭永前334,810.001.04%
27有限合伙人陈震348,390.301.08%
28有限合伙人赵玉艳256,650.000.80%
29有限合伙人王飚256,650.000.80%
30有限合伙人陈艳440,130.601.37%
31有限合伙人李中双256,650.000.80%
32有限合伙人张婉悦256,650.000.80%
33有限合伙人王俊明256,650.000.80%
34有限合伙人仲作文334,810.001.04%
35有限合伙人刘小明372,890.301.16%
36有限合伙人王睿817,350.302.54%
37有限合伙人王一明637,200.001.98%
38有限合伙人王圣驰334,810.001.04%
39有限合伙人刘聪1,223,400.003.80%
40有限合伙人张勇256,650.000.80%
41有限合伙人邱化青584,100.001.81%
42有限合伙人张德君974,900.003.03%
43有限合伙人陈启明767,580.602.38%
44有限合伙人金娜551,646.001.71%
45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32,214,124.10100.00%

5)沈阳立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于政日1,673,080.604.77%
2有限合伙人郭宏1,117,200.003.18%
3有限合伙人徐强887,100.002.53%
4有限合伙人全红飞985,320.902.81%
5有限合伙人王春明1,170,300.003.34%
6有限合伙人薛宁宁129,210.000.37%
7有限合伙人丁兵1,629,001.504.64%
8有限合伙人韩柏林1,170,300.003.34%
9有限合伙人历刚1,243,800.003.55%
10有限合伙人李志卓584,100.001.67%
11有限合伙人刘佳亮1,175,820.003.35%
12有限合伙人宋广英531,000.001.51%
13有限合伙人许鑫1,117,200.003.18%
14有限合伙人曹亮亮1,117,200.003.18%
15有限合伙人许泉677,940.301.93%
16有限合伙人徐明辉1,037,550.002.96%
17有限合伙人隋文杰1,085,211.203.09%
18有限合伙人张贺然129,210.000.37%
19有限合伙人马广岩256,650.000.73%
20有限合伙人单长春256,650.000.73%
21有限合伙人渠鸾701,771.202.00%
22有限合伙人李云725,610.002.07%
23有限合伙人段亚琼334,810.000.95%
24有限合伙人裴威334,810.000.95%
25有限合伙人刘晓鹏256,650.000.73%
26有限合伙人杜崇洋256,650.000.73%
27有限合伙人刘斌334,810.000.95%
28有限合伙人王延飞256,650.000.73%
29有限合伙人陈久国256,650.000.73%
30有限合伙人戴硕647,450.001.85%
31有限合伙人太兴宇767,340.302.19%
32有限合伙人刘洋718,250.002.05%
33有限合伙人周太勇531,000.001.51%
34有限合伙人王俊531,000.001.51%
35有限合伙人孙玉莹708,000.002.02%
36有限合伙人杨显冬1,673,080.604.77%
37有限合伙人伊洪丽1,223,400.003.49%
38有限合伙人董鑫1,419,400.004.05%
39有限合伙人姜洋1,223,400.003.49%
40有限合伙人孔祥卓1,223,400.003.49%
41有限合伙人杨树鑫1,223,400.003.49%
42有限合伙人卢傅安1,498,620.904.27%
43有限合伙人金娜257,434.800.73%
44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35,077,433.30100.00%

6)沈阳永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舒鑫1,489,600.003.77%
2有限合伙人孟磊637,200.001.61%
3有限合伙人翟慎宇1,223,400.003.10%
4有限合伙人郭宝刚1,315,140.303.33%
5有限合伙人雍兴平1,590,361.204.03%
6有限合伙人于天1,223,400.003.10%
7有限合伙人陈俊风1,682,101.504.26%
8有限合伙人张哲贤1,353,780.603.43%
9有限合伙人符伟123,900.000.31%
10有限合伙人罗劲1,223,400.003.10%
11有限合伙人郝国帅1,504,140.903.81%
12有限合伙人刘振邦1,117,200.002.83%
13有限合伙人邢立凯584,100.001.48%
14有限合伙人魏琦584,100.001.48%
15有限合伙人郭峰1,170,300.002.96%
16有限合伙人金辉1,037,550.002.63%
17有限合伙人张业玲749,340.301.90%
18有限合伙人闫锋1,223,400.003.10%
19有限合伙人康建兴1,228,920.003.11%
20有限合伙人马昊1,427,280.603.62%
21有限合伙人刘恭新256,650.000.65%
22有限合伙人薛吉1,170,300.002.96%
23有限合伙人解刚1,117,200.002.83%
24有限合伙人韩涛1,037,550.002.63%
25有限合伙人荆迅1,117,200.002.83%
26有限合伙人李艳伟1,117,200.002.83%
27有限合伙人王晶1,117,200.002.83%
28有限合伙人董友1,037,550.002.63%
29有限合伙人苏杨1,037,550.002.63%
30有限合伙人王磊586,200.001.48%
31有限合伙人吴亮529,031.001.34%
32有限合伙人刘洪波647,450.001.64%
33有限合伙人孟冬梅256,650.000.65%
34有限合伙人白云647,450.001.64%
35有限合伙人李连海334,810.000.85%
36有限合伙人陈亮334,810.000.85%
37有限合伙人周慧334,810.000.85%
38有限合伙人雍建华1,092,571.202.77%
39有限合伙人邹鹏725,610.001.84%
40有限合伙人关锰633,975.001.61%
41有限合伙人黄德强584,100.001.48%
42有限合伙人金娜1,277,496.003.24%
43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39,481,979.60100.00%

二、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权授予及 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1)沈阳汇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尚婷婷195,400.001.47%
2有限合伙人李琳390,800.002.93%
3有限合伙人孟立颖195,400.001.47%
4有限合伙人宫宇470,620.903.53%
5有限合伙人林泓辰195,400.001.47%
6有限合伙人王欣195,400.001.47%
7有限合伙人曹飞362,683.892.72%
8有限合伙人张来华470,620.903.53%
9有限合伙人孙玉洁195,400.001.47%
10有限合伙人高岩195,400.001.47%
11有限合伙人王岩195,400.001.47%
12有限合伙人李耀祖781,600.005.87%
13有限合伙人庞佳璇195,400.001.47%
14有限合伙人刘洪丽378,880.602.84%
15有限合伙人李双满287,140.302.16%
16有限合伙人杨楠470,620.903.53%
17有限合伙人徐恩阳195,400.001.47%
18有限合伙人杨玉贤195,400.001.47%
19有限合伙人张国鑫735,882.305.52%
20有限合伙人王志伟195,400.001.47%
21有限合伙人赵铮390,800.002.93%
22有限合伙人李辉195,400.001.47%
23有限合伙人肖伟195,400.001.47%
24有限合伙人吕文浩195,400.001.47%
25有限合伙人王鹏195,400.001.47%
26有限合伙人王鹏195,400.001.47%
27有限合伙人郭婷195,400.001.47%
28有限合伙人关晓195,400.001.47%
29有限合伙人郝洪伟195,400.001.47%
30有限合伙人张哲生195,400.001.47%
31有限合伙人齐越195,400.001.47%
32有限合伙人孙永强195,400.001.47%
33有限合伙人徐晓艺287,140.302.16%
34有限合伙人邱金梁195,400.001.47%
35有限合伙人王亮195,400.001.47%
36有限合伙人赵扬685,400.005.14%
37有限合伙人刘文利747,859.005.61%
38有限合伙人孔祥东747,859.005.61%
39有限合伙人程龙丹498,617.003.74%
40有限合伙人王铮473,746.003.56%
41有限合伙人刘洋73,150.000.55%
42有限合伙人胡海洋146,566.001.10%
43有限合伙人王硕58,520.000.44%
44有限合伙人佟永龙43,757.000.33%
45有限合伙人于海娜14,630.000.11%
46有限合伙人葛印军29,260.000.22%
47有限合伙人韩小非14,630.000.11%
48有限合伙人蔡亮73,150.000.55%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3,323,535.09100.00%

2)沈阳今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迟苗苗195,400.001.58%
2有限合伙人闫帅444,642.003.60%
3有限合伙人刘宇哲287,140.302.33%
4有限合伙人王智勇195,400.001.58%
5有限合伙人马哲195,400.001.58%
6有限合伙人张宗梁195,400.001.58%
7有限合伙人刘一辰195,400.001.58%
8有限合伙人李峥378,880.603.07%
9有限合伙人葛一朗562,361.204.56%
10有限合伙人李赞195,400.001.58%
11有限合伙人齐志强195,400.001.58%
12有限合伙人刘操195,400.001.58%
13有限合伙人李宝杰195,400.001.58%
14有限合伙人赵志聪195,400.001.58%
15有限合伙人张书超195,400.001.58%
16有限合伙人张毅195,400.001.58%
17有限合伙人李德斌482,540.303.91%
18有限合伙人夏宁195,400.001.58%
19有限合伙人石裕玮195,400.001.58%
20有限合伙人郑维涛195,400.001.58%
21有限合伙人马东生287,140.302.33%
22有限合伙人王红195,400.001.58%
23有限合伙人王学宇195,400.001.58%
24有限合伙人陆遥287,140.302.33%
25有限合伙人郑英雪195,400.001.58%
26有限合伙人张明月195,400.001.58%
27有限合伙人薛宁宁195,400.001.58%
28有限合伙人张昌国195,400.001.58%
29有限合伙人张新195,400.001.58%
30有限合伙人娄殿辉195,400.001.58%
31有限合伙人付琼287,140.302.33%
32有限合伙人高欣然195,400.001.58%
33有限合伙人陈曦195,400.001.58%
34有限合伙人袁恒超195,400.001.58%
35有限合伙人隋健287,140.302.33%
36有限合伙人刘皓378,880.603.07%
37有限合伙人王玉玺195,400.001.58%
38有限合伙人张秋菊195,400.001.58%
39有限合伙人赵恩义195,400.001.58%
40有限合伙人崔道阳195,400.001.58%
41有限合伙人林永生195,400.001.58%
42有限合伙人王延586,200.004.75%
43有限合伙人王文195,400.001.58%
44有限合伙人温旭287,140.302.33%
45有限合伙人夏爱松195,400.001.58%
46有限合伙人袁皓195,400.001.58%
47有限合伙人王荔楠378,880.603.07%
48有限合伙人陈谢天760,279.006.16%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2,339,107.10100.00%

3)沈阳乐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孙伟287,140.302.41%
2有限合伙人赵猛195,400.001.64%
3有限合伙人宫军195,400.001.64%
4有限合伙人赵巍287,140.302.41%
5有限合伙人徐铭哲470,620.903.95%
6有限合伙人王文超195,400.001.64%
7有限合伙人孟柏军195,400.001.64%
8有限合伙人姬泓池287,140.302.41%
9有限合伙人沈玉琢195,400.001.64%
10有限合伙人鲍连欣195,400.001.64%
11有限合伙人刘一闻757,761.206.36%
12有限合伙人王文广195,400.001.64%
13有限合伙人贾俊博195,400.001.64%
14有限合伙人王宇390,800.003.28%
15有限合伙人艾欣694,017.005.82%
16有限合伙人吕丽娜195,400.001.64%
17有限合伙人田世杰195,400.001.64%
18有限合伙人刘刚195,400.001.64%
19有限合伙人王硕195,400.001.64%
20有限合伙人焦万君195,400.001.64%
21有限合伙人孔金燕287,140.302.41%
22有限合伙人王利勇195,400.001.64%
23有限合伙人王冬195,400.001.64%
24有限合伙人苏宁195,400.001.64%
25有限合伙人鲁悦195,400.001.64%
26有限合伙人关鑫195,400.001.64%
27有限合伙人张波195,400.001.64%
28有限合伙人郭丽娟195,400.001.64%
29有限合伙人尤英学195,400.001.64%
30有限合伙人朱丕璇195,400.001.64%
31有限合伙人盖鑫195,400.001.64%
32有限合伙人信勇195,400.001.64%
33有限合伙人黄彦东195,400.001.64%
34有限合伙人杨鹏195,400.001.64%
35有限合伙人吴锋195,400.001.64%
36有限合伙人白利群470,620.903.95%
37有限合伙人康玉钢195,400.001.64%
38有限合伙人杨宁390,800.003.28%
39有限合伙人杨波195,400.001.64%
40有限合伙人郝运195,400.001.64%
41有限合伙人关欣195,400.001.64%
42有限合伙人郑艳明378,880.603.18%
43有限合伙人纪攀超195,400.001.64%
44有限合伙人杜洪伟287,140.302.41%
45有限合伙人潘红伟195,400.001.64%
46有限合伙人宋君195,400.001.64%
47有限合伙人宋扬287,140.302.41%
48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919,943.40100.00%

4)沈阳圣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李建195,400.001.67%
2有限合伙人张涛195,400.001.67%
3有限合伙人王向东195,400.001.67%
4有限合伙人刘友195,400.001.67%
5有限合伙人宋溢晖470,620.904.02%
6有限合伙人肖冬195,400.001.67%
7有限合伙人舒春丽195,400.001.67%
8有限合伙人赵开锋195,400.001.67%
9有限合伙人韩正家195,400.001.67%
10有限合伙人王振达195,400.001.67%
11有限合伙人陈文195,400.001.67%
12有限合伙人王桂东195,400.001.67%
13有限合伙人赵家星195,400.001.67%
14有限合伙人李程195,400.001.67%
15有限合伙人赵光朋378,880.603.23%
16有限合伙人马丽惠195,400.001.67%
17有限合伙人闫岩195,400.001.67%
18有限合伙人苏兵兵195,400.001.67%
19有限合伙人姜鹏195,400.001.67%
20有限合伙人贾凯694,695.005.93%
21有限合伙人窦欣195,400.001.67%
22有限合伙人王雷287,140.302.45%
23有限合伙人孙振海195,400.001.67%
24有限合伙人徐炳昱195,400.001.67%
25有限合伙人张健470,620.904.02%
26有限合伙人李宝琦195,400.001.67%
27有限合伙人董航195,400.001.67%
28有限合伙人李鹏287,140.302.45%
29有限合伙人倪淼378,880.603.23%
30有限合伙人唐刚195,400.001.67%
31有限合伙人任霁筇195,400.001.67%
32有限合伙人宁廷发195,400.001.67%
33有限合伙人马智博195,400.001.67%
34有限合伙人高金旭562,361.204.80%
35有限合伙人赵睿195,400.001.67%
36有限合伙人宋锋195,400.001.67%
37有限合伙人庞宝东195,400.001.67%
38有限合伙人陈俊恺195,400.001.67%
39有限合伙人徐帅195,400.001.67%
40有限合伙人孙奇195,400.001.67%
41有限合伙人史金龙562,361.204.80%
42有限合伙人于德福195,400.001.67%
43有限合伙人秦鹏195,400.001.67%
44有限合伙人田启195,400.001.67%
45有限合伙人张本权195,400.001.67%
46有限合伙人巴武宁195,400.001.67%
47有限合伙人费庆男195,400.001.67%
48有限合伙人李海涛195,400.001.67%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713,302.00100.00%

5)沈阳讯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吴天健183,480.602.51%
2有限合伙人张博91,740.301.25%
3有限合伙人张玉金91,740.301.25%
4有限合伙人赵艳91,740.301.25%
5有限合伙人王戈91,740.301.25%
6有限合伙人王冬宁91,740.301.25%
7有限合伙人孙贲91,740.301.25%
8有限合伙人刘盈铄183,480.602.51%
9有限合伙人李津津465,736.306.36%
10有限合伙人张阳183,480.602.51%
11有限合伙人李洪臣91,740.301.25%
12有限合伙人孙家姝91,740.301.25%
13有限合伙人王建设91,740.301.25%
14有限合伙人郭佳宇275,220.903.76%
15有限合伙人孟艳玲91,740.301.25%
16有限合伙人唐伟达275,220.903.76%
17有限合伙人刁自强183,480.602.51%
18有限合伙人王凤杰183,480.602.51%
19有限合伙人李冬野183,480.602.51%
20有限合伙人赵大海287,140.303.92%
21有限合伙人胡永283,330.003.87%
22有限合伙人陈强91,740.301.25%
23有限合伙人徐天傲287,140.303.92%
24有限合伙人杨洋562,361.207.68%
25有限合伙人刘祝晶461,244.006.30%
26有限合伙人吉尚明146,566.002.00%
27有限合伙人刘博73,150.001.00%
28有限合伙人初翔146,566.002.00%
29有限合伙人李鸣川146,566.002.00%
30有限合伙人刘广岩14,630.000.20%
31有限合伙人田春波73,150.001.00%
32有限合伙人林瀚146,566.002.00%
33有限合伙人许海涛73,150.001.00%
34有限合伙人郭强73,150.001.00%
35有限合伙人王晓莹146,566.002.00%
36有限合伙人刘洋29,260.000.40%
37有限合伙人张丽伟146,566.002.00%
38有限合伙人冯恩鸿146,566.002.00%
39有限合伙人周运超73,150.001.00%
40有限合伙人杨思旗146,566.002.00%
41有限合伙人谢达146,566.002.00%
42有限合伙人屈宁146,566.002.00%
43有限合伙人赵洪浩146,566.002.00%
44有限合伙人姚冠男146,566.002.00%
45有限合伙人张祖森146,566.002.00%
46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4,172,181.80100.00%

6)沈阳业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郑卫国195,400.001.64%
2有限合伙人刘英姝195,400.001.64%
3有限合伙人曹晓彤195,400.001.64%
4有限合伙人刘虹195,400.001.64%
5有限合伙人伦媛287,140.302.41%
6有限合伙人庄静文195,400.001.64%
7有限合伙人虞峰195,400.001.64%
8有限合伙人张静茹195,400.001.64%
9有限合伙人吴娜195,400.001.64%
10有限合伙人杨全195,400.001.64%
11有限合伙人郭杨195,400.001.64%
12有限合伙人陶冶195,400.001.64%
13有限合伙人冯海林378,880.603.18%
14有限合伙人刘彬彬195,400.001.64%
15有限合伙人郑强195,400.001.64%
16有限合伙人林薇470,620.903.95%
17有限合伙人张斌195,400.001.64%
18有限合伙人田晶195,400.001.64%
19有限合伙人陈姝宇195,400.001.64%
20有限合伙人李鑫195,400.001.64%
21有限合伙人叶强195,400.001.64%
22有限合伙人张金丹195,400.001.64%
23有限合伙人黄新凯195,400.001.64%
24有限合伙人魏文博287,140.302.41%
25有限合伙人张磊195,400.001.64%
26有限合伙人赵璨195,400.001.64%
27有限合伙人贾洪岩195,400.001.64%
28有限合伙人安智伟195,400.001.64%
29有限合伙人边作晰195,400.001.64%
30有限合伙人贾莉195,400.001.64%
31有限合伙人李晓晖195,400.001.64%
32有限合伙人任岿195,400.001.64%
33有限合伙人王瑶195,400.001.64%
34有限合伙人王金生674,130.005.66%
35有限合伙人孙洋195,400.001.64%
36有限合伙人王晟旻195,400.001.64%
37有限合伙人王开宇195,400.001.64%
38有限合伙人艾宏伟482,540.304.05%
39有限合伙人李旺泽195,400.001.64%
40有限合伙人辛海涛195,400.001.64%
41有限合伙人于小丹195,400.001.64%
42有限合伙人姜俊海378,880.603.18%
43有限合伙人孔庆鑫378,880.603.18%
44有限合伙人赵军195,400.001.64%
45有限合伙人董戬378,880.603.18%
46有限合伙人韦雪195,400.001.64%
47有限合伙人王国欣195,400.001.64%
48有限合伙人张云鹤562,900.004.73%
49有限合伙人赵文博195,400.001.64%
50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
合计7,322,419.80100.00%

7)沈阳宁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李卓195,400.001.62%
2有限合伙人宋洪斌195,400.001.62%
3有限合伙人李寅杰287,140.302.39%
4有限合伙人臧晓伟195,400.001.62%
5有限合伙人卢书岩470,620.903.91%
6有限合伙人张楠195,400.001.62%
7有限合伙人张建功390,800.003.25%
8有限合伙人周漪195,400.001.62%
9有限合伙人王宝华195,400.001.62%
10有限合伙人朱会东195,400.001.62%
11有限合伙人李峰195,400.001.62%
12有限合伙人律坦378,880.603.15%
13有限合伙人夏炎195,400.001.62%
14有限合伙人张新195,400.001.62%
15有限合伙人冀秀彦390,800.003.25%
16有限合伙人刘建禄287,140.302.39%
17有限合伙人侯秀丽287,140.302.39%
18有限合伙人武清波195,400.001.62%
19有限合伙人韩志忠195,400.001.62%
20有限合伙人李威195,400.001.62%
21有限合伙人祁志刚482,540.304.01%
22有限合伙人赵莹378,880.603.15%
23有限合伙人丁徽195,400.001.62%
24有限合伙人刘志阳195,400.001.62%
25有限合伙人延方泉378,880.603.15%
26有限合伙人遇婷195,400.001.62%
27有限合伙人林斌195,400.001.62%
28有限合伙人隗彦彤195,400.001.62%
29有限合伙人祁宇195,400.001.62%
30有限合伙人陈秀华195,400.001.62%
31有限合伙人刘亮195,400.001.62%
32有限合伙人刘延博195,400.001.62%
33有限合伙人吕岩195,400.001.62%
34有限合伙人王丽287,140.302.39%
35有限合伙人杜鹏195,400.001.62%
36有限合伙人王辉195,400.001.62%
37有限合伙人牛大勇781,600.006.50%
38有限合伙人谢罡195,400.001.62%
39有限合伙人张琦195,400.001.62%
40有限合伙人张阳195,400.001.62%
41有限合伙人孙波195,400.001.62%
42有限合伙人李猛195,400.001.62%
43有限合伙人刘长春195,400.001.62%
44有限合伙人杨光390,800.003.25%
45有限合伙人姜瑞195,400.001.62%
46有限合伙人王岩195,400.001.62%
47有限合伙人刘磊390,800.003.25%
48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2,031,365.20100.00%

8)沈阳正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王兰革195,400.001.74%
2有限合伙人白俊峰195,400.001.74%
3有限合伙人王望195,400.001.74%
4有限合伙人徐茂琳195,400.001.74%
5有限合伙人吴永贵195,400.001.74%
6有限合伙人周桂松195,400.001.74%
7有限合伙人张锋195,400.001.74%
8有限合伙人王麟195,400.001.74%
9有限合伙人闫百新195,400.001.74%
10有限合伙人孙皓195,400.001.74%
11有限合伙人陈德全195,400.001.74%
12有限合伙人范海宇195,400.001.74%
13有限合伙人王鹏562,361.205.02%
14有限合伙人柳鹏195,400.001.74%
15有限合伙人张威674,130.006.01%
16有限合伙人金星195,400.001.74%
17有限合伙人刘政287,140.302.56%
18有限合伙人耿延朝195,400.001.74%
19有限合伙人梁盈195,400.001.74%
20有限合伙人胡冰195,400.001.74%
21有限合伙人王春195,400.001.74%
22有限合伙人邵帅195,400.001.74%
23有限合伙人项军195,400.001.74%
24有限合伙人李怀顺378,880.603.38%
25有限合伙人刘晓军195,400.001.74%
26有限合伙人吕强195,400.001.74%
27有限合伙人徐超宇287,140.302.56%
28有限合伙人朱俊195,400.001.74%
29有限合伙人刘洪成195,400.001.74%
30有限合伙人朱宏波195,400.001.74%
31有限合伙人苏鹏195,400.001.74%
32有限合伙人杨栋195,400.001.74%
33有限合伙人李永胜195,400.001.74%
34有限合伙人李维强195,400.001.74%
35有限合伙人梁洪波195,400.001.74%
36有限合伙人闵大海195,400.001.74%
37有限合伙人刘先汉444,642.003.97%
38有限合伙人刘跃臣195,400.001.74%
39有限合伙人董成彬195,400.001.74%
40有限合伙人陈飞195,400.001.74%
41有限合伙人徐州378,880.603.38%
42有限合伙人高威195,400.001.74%
43有限合伙人张鹏378,880.603.38%
44有限合伙人王彦杰195,400.001.74%
45有限合伙人吕冰洋195,400.001.74%
46有限合伙人宋鹏195,400.001.74%
47有限合伙人王博195,400.001.74%
48有限合伙人刘毅195,400.001.74%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208,056.60100.00%

9)沈阳誉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李嘉195,400.001.74%
2有限合伙人孙锋287,140.302.55%
3有限合伙人叶奇195,400.001.74%
4有限合伙人杨晖195,400.001.74%
5有限合伙人张剑锋195,400.001.74%
6有限合伙人王勇195,400.001.74%
7有限合伙人马驰195,400.001.74%
8有限合伙人周英博195,400.001.74%
9有限合伙人林翔195,400.001.74%
10有限合伙人苑广彤470,620.904.18%
11有限合伙人孙德超195,400.001.74%
12有限合伙人吴楠195,400.001.74%
13有限合伙人刘宏伟195,400.001.74%
14有限合伙人李洪伟195,400.001.74%
15有限合伙人唐守富195,400.001.74%
16有限合伙人郭大勇195,400.001.74%
17有限合伙人齐晋茁195,400.001.74%
18有限合伙人张旭195,400.001.74%
19有限合伙人蔡勇195,400.001.74%
20有限合伙人韩波195,400.001.74%
21有限合伙人刘一鸣195,400.001.74%
22有限合伙人曹如琨195,400.001.74%
23有限合伙人任财睦390,800.003.47%
24有限合伙人王杨195,400.001.74%
25有限合伙人谭伟494,517.004.40%
26有限合伙人霍伟光470,620.904.18%
27有限合伙人苏晓龙195,400.001.74%
28有限合伙人范恩龙195,400.001.74%
29有限合伙人姚劲195,400.001.74%
30有限合伙人崔文东195,400.001.74%
31有限合伙人高源195,400.001.74%
32有限合伙人刘勇195,400.001.74%
33有限合伙人王学海195,400.001.74%
34有限合伙人刘峥470,620.904.18%
35有限合伙人关跃195,400.001.74%
36有限合伙人李博195,400.001.74%
37有限合伙人张庆彬195,400.001.74%
38有限合伙人谭家祥287,140.302.55%
39有限合伙人孟繁昊562,361.205.00%
40有限合伙人李琦195,400.001.74%
41有限合伙人石坚195,400.001.74%
42有限合伙人王泽华390,800.003.47%
43有限合伙人佟威390,800.003.47%
44有限合伙人舒畅390,800.003.47%
45有限合伙人崔立军195,400.001.74%
46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249,822.50100.00%

10)沈阳议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魏丽凤195,400.001.63%
2有限合伙人张树楠195,400.001.63%
3有限合伙人宋文龙195,400.001.63%
4有限合伙人何茂旺195,400.001.63%
5有限合伙人刘丹195,400.001.63%
6有限合伙人徐文军195,400.001.63%
7有限合伙人段薇娜287,140.302.40%
8有限合伙人辜国建195,400.001.63%
9有限合伙人付秀琳195,400.001.63%
10有限合伙人李博伟195,400.001.63%
11有限合伙人于洋195,400.001.63%
12有限合伙人王绍泽195,400.001.63%
13有限合伙人黄锡彪195,400.001.63%
14有限合伙人李刚195,400.001.63%
15有限合伙人于洋195,400.001.63%
16有限合伙人苗叶亮195,400.001.63%
17有限合伙人赵帅390,800.003.27%
18有限合伙人崔勇195,400.001.63%
19有限合伙人钱森195,400.001.63%
20有限合伙人陈永刚195,400.001.63%
21有限合伙人曲媛195,400.001.63%
22有限合伙人李南195,400.001.63%
23有限合伙人张伟195,400.001.63%
24有限合伙人高柏195,400.001.63%
25有限合伙人马明生287,140.302.40%
26有限合伙人孟祥福195,400.001.63%
27有限合伙人杨倩287,140.302.40%
28有限合伙人曹宇195,400.001.63%
29有限合伙人岳亚军287,140.302.40%
30有限合伙人白冰195,400.001.63%
31有限合伙人王钰195,400.001.63%
32有限合伙人刘喆195,400.001.63%
33有限合伙人金旭470,620.903.93%
34有限合伙人王胤龙195,400.001.63%
35有限合伙人刘洋378,880.603.17%
36有限合伙人李战195,400.001.63%
37有限合伙人崔立新195,400.001.63%
38有限合伙人刘斌195,400.001.63%
39有限合伙人孙永瑞390,800.003.27%
40有限合伙人刘永峰195,400.001.63%
41有限合伙人李余东417,112.803.49%
42有限合伙人韩璐574,280.604.80%
43有限合伙人陈静287,140.302.40%
44有限合伙人金洋390,800.003.27%
45有限合伙人邱百军674,130.005.64%
46有限合伙人孟岩195,400.001.63%
47有限合伙人官文超195,400.001.63%
48有限合伙人张中军195,400.001.63%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962,127.40100.00%

11)沈阳司宸<sup>2</sup>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丁建阳195,400.001.71%
2有限合伙人孙博195,400.001.71%
3有限合伙人邱大伟195,400.001.71%
4有限合伙人吴亮195,400.001.71%
5有限合伙人那云贺195,400.001.71%
6有限合伙人林维毅195,400.001.71%
7有限合伙人张清涛195,400.001.71%
8有限合伙人李龙泉195,400.001.71%
9有限合伙人代志勇195,400.001.71%
10有限合伙人富永亮195,400.001.71%
11有限合伙人孙尧287,140.302.52%
12有限合伙人梁东炜674,130.005.91%
13有限合伙人周顺新195,400.001.71%

<sup>2</sup> 合伙人冯志凯持有的沈阳司宸出资额已签署协议转让退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4有限合伙人褚风海586,200.005.14%
15有限合伙人李万山195,400.001.71%
16有限合伙人黄剑龙195,400.001.71%
17有限合伙人温博楠195,400.001.71%
18有限合伙人高放195,400.001.71%
19有限合伙人冯迎春195,400.001.71%
20有限合伙人刘洋195,400.001.71%
21有限合伙人孙玉东195,400.001.71%
22有限合伙人林宏伟195,400.001.71%
23有限合伙人王宇195,400.001.71%
24有限合伙人杨林峰195,400.001.71%
25有限合伙人吴艳芳195,400.001.71%
26有限合伙人解斌287,140.302.52%
27有限合伙人崔备全195,400.001.71%
28有限合伙人柳成贵195,400.001.71%
29有限合伙人任延明195,400.001.71%
30有限合伙人王振江195,400.001.71%
31有限合伙人郑伟378,880.603.32%
32有限合伙人兰松涛195,400.001.71%
33有限合伙人杨波195,400.001.71%
34有限合伙人杨力586,200.005.14%
35有限合伙人张志欣195,400.001.71%
36有限合伙人李焰195,400.001.71%
37有限合伙人赵博195,400.001.71%
38有限合伙人李圣军711,503.006.24%
39有限合伙人周新宇195,400.001.71%
40有限合伙人李成洋287,140.302.52%
41有限合伙人葛斌195,400.001.71%
42有限合伙人陈立志195,400.001.71%
43有限合伙人张嘉祥287,140.302.52%
44有限合伙人李曦195,400.001.71%
45有限合伙人梁斌287,140.302.52%
46有限合伙人王鸿儒195,400.001.71%
47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407,016.10100.00%

附表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房屋清单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物业位置出租方房产证号租赁用途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1大连透平大连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连市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B座)5楼504//505/506/515/隔断号房间-办公237.002025.01.01-2025.12.31
2大连透平大连佰达通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辛艺街15号-厂房800.002025.07.21-2028.07.20
3沈鼓辅机成套沈阳东利钛业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96号-生产、办公13,904.302024.06.15-2029.06.14
4河津沈鼓张明学、张稳平河津市东辛封村福源小区7号楼2单元6楼西户、7号楼2单元7楼西户-居住240.002024.06.20-2029.06.20
5沈鼓安检榆林分公司榆林榆横能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榆横工业区榆横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厂区3号厂房(仓库)、1号公寓楼宿舍房12间-生产、办公、居住7,526.192024.08.11-2025.12.31
合计22,707.49-

附表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专利清单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是否质押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
1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窄流道叶轮和叶轮焊接装置ZL202420035799.72024.01.052024.08.20否10年原始取得
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两级气浮空压机ZL202323453106.02023.12.182024.07.02否10年原始取得
3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工业压缩机过程快速建模方法ZL202210775559.62022.07.012024.06.21否20年原始取得
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高温循环风机ZL202323166912.X2023.11.222024.05.28否10年原始取得
5沈鼓集团实用新型用于高温循环风机的转子组件和高温循环风机ZL202323159133.72023.11.222024.05.28否10年原始取得
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转子组件及空压机ZL202322953201.02023.10.312024.05.10否10年原始取得
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甲醇合成气压缩机系统ZL202321832384.42023.07.122024.03.01否10年原始取得
8沈鼓集团发明悬臂敏感型单轴转子的振动特性分析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2011639023.92020.12.312024.02.20否20年原始取得
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叶轮批量热处理支撑装置ZL202321971275.02023.07.252024.01.26否10年原始取得
10沈鼓集团发明多级轴流膨胀机的多学科优化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2011095051.92020.10.14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1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组冷却系统ZL202321770914.72023.07.06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12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发明一种汽轮机内缸半环喷嘴槽加工的工装使用方法ZL202210431536.32022.04.222023.12.22否20年原始取得
13沈鼓集团实用新型装配工装及系统ZL202321433164.42023.06.062023.12.12否10年原始取得
1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拼接式蜗壳和压缩机ZL202320456612.62023.03.102023.11.07否10年原始取得
1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多级离心泵的空间导叶的设计方法ZL202011637905.12020.12.312023.11.03否20年原始取得
16沈鼓集团、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多轴离心压缩机和压缩系统ZL202320710498.52023.04.032023.10.20否10年原始取得
17沈鼓集团、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高温压缩机的隔热密封系统ZL202320710511.72023.04.032023.10.03否10年原始取得
18沈鼓集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实用新型压缩机转子轴的轴向移动工具及压缩机ZL202223178642.X2022.11.252023.09.15否10年原始取得
1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静叶多角度同步调节机构及轴流压缩机ZL202321198762.82023.05.172023.09.05否10年原始取得
2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双层轴承箱与透平压缩机ZL202321230615.42023.05.192023.09.01否10年原始取得
21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整流弯头结构ZL202320445904.X2023.03.092023.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22沈鼓集团发明压缩机段间隔板的分析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2011095087.72020.10.142023.08.01否20年原始取得
23沈鼓集团发明一种三维流场测量方法ZL202210468651.82022.04.29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4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发明一种用于工业汽轮机的调节级动叶片ZL202110440053.52021.04.232023.06.02否20年原始取得
25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压力容器开孔强度的评估方法及装置ZL201810708486.22018.07.02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6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大型洞体压缩机特殊拐角的加工方法ZL202210468660.72022.04.29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设计导叶的方法、装置及导叶ZL201811635644.22018.12.292023.05.09否20年原始取得
28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反吹气转子齿密封结构ZL202222857233.62022.10.27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2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叶轮口圈密封结构及离心压缩机ZL202223325867.3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3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用于离心压缩机设计的气体物性参数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810671376.32018.06.262023.04.18否20年原始取得
3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三维数字化智能结构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811211227.52018.10.172023.04.18否20年原始取得
32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阻旋式转子齿密封结构ZL202223327118.4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33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复合减振底座ZL202222847984.X2022.10.27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3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轴流悬臂式转子和膨胀机ZL202223326093.6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35沈鼓集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的联轴器护罩组件及离心压缩机ZL202223154909.12022.11.252023.04.11否10年原始取得
3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超高压机组蜂窝密封结构ZL202222857231.72022.10.272023.03.14否10年原始取得
3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分腔式轴承组ZL202221783517.92022.07.122023.01.13否10年原始取得
3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连续式风洞装置用轴流式主驱动压缩机ZL202210874144.42022.07.25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39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多级轴流风机的动叶调节机构ZL202210874062.X2022.07.252022.11.11否20年原始取得
4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风洞位移补偿装置ZL202210874123.22022.07.252022.10.21否20年原始取得
4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分段主轴和轴流压缩机ZL202221911117.12022.07.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4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流压缩机动叶片及轴流压缩机ZL202221910784.82022.07.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43沈鼓集团发明轴流压缩机的静叶调节机构、静叶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011095483.X2020.10.142022.09.30否20年原始取得
44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转速的盘车液压驱动装置ZL202220965837.X2022.04.222022.08.23否10年原始取得
45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工业汽轮机调节级动叶片围带ZL202220944902.02022.04.222022.08.23否10年原始取得
4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离心压缩机的串列导流叶片ZL202220943134.72022.04.222022.08.23否10年原始取得
47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速关组合件装置ZL202220944911.X2022.04.222022.07.26否10年原始取得
48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叶轮锁紧螺栓与锁紧销的焊接方法ZL202011095038.3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49沈鼓集团、西安交通大学发明一种柔性转子全息同步动平衡方法及系统ZL202111076744.82021.09.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50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汽轮机内缸疏水装置ZL202123343050.42021.12.282022.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一体式罐装压缩机)ZL202130867323.12021.12.282022.04.08否15年原始取得
5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ZL202130867327.X2021.12.282022.04.05否15年原始取得
5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天然气输送压缩机)ZL202130866234.52021.12.282022.04.05否15年原始取得
54沈鼓集团、西安交通大学发明一种基于深度强化学习算法的离心压缩机调控方法ZL202011616518.X2020.12.302022.03.22否20年原始取得
55沈鼓集团、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自动送丝直笔手工氩弧焊枪ZL202122052692.22021.08.272022.02.25否10年原始取得
5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润滑系统的高位油箱及润滑系统ZL202122052903.22021.08.272022.02.25否10年原始取得
57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汽轮机组的监测器集成安装支架ZL202120852134.12021.04.232022.02.18否10年原始取得
58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故障安全型盘车驱动油缸ZL202120842925.62021.04.232022.02.15否10年原始取得
59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阀座水平装配装置ZL202120842675.62021.04.232022.02.15否10年原始取得
60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静叶角度调节装置ZL202023336559.1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设计系统ZL201711423722.82017.12.252021.09.24否20年原始取得
6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增压机定子件分析方法ZL201710547552.82017.07.062021.09.24否20年原始取得
6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流量系数0.02管线压缩机模型级及叶轮设计方法ZL201611072620.12016.11.282021.09.14否20年原始取得
64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孔板流量计ZL201911309119.62019.12.182021.09.14否20年原始取得
65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多级屏蔽泵ZL202022286819.22020.10.14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6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低碳马氏体不锈钢的热处理方法ZL201811631549.52018.12.29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7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多级离心泵导叶及其加工方法ZL201910229422.92019.03.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8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基础支撑刚度的确定系统及方法ZL201911309076.1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9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设计方法ZL201711422643.52017.12.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7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空分机壳结构ZL201811230795.X2018.10.22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7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多轴多级齿轮组装式压缩机密封气的控制装置ZL201811205108.92018.10.16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7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增压压缩机的性能测试设备以及测试方法ZL201910428392.42019.05.222021.04.09否20年原始取得
73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旋转机械叶轮-轴连接装置ZL201810835857.32018.07.26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74沈鼓集团发明轴流中央机壳内部平窝的加工方法ZL201811236597.42018.10.23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7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调节性能预测方法和系统ZL201710733437.X2017.08.24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7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机壳的制造方法及压缩机机壳ZL201710545629.82017.07.0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77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明一种油润滑推力轴承机械密封系统及冷却剂泵ZL201710800264.92017.09.07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78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机组基础载荷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610971633.62016.10.31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7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大型薄壁机壳防加工变形工装ZL201920577883.02019.04.25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80沈鼓集团发明主轴双角度斜孔的加工方法ZL201811205093.62018.10.1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8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双端面干气密封的密封性能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810833314.82018.07.2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82沈鼓集团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叶轮应力分析方法及系统ZL201610971713.12016.10.312020.02.18否20年原始取得
8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减振降噪离心压缩机ZL201822244334.X2018.12.292019.11.22否10年原始取得
84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出入口消声降噪结构ZL201822244179.12018.12.292019.11.22否10年原始取得
8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联轴器卧式装配工具ZL201710545512.X2017.07.06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86沈鼓集团、石化泵公司实用新型乙烯装置用急冷油泵ZL201821782137.72018.10.312019.09.17否10年原始取得
87沈鼓集团、石化泵公司实用新型乙烯装置用急冷水泵ZL201821781264.52018.10.312019.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8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测量透平机械内部流场的五孔探针ZL201820982337.02018.06.252019.03.26否10年原始取得
89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一种立式水润滑径向轴承试验装置及其试验模拟方法ZL201710547304.32017.07.062019.02.22否20年原始取得
90沈鼓集团发明高速离心鼓风机全自动启动控制方法ZL201610294343.22016.05.05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91沈鼓集团发明组装式压缩机转子的高速动平衡方法及装置ZL201610287501.12016.04.292018.12.11否20年原始取得
92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复杂表面垂直金属薄壁件的激光快速成形方法ZL201611181487.32016.12.202018.12.11否20年原始取得
93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吸气室结构ZL201510357592.72015.06.242018.10.26否20年原始取得
94沈鼓集团、沈阳工业大学发明屏蔽泵的轴向力测试系统及方法ZL201710327560.12017.05.102018.05.25否20年原始取得
95沈鼓集团发明高速离心鼓风机全自动启动控制系统ZL201610293941.82016.05.052018.05.25否20年原始取得
96沈鼓集团发明淬火感应器ZL201510843649.42015.11.252018.05.18否20年原始取得
97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隔板束与转子的定位调节装置ZL201721065827.62017.08.242018.05.11否10年原始取得
9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进气室ZL201720810610.72017.07.062018.04.17否10年原始取得
99沈鼓集团发明一种PCL压缩机性能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611059805.92016.11.252017.12.01否20年原始取得
100沈鼓集团发明一种蜗壳的错位螺旋式设计方法ZL201110425387.12011.12.162016.12.14否20年原始取得
10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式压缩机半开式叶轮裂纹故障识别方法ZL201210313309.72012.08.292015.11.18否20年原始取得
10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大型离心压缩机试压壳体及其试压方法ZL201010617183.32010.12.302014.09.10否20年原始取得
10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焊接机壳的生产工艺ZL201010538506.X2010.11.102013.06.19否20年原始取得
104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向心膨胀机闭式透平叶轮的焊接制造方法ZL200910248693.52009.12.232013.04.17否20年原始取得
105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三元闭式叶轮的加工方法ZL200910220625.82009.12.092013.03.06否20年原始取得
10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直径三元叶轮的铣制方法ZL200910248694.X2009.12.232012.08.29否20年原始取得
10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闭式三元开槽焊叶轮加工及机器人自动焊接控制方法ZL200910248692.02009.12.232012.08.01否20年原始取得
108沈鼓集团发明百万吨乙烯压缩机机壳的焊接工艺ZL200910011675.52009.05.222012.06.27否20年原始取得
109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降低凝结水泵关闭点扬程的方法ZL200810229270.42008.12.032012.04.18否20年原始取得
110沈鼓集团发明循环气压缩机模型级及其设计方法ZL200910300165.X2009.01.132012.01.11否20年原始取得
11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二元开槽焊叶轮流道焊接变形的控制方法ZL200810230325.32008.12.292011.06.15否20年原始取得
112沈鼓集团发明42CrMoE热处理工艺ZL200710012469.72007.08.152010.02.17否20年原始取得
113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过滤器的支撑结构和过滤器结构ZL202223543673.02022.12.292023.07.21否10年原始取得
114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过滤器和压缩机机组检修维护装置ZL202223590169.62022.12.292023.05.09否10年原始取得
115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过滤器ZL202223325887.0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6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蓄能器充气装置ZL202223327124.X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7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撬装式清洁装置ZL202223325853.1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8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润滑油过滤器ZL202223325869.2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9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油冷却器灯笼环密封结构ZL202223325889.X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120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加压式高位油罐ZL202222857215.82022.10.272023.03.07否10年原始取得
121通用设备分公司、透平机械发明汽轮机双凝汽系统用蒸汽流量分配器ZL201810801585.52018.07.202021.10.29否20年继受取得
122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螺柱的安装拆卸装置ZL202022286816.92020.10.142021.10.08否10年继受取得
123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润滑油过滤装置ZL202022421804.22020.10.272021.10.01否10年继受取得
124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润滑油系统回油缓冲除泡磁力除铁装置ZL202022422974.22020.10.272021.09.24否10年继受取得
125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的油箱ZL201920964227.62019.06.252020.06.19否10年继受取得
126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集成润滑油设备中润滑油过滤器悬臂装置ZL201920964223.82019.06.252020.05.22否10年继受取得
127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集成润滑油设备中的回油过滤装置ZL201920964214.92019.06.252020.05.22否10年继受取得
128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管子与管板角焊缝射线检测的胶片暗袋ZL201920965237.12019.06.252020.05.22否10年继受取得
129通用设备分公司发明用于鼓风机及压缩机辅机的润滑油系统的设计方法及装置ZL201610785397.92016.08.312019.09.17否20年继受取得
130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再生气蒸汽加热器ZL201820992240.82018.06.262019.05.31否10年继受取得
131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带有Y型密封条的复合翅片管式换热器ZL201820991911.92018.06.262019.02.12否10年继受取得
132通用设备分公司发明管件焊接工装ZL201510830339.92015.11.252018.11.27否20年继受取得
133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仪表油管卡套ZL201820278635.12018.02.272018.10.12否10年继受取得
134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换热管氦检装置ZL201720816570.72017.07.072018.02.13否10年继受取得
135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管壳式不凝气分离器ZL201720816650.22017.07.072018.02.13否10年继受取得
136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管壳冷却器ZL201720816652.12017.07.072018.02.13否10年继受取得
137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卧式电加热器的支架及卧式电加热器ZL201621023454.12016.08.312017.04.19否10年继受取得
138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油站注油过滤器ZL201620094158.42016.01.282016.10.19否10年继受取得
139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集成式离心压缩机和丙烯酸生产系统ZL202322433051.02023.09.072024.05.28否10年原始取得
14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储能系统和储能电站ZL202320711299.62023.04.032023.09.26否10年原始取得
141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定子结构与高压离心压缩机ZL202321040763.X2023.05.052023.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142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ZL202321078087.52023.05.082023.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143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内件专用拆装工具ZL202222348451.72022.09.022023.01.13否10年原始取得
144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空分用多轴压缩机ZL202221811133.32022.07.14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145沈鼓齿轮发明轴承推力面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710729878.22017.08.23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146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的铸造壳体结构ZL201820700991.82018.05.112019.03.26否10年原始取得
147沈鼓齿轮发明一种轴承水准块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510955691.52015.12.17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148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式增压机装置ZL201820288300.82018.03.01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149沈鼓齿轮发明一种KMN材料半开式三元叶轮的真空亚温气淬工艺ZL201610790401.02016.08.31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15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单级组装式离心鼓风机ZL201721439188.52017.11.01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151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大流量单级悬臂 $SO_2$ 离心鼓风机ZL201721064799.62017.08.24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152沈鼓齿轮发明一种压缩机入口导叶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510963023.72015.12.172018.06.29否20年原始取得
153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铣制半开式三元叶轮ZL201720803866.52017.07.05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4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聚烯烃装置用离心压缩机ZL201720803814.82017.07.05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5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旋转机械的推力滑动轴承ZL201720816541.02017.07.07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6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鼓风机油气分离装置ZL201720790014.72017.07.03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7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集成式离心压缩机ZL201621016938.3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158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组装式离心压缩机调整垫片ZL201621016593.1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159沈鼓齿轮发明一种Ni基高温合金的表面渗硼剂及其使用方法ZL201310036501.02013.01.302016.09.21否20年原始取得
160沈鼓齿轮发明一种循环气压缩机叶轮的热处理工艺ZL201310034639.72013.01.302016.03.16否20年原始取得
161沈鼓自控发明下位机设备属性参数的输出方法及装置ZL202111416322.02021.11.252024.06.07否20年原始取得
162沈鼓自控发明一种基于智能算法的分布式能源系统优化调度方法及装置ZL201911309140.62019.12.182024.05.28否20年原始取得
163沈鼓自控发明盐穴储能系统串联机组的停机方法及装置、介质、设备ZL202310981154.22023.08.072023.10.20否20年原始取得
164沈鼓自控发明离心压缩机中主密封气与平衡管压差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911310250.42019.12.182023.07.07否20年原始取得
165沈鼓自控、沈阳晟延发明辅助油泵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011095036.4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166沈鼓自控、沈阳晟延发明油箱加热器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011095452.42020.10.142022.04.08否20年原始取得
167沈鼓自控发明压缩机电机变频与工频的自动切换方法及装置ZL201910428384.X2019.05.222021.10.08否20年原始取得
168沈鼓自控发明压缩机控制系统电气原理图自动生成方法ZL201610737497.42016.08.262021.08.24否20年原始取得
169沈鼓自控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润滑油供油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911309137.4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170沈鼓自控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组状态监测的方法及装置ZL201910341170.92019.04.25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171沈鼓自控发明液力偶合器安全联锁保护方法、存储介质、计算机设备ZL201811610392.82018.12.27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172沈鼓自控发明自动编程装置及电子设备ZL201711397640.02017.12.21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173沈鼓自控发明自动编程方法及电子设备ZL201711397637.92017.12.21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174沈鼓自控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811631547.62018.12.29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175沈鼓自控发明一种液力偶合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ZL201811609561.62018.12.27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176沈鼓自控发明一种干气密封增压系统ZL201710540946.02017.07.05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177沈鼓自控发明喘振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711396657.42017.12.212019.09.20否20年原始取得
178沈鼓自控发明基于防喘振控制系统的防喘振控制方法ZL201510359233.52015.06.25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179沈鼓自控发明一种压缩机控制系统自动生成方法及装置ZL201610783201.22016.08.31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180沈鼓自控发明防喘振控制方法、控制装置及控制系统ZL201710253906.82017.04.182018.04.06否20年原始取得
181沈鼓自控发明压缩机启动控制方法ZL201410830827.52014.12.262018.02.16否20年原始取得
182沈鼓自控发明实现多屏显示的方法及其装置ZL201510084054.52015.02.16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183沈鼓自控发明PTA装置用能量回收控制方法ZL201410424801.02014.08.262017.08.04否20年原始取得
184沈鼓自控发明用于PTA装置能量回收的机组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ZL201410425656.82014.08.262017.05.24否20年原始取得
185沈鼓自控发明污水处理厂用GM鼓风机无流量计的防喘振控制系统ZL201510359907.12015.06.252017.05.10否20年原始取得
186沈鼓自控发明轴承油密封的缓冲气压力控制方法ZL201510084613.22015.02.162017.01.25否20年原始取得
187沈鼓自控发明一种防喘振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410829327.X2014.12.262017.01.11否20年原始取得
188沈鼓自控发明轴承油密封的缓冲气压力控制系统ZL201510084672.X2015.02.162016.08.24否20年原始取得
189沈鼓研究所发明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50.5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0沈鼓研究所发明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49.2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1沈鼓研究所发明锅炉鼓引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47.3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2沈鼓研究所发明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35.0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3沈鼓研究所发明锅炉鼓引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34.6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4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核主泵主螺栓自动预紧装置ZL201920794274.02019.05.302020.01.10否10年原始取得
195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中间回路循环泵ZL201920794240.12019.05.302020.01.10否10年原始取得
196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阻尼合金主螺栓组件ZL201821325509.32018.08.172019.04.05否10年原始取得
197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牺牲阳极保护元件ZL201821325510.62018.08.172019.04.05否10年原始取得
198申蓝机械发明X6泵体加工方法ZL201611051980.32016.11.24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199申蓝机械发明泵体结合部偏心圆加工工艺ZL201610415113.72016.06.142018.12.14否20年原始取得
200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面迷宫密封活塞环ZL201721083423.X2017.08.282018.03.27否10年原始取得
201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控制棒水力驱动泵ZL201720111576.42017.02.072017.09.15否10年原始取得
202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电动工作水泵用超低比转数水力模型ZL201720118017.62017.02.092017.09.08否10年原始取得
203申蓝机械实用新型舰船空压机用复合阻尼结构底座体ZL201620911410.62016.08.222017.02.22否10年原始取得
204申蓝机械实用新型设备冷却泵用转子系统ZL201620910382.62016.08.222017.02.08否10年原始取得
205沈鼓工程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汽电双驱型压缩机ZL202022421737.42020.10.27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20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筒型压缩机机械运转试验装置ZL202323458162.32023.12.182024.07.05否10年原始取得
20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主轴测振区表面修复的弹性刀具ZL202323159002.92023.11.222024.06.28否10年原始取得
20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联轴器拆装工具ZL202322433147.72023.09.072024.06.07否10年原始取得
20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机壳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323004041.12023.11.072024.05.10否10年原始取得
21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承组件的供油系统和压缩机ZL202323166942.02023.11.222024.05.10否10年原始取得
21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蜗壳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2953298.52023.10.312024.05.03否10年原始取得
212透平机械发明ORC 透平机组叶顶间隙控制方法ZL202111414384.82021.11.252024.04.30否20年原始取得
21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筒型离心压缩机的导叶执行机构ZL202111632501.82021.12.282024.03.05否20年原始取得
214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叶轮轴向力数据的处理方法及装置ZL202011636101.X2020.12.312024.03.01否20年原始取得
21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轴向推力控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ZL202210669447.22022.06.142024.03.01否20年原始取得
21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风洞压缩机定子机壳的组装方法ZL202110995449.62021.08.272024.03.01否20年原始取得
217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的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911309100.12019.12.18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18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旋转失速的识别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ZL202011095061.22020.10.14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1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机壳的焊接反变形量的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911310265.02019.12.18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20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的加工机壳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911310224.12019.12.18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2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承区侧盖ZL202320969414.X2023.04.252024.02.20否10年原始取得
22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承系统及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2181409.52023.08.14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22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25Cr2Ni3Mo材料离子氮化工艺ZL202110995193.92021.08.27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22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防结晶装置ZL202321583217.02023.06.20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22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筒型离心压缩机的端盖固定结构及筒型离心压缩机ZL202321461460.52023.06.082023.12.15否10年原始取得
22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和合成氨装置ZL202321452167.22023.06.072023.12.15否10年原始取得
22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轴承用吊装工具ZL202321452220.92023.06.072023.12.12否10年原始取得
22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机芯提前对中工具ZL202321442247.X2023.06.072023.11.14否10年原始取得
22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用金属材料淬火装置ZL202321668555.42023.06.282023.11.03否10年原始取得
23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轴找正工具ZL202320712457.X2023.04.032023.11.03否10年原始取得
231透平机械发明平衡盘密封结构的加工方法ZL202210467153.12022.04.292023.10.27否20年原始取得
232透平机械发明辅助阴极装置ZL202111413860.42021.11.252023.10.27否20年原始取得
23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风筒法兰移动工装ZL202321427999.92023.06.062023.10.27否10年原始取得
234透平机械发明标准件模型数据的优化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811216150.02018.10.182023.09.29否20年原始取得
235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机壳ZL202330235399.12023.04.252023.09.22否15年原始取得
236透平机械发明智能生成风筒的加工简图的干涉验证方法、装置和介质ZL202110994487.X2021.08.272023.09.01否20年原始取得
23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风洞装置的离心压缩机ZL202320965822.82023.04.252023.09.01否10年原始取得
23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叶轮与主轴装配结构ZL202321892589.12023.07.192023.08.25否10年原始取得
23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1892591.92023.07.192023.08.25否10年原始取得
24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1892588.72023.07.192023.08.15否10年原始取得
24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可调式膨胀节和机组ZL202320455418.62023.03.102023.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24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防漏油联轴器护罩和联轴器ZL202320457782.62023.03.102023.08.04否10年原始取得
24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镗床加工水平剖分压缩机壳体腹腔加工方法ZL202210467162.02022.04.292023.08.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4透平机械发明异形瓦块加工方法、异形瓦块和压缩机ZL202110994483.12021.08.272023.08.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隔板的钎焊方法及离心压缩机隔板ZL202111560707.42021.12.202023.07.21否20年原始取得
24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用于轴流压缩机的静叶磨削量的计算方法及系统ZL201811211225.62018.10.172023.07.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风洞压缩机动叶片间隙测量方法ZL202110994528.52021.08.272023.07.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叶轮热处理立式摆放装置ZL202321040758.92023.05.052023.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24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端盖拆装环多道圆弧面的成组加工方法ZL202111632467.42021.12.28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5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水平剖分大型压缩机机壳与隔板的找正方法ZL202111560093.X2021.12.20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51透平机械发明角度可调的隔舌组件及离心泵ZL202111632523.42021.12.28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52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组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110994451.12021.08.27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5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多缸筒型压缩机隔板束检修设备ZL202110994454.52021.08.27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5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端盖式焊接机壳的加工方法ZL202111560642.32021.12.202023.04.25否20年原始取得
255透平机械外观设计标识牌ZL202230831870.92022.12.122023.04.18否15年原始取得
25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漏油故障的半联轴器的拆卸方法ZL202111609398.52021.12.272023.04.14否20年原始取得
25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转子支撑工具ZL202223327325.X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25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平衡盘密封装置ZL202222857288.72022.10.272023.03.10否10年原始取得
259透平机械发明大型开槽焊接叶轮的焊接变形控制方法及开槽焊接叶轮ZL202110995350.62021.08.272023.01.13否20年原始取得
260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焊接端板的设计、加工方法ZL201910387756.92019.05.102023.01.13否20年原始取得
261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静叶连杆钻孔装置ZL202011636164.52020.12.31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26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导流叶片的定位方法ZL202011095400.72020.10.14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26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加气窝室组合结构ZL202221280841.92022.05.262023.01.06否10年原始取得
264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数据分析方法和装置ZL201810672621.22018.06.26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26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热装位移盘拆装装置ZL202222500263.12022.09.212022.12.13否10年原始取得
26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马氏体合金钢焊接叶轮临界热处理方法ZL202011161209.82020.10.27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6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ZL202221275916.42022.05.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6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DMCL焊接机壳控制弯曲变形的焊接方法ZL202110994416.X2021.08.27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6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双层轴承箱ZL202221043947.72022.04.29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垂直剖分离心压缩机的装配方法ZL202210809260.82022.07.11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轴空气分离压缩机ZL202221265465.62022.05.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2透平机械发明仰角倾斜销钉装配装置及装配方法ZL202011639009.92020.12.31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3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动叶叶顶的加工方法及设备ZL202011095492.92020.10.14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出口隔板组结构ZL202221280869.22022.05.26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的转子组件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221773739.22022.07.11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低耗平衡气离心式压缩机ZL202210827436.22022.07.14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的轴承箱ZL202221804650.82022.07.14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离心压缩机组的润滑油供油系统ZL202122919898.02021.11.25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27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重量转子、长联轴器机组的球面轴承安装方法ZL202011095485.9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280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叶轮叶片的加工方法、及叶轮叶片ZL202011095014.8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28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大型压缩机水压试验装置ZL202123364072.92021.12.28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28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叶轮超转平衡组合芯轴及泵设备ZL202123317229.22021.12.27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28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MCL离心压缩机焊接机壳的焊接方法ZL202011160453.22020.10.272022.07.05否20年原始取得
284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可在线维护顶装式储气库金属硬密封球阀ZL202110493543.12021.05.072022.06.03否20年继受取得
28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主轴上双零件液压拆装结构ZL202122052993.52021.08.272022.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28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耐硫化物应力腐蚀的马氏体不锈钢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011095037.92020.10.142022.02.25否20年原始取得
28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卧式五轴机床加工三元叶轮的防止机床超程的方法ZL202011094990.12020.10.142022.02.25否20年原始取得
28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热处理托盘工装ZL202122053521.12021.08.272022.01.25否10年原始取得
289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可调式缓冲装置的气动活塞式执行机构ZL202120676554.92021.04.012021.12.07否10年继受取得
290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侧装式储气库金属硬密封高压切断球阀ZL202120665055.X2021.03.312021.12.07否10年继受取得
29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离心压缩机上的双头螺柱的拆装装置ZL202022286569.22020.10.14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29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的双头螺柱的安装装置ZL202023344435.8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29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转子的吊具ZL202023344431.X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294透平机械发明隔热套、转子及用于转子热失稳试验的试验台ZL201910295941.52019.04.122021.10.29否20年原始取得
29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判定机床限位的方法及装置ZL201911310238.32019.12.182021.10.29否20年原始取得
296透平机械发明轴端结构、其装配装置、装配方法和离心压缩机ZL201911309109.22019.12.182021.10.01否20年原始取得
297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对称弓形缺口球球阀ZL202023337380.82020.12.312021.09.14否10年继受取得
29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离心压缩机导叶的铣夹具ZL202022421762.22020.10.27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29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胀套的芯轴ZL202022286602.12020.10.14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30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机壳的粗加工方法ZL201910341165.82019.04.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30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适用于离心压缩机的三件焊叶轮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13.X2019.04.25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2透平机械发明变速行星齿轮机组的轴系扭转振动分析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910353952.42019.04.29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3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机壳装配吊装工装ZL201910363838.X2019.04.30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4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叶轮叶片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911309132.12019.12.18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型静叶拼焊定位工装ZL201910351745.52019.04.28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6透平机械发明透平轴流膨胀机转子主轴的枞树槽加工方法ZL201810834974.82018.07.26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用超低温高强度钢的热处理方法ZL201910164687.52019.03.052021.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308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的静叶磨削方法ZL201811070420.12018.09.132021.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30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三元铣制焊接叶轮用FV520(B)钢的预备热处理工艺ZL201910295952.32019.04.122021.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310大连理工大学、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复杂曲面叶轮叶片的超声震动辅助CMP方法ZL201910576344.X2019.06.282021.02.19否20年原始取得
311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荒煤气防卡阻防喘振调节阀ZL202020860114.42020.05.202021.02.09否10年继受取得
312透平机械发明可倾瓦轴承瓦支撑刚度的确定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ZL201910228670.12019.03.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隔板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15.92019.04.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4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轮毂周向圆角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910467665.62019.05.31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适用于离心压缩机的带密封端盖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26.72019.04.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6透平机械发明三元叶片K型坡口的造型方法ZL201711404619.92017.12.22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高速平衡机密封结构ZL201910340532.22019.04.25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18透平机械发明大型轴流型压缩机的马鞍形坡口叶片座的加工方法ZL201910363851.52019.04.30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19透平机械发明垂直剖分式离心压缩机端盖打压装置ZL201711021739.02017.10.27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0透平机械发明流量系数0.0618轻介质高能头压缩机模型级及设计方法ZL201711480071.62017.12.29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1透平机械发明乙烯压缩机用窄流道叶轮热处理工艺ZL201910295250.52019.04.12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2透平机械发明防喘振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910363854.92019.04.30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3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装置ZL201910340531.82019.04.25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324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转子大螺母装配支架ZL201810456219.02018.05.142020.10.13否20年原始取得
32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轴流压缩机转子进出气轴螺孔喷砂的工装ZL201921358612.22019.08.19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32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喷头组件ZL201921617355.X2019.09.26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327透平机械发明盖盘铣制三元叶轮叶片侧刃加工的工艺方法ZL201910467827.62019.05.31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2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涡轮转子主轴装配装置及方法ZL201910467655.22019.05.31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2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水平剖分离心压缩机壳承压试验装置、方法ZL201710521802.02017.06.3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端盖自动寻心的方法ZL201910463510.52019.05.3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轴流型压缩机静叶流道板的加工方法ZL201910363836.02019.04.3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用于端法兰车加工的翻转装置及方法ZL201910467666.02019.05.31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3透平机械发明在防喘振阀后设置的多通道均压翼板导引集流器ZL201810804379.X2018.07.2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4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转子轴平衡机构及轴平衡方法ZL201711434937.X2017.12.26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轴流压缩机转子的轮毂支撑环喷砂的防护工装ZL201921349449.32019.08.19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336透平机械发明同轴度测量工装和测量方法ZL201810801408.72018.07.2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管线用压缩机风筒法兰密封面水纹线加工方法ZL201910295264.72019.04.12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38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包运方法ZL201910106531.12019.02.02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3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转子锁紧系统ZL201710545527.62017.07.0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4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空分压缩机支撑座ZL201921617387.X2019.09.262020.06.23否10年原始取得
341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转子装配方法ZL201711432668.32017.12.2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4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子氮化齿轮承载能力的计算判断方法ZL201710427559.62017.06.082020.06.19否20年原始取得
34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管道减振装置ZL201921382838.62019.08.232020.06.19否10年原始取得
344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叶轮叶片二次精加工方法及叶轮叶片ZL201910362341.62019.04.30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345透平机械发明透平轴流膨胀机转子动叶片预警槽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30.32019.04.25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34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位移测量结构及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ZL201921152592.32019.07.222020.05.22否10年原始取得
34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炼油设备中的在线喷油装置ZL201920809045.12019.05.31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34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铝板材下料刀具ZL201920739642.12019.05.22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349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转子动平衡调节方法和装置ZL201711046215.72017.10.31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0透平机械发明大型风洞压缩机机壳加工方法ZL201711044193.02017.10.31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三元叶轮的粗铣加工方法ZL201811211235.X2018.10.17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连杆异型槽工件的加工方法ZL201810834464.02018.07.2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3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闭式叶轮轴向推力计算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ZL201710547386.12017.07.062020.02.18否20年原始取得
354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扭矩监测装置ZL201711227167.12017.11.29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5透平机械发明螺母拆装工具及拆装方法ZL201711440832.52017.12.27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6透平机械发明大型风洞压缩机轮毂加工方法ZL201811216157.22018.10.18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7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转子轮毂平衡机构及轮毂平衡方法ZL201711431546.22017.12.26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液压拆装具有承担轴向推力功能的测位移圆盘ZL201920495591.22019.04.122019.12.31否10年原始取得
35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管线用PCL压缩机ZL201822248339.X2018.12.292019.12.31否10年原始取得
36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轴流式离心压缩机腹腔机壳膨胀量测量装置ZL201710522671.82017.06.30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361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用 35CrMoV 离子氮化齿轮的预备热处理工艺ZL201711058097.12017.11.012019.12.31否20 年原始取得
362透平机械发明角度叶轮加工工装ZL201810449745.42018.05.112019.12.31否20 年原始取得
36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抗畸变薄壁渗碳淬火高速齿轮及应用ZL201710428231.62017.06.082019.12.31否20 年原始取得
364透平机械发明31CrMoV9 齿轮的深层离子氮化工艺ZL201711043391.52017.10.31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65透平机械发明具有转子在线动平衡功能的离心压缩机ZL201711045057.32017.10.31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66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注水注油装置及其使用方法ZL201610967022.42016.10.28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6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弯头式流量显示器ZL201920382992.72019.03.252019.11.22否10 年原始取得
36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筒体部件校圆工装及校圆方法ZL201710733515.62017.08.24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69透平机械发明BCL 端盖轴承区把合螺孔的攻丝方法ZL201711402953.02017.12.22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70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壳体密封区漏点的检测方法ZL201711396366.52017.12.21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71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用 35CrMoV 齿轮高承载能力的深层离子氮化工艺ZL201711044264.72017.10.312019.11.22否20 年原始取得
372透平机械发明管线泵腹腔加工方法ZL201711401847.02017.12.222019.09.17否20 年原始取得
37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尺寸薄壁齿轮工艺孔直径的设计方法ZL201711403875.62017.12.22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4透平机械发明大型筒型离心压缩机转子与隔板束的水平找正方法ZL201711044486.92017.10.31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闭式三元开槽焊叶轮的加工方法ZL201810672325.22018.06.26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机壳壳体的分体加工方法ZL201810174550.32018.03.02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7透平机械发明LNG压缩机带压启动确定方法ZL201711421861.72017.12.25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多叶轮离心压缩机ZL201711138770.22017.11.16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9透平机械发明注水密封体及压缩机注水系统在线更换喷嘴的方法ZL201611051932.42016.11.242019.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380透平机械发明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机壳的腹腔加工方法ZL201711059185.32017.11.012019.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381透平机械发明增压压缩机入口导叶调节装置及方法ZL201610282245.72016.04.292019.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38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减小薄壁渗碳淬火高速齿轮畸变量的方法及应用ZL201710427727.12017.06.082019.07.30否20年原始取得
383透平机械发明具有三段式主轴的超大超重的转子装配方法ZL201711049041.X2017.10.312019.07.30否20年原始取得
384透平机械发明LNG压缩机组带压启动确定系统ZL201711422999.92017.12.25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5透平机械发明矫正把合式隔板叶盘与侧板中分面错口的方法ZL201711049345.62017.10.31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6透平机械发明透平压缩机用12Cr2Ni4高速齿轮的渗碳淬火表面强化工艺ZL201710428488.12017.06.08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7透平机械发明利用镗床加工机壳的静叶孔的方法ZL201811068705.12018.09.13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大型离心压缩机的位置升降支架ZL201821193106.82018.07.262019.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389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动叶片磨削专用夹具ZL201610668613.12016.08.15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9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电驱压缩机和底座整体的吊装工具ZL201821194610.X2018.07.262019.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391透平机械发明渗碳淬火齿轮抗畸变的预备热处理工艺选择方法ZL201710427148.72017.06.082019.06.28否20年原始取得
39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主轴轴头结构ZL201821155889.02018.07.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393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机组的分析诊断方法和装置ZL201711049552.12017.10.31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4透平机械发明防止垂直剖分压缩机工作气体泄露的端盖结构及加工方法ZL201610967003.12016.10.28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5透平机械发明单侧固定可旋绕的超大型离心压缩机叶轮立式装配装置ZL201610287519.12016.04.29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6透平机械发明对装配叶轮后的离心风机主轴的弹性弯曲的校直方法ZL201711407226.32017.12.22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基于工装定位的风洞轮毂拼吊装置、方法ZL201710733473.62017.08.24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双出轴压缩机推力盘液压安装结构ZL201820700694.32018.05.11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399透平机械发明FV520B材料的离子氮化热处理工艺ZL201510963347.02015.12.182019.05.07否20年原始取得
40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FV520B-S钢的真空热处理工艺ZL201710729610.92017.08.232019.04.26否20年原始取得
401透平机械发明筒型冷剂压缩机ZL201711043333.22017.10.312019.04.26否20年原始取得
402透平机械发明用于十万空分的叶轮端齿精度三坐标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610287527.62016.04.292019.03.26否20年原始取得
403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用35CrMoV齿套或齿环的离子氮化热处理工艺ZL201510955906.32015.12.182019.03.19否20年原始取得
404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端盖槽体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710530475.52017.07.032019.02.22否20年原始取得
40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风洞压缩机转子支撑工装ZL201820278233.12018.02.27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40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风洞压缩机的机壳装配的找正装置ZL201820719155.42018.05.15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40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联轴器护罩ZL201820702126.72018.05.11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40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在线更换喷嘴的压缩机注水系统及方法ZL201611050919.72016.11.242019.01.11否20年原始取得
40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流压缩机动叶测频一级多用装备及测频装置ZL201820288010.32018.03.012018.11.20否10年原始取得
410透平机械发明组件式压缩机的蜗壳与齿轮箱连接机构、连接件ZL201610285400.02016.04.292018.10.30否20年原始取得
411透平机械发明泵类产品叶轮多维力一体化测量系统及其测量方法ZL201410820973.X2014.12.232018.10.26否20年原始取得
41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单轴双单体组合而成的多级组装离心压缩机ZL201820288556.92018.03.01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小轴类工件夹具ZL201820289108.02018.03.01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机壳装拆设备ZL201820300167.32018.03.05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回流器ZL201721833309.42017.12.252018.08.28否10年原始取得
41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外壳及具有其的离心压缩机ZL201721423191.82017.10.31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417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转子转运装置ZL201610285456.62016.04.292018.06.15否20年原始取得
418透平机械发明增压机叶轮变质层去除检验方法及其装置ZL201610285449.62016.04.292018.06.05否20年原始取得
41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连接筋内机壳及离心压缩机ZL201721423247.X2017.10.312018.06.01否10年原始取得
420透平机械发明低温压缩机用S520B材料的双时效热处理工艺ZL201410245309.72014.06.042018.05.15否20年原始取得
421透平机械发明组合芯轴及其芯轴、端齿盘及锁紧螺母ZL201610287520.42016.04.292018.05.01否20年原始取得
422透平机械发明低稠度叶片扩压器的设计方法ZL201510069973.52015.02.102018.04.24否20年原始取得
423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空心主轴加工方法ZL201610287517.22016.04.292018.04.06否20年原始取得
42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油管收纳装置ZL201721061441.82017.08.232018.04.03否10年原始取得
42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找正装置ZL201720803946.02017.07.05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42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内置双向变截面排气涡室结构ZL201410808169.X2014.12.222017.12.15否20年原始取得
427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风筒内孔加工方法ZL201410592650.X2014.10.292017.12.15否20年原始取得
428透平机械发明超重超大型压缩机机壳的加工方法ZL201610287529.52016.04.29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429透平机械发明超重超大型压缩机机壳的水压试验方法及装置ZL201610285396.82016.04.29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430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分段式主轴连接销孔的加工方法ZL201610288946.12016.04.29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43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机芯安装的找正装置ZL201621277072.12016.11.252017.10.13否10年原始取得
43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轴位移、键相位测量结构ZL201510826110.82015.11.252017.10.10否20年原始取得
43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MCL压缩机模型级及其设计方法ZL201310312414.32013.07.232017.07.21否20年原始取得
43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高压水平剖分离心压缩机机壳ZL201621188770.42016.10.282017.05.03否10年原始取得
435透平机械发明耐热钢筒体带/丝极堆焊不锈钢的焊接工艺ZL201410181878.X2014.04.302017.03.15否20年原始取得
43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角度微调的直角弯尺ZL201620394322.32016.04.292017.02.08否10年原始取得
43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双悬臂叶轮型转子平衡用接头ZL201620388966.12016.04.292017.02.01否10年原始取得
43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弹性垫板结构双油膜阻尼轴承及其加工方法ZL201310311421.12013.07.232016.12.28否20年原始取得
439透平机械发明随机共振的离心式压缩机半开式叶轮裂纹故障检测方法ZL201410385284.02014.08.062016.08.17否20年原始取得
440透平机械发明万向调整粗精加工一体可调整浮动铰刀ZL201310119712.02013.04.082016.08.03否20年原始取得
44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MCL型离心压缩机风管的拼装装置及其拼装方法ZL201310073730.X2013.03.072016.02.03否20年原始取得
44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PCL压缩机模型级及其设计方法ZL201110314914.12011.10.172015.10.28否20年原始取得
44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叶轮用FV520B-S材料的热处理工艺ZL201210148907.32012.05.142015.08.12否20年原始取得
444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透平机械、台州环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大型往复式压缩机气量无级调节方法与装置ZL201310134288.72013.04.172015.05.20否20年原始取得
445透平机械发明用于离心压缩机叶轮的高强度低碳合金结构钢及制备方法ZL200610135087.92006.12.272009.12.16否20年原始取得
44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工装卡具及用于加工推力瓦块钨金面的装置ZL202322956737.82023.10.312024.06.07否10年原始取得
447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轴位移盘变形量测量装置ZL202320455508.52023.03.102024.01.05否10年原始取得
448沈鼓安检外观设计变形量测量装置ZL202330108292.02023.03.102023.05.26否15年原始取得
449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干气密封腔错口测量装置ZL202222857306.12022.10.27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450沈鼓安检发明一种测振探头现场故障诊断方法ZL202011139781.42020.10.222022.06.03否20年原始取得
451沈鼓安检发明润滑油系统、压缩机的失稳调节方法ZL201910919545.52019.09.262021.11.26否20年原始取得
452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半自动插拔的裂解气压缩机汽雾控温阀组ZL202022369994.82020.10.222021.08.20否10年原始取得
453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对中演示工具ZL202020013803.12020.01.032020.11.27否10年原始取得
454沈鼓安检发明一种汽电双驱的压缩机系统及控制方法ZL201810672680.X2018.06.26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455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推力轴瓦的安装保护装置ZL201921430815.82019.08.30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5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支撑装置ZL201921936347.12019.11.11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57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设置在压缩机组联轴器上的盘车系统装置ZL201921152591.92019.07.22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58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推力轴承及离心压缩机ZL201921182039.42019.07.25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59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试车密封装置ZL201921431565.X2019.08.302020.06.23否10年原始取得
460常州威肯过滤分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沈鼓安检实用新型静电消散式油雾分离筒ZL201920745291.52019.05.222020.03.20否10年原始取得
461沈鼓安检发明一种抑制离心压缩机气流激振的可倾密封方法及装置ZL201710530472.12017.07.032019.07.30否20年原始取得
462沈鼓安检发明一种可倾瓦轴承体的加工方法ZL201610790250.92016.08.31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463沈鼓安检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振动故障检测方法和装置ZL201510629547.22015.09.282018.12.11否20年原始取得
464沈鼓安检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临界转速获取方法和装置ZL201510629499.72015.09.282018.10.30否20年原始取得
465沈鼓安检发明离心压缩机级间加气结构的设计装置ZL201410830076.72014.12.262018.04.27否20年原始取得
46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模型级ZL201720413185.82017.04.192017.12.22否10年原始取得
467沈鼓安检发明卡盘、压板、工装卡具、密封件及其加工方法、压缩机ZL201510908428.02015.12.092017.12.01否20年原始取得
468沈鼓安检实用新型高密封性氯化氢压缩机轴端密封装置ZL201621277074.02016.11.252017.11.28否10年原始取得
469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转子ZL201720413613.72017.04.192017.11.28否10年原始取得
470沈鼓安检发明一种S520B材料的热处理工艺及其应用ZL201310187736.X2013.05.202017.05.03否20年原始取得
471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发电机的底座组ZL201621020171.1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472沈鼓安检发明离心压缩机级间加气结构设计方法ZL201410829271.82014.12.262017.04.19否20年原始取得
473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S51740材料的深冷处理工艺ZL202210468658.X2022.04.29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474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往复压缩机用方形接筒ZL202321108406.22023.05.102023.11.21否10年原始取得
475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往复压缩机用叉形组合式十字头ZL202321108073.32023.05.102023.10.27否10年原始取得
476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氮气密封用填料环组ZL202321107718.12023.05.102023.10.13否10年原始取得
477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气缸ZL202223326020.7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478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自动研磨装置ZL202011637887.72020.12.312022.02.25否20年原始取得
479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往复压缩机的十字头组件及往复压缩机ZL202022411243.82020.10.272021.11.30否10年原始取得
480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配管用多角度弯管装置ZL202023336615.1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481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十字头压力体安装工具ZL201920684772.X2019.05.14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482沈鼓往复机、大连理工大学发明气体恒温控制装置及混合气体节流系统ZL201710733538.72017.08.242020.02.14否20年继受取得
483沈鼓往复机发明平衡铁吊装装置ZL201810497303.72018.05.22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484沈鼓往复机发明用于超低温往复式压缩机中活塞杆的材料及其表面强化方法ZL201610826591.72016.09.142019.06.11否20年继受取得
485沈鼓往复机发明十字头销吊装装置ZL201510830374.02015.11.252018.07.03否20年继受取得
486沈鼓往复机、西安交通大学发明一种迷宫压缩机活塞的导向机构ZL201610176252.92016.03.242018.04.06否20年继受取得
487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往复式压缩机接筒装置ZL201720813716.22017.07.062018.03.27否10年继受取得
488沈鼓往复机发明内孔水平度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ZL201410182892.12014.05.042017.09.26否20年继受取得
489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往复压缩机框架式机身ZL201621058129.92016.09.182017.04.05否10年继受取得
490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十字头销孔中堆焊耐磨铜层的焊接工艺ZL201310052727.X2013.02.182016.09.07否20年继受取得
491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铸造钛合金连杆的定位焊接工艺ZL201110401105.42011.12.062015.09.09否20年继受取得
492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多刃螺纹铣刀的加工方法ZL202111560635.32021.12.202024.07.26否20年原始取得
49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屏蔽泵性能试验温度控制系统ZL202323458169.52023.12.182024.07.09否10年原始取得
49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双蜗室泵体与立式离心泵ZL202323165225.62023.11.222024.05.17否10年原始取得
495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水泵试验装置ZL202323165713.72023.11.222024.05.14否10年原始取得
49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奥氏体不锈钢件与碳钢件焊接的方法ZL202210668174.X2022.06.142024.04.19否20年原始取得
49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大型试验泵拆装装置ZL202321584535.92023.06.202024.03.15否10年原始取得
498沈鼓核泵发明离心泵ZL202111565631.42021.12.20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49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对中装置ZL202320966537.82023.04.25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500沈鼓核泵发明一种用于重型螺栓/螺母的倒悬安装装置ZL202210496904.22022.05.092023.11.21否20年原始取得
501沈鼓核泵、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一种耐高温抗辐照加速度传感器检测设备ZL202310899389.72023.07.212023.10.13否20年继受取得
50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叶轮锁紧装置ZL202320965221.72023.04.252023.10.03否10年原始取得
50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承压法兰水压试验装置ZL202320711183.22023.04.032023.09.22否10年原始取得
50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车削工装ZL202223325902.1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505沈鼓核泵、大连理工大学发明一种核电重要厂离心泵紧固件的表面防腐方法ZL202210640938.42022.06.082023.02.03否20年原始取得
50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伞形锁紧螺母的销孔配钻工装及其配钻方法ZL202111629970.42021.12.282023.01.13否20年原始取得
507沈鼓核泵、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液力偶合器的工作箱体ZL202221948210.X2022.07.262022.11.04否10年原始取得
508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高精度可调式反划窝刀具及其使用方法ZL202110995422.72021.08.27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509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大型组焊壳体的加工方法ZL202011636105.82020.12.312022.07.22否20年原始取得
51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低比转速叶轮ZL202123211359.82021.12.20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1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反应堆冷却剂泵ZL202123211409.22021.12.20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1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无冷却水环境高温泵用轴承冷却系统ZL202122919871.12021.11.25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1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核电站用低压安注泵ZL202123317136.X2021.12.27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1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插槽装置ZL202123364653.22021.12.28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15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润滑导轴承及泵设备ZL202123217880.22021.12.20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516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悬臂式联轴器保护罩ZL202123211458.62021.12.20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51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扭矩测试装置ZL202123218245.62021.12.20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518沈鼓核泵发明一种从小孔端加工阶梯孔的方法ZL202011160466.X2020.10.272022.04.08否20年原始取得
51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键槽加工的找正装置ZL202122052605.32021.08.272022.02.25否10年原始取得
52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导轴承的试验装置ZL202023336586.9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52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立式倒置悬臂式离心泵ZL202022421847.02020.10.27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52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高温液态金属泵ZL202022286777.22020.10.142021.10.01否10年原始取得
523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发明核主泵隔热装置简化等效分析方法ZL201610998595.32016.11.142021.06.29否20年原始取得
524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高温高压锅炉给水泵水压试验的填充式隔板及方法ZL201911309124.7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525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用水润滑轴承轴套外圆滚压表面强化工艺ZL201910229431.82019.03.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52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剖分式零件的加工找正方法ZL201911309067.22019.12.18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527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在零件的闭式空间扭曲叶片上钻孔的划线及找正方法ZL201810737001.22018.07.06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528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核电站循环水泵润滑油系统减振装置ZL201921818533.52019.10.242020.08.28否10年原始取得
529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发明一种核电站主泵集成验证试验装置ZL201811390458.72018.11.212020.08.11否20年原始取得
53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插床加工键槽的对称度找正装置ZL201921430812.42019.08.30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531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径向滑动轴承安装与拆卸装置ZL201810672772.82018.06.26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532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一种立式轴承的试验台ZL201611223717.82016.12.272020.04.07否20年原始取得
533沈鼓核泵发明轴承自动润滑装置ZL201711057692.32017.11.01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534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两相流试验装置泵ZL201810739151.72018.07.06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535沈鼓核泵发明锥面过盈装配过程中过盈量的精确控制方法ZL201810738284.22018.07.06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536沈鼓核泵发明滑动环的偏心斜面加工装置及加工方法ZL201810769599.32018.07.13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537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反应堆冷却剂泵水力模型综合试验装置ZL201810739312.22018.07.06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538沈鼓核泵发明在数控镗铣中心上去除不全螺纹的铣削方法ZL201610784835.X2016.08.312019.08.02否20年原始取得
53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工件的刚性吊装装置ZL201821152468.22018.07.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40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卧式高温泵ZL201710522726.52017.06.30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541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反应堆冷却剂泵三级流体静压轴封一级密封用密封装置ZL201820998682.32018.06.272019.04.16否10年原始取得
542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立式轴承的试验台ZL201621448388.22016.12.272019.03.29否10年原始取得
543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实用新型核电站反应堆冷却剂泵一级密封静环组件ZL201820996159.72018.06.272019.03.19否10年原始取得
54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水泵径向力测试装置ZL201821070450.82018.07.06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545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轴承试验台ZL201621448386.32016.12.272019.02.01否10年原始取得
546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核电站主泵轴封注入水系统ZL201510918937.12015.12.112019.01.15否20年原始取得
547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反应堆冷却剂泵水润滑径向轴承试验装置及其试验模拟方法ZL201610030826.12016.01.182018.09.28否20年原始取得
548沈鼓核泵发明芯包推力轴承ZL201611070256.52016.11.29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54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轴封型核主泵的鼓型齿联轴器ZL201721061334.52017.08.23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550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聚合物推力轴承ZL201721520870.72017.11.152018.07.06否10年原始取得
551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定位数控镗铣加工中心的工件中心的方法及装置ZL201611069817.X2016.11.292018.06.08否20年原始取得
552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水力密封槽及其加工方法和检测方法ZL201310509184.X2013.10.232018.05.25否20年原始取得
55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1000MW级核电站常规岛的主给水前置泵ZL201721071423.82017.08.232018.03.27否10年原始取得
554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核电厂核反应堆冷却剂泵及其静压轴封组件ZL201410665419.92014.11.192018.03.06否20年原始取得
555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1000MW级核电站用辅助给水电动泵ZL201720815975.92017.07.06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55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应用于核主泵的不锈钢紧固件螺纹表面镀铬工艺ZL201310738256.82013.12.272018.02.06否20年原始取得
557吉林大学、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核反应堆冷却剂泵及其非能动停车密封组件ZL201410664722.72014.11.192017.11.17否20年原始取得
558沈鼓核泵发明压水堆核级铸件异种材料补焊方法ZL201410166142.52014.04.232017.07.07否20年原始取得
559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高压锅炉给水泵的水压试验方法ZL201310383104.02013.08.282016.12.28否20年原始取得
56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不规则导流栅的加工工装ZL201620043863.12016.01.182016.08.31否10年原始取得
56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核电站用设备冷却水泵ZL201620043865.02016.01.18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56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超临界高压锅炉给水泵ZL201620043866.52016.01.18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56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轴向力加载测量装置ZL201620162566.92016.03.032016.07.27否10年原始取得
564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制造过程中所用耗材的清洁度的控制方法及其检测方法ZL201310444723.62013.09.262016.06.29否20年原始取得
565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洁能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脱开式核电站主泵飞轮ZL201310360390.92013.08.182015.11.25否20年原始取得
566大连透平发明压缩机噪声的预测方法及装置ZL202110994463.42021.08.272024.02.27否20年原始取得
567大连透平发明一种ASTMA 705-630钢热处理方法ZL202111414349.62021.11.252023.12.12否20年原始取得
568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进气蜗室及膨胀机ZL202321105021.02023.05.102023.10.13否10年原始取得
569大连透平发明一种压缩机叶轮用超高强度钢工程化热处理方法ZL202111412871.02021.11.25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570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绝缘焊把及电焊装置ZL202122926422.X2021.11.25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71大连透平发明压缩机旋转失速的监测方法及装置ZL201810497342.72018.05.22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572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伸缩保护气罩ZL201921476938.52019.09.062020.07.07否10年原始取得
573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窄间隙焊接的缩颈式导电嘴ZL201921477127.72019.09.062020.07.07否10年原始取得
574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小型离心压气机和驱动电机的承载台ZL201921617367.22019.09.262020.07.07否10年原始取得
575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窄间隙焊接的导电嘴ZL201921477126.22019.09.062020.06.23否10年原始取得
576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窄间隙焊接的多气道式导电嘴ZL201921477129.62019.09.062020.06.19否10年原始取得
577大连透平发明一种17-4PH材料的热处理方法ZL201810497072.X2018.05.222019.10.18否20年原始取得
578大连透平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试验台结构ZL201821342309.92018.08.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79大连透平实用新型车载风机进排气装置ZL201821342278.72018.08.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80大连透平实用新型离心压气机无叶扩压器及离心压气机ZL201621488200.72016.12.302017.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581大连透平实用新型压缩机叶尖间隙测量装置ZL201621483554.22016.12.302017.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582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基于NI cRIO的压缩机叶尖间隙测量系统ZL201621483534.52016.12.302017.07.18否10年原始取得
583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水泵振动测试和故障诊断系统ZL201621482003.42016.12.302017.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584大连透平实用新型叶栅流道流场测量传动装置ZL201621480214.42016.12.302017.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585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径向吸气室结构ZL201621281767.72016.11.252017.06.09否10年原始取得
586沈鼓辅机成套发明一种换热器的组装工装ZL202210752936.42022.06.292024.07.02否20年原始取得
587沈阳化工大学、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波纹板式气液分离器ZL202323082891.32023.11.152024.06.28否10年原始取得
588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用于高空焊接的防护平台ZL202223327155.5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589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带吊臂机构的立式分离器ZL202221547681.X2022.06.20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0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换热片的排片工装ZL202221547660.82022.06.20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1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双弓折流板管壳式冷凝器ZL202221515218.72022.06.17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2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压缩机装置换热器ZL202221772141.12022.07.11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3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有色金属焊接背面保护气填充装置ZL202221717781.22022.07.06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4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换热管与翅片的通胀工装ZL202221547685.82022.06.20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5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深孔焊枪ZL202221802770.42022.07.14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6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对换热器倒伏的翅片进行梳理和修型的设备ZL202222123286.52022.08.12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7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翅片换热管的扩口器ZL202221751603.12022.07.08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598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复合管式换热器ZL202221552475.82022.06.212022.07.19否10年原始取得
599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双重过滤效果的单滤网异形过滤阀ZL202221353101.32022.06.012022.07.01否10年原始取得
600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冷却器管束装配工装ZL202221002733.52022.04.282022.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601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大型空气压缩机的换热系统ZL202220935273.52022.04.222022.05.24否10年原始取得
602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测量形变的工装ZL201721424852.92017.10.312018.05.25否10年继受取得
603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管壳式高效换热器ZL201621016587.62016.08.312017.04.19否10年继受取得
604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双壳程双弓折流板管壳式换热器ZL201620945184.32016.08.262017.02.08否10年继受取得
605沈鼓辅机成套发明尾气加热器高耐蚀防冲部件生产工艺ZL201310538066.12013.11.012016.09.28否20年继受取得
606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发明一种工业汽轮机外缸木模组合式设计的方法ZL202110440017.92021.04.232024.10.11否20年原始取得
607沈鼓集团发明压缩机监控数据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ZL202111414652.62021.11.252024.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608沈鼓集团实用新型管道过滤器及天然气输管线ZL202421205653.92024.05.292024.12.27否10年原始取得
60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润滑冷却系统ZL202421130409.02024.05.22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10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双吸焊接结构叶轮及其定位工装ZL202420743684.32024.04.11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1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ZL202430178595.42024.04.022024.12.24否15年原始取得
612沈鼓节能、沈鼓集团实用新型满液式蒸发器和机械压缩式热泵蒸发系统ZL202420428258.02024.03.06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13沈鼓集团、沈鼓节能实用新型一种满液式蒸发器ZL202420433257.52024.03.06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14沈鼓集团、沈鼓节能实用新型热泵机组ZL202420428311.72024.03.06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15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空气储能压缩机性能调节装置及储能系统ZL202420054120.92024.01.092024.10.25否10年原始取得
616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大型多轴式离心压缩机和精对苯二甲酸生产系统ZL202420471584.X2024.03.12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17沈鼓自控实用新型基于工业触屏一体机架构的控制系统ZL201621012789.32016.08.312017.05.03否10年原始取得
618沈鼓自控实用新型一种多级可控的电机直流母线快速投切保护装置ZL201621013516.0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619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悬臂式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ZL202230713148.52022.10.272023.04.18否15年原始取得
620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透平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ZL202230713186.02022.10.272023.09.22否15年原始取得
621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离心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ZL202230713887.42022.10.272023.09.22否15年原始取得
622沈鼓节能、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实用新型透平机用事故油系统和透平机系统ZL202420058275.X2024.01.10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2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转子轴向窜动量测量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107684.02024.05.202024.12.27否10年原始取得
62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端密封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0922562.02024.04.29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2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水平旋转用机壳与大型筒形压缩机ZL202420433233.X2024.03.06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2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压缩机的稳压装置和压缩机ZL202420054182.X2024.01.09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2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串联压缩空气储能装置ZL202323663235.22023.12.29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2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装夹工装ZL202323458164.22023.12.18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29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阻油环、可倾瓦支撑轴承和压缩机ZL202420433221.72024.03.06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30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锁紧装置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420428294.72024.03.06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31沈鼓安检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转子固定结构ZL202330857501.12023.12.272024.09.13否15年原始取得
632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可倾瓦支撑轴承的瓦块结构和可倾瓦支撑轴承ZL202420376099.42024.02.28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33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轴瓦、推力轴承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420382553.72024.02.282024.09.13否10年原始取得
63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压力脉动测量装置ZL202323453125.32023.12.18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35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明一种聚合物推力轴承ZL201711128126.72017.11.152024.12.27否20年原始取得
636大连透平发明离心压缩机静子结构的设计方法ZL202211075019.32022.09.022024.09.06否20年原始取得
637大连透平发明离心压缩机性能测试实验台ZL202110995326.22021.08.272024.09.06否20年原始取得
63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新型机壳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0881332.42024.04.25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39沈阳化工大学、沈鼓辅机成套、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发明一种高效的丝网-波纹板气液分离器及其分离方法ZL202410512577.42024.04.262024.10.01否20年原始取得
640沈鼓自控外观设计标识牌ZL202430072444.02024.02.022024.10.29否15年原始取得
641沈鼓集团发明双头高强螺栓液压预紧力的确定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ZL202111416384.12021.11.252025.05.16无20年原始取得
64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油冷却系统及压缩机ZL202421040113.X2024.05.132025.05.09无10年原始取得
643沈鼓集团实用新型润滑油箱ZL202421018618.62024.05.112025.05.06无10年原始取得
64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密封环及油冷却器ZL202421297337.92024.06.072025.02.14无10年原始取得
645沈鼓集团实用新型无叶扩压器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421264376.92024.06.04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64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瓦块结构、轴承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365231.82024.06.142025.01.24无10年原始取得
647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式线型材料定额下料装置ZL202421228648.X2024.05.312025.01.17无10年原始取得
648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隔热装置流固耦合温度场测试装置ZL202111632507.52021.12.282025.05.13无20年原始取得
64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多级离心泵的单平衡机构ZL202323591193.62023.12.27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5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锁紧杯真空热处理工装ZL202421067122.82024.05.15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5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泵用支撑装置ZL202323492220.42023.12.20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5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化试验装置ZL202323492223.82023.12.20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5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粘度油泵与无预润滑轴承ZL202420170828.02024.01.242025.01.03无10年原始取得
65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隐藏式平衡气结构和压缩机ZL202422247180.52024.09.122025.06.27无10年原始取得
65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筒形压缩机原地旋转装置ZL202422174577.62024.09.042025.06.24无10年原始取得
656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ZL202430700621.52024.11.062025.06.24无15年原始取得
65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环形工件的热处理防变形工装ZL202422018397.92024.08.202025.06.13无10年原始取得
65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ASTM A705-630材料压缩机叶轮的热处理方法ZL202311029645.32023.08.15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59透平机械发明大型铣制焊接叶轮热处理控制方法ZL202310675410.52023.06.07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6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00Cr25Ni6Mo3N钢叶轮真空热处理工艺ZL202311445966.12023.10.31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6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热处理工艺过程的压缩机主轴的吊装结构ZL202421618750.02024.07.092025.04.18无10年原始取得
66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接线端子盒ZL202421577852.22024.07.042025.04.15无10年原始取得
663透平机械外观设计乙烯三机组用压缩机ZL202430543201.02024.08.272025.04.11无15年原始取得
66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快换型压缩机转子的螺母的锁紧辅助装置ZL202421453642.22024.06.242025.03.28无10年原始取得
665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筒形压缩机ZL202430491664.72024.08.052025.03.28无15年原始取得
666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循环气压缩机ZL202430464171.42024.07.242025.03.21无15年原始取得
66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窄流道叶轮结构和压缩机ZL202421454886.22024.06.242025.02.25无10年原始取得
66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管路内壁焊接缺陷修复装置ZL202420427063.42024.03.062025.02.18无10年原始取得
66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窄流道叶轮ZL202420275908.22024.02.052025.02.14无10年原始取得
67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挡油环结构ZL202420179517.02024.01.24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67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筒形压缩机组的底座结构ZL202421194323.42024.05.292025.01.24无10年原始取得
672透平机械发明并联压缩机组负荷分配的控制系统及方法ZL202211071968.42022.09.022025.01.24无20年原始取得
673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申蓝机械、广州启安众智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鑫佰宏压缩机(沈阳)有限公司发明基于流体分析的换热器换热效果测试系统及方法ZL202510206743.22025.02.252025.05.09无20年原始取得
674申蓝机械实用新型环氧灌封系统ZL202420847639.22024.04.222025.02.28无10年原始取得
675申蓝机械实用新型离心泵密封装置和离心泵ZL202420844629.32024.04.22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676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密封结构ZL202420844630.62024.04.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677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接线盒及电机ZL202420847556.32024.04.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678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水润滑轴承及传动装置ZL202420677972.32024.04.0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679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单筒体立式电机机座ZL202420847604.92024.04.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680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圆柱类零件热处理工装ZL202420917255.32024.04.29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681沈鼓自控发明导叶角度补偿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ZL202210467155.02022.04.29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82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空冷风机控制及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491666.62024.08.052025.05.02无15年原始取得
683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PID调节控制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27719.32024.04.222025.02.18无15年原始取得
684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模拟量输入数据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27727.82024.04.222025.02.18无15年原始取得
685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控制系统诊断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79771.32024.05.13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86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启机监控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79770.92024.05.13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87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一)ZL202430227683.9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88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二)ZL202430227684.3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89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三)ZL202430227685.8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0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四)ZL202430227687.7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1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五)ZL202430227688.1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2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六)ZL202430227866.0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3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七)ZL202430227721.0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4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八)ZL202430227723.X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5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九)ZL202430227682.4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6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负荷分配监控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79767.72024.05.13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7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空冷风机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一)ZL202430227690.9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8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空冷风机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二)ZL202430227680.5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9沈鼓自控实用新型一种带槽盒的控制柜移动托架ZL202420516788.02024.03.18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0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蜗壳把合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914924.82024.08.072025.05.23无10年原始取得
701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多轴传动机构和压缩机ZL202420492396.52024.03.14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02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导叶执行机构和压缩机ZL202420917022.32024.04.29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03沈鼓齿轮实用新型聚合电极夹具ZL202420917001.12024.04.29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04沈鼓安检发明轴承瓦温的监控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电子设备ZL202211329116.02022.10.272025.06.24无20年原始取得
705沈鼓安检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ZL202111414369.32021.11.252025.03.14无20年原始取得
70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切向键结构和压缩机ZL202422174560.02024.09.042025.06.20无10年原始取得
707沈鼓安检实用新型新型密封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014576.92024.05.10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708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有色金属焊接双面保护气装置ZL202421118954.82024.05.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09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多晶硅压缩机填料结构及多晶硅压缩机ZL202422018318.42024.08.202025.05.23无10年原始取得
710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十字头压力体用吊装工具ZL202421874275.32024.08.052025.04.25无10年原始取得
711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无曲柄曲轴和往复式压缩机ZL202421839996.02024.07.312025.04.25无10年原始取得
712沈鼓齿轮、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轴离心压缩机及液化天然气装置ZL202520144394.12025.01.212025.11.25无10年原始取得
71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降噪装置和离心压缩机ZL202510027609.62025.01.082025.11.25无20年原始取得
714沈鼓集团发明螺栓把合结构转子连接刚度的确定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ZL202111412873.X2021.11.252025.11.18无20年原始取得
71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燃料电池用两级气浮空压机性能试验台ZL202310237979.32023.03.13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16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式压缩机喘振的识别方法及装置、介质、计算机设备ZL202410890850.72024.07.04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1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沈鼓集团、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实用新型压缩机用运输工具ZL202422572697.12024.10.232025.08.19无10年原始取得
71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组装式向心膨胀机ZL202422244716.82024.09.122025.07.18无10年原始取得
719沈鼓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发明汽轮机转子模态分析的验证方法及装置ZL202011634423.02020.12.312024.02.23无20年继受取得
72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轴密封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2244618.42024.09.122025.07.08无10年原始取得
721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压缩机流程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电子设备ZL202430483445.42024.07.312025.07.08无15年原始取得
722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压缩机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电子设备ZL202430483446.92024.07.312025.07.08无15年原始取得
72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叶轮密封结构及离心压缩机ZL202520213835.92025.02.112025.12.26无10年原始取得
72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装卡机构和夹持装置ZL202520042133.92025.01.082025.12.26无10年原始取得
72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和压缩机的设计方法ZL202310347934.12023.04.032025.12.19无20年原始取得
72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夹固装置和镗床ZL202310507627.52023.05.062025.12.19无20年原始取得
727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单轴等温型)ZL202530254791.X2025.05.082025.12.19无15年原始取得
72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通用台架ZL202520144321.22025.01.212025.12.02无10年原始取得
72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固定工装ZL202311028552.92023.08.142025.12.02无20年原始取得
73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加气隔板组件和压缩机ZL202520144387.12025.01.212025.11.25无10年原始取得
73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推力盘装配结构及离心压缩机ZL202520143895.82025.01.212025.1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3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防漏油回油器和润滑系统ZL202520143911.32025.01.212025.11.07无10年原始取得
73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密封结构和二氧化碳离心压缩机ZL202422066096.32024.08.232025.11.07无10年原始取得
73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平衡气管连接结构ZL202422751646.52024.11.122025.11.07无10年原始取得
735透平机械发明非轴对称轮盘面和圆角的加工方法及叶轮ZL202510028030.12025.01.082025.09.30无20年原始取得
736透平机械发明异形轴加工方法ZL202510184030.02025.02.19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37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天然气储气库用单缸两段高压离心压缩机)ZL202530010524.82025.01.082025.09.26无15年原始取得
738透平机械发明蒸发气压缩机低温运行可靠性的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2411144083.12024.08.20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3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组底座调节装置ZL202211071961.22022.09.02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4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型环叶轮装配间隙保证与判别方法ZL202510096153.92025.01.22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4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及其安装方法ZL202310457502.62023.04.25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42透平机械发明钻铣复合刀具和压缩机定子机壳连接孔的加工方法ZL202510028028.42025.01.08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43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甲醇合成气压缩机ZL202530010326.12025.01.082025.09.26无15年原始取得
74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旋入式薄底叶片及其加工方法ZL202310679803.32023.06.08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45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合成气压缩机ZL202530010325.72025.01.082025.09.26无15年原始取得
74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中央机壳焊接用刚性支撑结构ZL202422010218.72024.08.192025.09.26无10年原始取得
747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ZL202530039043.X2025.01.212025.09.26无15年原始取得
748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储气库高压离心压缩机)ZL202530010564.22025.01.082025.09.26无15年原始取得
749透平机械发明合成氨装置用合成气压缩机系统和喘振控制方法ZL202410838311.92024.06.262025.09.26无20年原始取得
75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安装底座及增压机组ZL202422244689.42024.09.122025.09.26无10年原始取得
751东北大学、透平机械发明双边双轴向磁悬浮轴承天然气压差发电机及参数确定方法ZL202510983277.92025.07.172025.09.12无20年原始取得
75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透平机械、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实用新型轴承预润滑机构和压缩机ZL202423016915.X2024.12.062025.09.09无10年原始取得
75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筒体装夹装置ZL202422708364.72024.11.062025.08.22无10年原始取得
754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设备ZL202210573129.62022.05.252025.08.08无20年原始取得
75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大型旋转件的静平衡检测装置ZL202421760727.52024.07.242025.08.08无10年原始取得
75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焊接机壳的吊环装配方法ZL202111560140.02021.12.202025.08.08无20年原始取得
75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ORC透平机组拉杆材料30CrNiMo8钢的热处理方法ZL202311443765.82023.10.312025.07.15无20年原始取得
758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推力轴承ZL202422174311.12024.09.042025.11.07无10年原始取得
759沈鼓安检发明一种叶轮锁紧结构及工程机械、锁紧方法ZL202310630199.52023.05.302025.10.31无20年原始取得
760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电站主泵推力轴承试验台架及其装配方法ZL202211385168.X2022.11.072025.07.08无20年原始取得
761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孔内环形槽测量装置ZL202520144214.X2025.01.212025.12.19无10年原始取得
762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用于换热器管束的单管检漏装置ZL202520144130.62025.01.212025.12.12无10年原始取得
763沈阳化工大学、沈鼓辅机成套、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实用新型一种旋流式波纹板-丝网式气液分离器ZL202422853816.02024.11.222025.10.24无10年原始取得
764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密封结构和发卡式换热器ZL202422745048.72024.11.112025.10.10无10年原始取得
765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折叠式换热器和压缩机装置ZL202422745234.02024.11.112025.09.26无10年原始取得
766沈阳化工大学、沈鼓辅机成套、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发明一种旋流式波纹板-丝网式气液分离器及方法ZL202411677934.92024.11.222025.07.25无20年原始取得

附表四: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全称/作品名称登记号版本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创作完成日期是否质押
1沈鼓集团、张鹏刚、孙玉莹、周慧彬、张龙、姜川、刘洋、安仁鹏、周沫、杨磊一体化压缩机全生命周期数据评价软件2020SR0242144V1.0-2020.03.11否
2沈鼓集团压缩机控制系统TriStationAI快速转换编程软件2012SR029452V1.0-2012.04.16否
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离心鼓风机设计软件2010SR041588V2.0-2010.08.16否
4沈鼓集团、透平机械西门子S7300/400PLC压缩机控制系统防喘振软件2010SR041580V1.02010.03.012010.08.16否
5沈鼓自控面向TRICON系统的压缩机控制程序系统2015SR167680V1.02015.04.012015.08.28否
6沈鼓自控压缩机控制系统TriStation DI REM快速转换编程软件2013SR121199V1.0-2013.11.07否
7沈鼓自控压缩机控制系统人机界面AI回路汇总表自动生成软件2013SR104774V1.0-2013.09.27否
8沈鼓自控压缩机控制系统TriStation DI LIST快速转换编程软件2013SR022878V1.0-2013.03.13否
9沈鼓自控西门子S7 300/400 PLC压缩机控制系统防喘振软件2012SR082499V1.02010.03.012012.09.10否
10透平机械齿轮组装式增压机高效动平衡计算分析软件2024SR0619694V1.0-2024.05.09否
11东北大学、透平机械轴流叶片中高频模态特性测试系统2017SR468171V1.0-2017.08.24否
12透平机械工装自动绘图软件2014SR119144V1.0-2014.08.12否
13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天利常规岛主给水泵智能化监测诊断软件2024SR0466581V1.0-2024.04.07否
14江苏大学、沈鼓核泵离心泵智能选型软件2021SR1536502V1.0-2021.10.20否
15江苏大学、沈鼓核泵核主泵水力部件智能优化设计软件2021SR1536500V1.0-2021.10.20否
16江苏大学、沈鼓核泵叶片泵轴向力及径向力平衡设计软件2021SR1536501V1.0-2021.10.20否
17沈阳工业大学、沈鼓核泵水润滑轴承测试平台软件2018SR756972V1.0-2018.09.18否
18大连透平基于ASME规范核二级泵设计程序系统2023SR0053362V1.0-2023.01.10否
19大连透平风洞压缩机扭振在线检测系统软件2023SR0055946V1.0-2023.01.10否
20沈鼓辅机成套智能管板自动焊机控制系统2020SR0652922V1.0-2020.06.19否
21水泵研究所便携式潜水电泵检测系统2023SR0332375V1.0-2023.03.14否
22水泵研究所水泵数据采集处理系统2023SR0332373V1.0-2023.03.14否
23水泵研究所水泵数据采集系统2023SR0332376V1.0-2023.03.14否
24水泵研究所水泵测试数据集成采集柜系统2023SR0332374V1.0-2023.03.14否
25沈鼓集团基于ASME的核主泵压力边界完整性评估软件2025SR0035306V1.0-2025.01.07否
26沈鼓集团一种转子动力学标准化和自动化后处理系统2025SR0035293V2024-2025.01.07否
27沈鼓集团喘振在线识别系统2025SR0035282V1.0-2025.01.07否
28沈鼓集团核主泵压力边界完整性分析预处理软件2025SR0035313V1.0-2025.01.07否
29大连理工大学、透平机械轴流压气机叶片三维造型通用软件2025SR0899510V1.0-2025.05.29否
30沈鼓集团COMOS 压缩机辅助一体化协同设计系统2025SR198859010.4-2025.10.15否
31沈鼓集团失速在线监测系统2025SR2283745V1.0-2025.11.26否
32沈鼓集团INTOUCH 程序智能化生成软件2025SR2281855V1.0-2025.11.26否
33沈鼓集团基于 ANSYS 的抗冲击动态设计分析方法计算软件2025SR2284236V1.0-2025.11.26否

附表五: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域名清单

序号注册人网站名称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注册日到期日
1沈鼓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gu.com.cn辽 ICP 备 16015945 号-12001.09.262026.09.26
2沈鼓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gu.com辽 ICP 备 16015945 号-22002.05.122026.05.12
3沈鼓研究所沈阳鼓风机研究所透平机械网cftn.cn辽 ICP 备 18019011 号-12005.06.292032.06.29
4沈鼓研究所透平机械网turbomachinery.net.cn辽 ICP 备 18019011 号-22020.01.092030.01.09
5沈鼓研究所中国风机技术网中国风机技术网.中国辽 ICP 备 18019011 号-32006.11.292030.11.29
6沈鼓研究所中国风机技术网中国风机技术网.cn-2006.11.282030.11.28
7沈鼓研究所透平机械网透平机械.中国辽 ICP 备 18019011 号-42020.01.092030.01.09
8沈鼓进出口-sbw-turbo.com辽 ICP 备 19015513 号-12002.10.212030.10.21
9沈鼓进出口-sbw-intl.cn-2023.05.182033.05.18
10沈鼓进出口SBW INTLsbw-intl.com-2023.05.182033.05.18
11沈鼓进出口-sbw-intl.net-2023.05.182033.05.18
12沈鼓进出口-sbw-turbo.com.cn-2010.10.222030.10.23
13沈鼓进出口-sbw-turbo.cn-2005.04.262030.04.26
14水泵研究所沈阳水泵研究所spipump.com辽 ICP 备 06007912 号-12005.04.152034.04.15
15沈鼓辅机成套shengubc.comshengubc.com辽 ICP 备 2022004739 号-12022.04.202026.04.20

附表六: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销售合同清单

序号合同名称企业名称(卖方)合同对方(买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
1压缩机设备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透平机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压缩机组、丙烯压缩机组、合成气压缩机组、空分压缩机组39,159.002024.09.11
2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乙烯三机组买卖合同透平机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离心式乙烯压缩机三机组51,154.302024.04.23
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国内设备采购合同透平机械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装置裂解气压缩机组、乙烯支棱/热泵压缩机组等57,523.002024.11.15
4三门二期、海阳二期、陆丰一期核电项目部分反应堆冷却剂泵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核电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291,767.422013.10.25
5徐大堡一期核电项目部分反应堆冷却剂泵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核电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88,724.382016.02.29
6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设备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核电机组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182,289.872016.12.02
7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MP01)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反应堆冷却剂泵164,224.072023.06.29
8三门二期、海阳二期、陆丰一期、徐大堡一期核电项目(进口)部分反应堆冷却剂泵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后续屏蔽主泵第一部分:71,418.02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48,782.78万美元2015.12.31
9大庆名扬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LNG液化工厂及提氦项目工程设计、工艺包设计及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沈鼓工程成套大庆名扬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设计、工艺包设计、设备采购供货、钢结构厂房、安装调试、现场开车调试和技术服务、培训等31,707.052024.12.10
10PURCHASE ORDER沈鼓进出口UTE SILLENO空气压缩机组设备6,556.93万欧元2024.12.26
11供货合同透平机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荣盛新材料催化裂解装置离心压缩机36,500.002024.09.20
12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项目压缩机组成套设备采购合同透平机械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电有限公司压缩机组成套设备31,135.002024.04.17
13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压缩机组成套设备采购合同透平机械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压缩机组成套设备和技术服务31,585.002024.09.30
14中电建肥城2×300MW(一期)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空气压缩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透平机械中电建(肥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空气压缩机组及其附属设备42,662.002024.12.19
15PURCHASE ORDER沈鼓进出口、Chung YikTehnolgy Co.,Limited单位B离心压缩机组5,905.00万欧元(沈鼓进出口:4,314.90 万欧元)2023.07.09
16某压缩机采购合同透平机械某部队某型压缩机60,500.002019.02.22

附表七: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采购合同清单

序号合同名称企业名称(买方)合同对方(卖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
1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丙烯、乙烯、裂解气)8,028.732023.08.09
2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含备件)9,653.002024.04.12
3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含备件)8,865.002024.04.26
4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TV阀门10,085.602024.07.01
5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含备件)12,418.282024.08.03
6买卖合同透平机械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电机(含变频器)50,367.002023.06.25
7框架合同采购订单透平机械上海能传电气有限公司水冷变频器14,000.002024.05.30
8PURCHASE CONTRACT(采购合同)沈鼓进出口GE Energy Power ConversionFrance SAS电机、变频器等3,898.36万欧元2024.12.16
9CAP1000后续项目屏蔽主泵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CAP1000反应堆冷却剂泵电机164,799.002013.12.25
10CAP1000后续项目(徐大堡一期)屏蔽主泵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CAP1000反应堆冷却剂泵电机59,294.202016.07.04
11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CAP1000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电机118,902.402017.01.18
12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战略备件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反应堆冷却剂泵战略备件及相关服务13,933.002022.11.22
13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屏蔽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反应堆冷却剂屏蔽电机110,549.132023.08.02
14买卖合同沈鼓工程成套开封市鑫联空分设备有限公司空分设备10,508.002025.08.04

附表八: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财政补贴清单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补贴项目及内容依据金额(万元)
2025年度1沈鼓集团2024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智造强省方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工信投资[2025]9号)500.00
2沈鼓集团沈阳市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实施细则>等6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35号)120.00
3透平机械超大功率(40MPa/40MW)离心式压缩机及配套装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5任务书851.10
4透平机械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大型压缩空气储能装置用压缩机研制大型压缩空气储能装置用压缩机研制合同374.40
5透平机械离心式低温气体压缩机研制项目离心式低温气体压缩机研制目标责任书600.00
6透平机械关于中国科学院抢占科技制高点重大科技任务“新型长时储能关键技术”专项《关于中国科学院抢占科技制高点重大科技任务“新型长时储能关键技术”专项2025年子课题立项的通知》115.00
7透平机械面向高端装备制造等典型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示范省科技厅工业互联网平台课题任务书150.00
8沈鼓核泵反应循环泵转子部件表面强化技术应用研究及验证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120.00
9沈鼓核泵大规模煤直接液化双变频反应循环泵系统研究与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任务书289.88

附表九: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清单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标的金额(万元)案件描述
1透平机械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久泰集团有限公司4,709.302013年至2014年期间,透平机械与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泰能源”)先后签订了3份设备买卖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透平机械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久泰能源未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全部货款。2021年10月26日,透平机械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3份订货合同;(2)久泰能源赔偿透平机械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5,339.30万元;(3)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久泰能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2022)辽0106民初30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案件移送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2022年1月18日,透平机械与久泰能源就其中1份合同达成终止协议,透平机械于2022年10月向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判令:(1)久泰能源继续履行2份合同;(2)久泰能源支付透平机械剩余未给付的货款本金4,709.30万元,利息(以4,709.30万元为基数,利率按照LPR计算,日期自违约之日2021年12月1日至起诉之日暂计135.30万元)及仓储费30万元,合计4,874.60万元;(3)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久泰能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11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311民初5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透平机械与久泰能源签订的2份合同继续履行;(2)久泰能源支付透平机械货款4,709.30万元及利息(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久泰能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驳回透平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沈阳斯特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沈阳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16,614.782020年,沈鼓集团、透平机械认为沈阳斯特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特透平”)、沈阳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特制造”)、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共同实施了侵害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离心压缩机相关技术秘密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共同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斯特透平、斯特制造、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立即停止侵害沈鼓集团、透平机械技术秘密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删除销毁涉案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载体,并连带赔偿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经济损失8亿元及合理开支500万元。2021年11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斯特透平、斯特制造立即停止使用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相关数据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
使用持续至到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时为止),并销毁该数据载体,清除其控制的数据信息;(2)斯特透平、斯特制造共同赔偿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2,500万元;(3)驳回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斯特透平、斯特制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于2021年11月30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0)辽0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2)项判决,驳回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知民终1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2)斯特透平、斯特制造、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立即停止侵害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相关技术秘密的行为;(3)斯特透平、斯特制、孙忠良、印明洋连带赔偿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经济损失164,647,802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500,000元,合计166,147,802元,吴东坡对前述赔偿款在3,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驳回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斯特透平、斯特制造的上诉请求。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3透平机械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982.002011年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透平机械与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益能源”)签订《富源焦炉煤气及煤焦油(蒽油)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透平机械作为总承包方之一实施合同项目建设并垫付建设资金,华益能源负责偿还垫付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逾期偿还的应支付罚息。合同签订后,透平机械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项目建成后,华益能源将项目移交给云南华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睿”)运营,云南华睿于2015年将上述项目及资产抵押给透平机械,用于为包括华益能源在内的债务人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12月,项目已处于停产状态,华益能源、云南华睿未能按照约定向透平机械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12月12日,透平机械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益能源、云南华睿偿还透平机械垫付建设资金93,988,029.50元及利息51,462,134.09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工程成套费2,700,000元,透平机械对云南华睿所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2018年5月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益能源、云南华睿向透平机械支付垫付的建设资金93,988,029.50元及利息43,131,944.58元、工程成套费270万元,透平机械以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富源焦炉煤气及煤焦油(蒽油)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的生产设备和建筑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所得价款在上述款项范围内优先受偿。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4透平机械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王洪峻、张英、云南华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7.182011年6月15日,透平机械作为总承包方与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华意”)签订《天然气液化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其后,透平机械应禹城华意的请求,以透平机械作为名义融资租赁人,禹城华意作为实际融资租赁人分两次与中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透平机械与禹城华意于2011年11月15日签订《合作协议》,就上述合作情况予以确认,约定由禹城华意承担全部偿还租金及利息的义务,透平机械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同日,王洪峻、张英与透平机械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禹城华意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项目建设处于暂停状态,禹城华意无力偿还租金及利息义务,透平机械代禹城华意承担偿还租金及利息的义务。云南华睿于2015年将其位于云南的部分项目资产抵押给透平机械,为禹城华意提供抵押担保。禹城华意未能偿还透平机械垫付的资金及利息。2016年12月12日,透平机械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禹城华意、王洪峻、张英、云南华睿连带偿还透平机械垫付租金202,071,809元(暂计至2016年11月30日金额)及垫付资金利息,针对云南华睿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2018年7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禹城华意偿还透平机械垫付的租金202,071,809元及利息,透平机械有权以办理的抵押登记的云南华睿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云南华睿、王洪峻、张英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禹城华意追偿。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5透平机械山西金岩富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537.772021年,透平机械与山西金岩富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岩”)先后签订了3份压缩机组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透平机械按合同约定完成部分设备的生产制造,但山西金岩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2025年12月17日,透平机械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3份压缩机组供货合同;(2)山西金岩支付因其原因解除合同给透平机械造成的损失共计6,537.76752万元。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释义

除非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1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或沈鼓集团指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描述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业务、重大合同、环保、税务等事项时,“发行人”或“公司”还包括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描述历史沿革时,“公司”亦指其前身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2沈鼓有限指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3下属企业指沈鼓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4铁西国资公司指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先进基金指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6沈阳颢宸指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长城公司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8装备集团指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华融公司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现变更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H股上市公司(02799.HK)
10沈阳产投指沈阳市产业投资公司
11工业公司指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2沈阳市国资委指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铁西区国资委指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铁西区国资局指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5透平机械指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16光大金控指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国投创新指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8国投协力指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9广州博盛指广州博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建银金辰指建银金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北京康吉森指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中银投资指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复星创富指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中科汇金指沈阳中科汇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中科汇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东方招盈指东方招盈(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结构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招商铜冠指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安徽交控指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昆仑工融指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中船投资指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30天竺兴业指北京天竺兴业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1兖矿资本指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2航天科工资管指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北方重工指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34中银投资指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中银资本指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6中国信达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7新疆亘泰指新疆亘泰瑞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8创盈世纪指北京创盈世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沈阳达锐指沈阳达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0山月基金指泉州山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绿能基金指山东省绿色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达锐投资指沈阳达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沈阳弘宸指沈阳弘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沈阳永宸指沈阳永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沈阳本宸指沈阳本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沈阳立宸指沈阳立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沈阳仕宸指沈阳仕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沈阳跃宸指沈阳跃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沈阳誉宸指沈阳誉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沈阳宁宸指沈阳宁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沈阳司宸指沈阳司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沈阳议宸指沈阳议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沈阳今宸指沈阳今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沈阳圣宸指沈阳圣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沈阳乐宸指沈阳乐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沈阳业宸指沈阳业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沈阳正宸指沈阳正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沈阳汇宸指沈阳汇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沈阳讯宸指沈阳讯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沈鼓自控指沈阳鼓风机集团自动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61蓝盛检测指沈阳蓝盛风机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62申蓝机械指沈阳鼓风机集团申蓝机械有限公司
63营口透平指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
64沈鼓进出口指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65沈鼓实业指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66沈鼓运输指沈阳鼓风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67水泵研究所指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
68沈鼓安检指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
69沈鼓往复机指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
70沈鼓核泵指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71沈鼓工程成套指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72沈鼓辅机成套指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73沈鼓节能指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4沈鼓汽修指沈阳鼓风机集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75沈鼓齿轮指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
76沈鼓研究所指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
77喀什沈鼓指喀什沈鼓气体有限公司
78河津沈鼓指河津沈鼓气体有限公司
79拓博租赁指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0拓博天津指拓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1大连透平指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82沈鼓测控指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83深圳沈鼓指深圳沈鼓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84徐州沈鼓指徐州沈鼓气体技术有限公司
85沈鼓风联指沈阳鼓风机集团风联经营有限公司
86沈鼓广州指沈阳鼓风机(广州)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7崔尼蒂指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8沈鼓印度指沈鼓集团印度子公司,SBW SOUTH ASIAN PRIVATE LIMITED
89沈鼓阿联酋指沈鼓集团阿联酋子公司,SBW Middle East General Trading Ltd
90欧洲研究院指沈鼓欧洲研究院有限公司,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
91德瓦特动力指沈阳德瓦特汽轮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92通用设备分公司指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通用设备分公司
93《公司章程》指现行有效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94《公司章程(草案)》指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95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96最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97本所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98本所经办律师指易建胜律师,持有161012010104322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闫思雨律师,持有161012018100213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周书瑶律师,持有131012017110114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99中国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方便表述,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00境外指中国境外,为方便表述,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01本次发行并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指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行为
10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03辽宁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104保荐人、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5天职国际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6中联评估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107《审计报告》指除非本律师工作报告另有说明,否则指天职国际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37389号《审计报告》
1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指天职国际就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出具的天职业字[2025]37389-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9中国法律法规指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国已经正式公布并实施且未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110《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1《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12《首发注册办法》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113《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114《章程指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115《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
116元指人民币元

本律师工作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1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7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8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4

六、发起人及股东 …… 27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69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0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0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3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61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64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168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69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71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180

十七、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 …… 186

十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 188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91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91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 193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 …… 193

嘉源律师事务所JI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嘉源(2025)-01-630

敬启者:

根据沈鼓集团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法律资格及其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起人及股东、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发行人招股书法律风险评价、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查询了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公司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本所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中国法律法规,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所进行合理核查的基础上,对于对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或者基于本所专业无法作出核查及判断的重要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专业意见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评估、投资项目分析、投资收益等发表意见。本所在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和/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投资分析等专业事项,本所未被授权、亦无权发表任何评论。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遵照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2 号》意见的通知(证监法律字﹝2007﹞14 号)的要求,本所仅向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出具法律意见,不得同时向保荐人及承销商为其履行独立法定职责、勤勉尽职义务或减免法律责任之目的出具任何法律意见。在前述原则下,本所同意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将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为提交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所需提供的法定文件之一,随其他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中引用或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且就引用部分应取得本所律师审阅确认。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中国法律顾问,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及发行人为此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以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及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如下:

前 言

(一) 本所及本所律师简介

本所于 2000 年 1 月 27 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持有证号为31110000E000184804 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所法定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F408。邮政编码为:100031。

本所为专业从事证券、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的律师机构,为企业提供包括企业改制重组、新股发行、上市公司增发、配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公司收购、债转股、公司常年证券法律服务等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律师工作报告的签字律师为易建胜律师、闫思雨律师、周书瑶律师。

易建胜律师曾参与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A加 H股上市、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广东温氏食品集团吸收合并大华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H 股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及H股全流通等境内外上市等项目。

闫思雨律师曾参与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中国中信集团港股整体上市、德银天下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等境内外上市等项目。

周书瑶律师曾参与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A股上市、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及 H股全流通、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H股上市、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可转债等境内外上市等项目。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签字律师的联系电话为(010)66413377,传真为(010)66412855。

(二) 工作过程

本所自 2022 年 12 月开始全面开展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工作。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参与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工作大致分以下阶段:

1、尽职调查

本所指派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听取公司相关部门介绍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并在原来对公司相关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下发了本次发行的法律尽职调查问卷。

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指派人员在公司现场收集、整理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发行的法律尽职调查资料,参加公司或保荐人主持的相关协调会,并协调处理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

对于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本所均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认真审阅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2、协助公司履行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针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本所协助公司召开了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会议。

3、提供法律建议及意见

针对本所调查了解到的公司各方面的事实及存在的问题,本所提出了明确的规范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公司予以完善。针对需要公司及各家中介机构充分重视或处理的法律事项,本所视情况以书面备忘录或其他形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加以落实,进行了大量的现场工作。

4、协助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本所参与该项目以来,协助制作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等法律文件。

5、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以及整理、制作工作底稿

本所在进行大量调查以及对公司有关问题做出处理及完善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制作了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草稿,并归类整理了核查和验证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材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整理、制作了工作底稿。

6、内核讨论复核

本所经办律师完成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草稿后,提交本所业务内核人员进行讨论复核。内核人员讨论复核后,本所经办律师根据内核人员的意见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改,最终完成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定稿。

7、为公司提供上市相关培训、辅导及指导

本所在该项目开展过程中,结合上市公司辅导验收等专项工作,为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专题讲座和现场培训。

本所参与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相对固定人员为 7 人,最多时达 10 人,集中工作期间为自2022年12月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正 文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 2025年 2月 11日、2025年 6月 3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 根据公司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1.00元。

2、发行数量: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 万股的 A 股股票(含本数,不包括因主承销商选择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授予主承销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批注册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对象。

4、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为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拟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者配售股票)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6、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7、拟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拟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8、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之日起 12 个月内自主选择新股发行时点;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上市时间。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绿色高效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82,132.5882,132.58
2研发及数字化建设项目82,015.0082,015.00
3清洁能源绿色工厂建设项目40,439.5933,999.37
4核泵中试基地建设项目15,300.0015,300.00
合计219,887.17213,446.95

10、决议的有效期:本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则本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三)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挂牌上市等手续,答复监管部门就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反馈意见;审阅、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各种公告、中介服务协议等);

2、根据不时出台或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政策的变化情况及监管机构意见、市场环境等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方式、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时间、确定或变更上市地点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具体事宜;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稳定股价预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决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根据需要事前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批准、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

4、对于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因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5、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条款作相应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

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发行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

7、聘请保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验资机构、收款银行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等;决定和支付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费用;

8、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监管机构的意见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需要,调整公司作出的承诺或作出相关的承诺,回复相关反馈意见;

9、上述授权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或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

(四) 经本所核查,上述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事宜,已经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审核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公司系由铁西国资公司、长城公司作为发起人,在原沈鼓有限整体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2010年 10月 22日,铁西国资公司、长城公司签署《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3、2010年 10月 29日,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该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事宜,已经获 得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上市审核以及取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

4、根据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期限自 1979年 10月 30日至 2053 年 10 月 30 日。

5、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公司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目前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公司具有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类别

公司本次发行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面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本所对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应满足的实质条件逐项作了审查,本所认为:

1、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行人股东会已就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的有效期、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自沈鼓有限设立至今已持续经营 3 年以上;公司已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置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首发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8,053.76 万元、35,489.11 万元、44,186.12 万元、28,605.50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39,589.66 万元、820,609.08 万元、930,905.30 万元、472,282.07 万元,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符合板块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具有“大盘蓝筹”特色,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主板定位。

7、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8、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9、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发起人及股东”),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10、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及“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11、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2、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13、根据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14、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279,900.233 万元,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万股 A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15、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79,900.233 万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31,100.0259万股 A股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境内社会公众持有股份总和将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3.1.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16、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发行人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30,905.3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孰低)为 33,794.53 万元;2022-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金额为 343,223.66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3.1.2条第(二)项的规定。

综上,经逐条核查,本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发注册办法》和《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发行 A 股并在主板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须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系由沈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沈鼓有限的设立

沈鼓有限系由其前身全民所有制企业沈阳鼓风机厂改制设立。2003 年 2 月28 日,沈鼓有限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沈鼓有限的历史沿革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中的相关内容。

(三)股份公司设立的程序

2010 年 10 月,公司股东铁西国资公司、长城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具体如下:

2010年 8月 18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会审字[2010]6123 号),确认沈鼓有限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533,059,004.53 元。

2010 年 8 月 25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0]第 331 号),采用资产基础法,沈鼓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215,790.53 万元。2010 年 10 月 21 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0]185 号),对该等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2010 年 9 月 2 日,沈鼓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沈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2 日,铁西国资公司、长城公司签署《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协议就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出资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0 年 10 月 25 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国资改革[2010]191 号),同意沈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沈鼓有限 1,533,059,004.53 元净资产按 1.22:1的比例折成股本 125,660万股。

2010 年 10 月 27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0]6140 号),经其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沈鼓集团(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25,660 万元,均系以沈鼓有限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2010年 10月 28日,沈鼓集团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参加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办理公司设立相关手续的议案》等议案。

201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登记手续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综上,本所认为:

1、 公司已取得其设立过程中需要取得的有权部门的适当批准,设立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依法有效设立,能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 公司发起人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司创立大会的程序及会议决议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1、根据公司持有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拥有从事前述业务所必需的相应主要资质、许可及授权,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法律障碍。公司的业务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八、发行人的业务”中的相关内容。

4、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已经予以确认。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的相关内容。

5、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资产的独立性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沈鼓有限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并于 2010 年 10 月由沈鼓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沈鼓有限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沈鼓有限持有的股权、资产于股份公司设立后全部由股份公司合法所有。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具备与其经营有关的业务所需的资产。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的资产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挪用的情况。

(三)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3、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公司机构的独立性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置。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等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设置的机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互相独立。

(五)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1、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及专门的财务人员从事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并依法独立纳税。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开立了账号为 211111203012011002756 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综上,本所认为:

1、 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能力以及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六、发起人及股东

(一)公司的发起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沈鼓有限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共 2 名发起人,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3,97798.66%
2长城公司1,6831.34%
合计125,660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上述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铁西国资公司

(1)铁西国资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8 日,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42744914W),其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葛中锋,住所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0 号 A1121,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产业投资(上述项目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经济信息中介咨询,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闲置设备调剂,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铁西国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36,000.0090.00%
2辽宁省财政厅4,000.0010.00%
合计40,000.00100.00%

注:根据中共沈阳市铁西区委办公室、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授权铁西区国资局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3)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铁西国资公司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长城公司

(1)长城公司成立于 1999年 11月 2日,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其注册资本为4,68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均锋,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1 号楼-4 至 22 层 101 内 17-26 层,A705-707,A301-320”,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长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购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4,152,603,83894.3430%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896,564,6424.0520%
3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364,465,6510.7790%
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6,365,8690.6120%
5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100,000,0000.2140%
合计46,800,000,000100.0000%

(3)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长城公司的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

2010 年 10 月 22 日,铁西国资公司和长城公司签署《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决定双方作为发起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形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系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533,059,004.53 元,按 1.22:1 的比例折股,折合股本 125,660 万股。

各发起人的出资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0]6140 号),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沈鼓集团(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净资产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25,660万元。

(三)公司的现有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 179名股东,包括 161名自然人股东和 18名机构股东,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及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61名自然人89,355,0413.19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兖矿资本14,084,5070.50
12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3绿能基金12,874,4930.46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中银资本8,450,7040.30
17新疆亘泰5,633,8030.20
18山月基金3,865,9790.14
19达锐投资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1、自然人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161名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直接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
1苏永强2,300,0000.0822%
2孔跃龙2,000,0000.0715%
3邓长辉1,700,0000.0607%
4马诚1,700,0000.0607%
5王学军1,700,0000.0607%
6李晓峰1,400,0000.0500%
7吴丰1,400,0000.0500%
8戴继双1,400,0000.0500%
9于洪昌1,400,0000.0500%
10李绍国1,400,0000.0500%
11张文平480,0000.0171%
12郭庆丰480,0000.0171%
13鞠维国480,0000.0171%
14刘德伟480,0000.0171%
15安华民480,0000.0171%
16王铁夫480,0000.0171%
17刘祝晶480,0000.0171%
18巴大志480,0000.0171%
19卢忠君480,0000.0171%
20唐也平480,0000.0171%
21王连臣480,0000.0171%
22刘明宏480,0000.0171%
23王洪艳480,0000.0171%
24霍阳480,0000.0171%
25康振生480,0000.0171%
26凤慧林480,0000.0171%
27高军480,0000.0171%
28张启民480,0000.0171%
29陈国军480,0000.0171%
30王毅480,0000.0171%
31姚云汉480,0000.0171%
32夏晓平480,0000.0171%
33田福进480,0000.0171%
34褚风海480,0000.0171%
35周振福480,0000.0171%
36刘鑫480,0000.0171%
37杜海滨380,0000.0136%
38杨力380,0000.0136%
39李贵奇380,0000.0136%
40牛海380,0000.0136%
41高志强380,0000.0136%
42刘凯380,0000.0136%
43林永忠380,0000.0136%
44单湜380,0000.0136%
45王晓东380,0000.0136%
46单玮480,0000.0171%
47马志宏380,0000.0136%
48黄柏380,0000.0136%
49李凤民380,0000.0136%
50王磊380,0000.0136%
51孙国民380,0000.0136%
52刘德胜380,0000.0136%
53姜国栋380,0000.0136%
54曹刚380,0000.0136%
55王永杰380,0000.0136%
56吕全科380,0000.0136%
57虢周海380,0000.0136%
58鲍君利380,0000.0136%
59常明380,0000.0136%
60庞志梅290,0000.0104%
61李曙光290,0000.0104%
62刘宝江290,0000.0104%
63张国斌290,0000.0104%
64孙世文290,0000.0104%
65周文新290,0000.0104%
66曲淳竞290,0000.0104%
67全红飞290,0000.0104%
68钱仲怀290,0000.0104%
69李彤290,0000.0104%
70吕岩190,0000.0068%
71程益坚480,0000.0171%
72张勇480,0000.0171%
73刘向东480,0000.0171%
74马新民480,0000.0171%
75薛宇飞480,0000.0171%
76李秀刚480,0000.0171%
77孟文惠480,0000.0171%
78马绍奎480,0000.0171%
79李泰勋480,0000.0171%
80高峰480,0000.0171%
81李广田480,0000.0171%
82姜大任480,0000.0171%
83王延380,0000.0136%
84梅元平430,0000.0154%
85何斐480,0000.0171%
86张会国430,0000.0154%
87王东辉430,0000.0154%
88赵雯姝430,0000.0154%
89李昌林430,0000.0154%
90潘英会430,0000.0154%
91曾祥斌430,0000.0154%
92李智娟430,0000.0154%
93强红430,0000.0154%
94刘文明430,0000.0154%
95姚广镇350,0000.0125%
96佟延文380,0000.0136%
97杨树华380,0000.0136%
98包翠敏290,0000.0104%
99雍兴平380,0000.0136%
100张福生230,0000.0082%
101金玉淑430,0000.0154%
102陈中才430,0000.0154%
103樊文元380,0000.0136%
104胡俊龙380,0000.0136%
105王英杰430,0000.0154%
106翁立伟430,0000.0154%
107于生力430,0000.0154%
108夏靖原380,0000.0136%
109张立380,0000.0136%
110井萍380,0000.0136%
111吴东坡430,0000.0154%
112葛丽玲380,0000.0136%
113郭文涛380,0000.0136%
114卓毅380,0000.0136%
115于晓昆430,0000.0154%
116郑志国380,0000.0136%
117刘长胜380,0000.0136%
118崔莲顺430,0000.0154%
119肖忠会380,0000.0136%
120王锐380,0000.0136%
121王沈滨380,0000.0136%
122汪创华430,0000.0154%
123李耀祖430,0000.0154%
124郑向一290,0000.0104%
125王强290,0000.0104%
126牛红军430,0000.0154%
127牛大勇430,0000.0154%
128袁宗久290,0000.0104%
129符伟290,0000.0104%
130闫强290,0000.0104%
131薛斌290,0000.0104%
132杨建华190,0000.0068%
133徐强190,0000.0068%
134姜妍190,0000.0068%
135陈惠英1,492,9580.0533%
136黄文清3,042,2540.1087%
137李敏2,816,9010.1006%
138杨赛凤2,816,9010.1006%
139张桂波3,633,8030.1298%
140张丽娜3,380,2820.1208%
141黄杰262,9670.0094%
142李然788,9010.0282%
143童蕾262,9670.0094%
144孙宁78,8900.0028%
145张智强262,9670.0094%
146赵大慧262,9670.0094%
147胡晓进525,9340.0188%
148马文利262,9670.0094%
149张晋525,9340.0188%
150郑东525,9340.0188%
151陈铁262,9670.0094%
152杨勇131,4830.0047%
153贾淑辉118,3350.0042%
154田昕78,8900.0028%
155侯文素249,8180.0089%
156邱巍262,9670.0094%
157焦萍262,9670.0094%
158邢海262,9670.0094%
159马天豪262,9670.0094%
160许伊一131,4830.0047%
161张英236,6700.0085%
合计89,355,0413.1927%

注:上述股东中,第 1-134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于 2011年 9月混改时入股的公司员工或相关人员的股份受让人 继承人、第 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原股东广州博盛注销后的上翻股东、第 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原股东创盈世纪注销后的上翻股东。

2、机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 18 名机构股东。其中铁西国资公司、长城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一)公司的发起人”部分,除铁西国资公司及长城公司外,发行人其他 16 名机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先进基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先进基金持有发行人 1,070,065,24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8.23%。根据先进基金现持有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合伙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YK7YA6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138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经营期限2019年6月18日至2029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先进基金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先进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245,583.0025.00%
2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10.04%
3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80,000.009.63%
4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300,000.006.02%
5江苏圭泉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0,000.006.02%
6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250,000.005.02%
7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170,000.003.41%
8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03.01%
9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0,000.002.21%
10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5,000.002.11%
11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2.01%
12重庆两江新区承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2.01%
1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0,000.002.01%
1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2.01%
15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02.01%
16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90,000.001.81%
17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1.61%
18宁波富甬合投制造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1.61%
19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5,000.001.51%
20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250.001.41%
21南京扬子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9,750.001.40%
22重庆祎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00%
23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1.00%
24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1.00%
25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000.000.90%
26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31,750.000.64%
27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5,000.000.50%
28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00.000.40%
29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40%
30珠海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0.000.40%
31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40%
32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40%
33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0,000.000.20%
34烟台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20%
35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000.000.20%
36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00.000.20%
37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0%
38南京坤道驰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10%
合计4,982,333.00100.00%

先进基金已于 2020年 3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

编号为 SJP515,其基金管理人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8478。

(2)沈阳颢宸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沈阳颢宸持有发行人 189,390,26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77%。根据沈阳颢宸现持有的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合伙协议,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沈阳颢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7JRPBU8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2日
经营期限2022年3月22日至2037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沈阳颢宸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沈阳颢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沈阳弘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904,560.4015.97%
2沈阳永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296,087.2011.87%
3沈阳本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036,042.1011.52%
4沈阳立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50,002.5010.03%
5沈阳仕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836,523.109.22%
6沈阳跃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030,986.808.15%
7沈阳宁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31,364.203.38%
8沈阳议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935,813.603.35%
9沈阳今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721,525.103.29%
10沈阳业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65,844.203.27%
11沈阳圣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63,426.003.27%
12沈阳乐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16,725.403.26%
13沈阳司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69,642.103.19%
14沈阳誉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65,644.503.13%
15沈阳正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58,813.603.08%
16沈阳汇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40,988.392.85%
17沈阳讯宸企业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72,180.801.17%
18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
合计356,296,170.99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沈阳颢宸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或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证券公司直投基金,无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东方招盈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东方招盈持有发行人 15,315,62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55%。根据东方招盈现持有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合伙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东方招盈(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结构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0FFYE4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 160 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 2803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10 月 9 日
经营期限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43 年 10 月 8 日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产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东方招盈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方招盈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5,000.0095.00%
2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004.90%
3深圳市招商盈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0%
合计100,000.00100.00%

东方招盈已于 2023年 11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 SACH07,其基金管理人为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会员编码及登记编号为 GC2600031513。

(4)招商铜冠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招商铜冠持有发行人 20,511,2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73%。招商铜冠现持有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其登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5MA8N0HPAX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官数谷6楼管委会办公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4日
经营期限2021年7月14日至2028年7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招商铜冠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招商铜冠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铜冠投资(上海)有限公司40,000.0039.84%
2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8,080.0018.01%
3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920.008.88%
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00.008.47%
5铜陵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00.007.97%
6安徽亨贞投资有限公司6,000.005.98%
7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005.98%
8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000.002.99%
9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01.00%
10深圳市同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50%
11铜陵市辉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20%
12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10%
13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000.10%
合计100,400.00100.00%

招商铜冠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 SSD374,其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年 12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会员编码及登记编号为 PT2600030376。

(5)安徽交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安徽交控持有发行人 20,511,2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73%。根据安徽交控现持有的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JYNM4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高速科技产业园区11#研发楼1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5日
经营期限2017年4月25日至2027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安徽交控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安徽交控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9,175.0063.06%
2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7,900.0019.30%
3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30,000.0010.00%
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9,925.006.64%
5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001.00%
合计300,000.00100.00%

安徽交控已于 2017年 12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 SCA820,其基金管理人为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年 12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会员编码及登记编号为 GC2600030392。

(6)昆仑工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昆仑工融持有发行人 51,546,39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4%。根据昆仑工融现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合伙协议,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D4XW4U2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楼19层1902-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油昆仑(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昆仑工融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昆仑工融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05,000.0070.00%
2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44,800.0029.87%
3中油昆仑(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7%
4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7%
合计150,000.00100.00%

昆仑工融已于 2023年 11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 SADZ97,其基金管理人为中油昆仑(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油昆仑(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3406。

(7)中船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船投资持有发行人 12,628,866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5%。根据中船投资现持有的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CFRDJT3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桑岛村南100米
法定代表人姜龙
成立日期2023年5月8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船投资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船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00100.00%
合计3,000.00100.00%

(8)兖矿资本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兖矿资本持有发行人 14,084,50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50%。根据兖矿资本现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 年 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5104359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一层(湾区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宋聪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8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兖矿资本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兖矿资本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100.00%
合计150,000.00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兖矿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东山月基金 49.38%出资份额,并通过其子公司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月基金 0.62%出资份额,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山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兖矿资本通过其子公司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东绿能基金 0.60%出资份额,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绿能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9)航天科工资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航天科工资管持有发行人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根据航天科工资管现持有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 年

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5819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
法定代表人金立亮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经营期限2009年10月29日至2039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投资咨询;资本运营及资产管理;市场调查及管理咨询服务;产权经纪服务;财务顾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航天科工资管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航天科工资管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03,357.6348.43%
2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30,421.1914.26%
3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30,421.1914.26%
4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17,675.438.28%
5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7,536.603.53%
6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7,536.603.53%
7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5,652.422.65%
8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768.351.77%
9中国华腾工业有限公司3,000.001.41%
10中国航天科工信息技术研究院2,034.700.95%
11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2,000.000.94%
合计213,404.12100.00%

(10)北方重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北方重工持有发行人 11,267,605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0%。根据北方重工现持有的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 年 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793197148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孙贵臣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2日
经营期限2007年1月22日至2057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危险废物经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淬火加工;模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选矿;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喷涂加工;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铸造机械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紧固件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农业机械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北方重工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北方重工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56,616.7043.85%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33,770.039.46%
3沈阳盛京方大混改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416.087.68%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2,545.326.31%
5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21,847.476.12%
6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17,642.444.94%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15,642.564.38%
8中国进出口银行10,147.612.84%
9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7,255.012.03%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5,502.531.54%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4,998.831.40%
12嘉兴信振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16.121.21%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4,313.441.21%
14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29.101.13%
15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86.230.89%
16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51.020.57%
17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43.080.57%
18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2,008.150.56%
19辽宁方大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55.930.35%
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1,197.280.34%
2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975.400.27%
22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05.810.23%
23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1.050.20%
24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21.050.20%
25沈阳华海锟泰投资有限公司571.050.16%
26沈阳沪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8.030.14%
27绥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30.910.12%
28凌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30.910.12%
29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87.380.11%
30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87.380.11%
31辽宁桓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8.370.10%
32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00.340.08%
33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830.08%
34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85.830.08%
35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830.08%
36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740.08%
37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4.070.07%
38辽宁新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2.310.07%
39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13.300.06%
40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13.300.06%
41沈阳市辽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13.300.06%
42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00.06%
43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84.290.05%
44辽宁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4.350.03%
合计357,142.86100.00%

(11)中银资本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银资本持有发行人 8,450,70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30%。根据中银资本现持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年 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AUH6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2层202-1
法定代表人宁敏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0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除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银资本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银资本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000.00100.00%
合计170,000.00100.00%

(12)中国信达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中国信达持有发行人 34,34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23%。根据中国信达现持有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信达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中国信达系 H 股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1359.HK),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信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出资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注)22,137,239,08458.0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459,693,2326.44%
3H股股东13,567,602,83135.55%
合计38,164,535,147100.00%

注: 年 月 日,中国信达发布《控股股东拟无偿划转股份》公告,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中国信达 58.00%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 5月 8日,该等无偿划转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2025年 9月 4日,该等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中国信达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新疆亘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新疆亘泰持有发行人 5,633,8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20%。根据新疆亘泰现持有的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新疆亘泰瑞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7055459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6楼27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马剑锋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4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新疆亘泰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新疆亘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国恩4,000.00100.00%
合计4,000.00100.00%

(14)绿能基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绿能基金持有发行人 12,874,49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6%。根据绿能基金现持有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合伙协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省绿色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JMJDH1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7-6 栋科创金融大厦 8 楼 809-51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鑫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绿能基金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绿能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94,000.0059.40%
2厦门国贸华瑞投资有限公司296,000.0029.60%
3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
4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60%
5厦门国贸鑫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40%
合计1,000,000.00100.00%

绿能基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 SALL82,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1458。

(15)山月基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山月基金持有发行人 3,865,97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4%。根据山月基金现持有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合伙协议,截至 2025 年 6 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泉州山月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LBTK81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267号2幢6层办公区B-209
执行事务合伙人泉州风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经营期限2021年9月23日至2031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山月基金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山月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泉州兴水水务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49.38%
2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000.0049.38%
3泉州风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62%
4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62%
合计16,200.00100.00%

山月基金已于 2021年 10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基金编号为 SSX151,其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兖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458。

(16)达锐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达锐投资持有发行人 2,816,90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10%。根据达锐投资现持有的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其章程,截至 2025年 6月30日,其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沈阳达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8457765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文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2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及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及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及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企业管理,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房屋及设备租赁,技术开发转让,国内一般贸易、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达锐投资现行有效的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2025年6月30日,达锐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出资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8,500.00100.00%
合计48,500.00100.00%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铁西国资公司持有公司 43.0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铁西区国资局经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先进基金持有公司 38.23%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其入股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先进基金已于该等协议中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沈鼓集团的控制权。同时,先进基金进一步出具《关于不谋求沈鼓集团控制权的承诺函》,确认及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未曾对沈鼓集团进行任何形式的控制,从未将沈鼓集团纳入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与沈鼓集团的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企业未来亦不会与沈鼓集团的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谋求一致行动。3、本企业将仅以本企业持有的沈鼓集团股份为限行使表决权,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等方式取得沈鼓集团其他股东额外授予的表决权。4、本企业承诺不会通过任何途径谋求或试图谋求沈鼓集团的控制权,影响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以及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企业亦不会做出损害沈鼓集团控制权和股权结构稳定性的任何其他行为。5、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发行人制定的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分别于 2011年 9月、2022年 5月以及2023年2月实施员工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1、员工持股的具体情况

(1)2011年 9月,第一次员工持股

为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的发展与公司核心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2011 年,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和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作为新股东。

2010年 9月 28日,沈阳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私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批复》(沈国资发[2010]112 号),批准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的方案。

2010 年 12 月 10 日,沈鼓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沈鼓集团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个人持股方案(草案)》。会议认为,该持股方案完全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政策,将企业核心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201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并由机构投资者以及企业员工认购新增股份的相关议案。

2011年 3月 20日,公司与苏永强等 136位自然人(即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苏永强等 136 位自然人认购公司拟新增股份中的 66,910,000 股,认购价格为 3.55 元/股,总价款为 237,530,500 元。每位认购人自收到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后,有权选择在 2011 年 5 月 30 日前一次性履行缴款义务;或选择在 2011年 5月 30日前部分履行缴款义务,于 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履行缴款义务。

2011年 11月 8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沈西政发[2011]135 号),同意 12 名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此次增资扩股过程中共认购新增股份 261,971,829 股,认购价格为3.55元/股;同意苏永强等 136名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公司此次增资扩股过程中共计认购新增股份 66,910,000股,认购价格为3.55元/股。

2012 年 4 月 8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沈鼓集团增资扩股并实施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持股的确认意见》(沈政[2012]32 号),对沈鼓集团增资扩股及上述相关人员持股事项合理性予以确认。

参与本次持股的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持股数量(万股)彼时持股比例(%)
1苏永强2300.1451
2孔跃龙2000.1261
3邓长辉1700.1072
4马诚1700.1072
5王学军1700.1072
6李晓峰1400.0883
7吴丰1400.0883
8戴继双1400.0883
9于洪昌1400.0883
10李绍国1400.0883
11张勇480.0303
12马绍奎480.0303
13孟文惠480.0303
14姚云汉480.0303
15田福进480.0303
16张启民480.0303
17巴大志480.0303
18王毅480.0303
19李泰勋480.0303
20刘德伟480.0303
21高峰480.0303
22周振福480.0303
23刘继良480.0303
24褚风海480.0303
25王铁夫480.0303
26王连臣480.0303
27单玮480.0303
28郭庆丰480.0303
29李秀刚480.0303
30程益坚480.0303
31夏晓平480.0303
32高军480.0303
33刘祝晶480.0303
34凤慧林480.0303
35张文平480.0303
36何斐480.0303
37刘向东480.0303
38李广田480.0303
39刘明宏480.0303
40康振生480.0303
41王洪艳480.0303
42陈国军480.0303
43薛宇飞480.0303
44卢忠君480.0303
45鞠维国480.0303
46姜大任480.0303
47霍士久480.0303
48唐也平480.0303
49马新民480.0303
50安华民480.0303
51牛大勇430.0271
52李耀祖430.0271
53张会国430.0271
54曾祥斌430.0271
55王东辉430.0271
56于生力430.0271
57汪创华430.0271
58金玉淑430.0271
59潘英会430.0271
60李昌林430.0271
61刘文明430.0271
62李智娟430.0271
63赵雯姝430.0271
64强红430.0271
65崔莲顺430.0271
66吴东坡430.0271
67于晓昆430.0271
68牛红军430.0271
69翁立伟430.0271
70王英杰430.0271
71陈中才430.0271
72梅元平430.0271
73王沈滨380.0240
74杨树华380.0240
75杨继斌380.0240
76李贵奇380.0240
77李世英380.0240
78葛丽玲380.0240
79高志强380.0240
80林永忠380.0240
81鲍君利380.0240
82杜海滨380.0240
83虢周海380.0240
84吕全科380.0240
85王永杰380.0240
86郑志国380.0240
87肖忠会380.0240
88佟延文380.0240
89单堤380.0240
90刘凯380.0240
91姚慧新380.0240
92王延380.0240
93马志宏380.0240
94王晓东380.0240
95黄柏380.0240
96牛海380.0240
97李凤民380.0240
98王磊380.0240
99孙国民380.0240
100曹刚380.0240
101王锐380.0240
102杨力380.0240
103卓毅380.0240
104郭文涛380.0240
105雍兴平380.0240
106姜国栋380.0240
107常明380.0240
108张立380.0240
109夏靖原380.0240
110刘德胜380.0240
111胡俊龙380.0240
112樊文元380.0240
113刘长胜380.0240
114姚广镇350.0221
115袁宗久290.0183
116郑向一290.0183
117王强290.0183
118李彤290.0183
119钱仲怀290.0183
120张国斌290.0183
121全红飞290.0183
122李曙光290.0183
123符伟290.0183
124周文新290.0183
125孙世文290.0183
126曲淳竞290.0183
127庞志梅290.0183
128包翠敏290.0183
129薛斌290.0183
130刘宝江290.0183
131闫强290.0183
132张福生230.0145
133姜妍190.0120
134杨建华190.0120
135马明良190.0120
136徐强190.0120
合计6,6914.2202

(2)2022年 5月,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 3月 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出具《关于同意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开展骨干员工持股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0]212 号),同意沈鼓集团为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混改试点企业。沈鼓集团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拟增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 39.13%,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持股2.90%。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 12 月 3 日,铁西区国资委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审议的批复》(沈西国资委发[2021]16 号),同意《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同意沈鼓集团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即每股净资产 1.77 元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的挂牌程序,引进战略投资者。

同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10 日,沈鼓集团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引入员工持股进行增资并回购部分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

2022年 8月 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沈政[2022]31 号),原则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该等混改方案明确,员工持股首次认购完成后,如有剩余股份将作为预留股份,持股平台作为预留股份的持有机构就预留部分不参与表决及分红,具体授予价格在未来授予预留股权时根据本次员工持股时参照的评估价值及授予时的评估价值孰高者确定。同时,该等方案进一步明确对于本次混改中沈鼓集团的现有部分股东拟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退出,部分转让的股份可由沈鼓集团回购并在后续的改革中用于沈鼓集团核心人才的股权激励。

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经营和后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且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关键经营、管理以及技术人才”,包括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骨干(公司主要的管理专家、技术专家、核心设计人员及其他不可或缺的关键员工);激励方式为设立员工持股一级平台沈阳颢宸以及沈阳跃宸、沈阳本宸、沈阳弘宸、沈阳仕宸、沈阳立宸、沈阳永宸共计 6 个员工持股二级平台,持股员工通过员工持股二级平台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

2022年 3月 23日,沈阳颢宸作为员工持股一级平台与沈鼓集团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沈阳颢宸认购沈鼓集团增发股份 7,928 万股,其中 7,459.50 万股股份由本次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认购、468.50 万股作为预留股份由未来符合预留股授予条件的人员认购并由沈阳颢宸持有。2022 年 6 月 15 日,双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 7,485 万股股份由本次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认购、443 万股作为预留股份由未来符合预留股授予条件的人员认购并由沈阳颢宸持有。

本次员工持股实施实际授予发行人员工 7,485 万股,授予价格系根据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为 1.77 元/股。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参与本次持股的员工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一: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清单。

(3)2023 年 2 月,第三次员工持股计划(含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授予)

2023年 1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 1 月 18 日,铁西区国资委出具核准编号为“2023001”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核准公司实施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评估结果。

2023年 2月 3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沈鼓集团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即每股净资产 1.954 元的价格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 4 月 25 日,铁西区国资委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备案的回执》,同意备案《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相关文件。

根据《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的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和后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且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关键经营、管理以及技术人才”或者“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包括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骨干(公司主要的管理专家、技术专家、核心设计人员及其他不可或缺的关键员工)、青干班选拔人员(公司青干班轮岗制下的核心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重点培养对象);激励方式为设立沈阳汇宸、沈阳今宸、沈阳乐宸、沈阳圣宸、沈阳讯宸、沈阳业宸、沈阳宁宸、沈阳正宸、沈阳誉宸、沈阳议宸、沈阳司宸共计11 个员工持股二级平台,持股员工通过员工持股二级平台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权。

2023 年 2 月 4 日,沈鼓集团与沈阳颢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110,110,261股股份转让给沈阳颢宸。

本次员工持股的股份合计 114,540,261 股,来源为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未授予的预留股份 4,430,000 股及回购原股东的 110,110,261 股;授予价格系根据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为 1.954元/股。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参与本次持股的员工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一: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清单。

2、减持承诺情况

公司直接自然人股东、沈阳颢宸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戴继双、马诚、姜妍、张勇、马志宏、金娜、单玮、王铁夫、于洪昌、徐晗、刘万青、韩磊已经作出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之“(七)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相关内容。

其他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已于认购股份时签署相应的《认购意向书》,同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股份限售要求履行针对公司股份的限售义务。

3、规范运行及备案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实施的员工持股并未制定相关的计划或管理办法,由自然人直接持股。根据公司提供的《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2023年实施的员工持股的相关约定如下:

1)股份锁定期

自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对股东名册更新完成之日起,持股员工所持有的财产份额锁定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内,除方案规定的强制流转情形及其他法定情况外,持股员工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不得转让(含赠与、继承)、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也不得要求持股平台对持有的公司股权作出前述处置。

如公司启动上市计划(股东大会作出发行股份上市决议)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应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 36 个月的锁定期。但公司终止上市计划(向有关监管部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的除外。公司上市后的锁定期届满的,持股人员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要求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2)特殊情形下的股权流转

持股人员发生如下情形,其所持财产份额需进行强制流转。

①持股员工因辞职(包括出国等各种离职原因或劳动合同到期后主动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因公调离、退休、死亡(含被宣告死亡)或被解雇(包括但不限于因持股员工违法犯罪,丧失劳动能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违反劳动合同、保密、竞业限制义务或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违反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无过失被动离职等)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 12 个月内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对于员工因退休而离职的,如前述 12 个月内公司已向证监局申请上市辅导备案,且经征集现有符合受让财产份额资格持股人员的意向,无合适意向受让方的,为保证上市过程中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经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继续由该员工持有,在公司上市后且锁定期已满情形下,则其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即其持有的全部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须在 12 个月内按照市场价格通过持股平台统一减持并兑付现金的方式退出。

②公司上市前持股人员死亡的,持股人员的继承人负责按照本条规定办理被继承人持股平台财产份额的转让手续。死亡员工的继承人应当向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提交持股员工的死亡证明及其与死亡员工之间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出具的继承关系真实有效的承诺等材料,存在遗嘱、遗赠协议的应当一并提交。继承人为多人的,应当共同提交经公证或者继承人共同确认的遗产分配方案。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同时提交具备法律效力的放弃继承证明材料。

③公司上市后,持股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员工转让股份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办理。

其中,《员工持股计划》还对涉及人员岗位调整的特殊流转进行了特殊约定:

公司上市前锁定期内持股人员因个人原因降职或降级,原则上该人员应按照降级或降职后的岗位对应调整持股份额,若接替其岗位人员所持数量已达到岗位匹配要求且表示放弃承接超出岗位匹配要求的部分,超出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持股条件的员工进行转让。持股员工岗位或职务晋升,其可在晋升后的岗位和职务对应的持股数量范围内优先收购其他退出人员对外转让的份额。

持股人员因强制流转的原因需转让其所持财产份额的,应首先由接替其岗位并符合条件的员工承接,若接替其岗位人员所持数量已达到本方案规定的岗位匹配要求且表示放弃承接超出岗位匹配要求的部分,超出部分,可由其他符合条件的持股员工进行承接。

3)员工持股平台的日常管理

公司设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日常管理,决策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的相关事项。

(2)员工持股平台的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流转、退出机制及股权管理机制,自设立以来有效存续、运行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员工持股平台历次涉及员工持股特殊流转变更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3)员工持股平台的备案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沈阳颢宸以及沈阳跃宸、沈阳本宸、 沈阳弘宸、沈阳仕宸、沈阳立宸、沈阳永宸、沈阳汇宸、沈阳今宸、沈阳乐宸、 沈阳圣宸、沈阳讯宸、沈阳业宸、沈阳宁宸、沈阳正宸、沈阳誉宸、沈阳议宸、 沈阳司宸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资产由专 业的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也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 人;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外,沈阳颢宸以及沈阳跃宸、沈阳本宸、 沈阳弘宸、沈阳仕宸、沈阳立宸、沈阳永宸、沈阳汇宸、沈阳今宸、沈阳乐宸、 沈阳圣宸、沈阳讯宸、沈阳业宸、沈阳宁宸、沈阳正宸、沈阳誉宸、沈阳议宸、 沈阳司宸未投资其他企业。沈阳颢宸以及沈阳跃宸、沈阳本宸、沈阳弘宸、沈 阳仕宸、沈阳立宸、沈阳永宸、沈阳汇宸、沈阳今宸、沈阳乐宸、沈阳圣宸、 沈阳讯宸、沈阳业宸、沈阳宁宸、沈阳正宸、沈阳誉宸、沈阳议宸、沈阳司宸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登记或备案 程序。

综上所述,沈阳颢宸以及沈阳跃宸、沈阳本宸、沈阳弘宸、沈阳仕宸、沈 阳立宸、沈阳永宸、沈阳汇宸、沈阳今宸、沈阳乐宸、沈阳圣宸、沈阳讯宸、 沈阳业宸、沈阳宁宸、沈阳正宸、沈阳誉宸、沈阳议宸、沈阳司宸系发行人员 工持股平台,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等情形。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特殊权利情况

1、发行人股东特殊权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股东先进基金及长城公司在发行人层面存在相关股东特殊权利约定,具体如下:

(1)先进基金

2022 年 3 月,先进基金与沈鼓集团、铁西国资公司签署《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约定先进基金作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等权利,相关权利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特殊权利类型《股东协议》约定的主要权利内容权利主体
1优先购买权铁西国资公司拟直接或间接向先进基金外的任意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沈鼓集团股份的(以下简称“拟议转让”),先进基金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先进基金
2优先出售权如铁西国资公司或铁西国资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直接或间接进行拟议转让,先进基金有权优先于转让方股东根据协议约定按照相同的条件出售所持股份。先进基金
3优先认购权沈鼓集团拟增加总股本的,先进基金享有优先认购权(未免疑义,先进基金行使优先认购权不得导致沈鼓集团的实际控制状况发生变化),经沈鼓集团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事项除外。先进基金
4价值保证及反稀释权利非经先进基金事先书面同意,沈鼓集团将不再增发新股或增加注册资本以至于对先进基金的持股比例或权益比例造成任何形式的稀释。如先进基金同意沈鼓集团增发新股或增加注册资本的,沈鼓集团、铁西国资公司应保证给予其他可能的新投资者的投资条件不优于先进基金。未经先进基金事先书面同意,沈鼓集团及铁西国资公司亦不得同意任何第三方以低于先进基金本次增资的价格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股份转让及经沈鼓集团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事项不受本条的约束。先进基金
5股份转让非经先进基金事先书面许可,铁西国资公司不得且将确保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沈鼓集团的股份以导致铁西国资公司丧失单一第一大股东地位。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之必要外,非经先进基金事先书面许可,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沈鼓集团股份或员工持股平台的份额在沈鼓集团完成合格发行上市之前的期间内不得对外转让或进行质押等任何其他处置。先进基金
6股权激励交割后进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应当经沈鼓集团的股东大会(应当经先进基金事先书面同意)审议通过,未经先进基金同意,被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所取得的沈鼓集团股份在沈鼓集团完成合格发行上市前不得对外转让。先进基金
7知情权及检查权先进基金持有沈鼓集团股份期间,沈鼓集团应当向先进基金交付下列文件:(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日内,向先进基金提交先进基金认可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出具的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年度合并经营报告;(2)在每个半年度结束后的六十日内,向先进基金提交未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半年度财务报表;(3)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向先进基金提交未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季度财务报表;(4)在每个会计月份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向先进基金提交未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月度财务报表;(5)工作报告(如有)、沈鼓集团新一年经营计划和预算等文件,以及本次增资的增资资金的使用情况;(6)可能要求的依照法律法规股东有权了解的其它信息、统计数据、交易和财务数据等。先进基金
8公司上市目标1、各方同意,沈鼓集团应尽快启动上市申报的筹备工作,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目标公司以2022年、2023年、2024年为报告期、于2025年一季度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报,并争取于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挂牌交易。2、若沈鼓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进行重组(“重组”)且拟以重组完成后除沈鼓集团之外的其他平台公司(“平台”)作为上市主体的,上述重组方案应经先进基金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先进基金有权参与重组并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沈鼓集团的股份置换为平台的股权以保证先进基金实际仍享有重组前其持有的沈鼓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相同的权益。先进基金
9最惠条款沈鼓集团与铁西国资公司确认,其未向沈鼓集团其他直接或间接股东给予任何特殊股东权利。如前述确认与事实不符,则先进基金将自动享有该等特殊股东权利,且沈鼓集团及/或铁西国资公司应将先进基金作为该等特殊股东权利的权利人,向先进基金履行相关义务。先进基金
10其他特殊权利在先进基金所持沈鼓集团股份不低于5%期间,沈鼓集团及集团成员的相关重要事项需经沈鼓集团过半数董事(且其中必须包括先进基金董事)书面同意或在经沈鼓集团代表超过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表决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沈鼓集团章程确定)的股东(且其中必须包括先进基金)同意后方可实施。如先进基金所持股份低于5%的,需获得先进基金董事或先进基金的同意后方可作出有效决议的事项应为协议第1.2.1至1.2.4、1.2.6、1.2.14、1.2.16至1.2.19、1.2.22条所述事项。先进基金

(2)长城公司

2000 年 5 月,华融公司作为甲方、长城公司作为乙方、沈阳鼓风机厂作为丙方,签署了《债权转股权协议》,后续签署了《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书》,对华融公司、长城公司以其合计享有的 11,497 万元债权转为对沈鼓有限的股权进行约定。2002 年 12 月,华融公司作为甲方、长城公司作为乙方、沈阳鼓风机厂作为丙方、装备集团作为丁方、沈阳产投作为戊方、透平机械作为己方、工业公司作为庚方,签署了《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二)》(与《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书》合称“《债转股协议》”),对长城公司、华融公司分别持有沈鼓有限的股权回购安排进行了相关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涉及公司名称特殊权利类型《债转股协议》约定的主要权利内容权利主体回购义务主体
1沈鼓集团股权回购权长城公司、华融公司有权退出其依本协议所持有的沈鼓有限股权。长城公司、华融公司股权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装备集团回购、沈鼓有限回购;长城公司、华融公司转让;长城公司、华融公司认为合适的其他方式。装备集团承诺自2002年开始至2007年,每年以在沈鼓有限的分红款或其他资金回购长城公司、华融公司所持沈鼓有限股权。沈鼓有限在装备集团未依上述约定回购长城公司、华融公司股权时,长城公司、华融公司、装备集团、沈阳产投四方将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保证沈鼓有限以自己的资金,回购装备集团未回购部分的股权。长城公司、华融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注)、沈鼓集团

注:2007 年 5 月,装备集团将其持有的沈鼓有限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铁西国资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均由铁西国资公司继受。

2007 年 5 月,华融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鼓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铁西国资公司,《债转股协议》约定的与华融公司相关的权利及义务已履行完毕。

2、发行人股东特殊权利的清理情况

(1)先进基金

对于先进基金享有的股东特殊权利,2024 年 12 月 31 日,先进基金作为甲方、铁西国资公司作为乙方、沈鼓集团作为丙方,共同签署《<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2、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在《股东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中约定的股东权利条款自丙方书面提出 A 股 IPO 申请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若出现丙方的 A 股 IPO 申请被撤回、驳回、不予审核,或丙方的 A 股 IPO 申请被否决或不予核准、终止审核、不予注册,或丙方的 A股 IPO申请被核准/同意注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发行上市申请、发行上市失败、证券交易所不同意丙方的发行上市等发行上市不成功的情形的,前述效力终止的条款的效力自动恢复并视为效力终止之事项自始至终未发生。”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先进基金涉及的相关股东特殊权利及其终止、恢复约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的规定,该等股东特殊权利不涉及对赌安排,且相关股东特殊权利不涉及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未与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2)长城公司

对于长城公司享有的股东特殊权利,2024 年 12 月 31 日,长城公司作为甲方、铁西国资公司作为乙方、沈鼓集团作为丙方、透平机械作为丁方,共同签署《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三)》,约定:“各方一致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原协议中关于丙方承担的回购甲方持有的丙方及丁方股份的义务、丁方承担的回购甲方持有的丁方股份的义务相关条款之约定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及不可恢复。甲方同意免除丙方、丁方基于原协议应承担的全部回购义务,就上述条款在任何条件下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向丙方、丁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该等协议签署后,沈鼓集团不再承担《债转股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长城公司在沈鼓集团层面享有的相关股东特殊权利及其终止约定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的规定,虽然铁西国资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仍基于《债转股协议》的约定承担潜在的回购义务,但长城公司的持股比例仅为0.60%,相关股东特殊权利不涉及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且未与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的发起人的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发起人以其享有的原沈鼓有限的净资产对公司出资,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已转移给公司所有,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3、公司现有股东的资格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铁西区国资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等情形。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公司系由沈鼓有限于2010年10月29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沈鼓有限的股本演变

沈鼓有限成立于 2003 年 2 月 28 日,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沈阳鼓风机厂改制设立,其变更及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03年 2月,沈鼓有限设立

(1)债转股及设立有限公司批复

2000 年 11 月 15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 242 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同意沈阳鼓风机厂的债转股协议和方案,转股债权的总额为 11,497 万元,其中华融公司债权8,400万元,长城公司债权 3,097万元。

2003年 1月 10日,装备集团印发《关于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沈机装司发[2003]5 号),载明本次经批准的债转股金额为11,497万元,其中华融公司 8,400万元、长城公司 3,097万元;根据债转股协议,本次债转股金额 11,497万元中的 5,250万元转为透平机械股权,其余 6,247万元转为沈阳鼓风机厂整体改制为沈鼓有限的股权;同意装备集团、华融公司、长城公司、沈阳产投、工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沈鼓有限,沈鼓有限注册资本为

18,903 万元,其中装备集团出资 8,66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84%;华融公司出资 4,56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14%;长城公司出资 1,68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90%;沈阳产投出资 9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7%;工业公司出资3,0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25%。

2003年 1月 30日,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厂实施债转股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沈经贸发[2003]31号),同意债转股设立沈鼓有限。沈鼓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8,903 万元,各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装备集团以经评估备案的沈阳鼓风机厂的国有资产净值出资 8,666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45.84%;华融公司以对沈阳鼓风机厂的部分债权折股出资 4,564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24.14%;长城公司以对沈阳鼓风机厂的部分债权折股出资 1,683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8.90%;工业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沈阳鼓风机厂土地使用权价值的 20%(3,070 万元)出资 3,07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16.25%;沈阳产投以对沈阳鼓风机厂的部分债权折股出资 92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4.87%。

(2)债转股协议

根据华融公司、长城公司与沈阳鼓风机厂于 2000年 5月至 2002年 12月签署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书》,华融公司、长城公司、沈阳鼓风机厂、装备公司、沈阳产投、透平机械、工业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签署的《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二)》,各方确认华融公司对沈阳鼓风机厂享有债权 8,400万元、长城公司对沈阳鼓风机厂享有债权 3,097万元,合计 11,497万元。其中,债转股金额 11,497 万元中的 5,250 万元转为透平机械的股权,6,247万元转为沈鼓有限的股权。同时,《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二)》进一步约定沈阳产投亦以债权进行出资。

(3)非货币出资评估

2003 年 1 月 28 日,各股东共同签署了《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的记载,沈鼓有限注册资本为 18,903 万元,各股东及其出资方式为:1)华融公司以其对沈阳鼓风机厂的债权出资 4,564 万元;2)沈阳产投以其对沈阳鼓风机厂的债权出资 920 万元;3)长城公司以其对沈阳鼓风机厂的债权出资 1,683 万元;4)装备集团以其对沈阳鼓风机厂拥有的国有资产净值出资 8,666万元;5)工业公司以其对沈阳鼓风机厂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的 20%出资 3,070 万元。

对于工业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沈阳国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2 年5 月 10 日出具《土地估价报告》(SGD-2002-GZD19),沈阳鼓风机厂债转股设立沈鼓有限涉及的 6 宗划拨土地总地价为 15,352 万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于2002 年 6 月 5 日下发《关于对沈阳鼓风机厂土地估价报告备案与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辽国土资批字[2002]9 号),批准沈鼓有限设立过程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同意 6 宗划拨土地以国家作价入股方式投入到沈阳鼓风机厂债转股后新设立的公司,转增国家股本 3,070.40万元。

对于装备集团以其对沈阳鼓风机厂拥有的国有资产净值出资,辽宁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1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沈阳鼓风机厂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于 2002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沈阳鼓风机厂拟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华评报字[2002]第 48 号),辽宁省财政厅对本次评估结果予以备案。经评估后的沈阳鼓风机厂(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为 15,326 万元,扣除工业公司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 3,070 万元,再经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对沈阳鼓风机厂申请核销不良资产损失的批复》(沈财企[2002]518 号)和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处理债转股企业不良资产的通知》(沈经贸发[2002]213 号)批准对3,590万元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后的净资产为 8,666万元。

对于华融公司、长城公司、沈阳产投的债权出资,虽然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年修正)》未明确债权为可出资形式,且沈鼓有限设立时未对该等债权出资进行评估,但鉴于:1)本次债转股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年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该等规定虽未明确规定债权出资形式,但亦未对债权出资予以禁止,且未强制规定以债权出资必须履行评估程序;2)根据《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经贸产业[1999]727 号)规定,允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本次债转股亦系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 242 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及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厂实施债转股发起设立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沈经贸发[2003]31 号)同意进行的债转股,相关债权出资的金额已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沈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予以批复确认;3)就本次债权出资,辽宁银河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辽银会验字[2002]第192号),确认相关股东债转股出资均已完成实缴;4)2025年 4月 3日,铁西区国资局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函》,确认沈鼓有限设立时该等出资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出资行为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形,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害或流失;5)根据《辽宁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上市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沈鼓集团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2025年 6月 30日期间在市场监管领域未纳入失信主体名单,未查询到行政处罚信息。因此,沈鼓有限设立时相关股东以债权出资及未履行相应评估程序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验资报告

2002 年 12 月 30 日,辽宁银河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辽银会验字[2002]第 192 号),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12 月 30 日止,沈鼓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8,903 万元,其中,实物出资8,666万元、无形资产出资3,070万元、债转股出资7,167万元。

(5)工商登记程序

2003年 1月 23日,沈阳鼓风机厂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沈01)名称预核内字[2003]第 755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为“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2003 年 2 月 28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变更核准登记通知书》,核准沈阳鼓风机厂变更登记设立沈鼓有限,并向沈鼓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沈鼓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装备集团8,66645.84
2华融公司4,56424.14
3工业公司3,07016.25
4长城公司1,6838.90
5沈阳产投9204.87
合计18,903100.00

2. 2007年 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2 月 16 日,铁西国资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华融公司持有的沈鼓有限24.1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564万元)事项。

2006 年 12 月 22 日,沈鼓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的议案》,同意铁西国资公司收购华融公司所持沈鼓有限 24.14%的股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财金[2004]41 号)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所持债转股企业股权执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资产处置程序和回收价值最大化原则转让,以有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转让方式和价格由公司自主确定”。依据该等规定,2007年 1月 29日,华融公司沈阳办事处与铁西国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华融公司将其全部持有的沈鼓有限 4,564 万元出资以 3,194.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铁西国资公司。辽宁中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年 9月就沈鼓有限股权价值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评报字[2006]066号)。2006年12月22日,铁西区国资委对该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07年5月18日,沈鼓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5 年 4 月 3 日,铁西区国资局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函》,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相关程序,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害或流失。

本次股权转让后,沈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装备集团8,66645.84
2铁西国资公司4,56424.14
3工业公司3,07016.25
4长城公司1,6838.90
5沈阳产投9204.87
合计18,903100.00

3. 2007年 5月,无偿划转暨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 1月 11日,铁西区国资委下发《关于国有股权划转的通知》(沈西国资办[2007]12 号),决定将装备集团持有的沈鼓有限 45.8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666万元)无偿划转给铁西国资公司。

同日,装备集团与铁西国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装备集团持有的沈鼓有限45.84%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铁西国资公司。

2007年5月18日,沈鼓有限完成本次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5 年 4 月 3 日,铁西区国资局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函》,确认该等无偿划转已履行了相关程序,无偿划转行为真实有效,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害或流失。

本次股权划转后,沈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3,23069.98
2工业公司3,07016.25
3长城公司1,6838.90
4沈阳产投9204.87
合计18,903100.00

4. 2008年 5月,无偿划转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4 月 2 日,沈阳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划转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国有股权的通知》(沈国资发[2008]39 号),将工业公司持有的沈鼓有限 16.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3,070 万元)、沈阳产投持有的沈鼓有限4.8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920万元)无偿划转给铁西国资公司。

2008年 4月 22日,沈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前述划转事项,长城公司放弃该等划转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8年 5月 7日及 2008年 5月 13日,工业公司和沈阳产投与铁西国资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

同时,2008 年 5 月 26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事项核发了《公司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同意前述更名事项。

2008年5月26日,沈鼓有限完成本次无偿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5 年 4 月 3 日,铁西区国资局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函》,确认该等无偿划转已履行了相关程序,无偿划转行为真实有效,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害或流失。

本次股权划转后,沈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7,22091.10
2长城公司1,6838.90
合计18,903100.00

5. 2008年 6月,第一次增资

根据公司的说明,为振兴沈阳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民族装备制造业,将沈阳建成全国装备制造中心,在充分论证和谨慎考虑后,沈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沈鼓有限、沈阳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泵股份”)、沈阳气体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压股份”)实行战略重组。

2005 年 10 月 28 日,铁西区国资委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气体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批复》(沈西国资委发[2005]4 号),“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气体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实施战略重组,打造中国最大通用装备制造业企业。

2007年 12月 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执行裁定书》([2007]沈法执字第 838 号、840 号、841 号、843 号、844 号)。根据该等裁定书,水泵股份、沈阳水泵厂逾期未能偿还所欠债务,铁西国资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水泵股份、沈阳水泵厂被查封的 637 台(套)机器设备予以执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26 日查封了水泵股份、沈阳水泵厂所有的 637 台(套)机器设备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 59,937,775 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于 2007年 11月 23日以评估价为拍卖保留价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铁西国资公司申请以拍卖保留价接受上述财产抵偿债务,并放弃对剩余债权的追索。根据该等裁定书,水泵股份、沈阳水泵厂所有的 637 台(套)机器设备作价 59,937,775 元交付给铁西国资公司抵偿债务。

2007年 12月 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执行裁定书》([2007]沈法执字第 884、885 号)。根据该等裁定书,气压股份、沈阳石化气体压缩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众孚气体压缩机塑料元件有限公司、沈阳气体压缩机厂辅机分厂未能偿还所欠债务,铁西国资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对上述企业所有的 790 台(套)生产设备及 6 台车辆予以强制执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等财产进行了价值评估,确定总价值为 71,394,882 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价值为拍卖保留价,委托辽宁新华资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当日因无人竞买而流拍。铁西国资公司申请以拍卖保留价接受上述财产抵偿债务。根据该等裁定书,气压股份、沈阳石化气体压缩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众孚气体压缩机塑料元件有限公司、沈阳气体压缩机厂辅机分厂所有的生产设备和车辆作价71,394,882元交付给铁西国资公司抵偿债务。

铁西国资公司拟将上述通过司法裁定获得的设备用于对沈鼓有限的增资,并委托辽宁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资产评估。2007 年 12 月 20日,辽宁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辽中盛评报字[2007]第 034 号),以 2007 年 12 月 1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拟用于增资的设备评估价值为 13,010.89万元。2007年 12月 20日,铁西区国资委出具《关于设备投资的批复》(沈西国资办[2007]82 号),对增资设备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认。

增资的设备评估价值为 13,010.89万元。2007年 12月 20日,铁西区国资委出具《关于设备投资的批复》(沈西国资办[2007]82 号),对增资设备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认。

2008年 5月 15日,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估值建议报告书》(中天证财报字[2008]002 号),根据测算结果,认为本次增资定价可参考按账面价值调整估值模型确定价格为 1.09元/股。

2008年 6月 26日,沈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铁西国资公司向沈鼓有限战略重组、搬迁改造投入货币资金 103,354.51 万元及经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13,010.89 万元,总计投入 116,365 万元按照 1.09:1 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106,757 万元。

2008 年 6 月 30 日,辽宁恒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辽恒信会内验字(2008)第 020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止,沈鼓有限已收到铁西国资公司新增出资 106,757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出资 11,937万元,以其他应付款转增资本 94,820 万元。其中就实物资产出资,铁西国资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投入机器设备 772 台(套)、电子设备 368 台(套)、仪器仪表 288台(套),评估价值 13,010.89万元,按增资 1.09:1比例,确认出资金额为 11,937 万元;就其他应付款出资,铁西国资公司自 2004 年 7 月至2008 年 6 月陆续向沈鼓有限投入用于战略重组、技改建设、新厂区建设和搬迁改造等的货币资金为 91,647.51万元,按增资 1.09:1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84,080万元;将铁西国资公司代沈鼓有限偿还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债务 11,707 万元形成的债权增加注册资本,按增资 1.09:1 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10,740 万元,二者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合计为 94,820 万元。铁西国资公司投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实物资产出资,双方已办理完毕资产移交手续。

2008年6月30日,沈鼓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时,铁西国资公司以其对沈鼓有限的债权出资,该等债权出资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同时,本次增资价格的确定系参考《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增资估值建议报告书》确定,未对沈鼓有限进行评估及评估备案。但鉴于:(1)本次增资时,铁西国资公司系铁西区国资委下属独资企业、长城公司系财政部下属独资企业,因此沈鼓有限系国有全资企业,本次债权出资的形成系由全体国有股东一致确认的向沈鼓有限或其下属子公司投入的用于战略重组、技改建设、新厂区建设和搬迁改造等的货币资金及代沈鼓有限偿还长城公司沈阳办事处债务,相关债权的形成均系货币资金投入,相关债权对应的支付凭证等文件可以确认该等债权的真实性,并已经全体股东予以确认;

(2)根据现行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可以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企业资本及股权比例,本次增资未对沈鼓有限进行评估并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国资监管规定;(3)2025年 4月 3日,铁西区国资局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相关事项的说明函》,确认铁西国资公司以其所有的设备及对沈鼓有限享有的债权向沈鼓有限出资,该等出资已经全体股东认可,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出资行为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害或流失;(4)就本次出资,辽宁恒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验资报告》,确认铁西国资公司的实物及债权出资均已完成实缴;(5)根据《辽宁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上市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沈鼓集团自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期间在市场监管领域未纳入失信主体名单,未查询到行政处罚信息。因此,铁西国资公司本次增资及出资未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鼓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3,97798.66
2长城公司1,6831.34
合计125,66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

2010 年 10 月 29 日,沈鼓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四、发行人的设立”中的相关内容。

(三)沈鼓集团的股本演变

1. 2011年 9月,第二次增资及员工持股

为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的发展与公司核心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2011 年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和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作为新股东。

2010年 9月 28日,沈阳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私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批复》(沈国资发[2010]112 号),批准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的方案。

2010 年 11 月 26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0)第 500号),经评估截至 2010年 10月 31日,采用收益法,公司股东权益价值为 253,600 万元。2010 年 12 月 30 日,辽宁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私募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0]278 号),核准了本次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公司的说明,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通过征集机构投资者并对机构投资者报价和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公司确定了入股的机构投资者名单并确定本次机构投资者入股价格为 3.55元/股。

2010 年 12 月 10 日,沈鼓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沈鼓集团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个人持股方案(草案)》。会议认为,该持股方案完全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政策,将企业核心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201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并由机构投资者以及企业员工认购新增股份的相关议案。

2011年 2月至 2011年 3月,公司与光大金控、国投创新、国投协力、广州博盛、建银金辰、北京康吉森、航天科工资管、复星创富、中科汇金、北方重工、中银投资、沈阳达锐共 12 家机构投资者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约定上述 12 家机构投资者认购公司拟新增股份中的 261,971,829 股,认购价格为3.55 元/股,总价款为 930,000,000 元。

2011年 3月 20日,公司与苏永强等 136位自然人(即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苏永强等 136 位自然人认购公司拟新增股份中的 66,910,000 股,认购价格为 3.55 元/股,总价款为 237,530,500 元。

2011年 5月 20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1]6121 号),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5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到北京康吉森、中科汇金、复星创富、北方重工、光大金控、沈阳达锐、国投创新、航天科工资管、广州博盛、中银投资、建银金辰、国投协力及苏永强等136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320,701,829元。

2011年 5月 2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1,585,481,829 元,实收资本变更为 1,577,301,829 元。

2011年 9月 27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1]6191 号),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9 月 26 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 1,585,481,829 元,实收资本为 1,585,481,829 元。

2011年 9月 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585,481,829元。

2011年 11月 8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沈西政发[2011]135 号),同意 12 名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此次增资扩股过程中共认购新增股份 261,971,829 股,认购价格为3.55 元/股;同意苏永强等 136 名企业核心管理层、重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在公司此次增资扩股过程中共认购新增股份 66,910,000 股,认购价格为 3.55 元/股。2012 年 4 月 8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沈鼓集团增资扩股并实施企业核心层及重要技术管理人员持股的确认意见》(沈政[2012]32号),确认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企业内部决策、资产评估等手续,新增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股东及入股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对沈鼓集团增资扩股及上述相关人员持股事项合理性予以确认。

本次增资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39,770,00078.20
2苏永强等136名自然人66,910,0004.22
3光大金控56,338,0283.55
4广州博盛56,338,0283.55
5国投创新28,169,0141.78
6国投协力28,169,0141.78
7长城公司16,830,0001.06
8北京康吉森14,084,5070.89
9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89
10建银金辰14,084,5070.89
11复星创富14,084,5070.89
12中科汇金14,084,5070.89
13北方重工11,267,6050.71
14中银投资8,450,7040.53
15沈阳达锐2,816,9010.18
合计1,585,481,829100.00

2. 2011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11 年 10 月 14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1)第 576 号),经评估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采用收益法,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26,800 万元。2011 年 11 月 10 日,沈阳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沈国资评核[2011]35号),对该等评估结果予以核准。

2011 年 10 月 19 日,铁西区国资局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的批复》(沈西国资局发[2011]19 号),同意铁西国资公司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 3,434 万股沈鼓集团股份,挂牌价格为208,915,312.53元,转让收益用于偿还中国信达债务。

2011年 12月 9日,中国信达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铁西国资公司转让的 3,434 万股沈鼓集团股份,价款为 20,891.53 万元。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已就本次交易出具《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交割)凭证》,确认铁西国资公司向中国信达转让 3,434万股股份。

2011年 12月 8日,铁西国资公司与中国信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铁西国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鼓集团 3,434万股股份(对应股权比例为 2.17%)以人民币 20,891.5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信达,转让价格为 6.08 元/股。中国信达以债权抵偿受让价款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债权的金额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7 月 4 日作出的(2011)高民初字第 32 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判决为准,共计 208,915,312.53 元。《股权转让合同书》同时约定,该合同签订后,中国信达应将该合同送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的和解协议并配合铁西国资公司于 2011年 12月 23日前将标的股权变更至中国信达名下,中国信达应于 2011年 12月 23日前协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已查封的铁西国资公司持有沈鼓集团的股权予以解封。

201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 4月 2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沈鼓集团部分股权的确认意见》(沈政[2012]37 号),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企业内部决策、资产评估、公开交易等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本次股份转让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76.03
2苏永强等136名自然人66,910,0004.22
3光大金控56,338,0283.55
4广州博盛56,338,0283.55
5中国信达34,340,0002.17
6国投创新28,169,0141.78
7国投协力28,169,0141.78
8长城公司16,830,0001.06
9北京康吉森14,084,5070.89
10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89
11建银金辰14,084,5070.89
12复星创富14,084,5070.89
13中科汇金14,084,5070.89
14北方重工11,267,6050.71
15中银投资8,450,7040.53
16沈阳达锐2,816,9010.18
合计1,585,481,829100.00

3. 2015 年 6 月,股份转让

2015年 6月 23日,建银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建银金辰的唯一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同意建银金辰向创盈世纪转让公司 14,084,507 股股份,转让对价为5,350万元,股权转让的其他条款以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2015 年 6 月,建银金辰与创盈世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建银金辰向创盈世纪转让公司14,084,507股股份,转让对价为5,350万元。

2015年6月24日,公司将创盈世纪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次股份转让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76.03
2苏永强等136名自然人66,910,0004.22
3光大金控56,338,0283.55
4广州博盛56,338,0283.55
5中国信达34,340,0002.17
6国投创新28,169,0141.78
7国投协力28,169,0141.78
8长城公司16,830,0001.06
9北京康吉森14,084,5070.89
10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89
11创盈世纪14,084,5070.89
12复星创富14,084,5070.89
13中科汇金14,084,5070.89
14北方重工11,267,6050.71
15中银投资8,450,7040.53
16沈阳达锐2,816,9010.18
合计1,585,481,829100.00

4. 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20年 4月 20日,北京康吉森与北京康吉森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天竺兴业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另一曾用名为北京康吉森油气过程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康吉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4,084,507 股股份全部转让予北京康吉森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5,909,100元。同日,公司将天竺兴业记载于股东名册。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中银投资与中银资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银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8,450,704 股股份全部转让予中银资本,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9,338,478.25元。同日,公司将中银资本记载于股东名册。

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76.03
2苏永强等136名自然人66,910,0004.22
3光大金控56,338,0283.55
4广州博盛56,338,0283.55
5中国信达34,340,0002.17
6国投创新28,169,0141.78
7国投协力28,169,0141.78
8长城公司16,830,0001.06
9天竺兴业14,084,5070.89
10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89
11创盈世纪14,084,5070.89
12复星创富14,084,5070.89
13中科汇金14,084,5070.89
14北方重工11,267,6050.71
15中银资本8,450,7040.53
16沈阳达锐2,816,9010.18
合计1,585,481,829100.00

5. 2022年 3月至 2023年 2月,第三次增资、股份回购及员工持股

(1)审批程序

2019 年 7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资委关于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944 号),沈鼓集团被列为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2020年 3月 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部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开展骨干员工持股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0]212 号),同意沈鼓集团为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混改试点企业。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审议<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日,铁西区国资委下发《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审议的批复》(沈西国资委发[2021]16 号),同意《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草案)》,同意沈鼓集团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即每股净资产 1.77 元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的挂牌程序,引进战略投资者。

2022 年 3 月 10 日,沈鼓集团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先进基金对公司进行增资,并同意公司引入员工持股进行增资及回购部分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

2022年 8月 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沈政[2022]31 号),原则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

2022 年 12 月 30 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沈鼓集团的混改及员工持股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

(2)资产评估

2021 年 11月 5 日,中联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360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沈鼓集团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80,646.09万元。该等评估结果已经铁西区国资委核准。

(3)增资及员工持股签署协议

2022 年 1 月 5 日,先进基金、铁西国资公司与沈鼓集团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先进基金以 189,401.55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 1,070,065,243 股股份,其中107,006.52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2,395.0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年 3月 23日,沈阳颢宸作为员工持股一级平台与沈鼓集团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沈阳颢宸认购沈鼓集团增发股份 7,928 万股,其中 7,459.50万股股份由本次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认购、468.50 万股作为预留股份由未来符合预留股授予条件的人员认购并由沈阳颢宸持有。2022年 6月 15日,双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 7,485 万股股份由本次符合条件的持股人员认购、443 万股作为预留股份由未来符合预留股授予条件的人员认购并由沈阳颢宸持有。

(4)验资报告

2022 年 4 月 20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0843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先进基金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894,015,500.00 元, 其中 1,070,065,243.00 元计入注册资本,823,950,257.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2 年 6 月 29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5785号),经审验截至 2022年 6月 10日,公司已收到沈阳颢宸首笔增资款 13,248,450.00 元,其中 7,485,0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5,763,4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5)股份回购及员工持股

1)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2 年 6月至 2022年 7 月期间对部分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回购,回购股份共计110,110,261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回购时间回购股东名称/姓名回购协议签署情况
12022年6月李世英2022年6月13日,公司与李世英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公司以1.77元/股的价格回购李世英38万股股份
2姚慧新2022年6月13日,公司与姚慧新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公司以1.77元/股的价格回购姚慧新38万股股份
3复星创富2022年6月15日,公司与复星创富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公司以1.77元/股的价格回购复星创富14,084,507股股份
42022年7月创盈世纪2022年7月26日,公司与创盈世纪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公司以1.77元/股的价格回购创盈世纪540.66万股股份
5光大金控2022年7月18日,公司与光大金控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公司以1.77元/股的价格回购光大金控56,338,028股股份
6广州博盛2022年7月21日,公司与广州博盛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公司以1.77元/股的价格回购广州博盛33,521,126股股份

2)员工持股及股份转让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联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4253号),经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沈鼓集团截至 2022年 5月 31日的全部权益价值为520,252.93万元。该等资产评估结果已经铁西区国资委核准。

2023 年 1 月 5 日,沈鼓集团召开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沈鼓集团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未授予的 4,430,000 股预留股份及前述回购的110,110,261 股股份。

2023 年 2 月 4 日,沈鼓集团与沈阳颢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110,110,261股股份转让给沈阳颢宸。

沈鼓集团本次增资、股份回购及员工持股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4.08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9.1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93
4苏永强等134名自然人66,150,0002.42
5中国信达34,340,0001.26
6国投创新28,169,0141.03
7国投协力28,169,0141.03
8广州博盛22,816,9020.8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2
10天竺兴业14,084,5070.52
11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2
12中科汇金14,084,5070.52
13北方重工11,267,6050.41
14创盈世纪8,677,9070.32
15中银资本8,450,7040.31
16沈阳达锐2,816,9010.10
合计2,734,827,072100.00

6. 2023年 11月至 2024年 1月,第四次增资及股份转让

(1)第四次增资

2023年 10月 8日至 2023年 11月 2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了沈鼓集团增资项目的相关信息。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中联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 3681号),采用资产基础法,于评估基准日 2023年 6月 30日沈鼓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059,906.68 万元。该等评估结果已经铁西区国资委核准。

2023 年 10 月 25 日,铁西区国资委出具《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审议<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的批复》(沈西国资委发[2023]12 号),同意《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经核准的评估结果即每股净资产 3.88 元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挂牌程序,引进战略投资人。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昆仑工融、中船投资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 3681 号)所确认的公司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59,906.68万元为基础进行增资,每股增资价格为 3.88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从 2,734,827,072 元增加至2,799,002,330 元,其中昆仑工融以 20,000 万元认缴 5,154.639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船投资以4,900万元认缴 1,262.8866万元注册资本。

2023 年 12 月 28 日,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增资)》,确认本次增资行为符合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规定。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6,417.5258 万 元 , 注 册 资 本 由 2,734,827,072 元 增 加 至2,799,002,330 元。

(2)股份转让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自然人股东马明良与其配偶吕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马明良将其持有的公司 19万股股份全部无偿转让予吕岩。

2023年 12月 5日,国投协力与招商铜冠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投协力将其持有的公司 20,511,203 股股份转让给招商铜冠,股份转让价款为7,500万元。

2023年 12月 5日,国投协力与安徽交控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投协力将其持有的公司 7,657,811 股股份转让给安徽交控,股份转让价款为2,800.1079万元。

2023年 12月 5日,国投创新与安徽交控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投创新将其持有的公司 12,853,392 股股份转让给安徽交控,股份转让价款为4,699.8921万元。

2023 年 12 月,公司将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34名自然人66,150,0002.36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广州博盛22,816,9020.82
8招商铜冠20,511,2030.73
9安徽交控20,511,2030.73
10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1国投创新15,315,6220.55
12中科汇金14,084,5070.50
13天竺兴业14,084,5070.50
14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5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6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7创盈世纪8,677,9070.31
18中银资本8,450,7040.30
19沈阳达锐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7. 2024年 1月,广州博盛间接股东上翻

因广州博盛拟清算注销,2022年 6月 30日,广州博盛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广州博盛向沈鼓集团转让 33,521,126 股股份并将所得转让价款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剩余 22,816,902 股股份以实物分配方式向新疆亘泰等 7 名合伙人分配,同意以2022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广州博盛进行清算。

2022年 8月 16日,广州博盛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同意广州博盛的清算报告并同意注销,同时确认各合伙人实物分配沈鼓集团股份的情况为新疆亘泰 5,633,803 股、张桂波 3,633,803 股、李涛 3,380,282 股、黄文清 3,042,254股、李敏 2,816,901 股、杨赛凤 2,816,901 股、陈惠英 1,492,958 股。

2022年 9月 26日,李涛与其配偶张丽娜签订《转让协议》,约定李涛将其享有的分配沈鼓集团 3,380,282 股股份的权利以 1,30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丽娜。

2022年9月27日,广州博盛完成注销的工商登记手续。

2024年1月,公司将广州博盛的相关上翻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次股份分配及股东上翻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40名自然人83,333,0992.98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国投创新15,315,6220.55
11中科汇金14,084,5070.50
12天竺兴业14,084,5070.50
13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创盈世纪8,677,9070.31
17中银资本8,450,7040.30
18新疆亘泰5,633,8030.20
19沈阳达锐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8. 2024年 2月至 2024年 6月,自然人股东股份继承及股东股份转让

2024 年 2 月 6 日,辽宁省公证处出具(2024)辽省证民字第 968 号《公证书》,因公司自然人股东刘继良去世,其全体继承人为配偶杨锦华、子女刘鑫,因刘继良持有的公司 48 万股股份系夫妻共同财产且配偶杨锦华自愿放弃继承,其所持股份中的个人份额(24万股)由其子女刘鑫继承。2024年 2月 2日,杨锦华与刘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杨锦华将其所有的前述股份中的个人份额(24万股)无偿转让给刘鑫。

2024 年 3 月 4 日,国投创新与东方招盈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投创新将其持有的公司 15,315,622 股股份转让给东方招盈,股份转让价款为56,002,159元。

2024 年 6 月 18 日,辽宁省公证处出具(2024)辽省证民字第 5840 号《公证书》,因公司自然人股东杨继斌去世,其全体继承人为配偶井萍、子女杨迪,因杨继斌持有的公司 38 万股股份系夫妻共同财产且其子女杨迪自愿放弃继承,因此其所持股份中的个人份额(19 万股)由其配偶井萍继承。本次继承完成后,井萍持有公司38万股股份。

前述股份继承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40名自然人83,333,0992.98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中科汇金14,084,5070.50
12天竺兴业14,084,5070.50
13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创盈世纪8,677,9070.31
17中银资本8,450,7040.30
18新疆亘泰5,633,8030.20
19沈阳达锐2,816,9010.10

10.2024年 12月,创盈世纪间接股东上翻及股份转让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2,799,002,330100.00

9. 2024 年 10 月,股份转让

2024年 10月 9日,天竺兴业与兖矿资本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天竺兴业将其持有的公司 14,084,507 股股份以每股3.88 元的价格转让给兖矿资本,股份转让价款为 54,647,887.16 元。同日,公司将兖矿资本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40名自然人83,333,0992.98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中科汇金14,084,5070.50
12兖矿资本14,084,5070.50
13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创盈世纪8,677,9070.31
17中银资本8,450,7040.30
18新疆亘泰5,633,8030.20
19沈阳达锐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2022 年 7 月,创盈世纪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创盈世纪解散并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创盈世纪解散并进行清算,并由创盈世纪综合考虑各合伙人是否选择通过按财产原状分配方式获得沈鼓集团的股份等因素,确定其财产处置方式和向各合伙人分配剩余财产的方式、数额,具体按《北京创盈世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算分配方案》执行。根据《北京创盈世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算分配方案》,黄杰等共计 26 名合伙人选择按照财产原状分配方式获得沈鼓集团的 8,677,907股股份。

2023年 12月 20日,创盈世纪完成清算注销。2024年 12月 20日,公司将创盈世纪的相关26名上翻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

2024 年 12 月 24 日,前述上翻股东中的房博、郝玉香、石鑫、温会萍、余道群等五名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 262,967 股、262,967 股、1,577,801 股、262,967股、289,263 股股份以 3.8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山月基金。次日,公司将山月基金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次股东上翻及股份转让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61名自然人89,355,0413.19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中科汇金14,084,5070.50
12兖矿资本14,084,5070.50
13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中银资本8,450,7040.30
17新疆亘泰5,633,8030.20
18沈阳达锐2,816,9010.10
19山月基金2,655,9650.09
合计2,799,002,330100.00

10. 2024 年12 月,创盈世纪间接股东上翻及股份转让

11. 2024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中科汇金与绿能基金、山月基金签订《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科汇金将其持有的公司 1,210,014 股股份以 3.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山月基金、将其持有的 12,874,493股股份以 3.8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绿能基金。2024年 12月 27日,公司将绿能基金及山月基金所受让股份记载于股东名册。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61名自然人89,355,0413.19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兖矿资本14,084,5070.50
12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3绿能基金12,874,4930.46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中银资本8,450,7040.30
17新疆亘泰5,633,8030.20
18山月基金3,865,9790.14
19沈阳达锐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12. 2025年 3月至 2025年 6月,股份转让及自然人股东股份继承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原股东沈阳达锐因涉及与第三方的诉讼案件,其所持有的沈鼓集团 2,816,901 股股份被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予以冻结。

2025年 1月 21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于 2025年 2月 22日 10时至 2025年 2月 23日 10时对沈阳达锐持有的沈鼓集团2,816,901股股份进行拍卖。

2025 年 3 月 7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5)辽0113 执恢 122 号),裁定将被执行人沈阳达锐所持沈鼓集团 2,816,901 股股份司法强制转移给达锐投资。

2025年3月19日,公司将达锐投资记载于股东名册。

因公司自然人股东霍士久去世,其全体继承人为配偶郭时敏、儿子霍阳,根据双方签署的全体继承人继承方案,因霍士久持有的公司 48 万股股份系夫妻共同财产且配偶郭时敏自愿放弃继承,其所持股份中的个人份额(24 万股)由其儿子霍阳继承。2025 年 6 月 5 日,郭时敏与霍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郭时敏将其所有的前述股份中的个人份额(24 万股)无偿转让给霍阳。2025年6月6日,公司将霍阳记载于股东名册。

前述股份转让及股份继承完成后,沈鼓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61名自然人89,355,0413.19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兖矿资本14,084,5070.50
12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3绿能基金12,874,4930.46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中银资本8,450,7040.30
17新疆亘泰5,633,8030.20
18山月基金3,865,9790.14
19达锐投资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四)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1,205,430,00043.07
2先进基金1,070,065,24338.23
3沈阳颢宸189,390,2616.77
4苏永强等161名自然人89,355,0413.19
5昆仑工融51,546,3921.84
6中国信达34,340,0001.23
7招商铜冠20,511,2030.73
8安徽交控20,511,2030.73
9长城公司16,830,0000.60
10东方招盈15,315,6220.55
11兖矿资本14,084,5070.50
12航天科工资管14,084,5070.50
13绿能基金12,874,4930.46
14中船投资12,628,8660.45
15北方重工11,267,6050.40
16中银资本8,450,7040.30
17新疆亘泰5,633,8030.20
18山月基金3,865,9790.14
19达锐投资2,816,9010.10
合计2,799,002,330100.00

(五)国有股权标识有关事宜的批复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有股东中有 7 名股东系国有控股企业,应标注“SS”(国有股东)标识,该等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铁西国资公司(SS)1,205,430,00043.07
2中国信达(SS)34,340,0001.23
3长城公司(SS)16,830,0000.60
4兖矿资本(SS)14,084,5070.50
5航天科工资管(SS)14,084,5070.50
6中船投资(SS)12,628,8660.45
7达锐投资(SS)2,816,9010.10

根据铁西区国资局于 2025年 4月 3日出具的《关于批复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有关事项的函》,铁西国资公司、中国信达、长城公司、兖矿资本、航天科工资管、中船投资、达锐投资所持有的沈鼓集团股份应界定为国有股(SS)。

(六)股东权利负担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部分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具体如下:

1、北方重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2018年 5月 30日,北方重工与盛京金控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因盛京金控向北方重工出借 8,500 万元,北方重工以其持有的沈鼓集团 11,267,605 股股份提供质押,用以担保出质人清偿质权人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鉴于该等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仅为 0.40%且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因此该等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袁宗久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直接自然人股东袁宗久持有的公司 29万股股份被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出具(2024)浙 0324执 20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16日至 2028 年 5 月 15日。鉴于该等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仅为 0.0104%且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因此该等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除上述股份质押、冻结情形外,公司各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形。上述质押、司法冻结股份占比较小,因此该等情形对公司股权清晰、稳定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已经作出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股份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4、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申报前 12个月新增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申报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为绿能基金、山月基金、达锐投资及黄杰等 22 名自然人股东,该等股东中,绿能基金、山月基金及黄杰等 22 名自然人股东已经作出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本企业/本人取得所持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以孰后为准),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九、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期间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的股东,以及因继承、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要求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导取得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可以申请豁免本指引的核查和股份锁定要求。”达锐投资系执行法院判决新增的股东,可按照规定申请豁免股份锁定要求。其已经作出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沈阳颢宸已经作出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2)公司直接股东昆仑工融已经作出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委托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本企业或执行合伙事务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届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有效的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3)公司除长城公司、吴东坡、李秀刚、张丽娜外的其他直接股东已经作出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企业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股东长城公司、吴东坡、李秀刚、张丽娜未出具关于公司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需依法履行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义务。

2、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所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自股份锁定期限届 满之日起2 年内,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戴继双、马诚、姜妍、张勇、马志宏、金娜、单玮、王铁夫、于洪昌、徐晗、刘万青、韩磊已经作出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自股份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所有,并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如本人发生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况,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7、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为准。”

综上,本所认为:

1、 公司前身沈鼓有限依法设立,公司设立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 沈鼓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已经履行了合法有效的法律程序。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备案或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4、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的现有个别非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该等质押或冻结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相关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 公司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合法、有效。

八、发行人的业务

1、根据公司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3、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在中国境内从事其实际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其中子公司申蓝机械已取得从事经营业务的相关军工资质,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其他非军工资质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主要业务资质清单。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所拥有的从事其实际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的取得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具备取得该等资质的条件,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等资质和许可均在有效期内,相关资质目前不存在被有关颁证部门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

4、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其主营业务。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度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685,421,550.409,235,779,143.478,127,522,930.157,314,055,151.57
营业总收入4,722,820,686.519,309,053,032.458,206,090,753.867,395,896,589.43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99.21%99.21%99.04%98.89%

5、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过往三年业务具有连续性,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更。

6、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认为: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取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其实际经营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和许可。

3、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重大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如下:

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铁西国资公司持有公司 43.0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铁西区国资局经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发起人及股东”中的相关内容。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沈阳铁西嘉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2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3沈阳金谷顺鑫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70%
4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5沈阳盛泽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6沈阳铁西浪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7沈阳众鑫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8.47%,为第一大股东
8沈阳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9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10沈阳市国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100%
11沈阳铁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12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00%
13沈阳顺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67%
14沈阳市铁西区盛欣旧城区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5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16沈阳电机厂山西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17太原市柏利大型电机设备有限公司沈阳电机厂山西销售处持股75%
18北京沈电中大电机销售中心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19沈阳电机厂西安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0沈阳电机厂电机经营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1沈阳电机厂产品供销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2沈阳电机厂电站产品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3沈阳电机厂电机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4沈阳电机厂实业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5辽宁澳普房地产开发公司沈阳电机厂实业公司持股100%
26辽宁剑威经贸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澳普房地产开发公司持股73.68%
27沈阳电机厂经营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8三亚南阳工贸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29沈阳电机厂电机经销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0沈阳电机厂商贸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1沈阳电机厂郑州销售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2三亚南海娱乐园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3沈阳电机厂产品经营处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4沈阳电机厂招待所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5沈阳大中型电机研究所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6沈阳电机厂销售公司沈阳电机厂有限公司持股100%
37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38哈贝谷托育(沈阳)有限公司 $^{2}$ 沈阳铁西启航文教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39沈阳安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40沈阳安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安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41沈阳安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安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42沈阳市盛鑫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43沈阳海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44沈阳盛欣安旧城区改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45沈阳市铁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95.24%
46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64.92%
47沈阳沈电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48沈阳沈电电气成套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49沈阳沈电轴瓦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9.58%
50沈阳沈电电机修造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33%并通过子公司沈阳沈电电气成套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6.67%
51沈阳沈电工具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77%
52沈阳电机集团电磁线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并通过子公司沈阳沈电电气成套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0%
53沈阳沈电铸造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57%
54沈阳沈电金属结构件有限公司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02%
55沈阳三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56沈阳三威诚达日化商贸有限公司沈阳三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持股100%
57沈阳路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58沈阳希冀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59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0沈阳金谷亿人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6.01%
61沈阳市西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2沈阳市园林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3沈阳华明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4沈阳华新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5沈阳华强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6沈阳药玻塑料瓶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7沈阳铸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8营口荏原制作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69沈阳卡博尔高炉风口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84%
70沈阳博通技术装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50%,为第一大股东
71沈阳蓝峰水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2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3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74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5荣成沈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持股55%
76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77沈阳市铁西区海之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70%
78沈阳铁西盛鸿源酒店服务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70%
79沈阳铁西国资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49%,为第一大股东
80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46.52%,为第一大股东
81沈阳机电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00%
82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铁西区国资局持股98.08%

3、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先进基金持有公司 38.23%股份、沈阳颢宸持有公司 6.77%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六、发起人及股东”中的相关内容。

4、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沈阳绿天食品添加剂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戴继双配偶妹妹宋新华及其配偶王汝泮控制企业
2沈阳鼓风机集团石化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泵公司”)发行人董事、总裁马诚担任董事
3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总裁马诚担任董事长、副总裁马志宏担任董事,发行人联营企业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总裁马诚担任董事长,发行人联营企业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5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担任董事
6上海佩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及其配偶蔡蕊红控制企业
7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担任董事长
8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担任董事
9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垚担任总经理,其配偶黄惠珠持股60%
10苏州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垚持股75%并担任执行董事
11宁波铭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出资8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2上海晴空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配偶黄惠珠持股100%并担任财务负责人
13常州明尧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配偶黄惠珠持股60%
14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金娜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5新西兰天诺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王铁夫妹夫史昕担任经理
16杭州灵响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王铁夫之子王钦正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17大连兰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徐晗哥哥徐晨光持股9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8大连蓝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徐晗哥哥配偶张少华持股65%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河南凤竹纺织有限公司发行人副总裁于洪昌弟弟于洪树担任总经理
20沈阳中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董事长李洪宾担任总经理
21沈阳铁西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董事长李洪宾担任董事
22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董事刘宏祥担任董事

6、 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30日,发行人的合营、联营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股权结构
1、合营企业
1德瓦特动力沈鼓集团持股51%、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2、联营企业
1石化泵公司沈鼓集团持股28%、北京天竺宝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持股72%
2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沈鼓集团持股40%、北京恒基源透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天竺兴业油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荣仕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
3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信创业”)达锐投资持股29.56%、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78%、铁西国资公司持股14.78%、沈鼓集团持股14.78%、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85%、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5%、沈阳达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3%、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8%
4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信产投”)达锐投资持股58%、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铁西国资公司持股9%、沈鼓集团持股9%、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沈阳大东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沈阳达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
5哈尔滨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哈尔滨思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持股10%、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沈鼓集团持股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持股5%、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5%、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秦皇岛环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持股2%、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新疆信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哈尔滨市新金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
6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爱波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0%、沈鼓安检持股17%、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
7沈阳晟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晟延”)沈鼓自控持股44%、查都(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1%、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
8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沈鼓实业持股40%
9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鼓辅机成套持股45%、沈阳洁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沈阳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沈鼓集团虽持有德瓦特动力 股权,但无法对德瓦特动力形成实际控制,德瓦特动力系沈鼓集团的合营企业。2025年9月30日,德瓦特动力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联营企业中,沈信产投及沈信创业系发行人与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该等公司均为发行人及铁西国资公司的参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沈信产投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其中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9.00%(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45万元)、发行人持股 9.00%(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45 万元);沈信创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300 万元,其中铁西国资公司持股 14.78%(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000 万元)、发行人持股 14.78%(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000 万元)。沈信产投为依法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3981),沈信创业为依法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编号为 SD6694),沈信产投系沈信创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持有沈信创业 1.48%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00 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沈信产投、沈信创业分别设立于 2013 年 1 月、2013 年 8 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投资创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并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等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设立,旨在通过政府及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的方式,既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又发挥社会资本的集合优势,支持和培育企业发展,在推进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使得公司更全面地与资本市场对接,同时响应政府号召,因此发行人与铁西国资公司作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沈信产投及沈信创业并持有少数股权,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就该等投资行为,发行人已于 2012年 12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等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出资合法合规。相关出资系新设公司出资,按 1 元/注册资本由各方股东共同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除沈信创业于2023年、2024年分别向发行人分红 3,000万元、3,000万元外,发行人与沈信产投及沈信创业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

7、 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发行人其他关联方还包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前述关联方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沈阳北方电脑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2年11月29日注销
2锦丞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2年12月14日注销
3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8月23日注销
4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0月20日注销
5沈阳鼓风机厂海口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1月29日注销
6北京透平机械销售中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12日注销
7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
8拓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
9沈阳兴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
10沈阳政合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
11沈阳驰程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
12沈阳金谷人力资源产业园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8月30日注销
13沈阳市铁西区保安消防器材商店铁西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9月22日注销
14沈阳铁西工人大食堂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0日注销
15沈鼓风电(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3日注销
16沈阳建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2月5日注销
17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于2025年6月16日对外转让全部股权
18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其已于2025年4月将所持股权转让给铁西国资公司
19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报告期内曾任董事,2024年1月卸任
20蔚来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沈建芳报告期内曾任董事,2025年6月卸任
21深圳市英威腾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2022年4月卸任
22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2022年4月卸任
23常州启赋安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2022年11月卸任
24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5月卸任
25辽宁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舒小斌报告期内曾担任董事,2025年5月卸任
26上海大良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母亲朱扣妹持股100%的企业,2025年3月注销
27宁波派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独立董事高垚配偶黄惠珠曾担任董事,2025年4月卸任
28大连华威高级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行人财务总监徐晗哥哥配偶张少华曾担任执行董事,2024年5月卸任
29安庆宜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
30安庆鑫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1安庆众安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2安庆瑞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母亲朱美玲担任财务负责人
33安庆鑫新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
34安庆鑫新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89%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5桐城市景润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持股60%、配偶母亲朱美玲持股40%
36安庆鑫新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曾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已于2025年2月28日注销
37桐城市众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原监事何欣阳配偶父亲鲁东旭曾持股89%,已于2025年4月18日注销
38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配偶房世敏持股20%
39天津玖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配偶房世敏持股20%
40OCEANPLUSFOODTRADING CO,LIMITED发行人原副总裁吴丰之子吴玖洲持股100%
41浙江蓝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李绍国之子配偶的母亲张德琴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42曹洋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3李鹏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4王沫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5杨永平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6李裕国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7张吉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8蔡萌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
49梁炳欣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0母国民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1王刚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2吴丰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裁
53李绍国报告期内曾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54陈妍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5张腾蛟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56何欣阳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

上述其他关联方中,存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注销或转让的情况。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相关关联方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关注销或转让的重要关联方的注销或转让原因及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注销/转让原因注销/转让程序资产及人员去向
1沈阳北方电脑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2年11月29日注销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因此注销2022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2]161966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2年11月2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2]第2022011276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处置,人员由沈鼓集团予以承接
2锦丞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2年12月14日注销成立后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2年10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沪税金五税企清[2022]19359号”《清税证明》,确认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2年12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8000002202212140008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3沈鼓集团营口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8月23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出具“营开税税企清[2023]25511号”《清税证明》,确认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3年8月23日,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出具“(辽营)登字[2023]第0014299202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4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0月20日注销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因此注销2023年8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142477号”《清税证明》,确认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2023年10月20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5384610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处置,人员由沈鼓实业予以承接
5沈阳鼓风机厂海口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1月29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1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海市监)登记内销字[2023]第143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6北京透平机械销售中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12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2月12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京西)登字[2023]第1117837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7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2025年6月5日,沈鼓集团、崔尼蒂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鼓集团、崔尼蒂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前述公司。2025年9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涉及资产处置,相关人员均由沈鼓集团承接
8拓博(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25年9月完成转让公司整体安排调整及聚焦主业原因作为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并转让。
9沈阳兴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执行国资监管清理要求,因此注销2023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3500121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76671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0沈阳政合排水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执行国资监管清理要求,因此注销2023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3500404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76768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1沈阳驰程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5月9日注销执行国资监管清理要求,因此注销2023年5月9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3499727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出具“沈铁西税税企清[2023]76664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2沈阳金谷人力资源产业园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8月30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8月30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4803868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3沈阳市铁西区保安消防器材商店铁西国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国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9月22日注销清理停产停业企业,因此注销2023年9月22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2023011395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4沈阳铁西工人大食堂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0日注销清理停产停业企业,因此注销2023年11月10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2023013329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16年4月13日,沈阳市铁西区地方税务局出具“铁地税登[2016]563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准予该公司税务注销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5沈鼓风电(康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1月13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1月13日,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13)登字[2023]第0015658160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出具“康平税税企清[2023]13558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人员处置,其拥有的土地已由当地政府收回
16沈阳建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持股100%,2023年12月5日注销长期未实际经营,因此注销2023年12月5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沈06)登字[2023]第0015927309号”《登记通知书》,予以注销登记。2023年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出具“沈经开税税企清[2023]65186号”《清税证明》,证明该公司的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17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曾持股100%,2025年6月16日转让经营困难,因此对外转让2025年6月5日,铁西国资公司与云南德平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云南德平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6月16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涉及资产及人员处置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安排,发行人与前述已经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48,113.22367,924.53--
房屋及设备租赁--2,876,106.192,876,106.19

(二)公司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沈阳晟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466,275.231,075,667.25559,117.6844,247.79
石化泵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86,547.481,024,327.363,012,553.391,584,685.35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13,754.91416,683.21321,490.75571,051.63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60,648.92341,479.313,382,164.662,996,621.17
德瓦特动力销售商品、提供劳务-6,966.6183,170.2891,824.84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922,148.69339,649.66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95,384.74887,876.101,252,607.12-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11,145.30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39.55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3,018.8733,018.8733,018.87
合计2,422,611.283,786,018.7110,566,271.445,672,584.16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沈阳晟延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499,609.5217,451,297.7510,712,635.638,101,446.90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3,543,298.2128,471,423.9551,709,507.1290,774,955.74
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9,712,971.4318,272,488.1517,175,040.9115,607,617.47
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609,734.533,411,214.164,976,932.092,026,617.70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433,962.243,323,188.633,018,867.883,018,867.86
石化泵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89,264.931,089,978.148,562,790.60155,283.19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48,113.22367,924.53--
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53,097.35353,850.43276,260.17483,423.03
德瓦特动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362,832.311,061,193.84
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94,827.591,604,424.79
合计46,490,051.4372,741,365.74104,889,694.30122,833,830.52

(3)关联租赁(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租赁资产种类2025年1-6月确认的租赁收入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2022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321,100.92642,201.83642,201.84
德瓦特动力房屋-85,211.0188,457.1488,457.14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房屋16,100.9432,201.8333,428.5733,428.57
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房屋及设备--2,876,106.192,876,106.19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房屋---12,481.71
合计16,100.94438,513.763,640,193.733,652,675.45

(4)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截止日截止日票据池担保授信额度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1,658.66截至2024年12月4日已履行完毕
2023年12月31日1,458.66
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197.98截至2023年3月28日已履行完毕
石化泵公司2022年12月31日4,938.30石化泵公司尚有39.17万元保函将
2023年12月31日4,938.30于2026年6月30日到期
2024年12月31日253.58
2025年6月30日39.17

上述涉及关联担保的关联方作为沈鼓集团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期间,透平机械作为主办单位、上述关联方作为成员单位与浙商银行于2018年9月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期满后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约定浙商银行为透平机械及成员单位提供票据池业务服务。根据该等协议,透平机械及成员单位开通票据质押融资功能,浙商银行为透平机械及其成员单位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票据池保证金并作为票据质押融资业务的担保。同时,浙商银行给予透平机械及其成员单位票据池配套额度的,透平机械或其成员单位就成员单位使用该配套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成员单位之一无法履行债务,透平机械及其他成员单位需就该等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同时,透平机械作为出质人与浙商银行签订《票据池质押担保合同》,约定透平机械及其成员单位办理票据质押融资业务,透平机械以票据质押池内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为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如任一债务未受清偿,浙商银行有权将透平机械和其他成员单位质押的票据和保证金优先用于债务清偿。

石化泵公司于2020年12月从发行人被剥离时,前述《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的期限已顺延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同时,考虑到石化泵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及如成员单位之一违约则透平机械或其他成员单位需相应承担责任的潜在违约风险,2021年6月,透平机械与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时,仍将石化泵公司纳入资产池融资业务服务范围内,并在报告期内续签《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同时,为避免透平机械承担责任后的责任追偿,透平机械与北京天竺宝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竺”)签订了《反担保合同》,约定北京天竺自愿向透平机械提供反担保,北京天竺愿以全部资产为透平机械承担的石化泵公司票据池融资款项承担6,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2022年6月7日,北京天竺与透平机械进一步签订《反担保合同》,将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额度提高至1亿元。2024年4月,透平机械停止为石化泵公司提供票据池融资业务。

(5)关联方资产转让等情况

1)设备采购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类型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石化泵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11,687,204.00-3,492,907.00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采购设备采购1,476,106.20---

2)股权转让

2025年6月,沈鼓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崔尼蒂与相关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双方共计向关联方铁西国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拓博租赁30%股权,向其他公司转让所持拓博租赁65%股权。2025年9月,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拓博租赁变更股权、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予以批复;2025年9月,拓博租赁完成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

(6)关联方资金拆出

单位:元

关联方拆出金额借款日偿还日备注
石化泵公司3,500,000.00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2,300,000.00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7,700,000.00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1,277,300.40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3,602,699.60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9,162,406.09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29日资产池业务
石化泵公司40,743,318.742024年6月-2024年11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偿还2,600万元资产池业务
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周转拆借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29.401,838.241,708.131,627.49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款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8,824,659.168,824,659.16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399,467.61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2,466,891.00123,344.55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8,236.151,907,322.27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050,000.00243,500.00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93,274.34
应收账款德瓦特动力5,281.03264.05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9,379,242.3339,379,242.33
其他应收款德瓦特动力8,717,277.008,717,277.00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72,650.2319,025.41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1,360.32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418.0020.9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3,671,714.49-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684,500.00-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石化泵公司1,166,032.0811,892.98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8,824,659.168,824,659.16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4,952.82308,983.60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2,310,000.00115,500.00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7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142,824.9896,923.39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93,274.34
应收账款德瓦特动力5,281.03264.05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000,000.0040,000.0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22,000.001,100.00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9,151,208.2839,151,208.28
其他应收款德瓦特动力8,717,277.008,717,277.00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46,291.642,314.58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1,360.32
其他应收款沈阳晟延208.7410.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石化泵公司3,458,727.0235,676.95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8,191,629.00-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639,530.00-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5,000.00-
预付款项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1,500.00-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9,495,504.743,632,376.72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3,872,613.09306,005.64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509,354.41140,089.80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907,274.201,907,274.16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1,706,500.0085,325.00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115,964.60
应收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11,985.57116,002.45
应收账款德瓦特动力457.6545.77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
合同资产石化泵公司205,650.0010,282.5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170,000.008,500.00
合同资产沈阳晟延4,800.00240.00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0,261,290.0313,893,430.86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782,801.85387,648.53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453.44
其他应收款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4,552,613.0014,552,613.00
其他应收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175,955.78392,628.18
长期应收款石化泵公司3,529,752.98142,707.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石化泵公司4,309,180.76190,271.71
预付款项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461,580.00-
预付款项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000,000.00-
预付款项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236,170.00-
预付款项沈阳玖怡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75,000.00-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石化泵公司9,086,804.152,467,504.48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3,728,046.38193,951.71
应收账款沈阳晟延2,682,578.75265,507.88
应收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447,994.831,552,855.39
应收账款沈阳碧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6,548.6838,654.87
应收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51,238.3717,561.92
应收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11,985.5770,208.52
应收账款德瓦特动力457.6522.88
其他流动资产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
合同资产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282,000.0014,100.00
其他应收款石化泵公司72,997,770.8521,209,178.42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775,597.77232,395.69
其他应收款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4,534.40226.72
其他应收款云南云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4,552,613.005,964,290.40
其他应收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175,955.78157,437.02
其他应收款沈阳中科风电有限公司461,894,916.99461,875,735.12
其他应收款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49,082,759.60145,441,716.33
其他应收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127,753,459.41127,753,459.41
预付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2,000,000.00-
预付账款石化泵公司1,164,963.53-
预付账款德瓦特动力1,140,000.00-
预付账款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187,180.00-
预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43,560.00-

(2)关联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沈阳晟延17,215,587.158,671,082.408,652,442.514,854,635.00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8,899,764.637,134,905.656,274,674.354,787,699.09
应付账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806,681.156,751,406.7410,760,367.0035,117,004.47
应付账款石化泵公司2,473,159.142,158,186.571,794,882.744,738,470.00
应付账款德瓦特动力1,445,000.001,445,000.002,960,000.00674,592.36
应付账款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84,070.84---
应付账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43,103.4543,103.45-174,373.45
应付账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82,606.67510,507.19214,184.65317,150.11
应付账款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400,857.20389,936.85260,574.33367,756.44
应付账款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配套有限公司-313,000.00313,000.00313,000.00
应付账款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22,300.8922,300.8922,300.8922,300.89
应付账款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504,000.00504,000.00504,000.00504,000.00
应付账款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000.00--10,000.00
其他应付款(注)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3,648,484.742,164,702.284,274,398.26934,913.76
其他应付款沈阳良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38,698.971,167,484.67174,654.50190,666.34
其他应付款沈阳中科金属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13,011.3313,011.3313,011.331,113,011.33
其他应付款石化泵公司--1,147,793.40-
其他应付款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2,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0.00
其他流动负债石化泵公司-4,950.9122,708.63-
其他流动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35.59135.59135.59
其他流动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5.2415.2415.2415.24
其他流动负债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3,451.33
合同负债沈阳鼓风机集团通风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6,955.7636,955.76--
合同负债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141,579.251,043.0439,407.8231,022.08
合同负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117.26117.26117.26117.26
合同负债石化泵公司---195,283.02
合同负债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26,548.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640,000.00
长期应付款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3,270,592.55

注:因报告期前原子公司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申报期内合同履行导致公司与沈阳鼓风机通风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资金代收代付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25 年 6 月30 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48,474,121.96 元,为对石化泵公司、德瓦特动力、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汽葫芦岛”)、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沈阳晟延等 5 家合营、联营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所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中辽汽葫芦岛、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沈阳晟延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均较小。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就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鉴于:(1)上述其他应收款截至报告期末的余额为 48,474,121.9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87%,且该等关联方均为发行人的合营或联营企业,非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2)对于金额较高的石化泵公司及德瓦特动力的其他应收款,发行人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该等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均有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发行人已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担保、提起诉讼等必要的措施尽可能收回该等款项(其中德瓦特动力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已收回),并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予以审批;(3)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4)为进一步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制定了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并于上市前参照执行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因此,上述情形未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确认

2025年 11月 12日及 2025年 11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确认。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在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2)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制定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制定了如下关于关联交易表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四条规定:“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和回避制度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五)相关主体的承诺

1、控股股东

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了本企业控制的主要企业。除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在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或资金来往情况;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三、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未投资或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未在任何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除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在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或资金来往情况;前述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

三、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四、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六)同业竞争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铁西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铁西区国资局,未发生过变化。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公司的关联方”中的相关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中,与沈鼓集团处于同一行业及有少部分产品重合的公司为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泵类产品及零部件、密封件、通用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服务、维修及以上产品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主营产品为泵类产品机械密封件,属于泵类产品零部件;沈鼓集团的主要泵类产品系核主泵、核二三级泵和常规岛,与沈阳沈泵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存在竞争关系。

铁西区国资局下属控股子公司除发行人控股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外,仅有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沈阳鸿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七)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铁西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铁西区国资局。为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企业已向公司准确、全面地披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不含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下同)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如因客观、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从事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后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无条件将相关商业机会让与给公司,并将尽快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同业竞争的企业出售给第三方或注入到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四、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自愿承担由此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清晰、明确。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会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已在其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该等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4、公司已对关联方、关联交易和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及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隐瞒。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切实可行的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拥有及使用的主要资产包括:

(一)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共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家(其中境内子公司 家、境外子公司4家),该等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境内子公司

(1) 沈鼓运输

沈鼓运输现持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117984859A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运输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辜海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1985 年 8 月 13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运输的营业期限为 1985 年 8 月 13 日至 2030 年 1 月 14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实业间接持有沈鼓运输100%股权。

(2) 水泵研究所

水泵研究所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11796775XQ 的《营业执照》,水泵研究所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计量服务,软件开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时间为 1989年 8月 8日,根据《沈阳水泵研究所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水泵研究所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水泵研究所100%股权。

(3) 沈鼓自控

沈鼓自控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240775059D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自控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于政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及自动控制成套装置设计、制造、调试、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电控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1992 年 9 月 10 日,营业期限为2009 年 4 月 29 日至 2050 年 4 月 28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自控100%股权。

(4) 沈鼓研究所

沈鼓研究所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 5月 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240778014F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研究所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杨树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240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设计、监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透平机械产品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转让,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1992年 10月 4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研究所(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研究所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研究所100%股权。

(5) 沈鼓汽修

沈鼓汽修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年 3月 1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24334115X5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汽修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30 号,法定代表人为辜海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1995年 10月 17日,营业期限为199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30 年 4 月 30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实业间接持有沈鼓汽修100%股权。

(6) 透平机械

透平机械现持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年 11月 2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07157146053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透平机械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戴继双,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为 20,855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机、压缩机、泵、汽轮机、冷冻机、膨胀机及其零部件加工、制造及安装调试;燃气轮机成套及系统集成;机械电子设备及零部件加工、维修、调试、批发;钢材、有色金属及仪器仪表的批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和转让;产品包装、搬运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检测和校准服务;安装检修、备品备件测绘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1999年 3月 19日,根据《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透平机械的营业期限为 1999 年 3 月 19 日至 2035 年 8 月 22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透平机械 86.80%股份。

(7) 沈鼓进出口

沈鼓进出口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 11月 2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7507830757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进出口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武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润滑油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为 2003 年 8 月 28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进出口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进出口100%股权。

(8) 沈鼓齿轮

沈鼓齿轮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793169761Q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齿轮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鹏,注册资本为 11,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整体式齿轮压缩机、离心鼓风机、齿轮变速机、液力偶合器、螺杆式压缩机及配件制造、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安装、调试、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6 年 11 月 10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齿轮压缩机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齿轮的营业期限为 2006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0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

齿轮 100%股权。

(9) 沈鼓风联

沈鼓风联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662508620Q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风联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刘学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压缩机、鼓风机、通风机、泵、液力偶合器、仪器仪表及配件、净化装置销售、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29 日,营业期限为 2007 年 5 月 29 日至2027 年 5 月 28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风联80%股权。

(10) 沈鼓安检

沈鼓安检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3年 6月 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6671774025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安检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韩磊,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轴承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7年 12月 12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安检的营业期限为2007年12月12日至2027年12月 12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透平机械间接控制沈鼓安检100%股权。

(11) 大连透平

大连透平现持有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 5月 7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231696005407Q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大连透平住所为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园路 80 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 B 座 512 房间,法定代表人为杨树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机、压缩机、泵、燃气轮机、汽轮机、机械设备及通用零部件制造、加工(制造、加工限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 2 号大连理工大学院内 A317 号楼三束实验室)、安装、调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转让(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一般贸易、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09年 10月 21日。根据《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连透平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大连透平55%股权。

(12) 沈鼓核泵

沈鼓核泵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550756363Q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核泵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于洪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133,771.1799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喷涂加工;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通用零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0 年 2 月 26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核泵的营业期

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核泵100%股权。

(13) 申蓝机械

申蓝机械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583897648Q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申蓝机械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铎,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12,785.45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1年 12月 23日,营业期限为 2011年 12月 23日至 2031年 12 月 23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申蓝机械100%股权。

(14) 营口透平

营口透平现持有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800587329437T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营口透平住所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通海路 2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机、泵、压缩机、汽轮机、燃气轮机、冷冻机、压力容器、控制系统及配件、通用零部件制造、加工、成套及安装、调试、技术咨询、转让、开发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加工、维修、调试和带料加工业务;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销售;汽车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9 日,根据《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口透平的营业期限为 2012年 1月 9日至 2032年 1月 9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营口透平100%股权。

(15) 沈鼓测控

沈鼓测控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3年 12月 2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5893696198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测控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马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 2,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大型旋转机械设备在线式状态监测系统、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远程监控保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2年 2月 23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测控的营业期限为 2012 年 2 月 23 日至 2032 年 2 月 22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测控 44%股权,深圳中工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智云”)持有沈鼓测控 36%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沈阳聚合正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合正壹”)持有沈鼓测控 20%股权。公司已与聚合正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聚合正壹承诺并保证其作为沈鼓测控的股东在行使股东会的表决权时需与沈鼓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并约定“双方承诺履行本协议,直到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本协议,或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发生变更,或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如本协议拟被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书面变更本协议或可在本协议解除后,另行协商订立其他协议”。因各方股东对沈鼓测控的后续经营及发展未达成一致,各方股东就沈鼓测控的控制权产生争议。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中工智云及聚合正壹联合向公司出具《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不应纳入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声明函》,主张沈鼓测控不应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解决前述争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中工智云及其间接股东贺长伟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意向收购中工智云持有的 36%股权,以解决该等争议。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等股权收购正在开展过程中。

(16) 深圳沈鼓

深圳沈鼓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2年 6月 9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0649766276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深圳沈鼓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中山园路 1001号 TCL科学园区研发楼 G2栋 9层901-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倪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大型旋转设备在线式监测系统、仪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销售”,成立日期为 2013年 3 月 21日,营业期限为 2013年 3月 21日至 2031年3月21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测控间接控制深圳沈鼓100%股权。

(17) 沈鼓工程成套

沈鼓工程成套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31319298XK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工程成套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19 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向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为 2014年 12月 24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工程成套的营业期限为 2014 年 12月 24 日至 2034 年 12 月 23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工程成套100%股权。

(18) 蓝盛检测

蓝盛检测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于 2016 年 11 月1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MA0QFQBX39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蓝盛检测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19 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树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经营范围为“风机类产品检测、风机检测技术咨询服务;风机测试系统、检测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风机测试系统能力的评估认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研究所间接持有蓝盛检测100%股权。

(19) 沈鼓往复机

沈鼓往复机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 10月 1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MA0XMT276J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往复机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21 号,法定代表人为马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包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往复机的营业期限为 2018年 3月 30日至 2038年 3月 29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透平机械持有沈鼓往复机 45%股权、沈阳畅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沈阳畅达”)持有沈鼓往复机 30%股权。2018年 3月 30日,透平机械与沈阳畅达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沈阳畅达与透平机械保持一致行动,沈阳畅达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上行使相关表决权时均按照透平机械的意见行使。

(20) 沈鼓实业

沈鼓实业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 2月 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MA0XPFFF28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实业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30 号,法定代表人为辜海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预包装食品、酒水饮料、茶、日用百货、一般劳保用品、销售;卷烟零售;餐饮管理;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防水工程、道路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住宿;房屋出租;家政服务、保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产品搬运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吊式、铲式);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装卸;公路汽车客运;车辆租赁;车辆维修;车辆清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实业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实业100%股权。

(21) 沈鼓辅机成套

沈鼓辅机成套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MA0YGETB8A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辅机成套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96 号,法定代表人为杜宝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根据《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辅机成套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持有沈鼓辅机成套 45%股权、沈阳拓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拓晟”)持有沈鼓辅机成套 30%股权。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沈阳拓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沈阳拓晟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沈阳拓晟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上行使相关表决权时均按照公司的意见行使。

(22) 沈鼓节能

沈鼓节能现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MA11BC8W5J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沈鼓节能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郭宝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

营业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41 年 8 月 27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直接并通过下属子公司沈鼓安检、沈鼓工程成套合计持有沈鼓节能 100%股权。

(23) 喀什沈鼓

喀什沈鼓现持有疏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年 8月 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3122MABTQTDH6L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喀什沈鼓住所为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艾尔木东乡生态钢城产业园北纬路 3 号院办公楼 5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常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2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1 日,根据《喀什沈鼓气体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喀什沈鼓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工程成套间接持有喀什沈鼓80%股权。

(24) 河津沈鼓

河津沈鼓现持有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 2023年 10月 12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882MACU67MAXC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河津沈鼓住所为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阳村街道西辛封村西 1000 米,法定代表人为刘凯,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4,221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23年 8月 9日,根据《河津沈鼓气体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津沈鼓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工程成套间接持有河津沈鼓80%股权。

(25) 徐州沈鼓

徐州沈鼓现持有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382MAE9TLAN8B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徐州沈鼓住所为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炮车街道墩集村连霍高速路南侧、建秋河西侧 1 幢 301 室,法定代表人为谭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64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根据《徐州沈鼓气体技术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徐州沈鼓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通过沈鼓工程成套间接持有徐州沈鼓75%股权。

(26) 沈鼓广州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沈鼓广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MA9WB1K024,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 189 号 503 房,法定代表人为王学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80 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鼓风机、压缩机、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安装、调试、维修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成立日期为1998年2月24日,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沈鼓集团通过沈阳鼓风机厂销售总公司间接持有沈鼓广州 87.50%股权。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沈鼓广州于 2002年 12月

30 日因未按时年检被吊销,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沈鼓广州尚未完成注销手续。

2. 境外子公司

(1)崔尼蒂

根据发行人聘请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嘉源律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崔尼蒂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仍于香港有效存续,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证号63580518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芬域街18号捷利中心15楼1504室
已发行股份总数75,900,000股普通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投资设立崔尼蒂及其变更涉及的境内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及事项履行的境内审批程序
发改商务外汇
12014年7月,崔尼蒂设立2014年8月13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鼓风机电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通知》(辽发改外资〔2014〕783号),对沈鼓进出口在香港设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予以备案,项目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折合323万美元),全部为自有资金,以跨境人民币方式出资。2014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2100201400084号),载明境外企业名称为崔尼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资主体为沈鼓进出口(100%持股),注册资本为322.580645万美元(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经营年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2014年7月11日,沈鼓进出口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完成了外汇业务登记。
22018年5月,沈鼓进出口向崔尼蒂增资2019年10月17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辽发改外资〔2019〕596号),载明对崔尼蒂增资项目予以备案,沈鼓进出口拟向崔尼蒂增资 1,142.86 万美元,全部为自有资金。2018年5月29日,辽宁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2100201800032号),证书载明投资总额由 322.580645万美元变更为 1,568.6767 万美元,增资 1,246.096055 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机电工程总包;进出口贸易”。2020年5月25日,沈鼓进出口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完成了外汇业务登记,经办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沈鼓印度

根据发行人聘请的印度律师事务所 INLANDING ASSOCIATES LLP 于2025 年 7 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沈鼓印度截至该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仍有效存续,沈鼓印度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SBW SOUTH ASIAN PRIVATE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U74999GJ2020FTC112837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0日
注册地址 $3^{rd}$ Floor, Chinubhai House, 7 B Patel Stadium, Near Hindu Colony, Navjivan, Ahmedabad – 380014, Gujarat, India.
已发行股份总数2,000,000股普通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投资设立沈鼓印度涉及的境内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如下:

时间及事项履行的境内审批程序
发改商务外汇
2020年2月,设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百问百答》的相关问答,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不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无需办理有关手续。发行人已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填报《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载明境外企业名称为沈鼓集团印度子公司(SBW SOUTH ASIAN PRIVATE LIMITED),投资主体为崔尼蒂(持股比例99.99%)、刘耸(持股比例0.01%),注册资本为27.45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工设备、电力能源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现场维修、安装和调试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不涉及从境内直接向境外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投资沈鼓印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根据 INLANDING ASSOCIATES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根据印度公司法的规定,印度私人有限公司的设立至少需要有两名股东,故由沈鼓印度总经理刘耸代为持有沈鼓印度 0.01%股权,该等股权实际由崔尼蒂持有。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及 INLANDING ASSOCIATES LLP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沈鼓印度尚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崔尼蒂亦尚未向沈鼓印度实际出资。

(3)沈鼓阿联酋

根据发行人聘请的阿联酋律师事务所 Al Aidarous Advocates and LegalConsultants L.L.C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沈鼓阿联酋截至2025年 6月 30日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和其公司组织大纲规定的可能导致清算、解散或者终止的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SBW Middle East General Trading Ltd
商业登记证号ADFZ-20797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Workstation No.: 34, 35, 36, 37 Floor 01, JOCIC Office Building Plot No. KHIA7-08 Taweelah, Abu Dhabi United Arab Emirates
已发行股份总数2,528股普通股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投资设立沈鼓阿联酋涉及的境内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如下:

时间及事项履行的境内审批程序
发改商务外汇
2024年10月,设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核准备案百问百答》的相关问答,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投资主体不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无需办理有关手续。发行人已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填报《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编号:202405835),载明境外企业名称为沈鼓集团阿联酋子公司(SBW Middle East General Trading Ltd),投资主体为崔尼蒂(100%持股),注册资本为7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工设备、电力能源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不涉及从境内直接向境外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投资沈鼓阿联酋,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4)欧洲研究院

根据发行人聘请的德国律师事务所 Baker Tilly RechtsanwaltsgesellschaftmbH于 2025年 8月 5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欧洲研究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被禁止或取缔的严重风险,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SHENGU Europäisches Forschungszentrum GmbH
法院注册编号HRB 9946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Meisenweg 17, 52428 Jülich
已发行股份总数1,300,000.00 欧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投资设立欧洲研究院涉及的境内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如下:

时间及事项履行的境内审批程序
发改商务外汇
2024年3月,设立2024年7月31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辽发改外资〔2024〕462号),载明对沈鼓集团在德国新建欧洲研究院项目予以备案,项目总投资金额139.698万美元(折合130万欧元),全部为自有资金。2024年8月12日,辽宁省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2100202400032号),载明境外企业名称为沈鼓欧洲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主体为沈鼓集团(100%持股),注册资本为130万欧元(使用人民币1,010.980456万元投资),经营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透平机械领域单元技术与成套装置研发,设备与技术进出口,技术交流与培训等”。2024年10月22日,沈鼓集团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完成了外汇业务登记,经办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综上,本所认为:

公司合法持有上述 30 家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除沈鼓广州因历史原因于2002 年 12 月 30 日被吊销且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外,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均系依企业所在地法律法规有效存续的法人,目前不存在依据企业所在地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境内土地使用权共计 6 宗,总面积为 1,212,053.49 平方米,系出让性质土地使用权,均已办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该等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清单。

2、租赁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租赁土地。

(三)房屋

1、自有房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境内自有房屋共计 199 项,总面积为 551,986.39 平方米,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四: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有房屋清单。其中: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共计 179 项,总面积为 541,099.69 平方米。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房屋所有权权属清晰。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上述自有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的情况。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房屋中尚有 20 项,建筑面积合计 10,886.70 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其中:

1)有 3 项、建筑面积合计为 724.32 平方米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备案等手续,公司正在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中。

2)有 6 项、建筑面积合计为 660.40 平方米的房屋,透平机械与转让方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以房抵债协议书》,约定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等房产以物抵债的方式向透平机械支付相关欠付款项,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该等房屋正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

3)除上述房产外,有 11 项、建筑面积合计为 9,501.98 平方米的房屋,系透平机械根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 01执 857号《执行裁定书》取得。该等无证房屋尚未办证系原所有权人建设过程中历史原因所致,且所有权已自《执行裁定书》送达透平机械时由透平机械享有。该等房屋占发行人全部自有及使用的房屋面积的比例约为 1.65%,占比较小,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影响均较小,因此,该等瑕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前述房产均属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2、租赁房屋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境内房屋共计 6 项,租赁面积共计23,631.36 平方米,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五: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房屋清单。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其有权处分该等租赁房屋的证明文件,其中 4项房屋(面积共计 15,865.17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的出租方已经单独出具承诺或在相关租赁协议中承诺,如因其出租方原因造成相关承租方经济损失的,则由出租方赔偿相关承租方的损失;其中 1 项房屋(面积共计 240.00 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0.04%)的出租方已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等房屋属出租方所有,无任何异议和纠纷”;其中 1 项房屋(面积共计7,526.19 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1.31%),出租方已经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报建手续文件,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使用上述租赁房屋进行有关业务活动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人告知公司必须停止使用上述房屋或需缴纳罚款或者作出任何赔偿,如该等租赁房屋发生纠纷或争议而需停用或搬迁,公司可在较短时间内在当地寻找新的可替代的租赁场所。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租赁房屋相关的租赁合同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发行人租赁房屋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知识产权

1. 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16 项已核准注册的境内商标,该等商标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六: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商标清单。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等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2. 专利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项已获授权的境内专利,其中 项专利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与外部第三方共有,45 项专利系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继受取得,该等专利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七: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专利清单。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的专利许可协议如下:

2022 年 6 月,沈鼓辅机成套与沈阳东利钛业有限公司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沈鼓辅机成套将其持有的“一种用于大型空气压缩机的换热系统”(专利号:ZL202220935273.5)的专利许可给沈阳东利钛业有限公司使用,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许可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7日至 2028 年 5 月 31日,上述许可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述许可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注销。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持有的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相关继受取得专利及共有专利,该等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共有专利的共有权人、继受取得专利的转让方就上述专利不存在纠纷。

3. 作品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3项境内作品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作品名称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是否质押
1沈鼓集团鼓宝IP形象(3d)国作登字-2025-F-00101004-2025.04.01否
2沈鼓集团鼓宝IP形象(2d)国作登字-2025-F-00101005-2025.04.01否
3沈鼓集团沈鼓集团LOGO国作登字-2025-F-00101006-2025.04.01否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作品著作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4. 软件著作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62 项境内软件著作权,该等软件著作权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八: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软件著作权清单。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17 项域名,该等域名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九: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域名清单。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等域名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5. 域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

6. 合作研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委托方(甲方)的主要合作研发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受托方(乙方)主要内容所处阶段研究成果分配方案
1同步热失稳软件开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发一套转子同步热失稳分析软件。验收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甲方使用技术成果无须向乙方支付费用。
2基于数字孪生的智慧运维算法开发及平台优化大连理工大学升级智慧运维算法平台,增加新的AI算法,实现数字孪生模型算法的开发及测试验证等。在研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甲方享有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甲方转让技术秘密应征得乙方同意,通过技术转让取得的利益双方共享,具体利益分配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使用技术成果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基于数字孪生的三元焊接叶轮热过程制造应力分析与控制研究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分析叶轮开裂原因,为解决叶轮开裂提供改进措施。在研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相关利益分配方式为甲方50%、乙方50%,甲方使用技术成果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新一代轴流压缩机软件平台开发大连理工大学基于现有设计平台和技术,开发全新轴流压缩机设计开发平台。在研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甲方使用技术成果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新一代轴流压缩机气动方案开发大连理工大学开发满足单线150MW/双线300MW空气储能项目用高效宽范围的新一代大型轴流压缩机气动方案。在研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甲方使用技术成果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齿轮组装式压缩机转子高效动平衡技术研发沈阳工程学院开发齿轮组装式压缩机转子高效动平衡技术,并应用先进动平衡工艺开发该类型转子高效动平衡软件1套。验收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及相关利益归甲方所有;甲方使用技术成果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压缩机转子高效精密柔性装配技术及智能生产线研制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构建国内外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能满足高度离散化的自动化压缩机转子装配生产线。开发控制系统和相应软件,配合产线硬件设备协同实现不同合同订单中转子的定制化装配。在研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可依托项目成果共同申报奖项;乙方不得将该项目技术成果应用在任何第三方的压缩机转子装配产线建设过程中,但乙方可以在其他非压缩机领域装配产线中应用相关技术。双方约定依托该项目成果申请发明专利包括但不限于2项,其中包含“一种压缩机转子快速冷却机构”、“一种压缩机转子叶轮的快速加热设备”等相关技术,专利归双方共同所有,“一种压缩机转子快速冷却机构”由乙方作为第一专利权人,“一种压缩机转子叶轮的快速加热设备”由甲方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双方各自实施本项目研发成果取得收益的归各自所有;双方将本项目研发成果转让、许可等需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获取的技术性收益双方各占50%。

就上述合作研发项目,公司均与相关方签署了合作研发合同,对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目前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研发,与第三方的合作研发主要系对公司研发活动的补充,公司不存在对合作研发的重大依赖;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研发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合作研发项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合法持有上述 30 家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除沈鼓广州因历史原因于 2002年 12月 30日被吊销且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外,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均系依企业所在地法律法规有效存续的法人,目前不存在依据企业所在地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2、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 6 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出让土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内,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权依法独立占有、使用、赠与、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符合中国有关

法律法规的方式处分该等土地使用权。

3、对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依法独立享有占有、使用、转让、赠与、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分该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前,不能完整、有效地拥有其所有权且无法以占有、使用、赠与、转让、出租、抵押或其他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方式处分该等房屋。鉴于:(1)该等房屋面积占公司使用的房屋总面积比例较小;(2)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该等房屋目前不存在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因此该等房屋的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对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其有权处分该等租赁房屋的证明文件的 6 项房屋,鉴于:(1)其中 4 项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或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单独出具承诺或在相关租赁协议中承诺,如因房产产权瑕疵原因造成相关承租方经济损失的,则由出租方或房产所有人赔偿相关承租方的损失;其中 1 项房屋的出租方已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该等房屋属出租方所有,无任何异议和纠纷”;其中 1 项房屋(面积共计7,526.19 平方米,占公司全部使用房屋总面积的 1.31%),出租方已经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报建手续文件,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3)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使用该等租赁房屋进行有关业务活动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政府部门或其他任何人告知公司必须停止使用上述房产或需缴纳罚款或者作出任何赔偿;(4)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如租赁房屋发生纠纷或争议而需停用或搬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在较短时间内在当地寻找新的可替代的租赁场所。因此,该等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5、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上述已核准注册的商标权,该等商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6、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上述专利,该等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7、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上述作品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该等作品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8、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上述域名,该等域名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9、就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委托方的主要合作研发项目,公司与相关合作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合作研发项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本所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正在履行且适用中国法律的各类重大合同进行了审阅。鉴于该等合同数量较大,本所依据重要性原则对各类重大合同进行了核查。前述重大合同共计四类详述如下:

1. 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截至2025年 6月 30日尚在履行中的单笔合同金额在 3亿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共计16 份,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十: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销售合同清单。

2. 重大采购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截至2025年 6月 30日尚在履行中的单笔合同金额在 8,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共计 15份,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十一: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采购合同清单。

3. 重大借款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中的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共计2份,具体如下:

序号借款人合同编号贷款人贷款金额(万元)贷款期限贷款用途担保形式及担保人
1沈鼓集团Z2439LN156943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180.002024.09.29-2026.09.28沈鼓集团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2透平机械HET02050000162024100000011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15,000.002024.10.31-2025.10.30出口压缩机等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沈鼓集团提供保证(合同编号:CHET20500001620241000000005)

4. 重大担保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对应的重大担保合同共计1份,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担保形式被担保人担保权人担保金额(万元)主债权期限
1沈鼓集团CHET2050000162024100000005保证担保透平机械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15,000.002024.10.31-2025.10.30

(二)侵权之债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侵权之债。

(三)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7,320.68 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名称账面余额(万元)款项性质
石化泵公司(注1)3,937.92应收已处置子公司欠款等
沈阳水泵石化泵有限责任公司1,056.93应收欠款
沈阳铸锻工业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884.91应收长期预付款
德瓦特动力(注2)871.73应收长期预付款及租金
沈阳顺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09.81押金、保证金
合计7,261.31-

注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石化泵公司对沈鼓集团非经营欠款余额为 3,762.18 万元,非经营欠款情况如下所示:

(1)2,287.85 万元为历史借款,形成原因为:2020 年,在石化泵公司剥离出沈鼓集团体系以前,沈鼓集团为支持石化泵公司业务进行的资金借款。

(2)1,474.33 万元为票据池业务欠款,形成原因为:2018 年,沈鼓集团控股子公司透平机械与浙商银行签约执行票据资产池业务,透平机械及其他成员单位(包括石化泵公司)可在整体质押票据额度内开具应付票据。2020 年底沈鼓集团转让石化泵公司控股权之后,为继续支持石化泵公司业务,石化泵公司继续作为票据池成员单位,透平机械或其成员单位就成员单位使用该配套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透平机械要求石化泵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年 月沈鼓集团考虑北京天竺存在资金问题,为降低对外担保风险,进而停止了石化泵公司票据池业务。石化泵公司因无法继续使用票据池开具承兑汇票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到期票据融资款项。沈鼓集团为不影响银行征信及其他子公司资金周转,决定由透平机械履行担保义务,形成石化泵公司及反担保方对透平机械的欠款。

注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德瓦特动力对沈鼓集团的非经营性欠款 871.73 万元已收回。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5 年 6 月30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其他应付款为 8,550.93 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其他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账面余额(万元)
应付费用欠款4,282.57
保证金、押金440.20
代扣保险及公积金431.30
代收代付款444.20
其他往来款2,709.57
合计8,307.84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除石化泵公司系与公司存在历史欠款、德瓦特动力对公司存在欠款外,均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德瓦特动力对沈鼓集团的非经营性欠款 871.73万元已收回。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转贷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转贷的情形,转回金额分别为 219,600.00 万元、96,951.64 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上述资金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行人转贷情况均发生 2022 年和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未再发生新的转贷行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公司均已清偿转贷涉及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2025 年 4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具复函,确认自2022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4月 7日期间,在支付结算业务上,其未对沈鼓集团作出过行政处罚。因此,该等转贷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前述正在履行的适用中国法律的重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其履行无重大法律障碍,目前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2、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侵权之债。

3、除部分与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历史欠款外,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4、公司报告期内的转贷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设立至今的合并、分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自设立以来分别于2008年 6月、2011年 9月、2022年 5月发生过三次增资,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中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自 2022年 5月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

(二)发行人报告期初至今处置下属公司股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处置下属公司股权的情形,其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一)公司的关联方”相关内容。

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9 月期间对下属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子公司拓博租赁、拓博天津进行了剥离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1、拓博租赁、拓博天津的基本情况

(1)拓博租赁

于本次股权转让前,拓博租赁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4 年12 月 2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06MA0UEBU1XR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拓博租赁住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6 号甲,法定代表人为李绍国,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为 2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无;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7 年 8 月22 日,根据《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章程》并经本所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拓博租赁的营业期限为 2017年8月22日至2047年8月21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直接持有拓博租赁 70%股权,通过崔尼蒂间接持有拓博租赁 25%股权,合计持有拓博租赁 95%股权。

(2)拓博天津

于本次股权转让前,拓博天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8MA06J49X43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拓博天津住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212 室,法定代表人为李绍国,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咨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为 2019 年 1 月24 日,营业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49 年 1 月 23 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通过拓博租赁间接控制拓博天津100%股权。

2、拓博租赁、拓博天津股权处置情况

2025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崔尼蒂作为甲方,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铁西国资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丙方,拓博租赁作为丁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崔尼蒂将其合计持有的 95%股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标的股权比例转让标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万元)
1沈鼓集团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18%4,140
2沈鼓集团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3,910
3沈鼓集团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3,680
4沈鼓集团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4%3,220
5沈鼓集团铁西国资公司5%1,150
6崔尼蒂铁西国资公司11%2,530
7崔尼蒂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14%3,220
合计95%21,850

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中全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中全评报字〔2025〕第 1019 号),股权转让价格系以经铁西区国资局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应当于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 10%;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剩余转让价款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对年对月对日)分别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协议各方一致约定,协议之交割日为首期 10%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当日,自交割之日起,乙方受让取得标的股权,依法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不再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拓博天津仍为拓博租赁全资子公司,拓博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4,14018%
2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91017%
3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8016%
4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22014%
5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68016%
6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3,22014%
7中德(沈阳)国际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505%
合计23,000100%

2025年 9月 23日,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沈阳拓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的批复》(辽金局复[2025]45号),同意沈鼓集团将所持 18%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17%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沈阳拓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16%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沈阳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14%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 5%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同意崔尼蒂将所持 11%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铁西国资公司、所持 14%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沈阳市铁西区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发行人的其他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除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拟进行的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历次增资扩股均已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除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拟进行的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制定的章程

2010年 10月 28日,沈鼓集团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情况的报告》《<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等议案,并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二)报告期内的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章程修改情况如下:

1、2022年 3月 10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关条款,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2022年 4月 25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引入先进基金、沈阳颢宸并对三会治理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3、2023年 3月 13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变更公司名称相关条款,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4、2023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5、2024年 1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变更股东、持股数量及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6、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结合

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增设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7、2025 年 6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审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三)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章程

1、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按有关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草案)》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2、 公司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已载明了《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未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除。《公司章程(草案)》不存在针对股东(特别是小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的限制性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修改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章程指引》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3、公司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权利可依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得到相应保护。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公司组织机构。2025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2、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所核查,该等规则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公司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已载明了《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 未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或删除。《公司章程(草案)》不 存在针对股东(特别是小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的限制性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

3、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32 次股东(大)会会议、46 次董事会会议和 9 次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或发出通知的情形,具体如下:

(1)发行人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年 7月 1日召开,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的规定;发行人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于 15 日、20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该等情形,发行人全体参与表决的股东均未提出异议且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不存在相关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情形,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

(2)发行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该等情形,发行人全体参与表决的股东未提出异议并同意豁免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提前 20 日通知的义务,全体参与表决的股东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不存在相关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情形,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

(3)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会议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10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发行人全体参会董事均未提出异议且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不存在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情形,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4)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暨 2024 年年度会议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10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发行人全体参会董事均未提出异议并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 10 日通知的义务,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不存在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情形,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相关董事会决

议的效力。

除前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已经根据其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2、公司制订了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报告期内,除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或发出通知的情形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对于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存在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或发出通知的情形,发行人全体参与相关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全体参与相关董事会表决的董事均未提出异议且一致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不存在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情形,因此该等情形不影响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人,分别是:戴继双、马诚、葛中锋、沈建芳、舒小斌、姜妍、隋永滨、高垚、戴璐。其中戴继双为董事长,隋永滨、高垚、戴璐为独立董事,姜妍为职工董事。

1、公司已经根据其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等机构,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2、审计委员会成员 3 人,分别是:戴璐、高垚、舒小斌,其中戴璐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高级管理人员:戴继双为首席执行官(CEO),马诚为公司总裁,张勇为公司总工程师,马志宏、单玮、王铁夫、于洪昌、刘万青、韩磊为公司副总裁,金娜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徐晗为公司财务总监。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3)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股票上市相关知识并了解相关职责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向辽宁证监局进行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经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辅导后,已经于 2025年 12月 19日取得辽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辽证监函[2025]718 号)。

2)辅导期间,中金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包括本所律师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讲授了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财务和法律知识。

3)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保荐机构辅导考试合格,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5、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独立董事出具的书面声明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属于下列人员: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 近三年董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为戴继双、马诚、张勇、李绍国、杨永平、李鹏、曹洋、舒小斌、隋永滨、蔡萌、李裕国、张吉昌、王沫。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戴继双、葛中锋、沈建芳、舒小斌、马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4年 12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隋永滨、高垚、戴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年 3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戴继双、马诚、葛中锋、沈建芳、舒小斌、隋永滨、高垚、戴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隋永滨、高垚、戴璐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 近三年监事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监事会成员为梁炳欣、王刚、母国民、姜妍、张腾蛟。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腾蛟为公司职工监事。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妍、何欣阳为公司监事。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025年 3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腾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陈妍、何欣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3. 近三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马诚、张勇、李绍国、马志宏、单玮、吴丰、于洪昌。

2022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戴继双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该等聘任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职业经理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马诚为公司总裁,张勇为公司副总裁、首席技术官(CTO),李绍国为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马志宏为公司副总裁、首席营销官(CMO),单玮为公司副总裁、首席运营官(COO);王铁夫为公司副总裁、首席行政官(CAO),吴丰为公司副总裁(负责往复机业务),于洪昌为公司副总裁(负责核电业务),金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3年 7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金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娜为公司副总裁。

2024年10月,吴丰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2025 年 4 月,李绍国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职务。

2025 年 5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聘任戴继双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马诚为公司总裁,张勇为公司总工程师,马志宏、单玮、王铁夫、于洪昌、刘万青、韩磊为公司副总裁,金娜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徐晗为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其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近三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换届选举、退休、取消监事会等原因所致。上述变动不构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戴继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马诚董事、总裁石化泵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辽汽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葛中锋董事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
沈建芳董事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决策委员、智能制造首席专家——
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佩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及其配偶控制企业
舒小斌董事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姜妍职工董事——————
隋永滨独立董事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名誉会长——
高垚独立董事上海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苏州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宁波铭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戴璐独立董事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
张勇总工程师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大连透平机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马志宏副总裁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葫芦岛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
单玮副总裁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王铁夫副总裁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控股子公司
于洪昌副总裁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徐晗财务总监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信息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沈阳鼓风机集团往复机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辅机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盛之瑞工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联营企业
刘万青副总裁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辽宁汽轮动力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联营企业
韩磊副总裁沈阳鼓风机集团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工程成套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安装检修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对外投资企业持股/出资比例
戴继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沈鼓集团0.05%
沈阳弘宸7.47%
马诚董事、总裁沈鼓集团0.06%
沈阳弘宸5.98%
沈建芳董事上海佩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
舒小斌董事南京坤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95%
上海新坤道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6%
姜妍职工董事沈鼓集团0.01%
沈阳跃宸4.03%
高垚独立董事宁波铭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
苏州铭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5.00%
张勇总工程师沈鼓集团0.02%
沈阳弘宸8.60%
马志宏副总裁沈鼓集团0.01%
沈阳弘宸7.47%
金娜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沈阳弘宸4.83%
沈阳永宸3.02%
沈阳仕宸1.68%
沈阳立宸0.72%
沈阳跃宸0.74%
单玮副总裁沈鼓集团0.02%
沈阳弘宸7.17%
王铁夫副总裁沈鼓集团0.02%
沈阳弘宸6.84%
于洪昌副总裁沈鼓集团0.05%
沈阳弘宸5.29%
徐晗财务总监沈阳本宸4.80%
刘万青副总裁沈阳本宸4.98%
韩磊副总裁沈阳本宸4.98%

(五)根据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交叉任职的情况。最近三年,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职权范围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一)税务登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等相关规定,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统一为营业执照。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均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税种、税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序号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1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25%、20%、15%
2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按一般计税;简易计税13%、9%、6%、5%、3%
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7%、5%、1%
4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3%
5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2%
6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0.5元、12元、24元/平方米
7房产税租金收入及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1.2%、12%

(三)税收优惠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情况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透平机械、沈鼓安检、沈鼓往复机、沈鼓核泵、沈鼓辅机成套、沈鼓齿轮、沈鼓自控、大连透平、深圳沈鼓、申蓝机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相应年度内享受该等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1)透平机械于 2020年 12月 1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21001492,认定有效期为 3 年;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21002206,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2)沈鼓安检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21000707,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3)沈鼓往复机于 2022年 11月 4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21000256,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4)沈鼓核泵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21000917,认定有效期为 3 年;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421001527,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5)沈鼓辅机成套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21001269,认定有效期 3 年;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21002879,认定有效期 3 年。

(6)沈鼓齿轮于 2022年 11月 4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21000146,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7)沈鼓自控于 2021年 9月 24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21000183,认定有效期为 3 年。沈鼓自控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证书编号 GR202421002210,认定有效期 3 年。

(8)大连透平于 2020年 10月 9日被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21200294,有效期为 3 年;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被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321200764,有效期为 3 年。

(9)深圳沈鼓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44200459,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10)申蓝机械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被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21001832,认定有效期为 3 年。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 年]8 号)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 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 31日。

沈鼓实业、沈鼓汽修、沈鼓运输、沈鼓研究所、蓝盛检测、水泵研究所、 沈鼓风联、沈鼓节能、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 政策。

3、深圳沈鼓于 2013年 9月 29日取得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拓博租赁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规定,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规定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31日。沈鼓汽修、沈阳鼓风机集团宾馆有限公司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3号),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透平机械、沈鼓安检、沈鼓往复机、沈鼓核泵、沈鼓辅机成套、沈鼓齿轮、沈鼓自控、申蓝机械享受此政策。

7、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自 2019年 4月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7 号),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 39 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7 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年 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自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沈鼓研究所、水泵研究所、沈鼓实业、大连透平、沈鼓测控享受此政策。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 10号)规定:自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沈鼓实业、沈鼓运输、沈鼓汽修、沈鼓研究所、蓝盛检测、水泵研究所、沈鼓风联、沈鼓节能于报告期内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四)财政补贴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主要重大财政补贴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十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财政补贴清单。

(五)纳税证明

根据公司所属相关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 2022 年至今均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未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2、公司报告期内所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重大财政补贴具有合法依据,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

4、公司报告期内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未因纳税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发行人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事宜

(一) 劳动保护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已依法与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下属企业存在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该等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新入职员工尚待办理缴纳手续、员工个人原因未缴纳等,且该等未缴纳人员中退休返聘人员占比较高。根据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

(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经本所核查,公司及其境内下属企业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

3、劳务外包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外包作为辅助性补充用工的情况,用工岗位包括保安、保洁等日常辅助性岗位。公司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对劳务外包内容、定价结算方式等作出约定。

(二) 环境保护

根据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履行相关环评手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环境保护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生产

根据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在重大方面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以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新兴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布局为核心,广泛服务于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领域,专注于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以及核泵等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全生命周期服务。根据主管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以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中国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鉴于该等人员占比较少,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3、公司报告期内未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4、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活动在重大方面符合中国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未有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绿色高效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82,132.5882,132.58
2研发及数字化建设项目82,015.0082,015.00
3清洁能源绿色工厂建设项目40,439.5933,999.37
4核泵中试基地建设项目15,300.0015,300.00
合计219,887.17213,446.9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因经营需要,需要先行实施全部或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环评及用地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成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1绿色高效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1.1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压缩机核心零部件品质提升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压缩机核心零部件品质提升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32号)根据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等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1.2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8号)
1.3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压缩机工艺创新与产能提升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压缩机工艺创新与产能提升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9号)
1.4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离心压缩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离心压缩机智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7号)
1.5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型压缩空气储能压缩机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型压缩空气储能压缩机研制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6号)
2研发及数字化建设项目--
2.1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升级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升级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38号)根据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等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2.2基于AI大模型驱动的智能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关于<基于AI大模型驱动的智能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42号)
2.3风机产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关于<风机产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协同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3号)
2.4透平压缩机大数据模型建设项目《关于<透平压缩机大数据模型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4号)
2.5沈鼓集团数智一体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关于<沈鼓集团数智一体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4]74号)
3清洁能源绿色工厂建设项目--
3.1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5]34号)根据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等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
3.2动能设备设施绿色升级改造项目《关于<动能设备设施绿色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5]12号)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3.3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MW分布光伏发电项目《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MW分布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3]90号)已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 20242101000300000049
3.4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主泵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主泵产能扩充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4]13号)根据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等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3.5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作业环境安全清洁提升改善项目《关于<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作业环境安全清洁提升改善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5]19号)已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 20252101000300000080
3.6绿色工厂建设噪声、空气治理项目《关于<绿色工厂建设噪声空气治理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审批备[2025]18号)已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备案号为 20252101000300000078
4核泵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关于<核泵中试基地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开经备[2024]44号)《关于核泵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沈环经开查字[2024]13号)

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通过现有已经取得不动产产权证书的土地(沈开国用(2011)第 266 号、沈开国用(2011)第 265 号、沈开国用(2011)第 267 号及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03903号)实施,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2025年 6月 3日,发行人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项目。

2、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的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合法有效。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为:公司从事大型重载离心压缩机、工艺流程用往复压缩机、核泵等高端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业务。公司确立了“智造强芯、装备世界”的使命和“全球能源化工动力装备领跑者”愿景,始终秉承“成就客户、专注品质、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公司结合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确立了“高端化、国际化、智慧化、绿色化、服务化”的战略导向,坚持持续高研发投入,创造高品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的指导思想。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逐步实现市场和客户全球覆盖,有序推进销售、供应链、制造、服务、研发全球化。在保持公司在传统行业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积极拥抱新兴行业、新趋势等变化,提升企业数字化、智慧化能力,建立从营销、研发、供应链、制造、交付的全价值链数智系统,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不断拓展核能、新型储能、海洋装备、新能源等新市场,实现产品碳足迹管理,建设零碳工厂。此外,公司亦拓展所服务产品系列,实现服务产品化,并基于客户需求和产品特点不断裂变出新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成长性,实现高质量增长,力争成为全球能源化工动力装备领域的一流企业。

二十、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铁西国资公司、先进基金、沈阳颢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公司及其本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 6 项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该等案件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表十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清单。

(四)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自 2022年 1月 1日至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 1项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2024年 1月 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作出(喀)应急罚[2024]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喀什沈鼓未进行安全预评价开工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喀什沈鼓罚款人民币 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该等行政处罚事项,鉴于:(1)上述处罚金额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相关处罚标准的最低区间内最低金额,该处罚依据未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2)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公司已对该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已缴清相关罚款,且该等罚款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较小;(3)该等违法行为不涉及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4)《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规定:“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如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喀什沈鼓 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389.93万元、104.78万元,占发行人的比例分别为 0.15%、0.18%,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均不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该等处罚不构成发行人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本所认为: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

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标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存在的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本所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制作,但参与了对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并对其作了总括性的审阅,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作了特别审查。

本所认为,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会因引用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关于信息披露豁免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中涉及信息披露豁免,具体情况详见本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信息豁免披露相关事宜的专项核查报告》。发行人已就前述事项出具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并已由保荐机构出具信息披露豁免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首发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7 号——招股说明书》第九十三条第(七)项、第(八)项、《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第十九条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10 号》第二条的要求,该等承诺及规范措施合法有效。

(三)关于失信相关事项核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zse.cn/)、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s://www.bse.cn/)、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https://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和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网 站(https://www.sac.net.cn/),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四)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年度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收入(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5年1-6月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76,365.5316.3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56,008.7411.95%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40,933.988.7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30,294.596.47%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3,163.894.94%
前五名小计226,766.7348.40%
2024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111,453.5312.07%
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82,713.048.96%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70,877.297.67%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51,244.895.55%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31,140.013.37%
前五名小计347,428.7537.62%
2023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90,241.8911.1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52,359.756.4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37,914.434.66%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33,291.154.10%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7,875.243.43%
前五名小计241,682.4629.74%
2022年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泵63,654.498.7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63,372.258.66%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60,027.528.21%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49,291.636.74%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26,536.483.63%
前五名小计262,882.3735.94%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客户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万元)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2025年1-6月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50,180.7614.1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36,205.3910.23%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控件9,902.842.80%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9,142.832.58%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7,624.462.16%
前五名小计113,056.2831.96%
2024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2,638.6214.42%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77,371.2510.87%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22,470.363.1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17,132.012.41%
Solar Turbines International Company原动机12,508.151.76%
前五名小计232,120.3932.61%
2023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0,117.6815.26%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62,303.069.49%
北京龙煜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自控件、仪表件等18,493.352.82%
北京鼎硕科技有限公司密封等18,102.692.76%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控件15,197.082.32%
前五名小计214,213.8632.64%
2022年度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77,778.0314.83%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动机61,474.3811.7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密封14,569.622.78%
北京鼎硕科技有限公司密封等11,982.932.2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动机10,959.862.09%
前五名小计176,764.8233.70%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差异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在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六)关于所处行业的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中披露了所处行业的信息,披露内容符合《首发注册办法》第三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五条、《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本一式四份。

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特此致书!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图144

经办律师:易建胜易建胜

自思雨同思雨

周书瑶书

附表一:沈鼓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清单

一、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1)沈阳跃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姜妍1,153,300.004.03%
2有限合伙人刘长胜817,000.002.86%
3有限合伙人孙东宁1,498,620.905.24%
4有限合伙人王野1,321,400.004.62%
5有限合伙人扶军1,037,550.003.63%
6有限合伙人岳猛1,170,300.004.09%
7有限合伙人关进凯586,200.002.05%
8有限合伙人辜海波1,170,300.004.09%
9有限合伙人杨永江531,000.001.86%
10有限合伙人马鑫远1,117,200.003.91%
11有限合伙人翟万颖1,117,200.003.91%
12有限合伙人李嘉滨1,117,200.003.91%
13有限合伙人程硕1,117,200.003.91%
14有限合伙人丛涵松1,117,200.003.91%
15有限合伙人夏云飞451,350.001.58%
16有限合伙人芦江峰531,000.001.86%
17有限合伙人刘建华324,610.001.14%
18有限合伙人苏景生129,210.000.45%
19有限合伙人刘宪波324,610.001.14%
20有限合伙人汪龙129,210.000.45%
21有限合伙人佘皖宁129,210.000.45%
22有限合伙人曲德毅129,210.000.45%
23有限合伙人夏明129,210.000.45%
24有限合伙人陶卉416,350.301.46%
25有限合伙人王贺双129,210.000.45%
26有限合伙人赵兴环647,450.002.26%
27有限合伙人王志强647,450.002.26%
28有限合伙人商晓红256,650.000.90%
29有限合伙人王玉旌334,810.001.17%
30有限合伙人齐智勇256,650.000.90%
31有限合伙人华宁阳647,450.002.26%
32有限合伙人陈永锋334,810.001.17%
33有限合伙人金鑫725,610.002.54%
34有限合伙人苏博256,650.000.90%
35有限合伙人李亮584,100.002.04%
36有限合伙人崔文东974,900.003.41%
37有限合伙人刘耸584,100.002.04%
38有限合伙人于树阳584,100.002.04%
39有限合伙人郑志国637,200.002.23%
40有限合伙人姜鹏飞531,000.001.86%
41有限合伙人李晓刚1,117,200.003.91%
42有限合伙人刘巍1,300,680.604.55%
43有限合伙人赫靓256,650.000.90%
44有限合伙人金娜212,916.000.74%
45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28,585,228.80100.00%

2)沈阳本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武斌1,652,140.304.07%
2有限合伙人刘万青2,019,101.504.98%
3有限合伙人韩磊2,019,101.504.98%
4有限合伙人苏瑛1,489,600.003.67%
5有限合伙人徐晗1,948,301.504.80%
6有限合伙人包翠敏728,940.301.80%
7有限合伙人李鹏1,743,880.604.30%
8有限合伙人卢忠君1,948,301.504.80%
9有限合伙人张晓新531,000.001.31%
10有限合伙人李洪升728,940.301.80%
11有限合伙人申建平1,406,880.603.47%
12有限合伙人祁宁913,650.002.25%
13有限合伙人杨志永1,170,300.002.89%
14有限合伙人刘大争1,262,040.303.11%
15有限合伙人杨旭1,301,551.503.21%
16有限合伙人郑惠君584,100.001.44%
17有限合伙人秦臻1,117,200.002.75%
18有限合伙人范博1,312,770.903.24%
19有限合伙人王忠旭324,610.000.80%
20有限合伙人李杰清129,210.000.32%
21有限合伙人王玉胜129,210.000.32%
22有限合伙人李成华647,450.001.60%
23有限合伙人刘润强647,450.001.60%
24有限合伙人韩力256,650.000.63%
25有限合伙人马立国256,650.000.63%
26有限合伙人李德胜574,280.601.42%
27有限合伙人张树波647,450.001.60%
28有限合伙人费启智922,670.902.27%
29有限合伙人孙德良1,014,411.202.50%
30有限合伙人孙德臣725,610.001.79%
31有限合伙人韩亮327,450.000.81%
32有限合伙人黄晋584,100.001.44%
33有限合伙人殷洪洋531,000.001.31%
34有限合伙人王鹏589,620.001.45%
35有限合伙人龙湘鹏451,350.001.11%
36有限合伙人任成伟451,350.001.11%
37有限合伙人杨威451,350.001.11%
38有限合伙人项春912,420.902.25%
39有限合伙人梁辰1,223,400.003.02%
40有限合伙人陈向城1,682,101.504.15%
41有限合伙人史庆余1,004,161.202.48%
42有限合伙人刁全637,200.001.57%
43有限合伙人马长好324,610.000.80%
44有限合伙人赵永宏256,650.000.63%
45有限合伙人林彬451,350.001.11%
46有限合伙人王晓燕531,000.001.31%
47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40,562,568.10100.00%

3)沈阳弘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戴继双4,432,000.007.47%
2有限合伙人马诚3,547,000.005.98%
3有限合伙人吴丰3,137,800.005.29%
4有限合伙人于洪昌3,137,800.005.29%
5有限合伙人李宝纯5,103,200.008.60%
6有限合伙人张勇5,103,200.008.60%
7有限合伙人李绍国3,333,200.005.62%
8有限合伙人马志宏4,430,600.007.47%
9有限合伙人单玮4,253,600.007.17%
10有限合伙人王铁夫4,058,200.006.84%
11有限合伙人杨树华1,224,100.002.06%
12有限合伙人金娜2,866,864.004.83%
13有限合伙人于庆桢531,000.000.90%
14有限合伙人汪创华1,053,580.601.78%
15有限合伙人王建华1,560,400.002.63%
16有限合伙人刘胜民586,200.000.99%
17有限合伙人谭佳健1,223,400.002.06%
18有限合伙人郝建国725,610.001.22%
19有限合伙人陈金玲675,840.301.14%
20有限合伙人史大宽531,000.000.90%
21有限合伙人沙龙647,450.001.09%
22有限合伙人刘沪红256,650.000.43%
23有限合伙人刘俊坤129,210.000.22%
24有限合伙人王荣256,650.000.43%
25有限合伙人蔡建飞129,210.000.22%
26有限合伙人郭飞虎334,810.000.56%
27有限合伙人汪涛1,225,000.002.07%
28有限合伙人王海伦735,000.001.24%
29有限合伙人王晖735,000.001.24%
30有限合伙人于晃735,000.001.24%
31有限合伙人韩纪权735,000.001.24%
32有限合伙人姬成477,137.500.80%
33有限合伙人甄澄245,000.000.41%
34有限合伙人张亚平49,000.000.08%
35有限合伙人赵望122,500.000.21%
36有限合伙人胡军122,500.000.21%
37有限合伙人王良122,500.000.21%
38有限合伙人白冬245,000.000.41%
39有限合伙人王佳明245,000.000.41%
40有限合伙人慕羡245,000.000.41%
41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59,307,213.40100.00%

4)沈阳仕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尚小溪1,673,080.605.08%
2有限合伙人李雀屏1,315,140.303.99%
3有限合伙人王刚1,037,550.003.15%
4有限合伙人赵燕楼1,170,300.003.55%
5有限合伙人张健1,629,001.504.95%
6有限合伙人臧鹏飞1,629,001.504.95%
7有限合伙人陈静1,117,200.003.39%
8有限合伙人梅玉637,200.001.94%
9有限合伙人刘沛华1,320,660.304.01%
10有限合伙人王宗玉1,170,300.003.55%
11有限合伙人郝玉明1,307,080.003.97%
12有限合伙人李超1,117,200.003.39%
13有限合伙人田丽丽1,117,200.003.39%
14有限合伙人苏英翱531,000.001.61%
15有限合伙人郝岩531,000.001.61%
16有限合伙人李鹤678,000.002.06%
17有限合伙人梁瑞琪1,037,550.003.15%
18有限合伙人计成1,496,251.504.54%
19有限合伙人赵志玲718,250.002.18%
20有限合伙人张鹏飞327,450.000.99%
21有限合伙人张鹏刚809,990.302.46%
22有限合伙人孟继纲327,450.000.99%
23有限合伙人秦建国324,610.000.99%
24有限合伙人张奎尧129,210.000.39%
25有限合伙人李清波256,650.000.78%
26有限合伙人文胜智256,650.000.78%
27有限合伙人谭永前334,810.001.02%
28有限合伙人陈震348,390.301.06%
29有限合伙人赵玉艳256,650.000.78%
30有限合伙人王飏256,650.000.78%
31有限合伙人陈艳440,130.601.34%
32有限合伙人李中双256,650.000.78%
33有限合伙人张婉悦256,650.000.78%
34有限合伙人王俊明256,650.000.78%
35有限合伙人仲作文334,810.001.02%
36有限合伙人刘小明372,890.301.13%
37有限合伙人王睿817,350.302.48%
38有限合伙人王一明637,200.001.94%
39有限合伙人王圣驰334,810.001.02%
40有限合伙人刘聪1,223,400.003.72%
41有限合伙人张勇256,650.000.78%
42有限合伙人邱化青584,100.001.77%
43有限合伙人张德君974,900.002.96%
44有限合伙人陈启明767,580.602.33%
45有限合伙人金娜551,646.001.68%
46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32,926,895.10100.00%

5)沈阳立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于政日1,673,080.604.68%
2有限合伙人郭宏1,117,200.003.12%
3有限合伙人徐强887,100.002.48%
4有限合伙人全红飞985,320.902.76%
5有限合伙人王春明1,170,300.003.27%
6有限合伙人薛宁宁584,100.001.63%
7有限合伙人丁兵1,629,001.504.56%
8有限合伙人韩柏林1,170,300.003.27%
9有限合伙人历刚1,243,800.003.48%
10有限合伙人李志卓584,100.001.63%
11有限合伙人刘佳亮1,175,820.003.29%
12有限合伙人宋广英531,000.001.49%
13有限合伙人许鑫1,117,200.003.12%
14有限合伙人曹亮亮1,117,200.003.12%
15有限合伙人许泉677,940.301.90%
16有限合伙人徐明辉1,037,550.002.90%
17有限合伙人隋文杰1,085,211.203.04%
18有限合伙人张贺然129,210.000.36%
19有限合伙人马广岩256,650.000.72%
20有限合伙人单长春256,650.000.72%
21有限合伙人渠鸾701,771.201.96%
22有限合伙人李云725,610.002.03%
23有限合伙人段亚琼334,810.000.94%
24有限合伙人裴威334,810.000.94%
25有限合伙人刘晓鹏256,650.000.72%
26有限合伙人杜崇洋256,650.000.72%
27有限合伙人刘斌334,810.000.94%
28有限合伙人王延飞256,650.000.72%
29有限合伙人陈久国256,650.000.72%
30有限合伙人戴硕647,450.001.81%
31有限合伙人太兴宇348,390.300.97%
32有限合伙人刘洋718,250.002.01%
33有限合伙人周太勇531,000.001.49%
34有限合伙人王俊531,000.001.49%
35有限合伙人孙玉莹708,000.001.98%
36有限合伙人杨显冬1,673,080.604.68%
37有限合伙人伊洪丽1,223,400.003.42%
38有限合伙人董鑫1,419,400.003.97%
39有限合伙人姜洋1,223,400.003.42%
40有限合伙人张守立637,200.001.78%
41有限合伙人孔祥卓1,223,400.003.42%
42有限合伙人杨树鑫1,223,400.003.42%
43有限合伙人卢傅安1,498,620.904.19%
44有限合伙人金娜257,434.800.72%
45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35,750,573.30100.00%

6)沈阳永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舒鑫1,489,600.003.52%
2有限合伙人刘铎1,602,280.603.78%
3有限合伙人孟磊637,200.001.50%
4有限合伙人翟慎宇1,223,400.002.89%
5有限合伙人郭宝刚1,315,140.303.11%
6有限合伙人雍兴平1,590,361.203.76%
7有限合伙人于天1,223,400.002.89%
8有限合伙人陈俊风1,682,101.503.97%
9有限合伙人张哲贤1,353,780.603.20%
10有限合伙人符伟123,900.000.29%
11有限合伙人罗劲1,223,400.002.89%
12有限合伙人郝国帅1,504,140.903.55%
13有限合伙人刘振邦1,117,200.002.64%
14有限合伙人邢立凯584,100.001.38%
15有限合伙人魏琦584,100.001.38%
16有限合伙人郭峰1,170,300.002.76%
17有限合伙人金辉1,170,300.002.76%
18有限合伙人张业玲749,340.301.77%
19有限合伙人闫锋1,223,400.002.89%
20有限合伙人康建兴1,228,920.002.90%
21有限合伙人马昊1,427,280.603.37%
22有限合伙人刘恭新584,100.001.38%
23有限合伙人薛吉1,170,300.002.76%
24有限合伙人解刚1,117,200.002.64%
25有限合伙人韩涛1,117,200.002.64%
26有限合伙人荆迅1,117,200.002.64%
27有限合伙人常健531,000.001.25%
28有限合伙人李艳伟1,117,200.002.64%
29有限合伙人王晶1,117,200.002.64%
30有限合伙人董友1,037,550.002.45%
31有限合伙人苏杨1,037,550.002.45%
32有限合伙人王磊1,037,550.002.45%
33有限合伙人吴亮324,610.000.77%
34有限合伙人刘洪波647,450.001.53%
35有限合伙人孟冬梅256,650.000.61%
36有限合伙人白云647,450.001.53%
37有限合伙人李连海334,810.000.79%
38有限合伙人陈亮334,810.000.79%
39有限合伙人周慧334,810.000.79%
40有限合伙人雍建华1,092,571.202.58%
41有限合伙人邹鹏725,610.001.71%
42有限合伙人关锰584,100.001.38%
43有限合伙人黄德强584,100.001.38%
44有限合伙人金娜1,277,496.003.02%
45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42,352,164.20100.00%

二、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权授予及 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1)沈阳汇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尚婷婷195,400.001.91%
2有限合伙人李琳390,800.003.82%
3有限合伙人孟立颖195,400.001.91%
4有限合伙人宫宇470,620.904.60%
5有限合伙人林泓辰195,400.001.91%
6有限合伙人王欣195,400.001.91%
7有限合伙人曹飞362,683.893.54%
8有限合伙人张来华470,620.904.60%
9有限合伙人孙玉洁195,400.001.91%
10有限合伙人高岩195,400.001.91%
11有限合伙人王岩195,400.001.93%
12有限合伙人李耀祖781,600.007.63%
13有限合伙人庞佳璇195,400.001.91%
14有限合伙人刘洪丽378,880.603.70%
15有限合伙人李双满287,140.302.80%
16有限合伙人杨楠470,620.904.60%
17有限合伙人徐恩阳195,400.001.91%
18有限合伙人杨玉贤195,400.001.91%
19有限合伙人张国鑫287,140.302.80%
20有限合伙人王志伟195,400.001.91%
21有限合伙人赵铮390,800.003.82%
22有限合伙人方佳浩287,140.302.80%
23有限合伙人李辉195,400.001.91%
24有限合伙人肖伟195,400.001.91%
25有限合伙人吕文浩195,400.001.91%
26有限合伙人王鹏195,400.001.91%
27有限合伙人王鹏195,400.001.91%
28有限合伙人郭婷195,400.001.91%
29有限合伙人关晓195,400.001.91%
30有限合伙人郝洪伟195,400.001.91%
31有限合伙人张哲生195,400.001.91%
32有限合伙人齐越195,400.001.91%
33有限合伙人孙永强195,400.001.91%
34有限合伙人徐晓艺287,140.302.80%
35有限合伙人邱金梁195,400.001.91%
36有限合伙人王亮195,400.001.91%
37有限合伙人赵扬685,400.006.69%
38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0,240,189.39100.00%

2)沈阳今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迟苗苗195,400.001.63%
2有限合伙人闫帅195,400.001.63%
3有限合伙人刘宇哲287,140.302.39%
4有限合伙人王智勇195,400.001.63%
5有限合伙人马哲195,400.001.63%
6有限合伙人张宗梁195,400.001.63%
7有限合伙人刘一辰195,400.001.63%
8有限合伙人李峥378,880.603.15%
9有限合伙人葛一朗562,361.204.68%
10有限合伙人李赞195,400.001.63%
11有限合伙人齐志强195,400.001.63%
12有限合伙人刘操195,400.001.63%
13有限合伙人李宝杰195,400.001.63%
14有限合伙人赵志聪195,400.001.63%
15有限合伙人张书超195,400.001.63%
16有限合伙人张毅195,400.001.63%
17有限合伙人李德斌482,540.304.02%
18有限合伙人夏宁195,400.001.63%
19有限合伙人石裕玮195,400.001.63%
20有限合伙人郑维涛195,400.001.63%
21有限合伙人马东生287,140.302.39%
22有限合伙人王红195,400.001.63%
23有限合伙人王学宇195,400.001.63%
24有限合伙人陆遥287,140.302.39%
25有限合伙人郑英雪195,400.001.63%
26有限合伙人张明月195,400.001.63%
27有限合伙人薛宁宁195,400.001.63%
28有限合伙人张昌国195,400.001.63%
29有限合伙人张新195,400.001.63%
30有限合伙人娄殿辉195,400.001.63%
31有限合伙人付琼287,140.302.39%
32有限合伙人高欣然195,400.001.63%
33有限合伙人陈曦195,400.001.63%
34有限合伙人袁恒超195,400.001.63%
35有限合伙人隋健287,140.302.39%
36有限合伙人刘皓378,880.603.15%
37有限合伙人王玉玺195,400.001.63%
38有限合伙人张秋菊195,400.001.63%
39有限合伙人赵恩义195,400.001.63%
40有限合伙人崔道阳195,400.001.63%
41有限合伙人林永生195,400.001.63%
42有限合伙人王延586,200.004.88%
43有限合伙人王文195,400.001.63%
44有限合伙人温旭287,140.302.39%
45有限合伙人夏爱松195,400.001.63%
46有限合伙人袁皓195,400.001.63%
47有限合伙人王荔楠378,880.603.15%
48有限合伙人陈谢天685,400.005.70%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2,014,986.10100.00%

3)沈阳乐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孙伟287,140.302.47%
2有限合伙人赵猛195,400.001.68%
3有限合伙人宫军195,400.001.68%
4有限合伙人赵巍287,140.302.47%
5有限合伙人徐铭哲470,620.904.05%
6有限合伙人王文超195,400.001.68%
7有限合伙人孟柏军195,400.001.68%
8有限合伙人姬泓池287,140.302.47%
9有限合伙人沈玉琢195,400.001.68%
10有限合伙人鲍连欣195,400.001.68%
11有限合伙人刘一闻757,761.206.52%
12有限合伙人王文广195,400.001.68%
13有限合伙人贾俊博195,400.001.68%
14有限合伙人王宇390,800.003.36%
15有限合伙人艾欣195,400.001.68%
16有限合伙人吕丽娜195,400.001.68%
17有限合伙人田世杰195,400.001.68%
18有限合伙人刘刚195,400.001.68%
19有限合伙人王硕195,400.001.68%
20有限合伙人焦万君195,400.001.68%
21有限合伙人孔金燕287,140.302.47%
22有限合伙人王利勇195,400.001.68%
23有限合伙人王冬195,400.001.68%
24有限合伙人苏宁195,400.001.68%
25有限合伙人鲁悦195,400.001.68%
26有限合伙人关鑫195,400.001.68%
27有限合伙人张波195,400.001.68%
28有限合伙人郭丽娟195,400.001.68%
29有限合伙人尤英学195,400.001.68%
30有限合伙人朱丕璇195,400.001.68%
31有限合伙人盖鑫195,400.001.68%
32有限合伙人信勇195,400.001.68%
33有限合伙人黄彦东195,400.001.68%
34有限合伙人杨鹏195,400.001.68%
35有限合伙人吴锋195,400.001.68%
36有限合伙人白利群470,620.904.05%
37有限合伙人康玉钢195,400.001.68%
38有限合伙人杨宁390,800.003.36%
39有限合伙人杨波195,400.001.68%
40有限合伙人郝运195,400.001.68%
41有限合伙人戴锡铁195,400.001.68%
42有限合伙人关欣195,400.001.68%
43有限合伙人郑艳明378,880.603.26%
44有限合伙人纪攀超195,400.001.68%
45有限合伙人杜洪伟287,140.302.47%
46有限合伙人潘红伟195,400.001.68%
47有限合伙人宋君195,400.001.68%
48有限合伙人宋扬287,140.302.47%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616,726.40100.00%

4)沈阳圣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李建195,400.001.68%
2有限合伙人张涛195,400.001.68%
3有限合伙人王向东195,400.001.68%
4有限合伙人刘友195,400.001.68%
5有限合伙人宋溢晖470,620.904.04%
6有限合伙人肖冬195,400.001.68%
7有限合伙人舒春丽195,400.001.68%
8有限合伙人赵开锋195,400.001.68%
9有限合伙人韩正家195,400.001.68%
10有限合伙人王振达195,400.001.68%
11有限合伙人陈文195,400.001.68%
12有限合伙人王桂东195,400.001.68%
13有限合伙人赵家星195,400.001.68%
14有限合伙人李程195,400.001.68%
15有限合伙人赵光朋378,880.603.25%
16有限合伙人马丽惠195,400.001.68%
17有限合伙人闫岩195,400.001.68%
18有限合伙人苏兵兵195,400.001.68%
19有限合伙人姜鹏195,400.001.68%
20有限合伙人贾凯644,820.005.53%
21有限合伙人窦欣195,400.001.68%
22有限合伙人王雷287,140.302.46%
23有限合伙人孙振海195,400.001.68%
24有限合伙人徐炳昱195,400.001.68%
25有限合伙人张健470,620.904.04%
26有限合伙人李宝琦195,400.001.68%
27有限合伙人董航195,400.001.68%
28有限合伙人李鹏287,140.302.46%
29有限合伙人倪淼378,880.603.25%
30有限合伙人唐刚195,400.001.68%
31有限合伙人任霁筇195,400.001.68%
32有限合伙人宁廷发195,400.001.68%
33有限合伙人马智博195,400.001.68%
34有限合伙人高金旭562,361.204.82%
35有限合伙人赵睿195,400.001.68%
36有限合伙人宋锋195,400.001.68%
37有限合伙人庞宝东195,400.001.68%
38有限合伙人陈俊恺195,400.001.68%
39有限合伙人徐帅195,400.001.68%
40有限合伙人孙奇195,400.001.68%
41有限合伙人史金龙562,361.204.82%
42有限合伙人于德福195,400.001.68%
43有限合伙人秦鹏195,400.001.68%
44有限合伙人田启195,400.001.68%
45有限合伙人张本权195,400.001.68%
46有限合伙人巴武宁195,400.001.68%
47有限合伙人费庆男195,400.001.68%
48有限合伙人李海涛195,400.001.68%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663,427.00100.00%

5)沈阳讯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吴天健183,480.604.40%
2有限合伙人张博91,740.302.20%
3有限合伙人张玉金91,740.302.20%
4有限合伙人赵艳91,740.302.20%
5有限合伙人王戈91,740.302.20%
6有限合伙人王冬宁91,740.302.20%
7有限合伙人孙贲91,740.302.20%
8有限合伙人刘盈铄183,480.604.40%
9有限合伙人李津津91,740.302.20%
10有限合伙人张阳183,480.604.40%
11有限合伙人李洪臣91,740.302.20%
12有限合伙人孙家姝91,740.302.20%
13有限合伙人王建设91,740.302.20%
14有限合伙人郭佳宇275,220.906.60%
15有限合伙人孟艳玲91,740.302.20%
16有限合伙人唐伟达275,220.906.60%
17有限合伙人刁自强183,480.604.40%
18有限合伙人王凤杰183,480.604.40%
19有限合伙人李冬野183,480.604.40%
20有限合伙人赵大海287,140.306.88%
21有限合伙人胡永283,330.006.79%
22有限合伙人陈强91,740.302.20%
23有限合伙人徐天傲287,140.306.88%
24有限合伙人杨洋562,361.2013.48%
25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4,172,181.80100.00%

6)沈阳业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郑卫国195,400.001.64%
2有限合伙人刘英姝195,400.001.64%
3有限合伙人曹晓彤195,400.001.64%
4有限合伙人刘虹195,400.001.64%
5有限合伙人伦媛287,140.302.41%
6有限合伙人庄静文195,400.001.64%
7有限合伙人虞峰195,400.001.64%
8有限合伙人张静茹195,400.001.64%
9有限合伙人吴娜195,400.001.64%
10有限合伙人杨全195,400.001.64%
11有限合伙人郭杨195,400.001.64%
12有限合伙人陶冶195,400.001.64%
13有限合伙人冯海林378,880.603.18%
14有限合伙人刘彬彬195,400.001.64%
15有限合伙人郑强195,400.001.64%
16有限合伙人林薇470,620.903.95%
17有限合伙人张斌195,400.001.64%
18有限合伙人田晶195,400.001.64%
19有限合伙人陈姝宇195,400.001.64%
20有限合伙人李鑫195,400.001.64%
21有限合伙人叶强195,400.001.64%
22有限合伙人张金丹195,400.001.64%
23有限合伙人黄新凯195,400.001.64%
24有限合伙人魏文博287,140.302.41%
25有限合伙人张磊195,400.001.64%
26有限合伙人赵璨195,400.001.64%
27有限合伙人贾洪岩195,400.001.64%
28有限合伙人安智伟195,400.001.64%
29有限合伙人边作晰195,400.001.64%
30有限合伙人贾莉195,400.001.64%
31有限合伙人李晓晖195,400.001.64%
32有限合伙人任岿195,400.001.64%
33有限合伙人王瑶195,400.001.64%
34有限合伙人王金生674,130.005.66%
35有限合伙人孙洋195,400.001.64%
36有限合伙人王晟旻195,400.001.64%
37有限合伙人王开宇195,400.001.64%
38有限合伙人艾宏伟482,540.304.05%
39有限合伙人李旺泽195,400.001.64%
40有限合伙人辛海涛195,400.001.64%
41有限合伙人于小丹195,400.001.64%
42有限合伙人姜俊海378,880.603.18%
43有限合伙人孔庆鑫378,880.603.18%
44有限合伙人赵军195,400.001.64%
45有限合伙人董戬378,880.603.18%
46有限合伙人韦雪195,400.001.64%
47有限合伙人王国欣195,400.001.64%
48有限合伙人张云鹤562,900.004.73%
49有限合伙人赵文博195,400.001.64%
50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
合计11,900,595.20100.00%

7)沈阳宁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李卓195,400.001.62%
2有限合伙人宋洪斌195,400.001.62%
3有限合伙人李寅杰287,140.302.39%
4有限合伙人臧晓伟195,400.001.62%
5有限合伙人卢书岩470,620.903.91%
6有限合伙人张楠195,400.001.62%
7有限合伙人张建功390,800.003.25%
8有限合伙人周漪195,400.001.62%
9有限合伙人王宝华195,400.001.62%
10有限合伙人朱会东195,400.001.62%
11有限合伙人李峰195,400.001.62%
12有限合伙人律坦378,880.603.15%
13有限合伙人夏炎195,400.001.62%
14有限合伙人张新195,400.001.62%
15有限合伙人冀秀彦390,800.003.25%
16有限合伙人刘建禄287,140.302.39%
17有限合伙人侯秀丽287,140.302.39%
18有限合伙人武清波195,400.001.62%
19有限合伙人韩志忠195,400.001.62%
20有限合伙人李威195,400.001.62%
21有限合伙人祁志刚482,540.304.01%
22有限合伙人赵莹378,880.603.15%
23有限合伙人丁徽195,400.001.62%
24有限合伙人刘志阳195,400.001.62%
25有限合伙人延方泉378,880.603.15%
26有限合伙人遇婷195,400.001.62%
27有限合伙人林斌195,400.001.62%
28有限合伙人隗彦彤195,400.001.62%
29有限合伙人祁宇195,400.001.62%
30有限合伙人陈秀华195,400.001.62%
31有限合伙人刘亮195,400.001.62%
32有限合伙人刘延博195,400.001.62%
33有限合伙人吕岩195,400.001.62%
34有限合伙人王丽287,140.302.39%
35有限合伙人杜鹏195,400.001.62%
36有限合伙人王辉195,400.001.62%
37有限合伙人牛大勇781,600.006.50%
38有限合伙人谢罡195,400.001.62%
39有限合伙人张琦195,400.001.62%
40有限合伙人张阳195,400.001.62%
41有限合伙人孙波195,400.001.62%
42有限合伙人李猛195,400.001.62%
43有限合伙人刘长春195,400.001.62%
44有限合伙人杨光390,800.003.25%
45有限合伙人姜瑞195,400.001.62%
46有限合伙人王岩195,400.001.62%
47有限合伙人刘磊390,800.003.25%
48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2,031,365.20100.00%

8)沈阳正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王兰革195,400.001.78%
2有限合伙人白俊峰195,400.001.78%
3有限合伙人王望195,400.001.78%
4有限合伙人徐茂琳195,400.001.78%
5有限合伙人吴永贵195,400.001.78%
6有限合伙人周桂松195,400.001.78%
7有限合伙人张锋195,400.001.78%
8有限合伙人王麟195,400.001.78%
9有限合伙人闫百新195,400.001.78%
10有限合伙人孙皓195,400.001.78%
11有限合伙人陈德全195,400.001.78%
12有限合伙人范海宇195,400.001.78%
13有限合伙人王鹏562,361.205.13%
14有限合伙人柳鹏195,400.001.78%
15有限合伙人张威674,130.006.15%
16有限合伙人金星195,400.001.78%
17有限合伙人刘政287,140.302.62%
18有限合伙人耿延朝195,400.001.78%
19有限合伙人梁盈195,400.001.78%
20有限合伙人胡冰195,400.001.78%
21有限合伙人王春195,400.001.78%
22有限合伙人邵帅195,400.001.78%
23有限合伙人项军195,400.001.78%
24有限合伙人李怀顺378,880.603.46%
25有限合伙人刘晓军195,400.001.78%
26有限合伙人吕强195,400.001.78%
27有限合伙人徐超宇287,140.302.62%
28有限合伙人朱俊195,400.001.78%
29有限合伙人刘洪成195,400.001.78%
30有限合伙人朱宏波195,400.001.78%
31有限合伙人苏鹏195,400.001.78%
32有限合伙人杨栋195,400.001.78%
33有限合伙人李永胜195,400.001.78%
34有限合伙人李维强195,400.001.78%
35有限合伙人梁洪波195,400.001.78%
36有限合伙人闵大海195,400.001.78%
37有限合伙人刘先汉195,400.001.78%
38有限合伙人刘跃臣195,400.001.78%
39有限合伙人董成彬195,400.001.78%
40有限合伙人陈飞195,400.001.78%
41有限合伙人徐州378,880.603.46%
42有限合伙人高威195,400.001.78%
43有限合伙人张鹏378,880.603.46%
44有限合伙人王彦杰195,400.001.78%
45有限合伙人吕冰洋195,400.001.78%
46有限合伙人宋鹏195,400.001.78%
47有限合伙人王博195,400.001.78%
48有限合伙人刘毅195,400.001.78%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0,958,814.60100.00%

9)沈阳誉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李嘉195,400.001.75%
2有限合伙人孙锋287,140.302.58%
3有限合伙人叶奇195,400.001.75%
4有限合伙人杨晖195,400.001.75%
5有限合伙人张剑锋195,400.001.75%
6有限合伙人胡维涛195,400.001.75%
7有限合伙人王勇195,400.001.75%
8有限合伙人马驰195,400.001.75%
9有限合伙人周英博195,400.001.75%
10有限合伙人林翔195,400.001.75%
11有限合伙人苑广彤470,620.904.22%
12有限合伙人孙德超195,400.001.75%
13有限合伙人吴楠195,400.001.75%
14有限合伙人刘宏伟195,400.001.75%
15有限合伙人李洪伟195,400.001.75%
16有限合伙人唐守富195,400.001.75%
17有限合伙人郭大勇195,400.001.75%
18有限合伙人齐晋茁195,400.001.75%
19有限合伙人张旭195,400.001.75%
20有限合伙人蔡勇195,400.001.75%
21有限合伙人韩波195,400.001.75%
22有限合伙人刘一鸣195,400.001.75%
23有限合伙人曹如琨195,400.001.75%
24有限合伙人任财睦390,800.003.51%
25有限合伙人王杨195,400.001.75%
26有限合伙人谭伟195,400.001.75%
27有限合伙人霍伟光470,620.904.22%
28有限合伙人苏晓龙195,400.001.75%
29有限合伙人范恩龙195,400.001.75%
30有限合伙人姚劲195,400.001.75%
31有限合伙人崔文东195,400.001.75%
32有限合伙人高源195,400.001.75%
33有限合伙人刘勇195,400.001.75%
34有限合伙人王学海195,400.001.75%
35有限合伙人刘峥470,620.904.22%
36有限合伙人关跃195,400.001.75%
37有限合伙人李博195,400.001.75%
38有限合伙人张庆彬195,400.001.75%
39有限合伙人谭家祥287,140.302.58%
40有限合伙人孟繁昊562,361.205.05%
41有限合伙人李琦195,400.001.75%
42有限合伙人石坚195,400.001.75%
43有限合伙人王泽华390,800.003.51%
44有限合伙人佟威390,800.003.51%
45有限合伙人舒畅390,800.003.51%
46有限合伙人崔立军195,400.001.75%
47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146,105.50100.00%

10)沈阳议宸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魏丽凤195,400.001.63%
2有限合伙人张树楠195,400.001.63%
3有限合伙人宋文龙195,400.001.63%
4有限合伙人何茂旺195,400.001.63%
5有限合伙人刘丹195,400.001.63%
6有限合伙人徐文军195,400.001.63%
7有限合伙人段薇娜287,140.302.40%
8有限合伙人辜国建195,400.001.63%
9有限合伙人付秀琳195,400.001.63%
10有限合伙人李博伟195,400.001.63%
11有限合伙人于洋195,400.001.63%
12有限合伙人王绍泽195,400.001.63%
13有限合伙人黄锡彪195,400.001.63%
14有限合伙人李刚195,400.001.63%
15有限合伙人于洋195,400.001.63%
16有限合伙人苗叶亮195,400.001.63%
17有限合伙人赵帅390,800.003.27%
18有限合伙人崔勇195,400.001.63%
19有限合伙人钱森195,400.001.63%
20有限合伙人陈永刚195,400.001.63%
21有限合伙人曲媛195,400.001.63%
22有限合伙人李南195,400.001.63%
23有限合伙人张伟195,400.001.63%
24有限合伙人高柏195,400.001.63%
25有限合伙人马明生287,140.302.40%
26有限合伙人孟祥福195,400.001.63%
27有限合伙人杨倩287,140.302.40%
28有限合伙人曹宇195,400.001.63%
29有限合伙人岳亚军287,140.302.40%
30有限合伙人白冰195,400.001.63%
31有限合伙人王钰195,400.001.63%
32有限合伙人刘喆195,400.001.63%
33有限合伙人金旭470,620.903.93%
34有限合伙人王胤龙195,400.001.63%
35有限合伙人刘洋378,880.603.17%
36有限合伙人李战195,400.001.63%
37有限合伙人崔立新195,400.001.63%
38有限合伙人刘斌195,400.001.63%
39有限合伙人孙永瑞390,800.003.27%
40有限合伙人刘永峰195,400.001.63%
41有限合伙人李余东417,112.803.49%
42有限合伙人韩璐574,280.604.80%
43有限合伙人陈静287,140.302.40%
44有限合伙人金洋390,800.003.27%
45有限合伙人邱百军674,130.005.64%
46有限合伙人孟岩195,400.001.63%
47有限合伙人官文超195,400.001.63%
48有限合伙人张中军195,400.001.63%
49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962,127.40100.00%

11)沈阳司宸<sup>4</sup>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丁建阳195,400.001.72%

<sup>4</sup> 合伙人冯志凯持有的沈阳司宸出资额已签署协议转让退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序号合伙人类型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2有限合伙人孙博195,400.001.72%
3有限合伙人邱大伟195,400.001.72%
4有限合伙人吴亮195,400.001.72%
5有限合伙人那云贺195,400.001.72%
6有限合伙人林维毅195,400.001.72%
7有限合伙人张清涛195,400.001.72%
8有限合伙人李龙泉195,400.001.72%
9有限合伙人代志勇195,400.001.72%
10有限合伙人富永亮195,400.001.72%
11有限合伙人孙尧287,140.302.53%
12有限合伙人梁东炜674,130.005.93%
13有限合伙人周顺新195,400.001.72%
14有限合伙人褚风海586,200.005.16%
15有限合伙人李万山195,400.001.72%
16有限合伙人黄剑龙195,400.001.72%
17有限合伙人温博楠195,400.001.72%
18有限合伙人高放195,400.001.72%
19有限合伙人冯迎春195,400.001.72%
20有限合伙人刘洋195,400.001.72%
21有限合伙人孙玉东195,400.001.72%
22有限合伙人林宏伟195,400.001.72%
23有限合伙人王宇195,400.001.72%
24有限合伙人杨林峰195,400.001.72%
25有限合伙人吴艳芳195,400.001.72%
26有限合伙人解斌287,140.302.53%
27有限合伙人崔备全195,400.001.72%
28有限合伙人柳成贵195,400.001.72%
29有限合伙人任延明195,400.001.72%
30有限合伙人王振江195,400.001.72%
31有限合伙人郑伟378,880.603.33%
32有限合伙人兰松涛195,400.001.72%
33有限合伙人杨波195,400.001.72%
34有限合伙人杨力586,200.005.16%
35有限合伙人张志欣195,400.001.72%
36有限合伙人李焰195,400.001.72%
37有限合伙人赵博195,400.001.72%
38有限合伙人李圣军674,130.005.93%
39有限合伙人周新宇195,400.001.72%
40有限合伙人李成洋287,140.302.53%
41有限合伙人葛斌195,400.001.72%
42有限合伙人陈立志195,400.001.72%
43有限合伙人张嘉祥287,140.302.53%
44有限合伙人李曦195,400.001.72%
45有限合伙人梁斌287,140.302.53%
46有限合伙人王鸿儒195,400.001.72%
47普通合伙人沈阳上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
合计11,369,643.10100.00%

附表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主要业务资质清单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资质内容发证日期有效期发证部门
1沈鼓集团排污许可证91210106117978061A001Q废气、废水排放2020.06.112028.06.07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沈鼓集团食品经营许可证JY22101000021886热食类食品制售2024.07.232027.11.15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沈鼓自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22120902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023.09.122027.01.20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4沈鼓自控安全生产许可证(辽)JZ安许证字[2022]021355建筑施工2025.03.072028.03.06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蓝盛检测机构认定资质证书机检通[2023]09号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行业机构认定的基本条件及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数据和结果2023.01.152026.01.14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6蓝盛检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30008220773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2023.02.012029.01.31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7蓝盛检测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L1544符合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要求2023.02.262029.02.2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8营口透平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210800587329437T001X——2025.03.252030.03.24——
9营口透平食品经营许可证JY32108040006861热食类食品制售2024.08.192029.08.18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
10沈鼓进出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登记备案表编号:03919820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2022.08.09长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沈阳铁西)
11沈鼓实业食品经营许可证JY12101000139357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21.04.012026.03.31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沈鼓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辽交运管许可沈字210101000025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2022.08.122026.08.11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13沈鼓工程成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22129901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2025.10.052029.09.02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14沈鼓工程成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A221028569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2024.07.252029.07.25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15沈鼓工程成套安全生产许可证(辽)JZ安许证字[2024]137701建筑施工2024.11.082027.11.07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6喀什沈鼓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653122MABTQT DH6L001Y——2023.07.152028.07.14——
17喀什沈鼓安全生产许可证(喀)WH安许证[2024]0001氧【液化的】;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液化的】;氩【压缩的】2024.05.162027.05.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18喀什沈鼓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TS9265357-2028汽车罐车的低温液化气体的充装,充装介质为液氩、液氮、液氧2024.07.082028.07.0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水泵研究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40008349791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行业机构认定的基本条件及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2024.02.232030.02.22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水泵研究所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L1068符合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要求2024.04.092030.04.08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1透平机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1810460-2026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GC1)2022.08.032026.08.02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2沈鼓安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221033967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025.11.242029.07.23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3沈鼓安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1-00065-2022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2022.05.112028.05.10国家能源局东北能源监管局
24沈鼓安检安全生产许可证(辽)JZ安许证字[2013]008139建筑施工2025.10.172028.10.16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5沈鼓安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3821607-2026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2022.06.172026.06.16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6沈鼓往复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1821083-2029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GC1)2025.01.132029.01.12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7沈鼓往复机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210106MA0XMT276J001W——2024.07.032029.07.02——
28沈鼓往复机食品经营许可证JY32101060017386热食类食品制售2025.03.062029.09.24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9沈鼓核泵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22)19号设备类别:泵;核安全级别:核安全1、2、3级2022.09.162027.09.30国家核安全局
30沈鼓核泵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2)19号设备类别:泵;核安全级别:核安全1、2、3级2022.09.162027.09.30国家核安全局
31深圳沈鼓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2023-106482.4GHz无线局域网设备发射(设备型号G205)2023.07.072025.12.31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32深圳沈鼓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2022-143112.4GHz无线局域网设备发射(设备型号W205)2022.09.162025.12.31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33沈鼓辅机成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2210308-2029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A2)2025.10.172029.10.25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4沈鼓辅机成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1821103-2026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子项目:工业管道(GC2)2022.07.132026.07.12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5沈鼓辅机成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2721427-2026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子项目:元件组合装置2022.05.262026.05.25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
36沈鼓辅机成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1210A18-2028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2024.03.222028.04.01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7沈鼓辅机成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210106MA0YGETB8A001W—2024.05.082029.05.07—

附表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清单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性质面积(m2)坐落位置使用权期限土地用途是否抵押
1沈鼓集团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出让213,671.50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054.10.18工业否
2沈鼓集团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出让171,720.00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054.10.18工业否
3沈鼓集团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出让278,597.94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054.10.18工业否
4沈鼓集团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03903号出让36,784.00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054.10.18工业否
5营口透平辽(2024)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8515号出让235,141.03鲅鱼圈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主门卫,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食堂2062.10.26工业否
6营口透平辽(2024)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8516号出让276,139.02鲅鱼圈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配送中心,鲅鱼圈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汽车库等11个2062.10.26工业否
合计1,212,053.49-

附表四: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自有房屋清单

序号房产所有权人物业位置房产证号房屋坐落的土地证号用途建筑面积(m2)是否抵押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1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84221号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厂房33,930.64否
2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87366号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厂房23,274.91否
3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4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84385号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泵站16,243.56否
4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3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8425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备件库7,855.38否
5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8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87393号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厂房19,351.64否
6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9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87415号沈开国用(2011)第265号厂房11,705.00否
7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7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573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门卫室69.66否
8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6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536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门卫室51.14否
9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0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73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其它4,348.21否
10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1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5951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其它5,919.79否
11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2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415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宿舍5,020.28否
12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5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4947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其它5,763.47否
13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3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353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其它519.32否
14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4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868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门卫室403.22否
15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9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361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其它15,653.55否
16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号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312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办公33,742.33否
17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86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厂房28,523.28否
18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6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502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厂房17,483.62否
19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7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71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厂房13,389.91否
20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6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65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其它200.57否
21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5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644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6号厂房27,910.06否
22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9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00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门卫室109.52否
23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28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341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门卫室109.52否
24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5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79856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厂房28,475.03否
25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4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466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车间32,284.25否
26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5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02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其它19.09否
27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4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068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垃圾站745.36否
28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1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17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其它367.84否
29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0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315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车库5,063.93否
30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8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380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其它2,556.83否
31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7号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79873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办公12,529.72否
32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2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409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配送中心7,663.02否
33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1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43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变电所1,645.68否
34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10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2449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其他2,654.08否
35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6号(全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91867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厂房32,520.60否
36沈鼓集团武侯区友谊路9号2栋E单元2楼2号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73008号川(2023)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73008号住宅137.77否
37沈鼓集团铁西区南九东路15号(4门)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28253号(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28253号网点120.00否
38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39号(全部)辽(2024)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09834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润滑油库634.95否
39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42号(全部)辽(2024)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393号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03903号办公、生产20,527.75否
40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41号(全部)辽(2024)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7394号辽(2023)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03903号办公楼、设备用房11,549.14否
41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40号(全部)辽(2024)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78619号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办公、生产4,743.08否
42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404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295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7.42否
43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405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294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5.69否
44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1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0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3.23否
45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2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297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7.90否
46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3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296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7.90否
47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4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298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7.42否
48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5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1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5.69否
49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6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2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87.91否
50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7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3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51.07否
51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8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4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81.59否
52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09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5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77.90否
53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10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306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50.26否
54沈鼓集团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9号2幢11511室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278293号西碑国用(2013出)第141号、西碑国用(2013)第143号成套住宅51.74否
55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116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9号住宅112.71否
56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119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8号住宅112.71否
57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120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7号住宅112.71否
58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121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4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47号住宅112.71否
59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1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5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57号住宅112.71否
60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123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5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50号住宅112.71否
61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3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355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355 号住宅111.09否
62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4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676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676 号住宅112.71否
63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4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356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356 号住宅111.09否
64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5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681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681 号住宅112.71否
65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5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44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44 号住宅111.09否
66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6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687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687 号住宅112.71否
67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6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51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51 号住宅111.09否
68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7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43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43 号住宅111.09否
69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8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50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50 号住宅111.09否
70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29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53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253 号住宅111.09否
71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30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722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722 号住宅111.09否
72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132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730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8730 号住宅111.09否
73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213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605 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 0009605 号住宅110.07否
74营口透平25-华海城 1#楼-214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73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733号住宅109.56否
75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14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6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64号住宅110.07否
76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18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74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745号住宅109.56否
77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18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4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44号住宅110.07否
78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0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3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39号住宅110.07否
79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1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3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35号住宅110.07否
80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3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75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754号住宅109.56否
81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4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0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06号住宅109.56否
82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5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48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489号住宅110.07否
83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6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9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97号住宅109.56否
84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6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47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474号住宅110.07否
85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7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9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92号住宅109.56否
86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7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1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14号住宅110.07否
87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8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6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61号住宅109.56否
88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8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0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01号住宅110.07否
89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9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7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76号住宅109.56否
90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29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19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191号住宅110.07否
91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30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6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65号住宅109.56否
92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30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4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49号住宅110.07否
93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31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2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27号住宅109.56否
94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31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5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53号住宅110.07否
95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3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2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20号住宅109.56否
96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232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5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54号住宅110.07否
97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319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2号住宅109.02否
98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320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6号住宅109.02否
99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321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8号住宅109.02否
100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3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69号住宅109.02否
101营口透平25-华海城1#楼-323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7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71号住宅109.02否
102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5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413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4131号住宅106.57否
103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6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413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4133号住宅106.57否
104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6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357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3575号住宅51.63否
105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6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1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11号住宅51.63否
106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7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413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4139号住宅106.57否
107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7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356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3567号住宅51.63否
108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7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2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22号住宅51.63否
109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8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0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03号住宅51.63否
110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8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7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76号住宅51.63否
111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8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8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80号住宅110.94否
112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9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06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064号住宅106.57否
113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19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0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06号住宅51.63否
114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0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13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138号住宅106.57否
115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0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0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08号住宅51.63否
116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1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8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81号住宅106.57否
117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8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86号住宅106.57否
118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3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9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91号住宅106.57否
119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4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9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99号住宅106.57否
120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4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6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69号住宅110.94否
121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5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367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3670号住宅106.57否
122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5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6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68号住宅110.94否
123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128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6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061号住宅110.94否
124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18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6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67号住宅111.72否
125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24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6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63号住宅111.72否
126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27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6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62号住宅111.72否
127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28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5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57号住宅111.72否
128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29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7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71号住宅111.72否
129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30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5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53号住宅111.72否
130营口透平25-华海城4#楼-331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3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737号住宅111.72否
131营口透平25-华海城5#楼-233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30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307号住宅109.91否
132营口透平25-华海城5#楼-324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1166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11667号住宅106.83否
133营口透平25-华海城5#楼-325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341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5341号住宅106.83否
134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213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1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14号住宅109.58否
135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220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3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39号住宅109.58否
136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221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76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76号住宅109.58否
137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222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7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675号住宅109.58否
138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227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1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12号住宅109.58否
139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3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4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40号住宅108.07否
140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323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4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47号住宅108.07否
141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324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5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7152号住宅108.07否
142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325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83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838号住宅108.07否
143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326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83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839号住宅108.07否
144营口透平25-华海城6#楼-327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84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6843号住宅108.07否
145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113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1172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11723号住宅111.14否
146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116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02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020号住宅111.14否
147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119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594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594号住宅112.75否
148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1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0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8607号住宅112.75否
149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126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08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085号住宅111.14否
150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129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34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343号住宅111.14否
151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215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5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45号住宅109.61否
152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220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住宅110.12否
153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2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8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282号住宅109.61否
154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2253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1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512号住宅110.12否
155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227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39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390号住宅109.61否
156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308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2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20号住宅102.21否
157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3094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28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728号住宅102.21否
158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322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13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13号住宅109.07否
159营口透平25-华海城9#楼-3251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37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09637号住宅109.07否
160营口透平25-昌宇星河湾10#楼-150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1779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1779号住宅165.70否
161营口透平25-昌宇星河湾10#楼-170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1780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1780号住宅165.48否
162营口透平25-昌宇星河湾11#楼-1702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1782号辽(2017)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1782号住宅165.48否
163营口透平鲅鱼圈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主门卫,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食堂辽(2024)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8515号辽(2024)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8515号工业7,645.78否
164营口透平鲅鱼圈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配送中心,鲅鱼圈区新型装备制造产业园-汽车库等11个辽(2024)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8516号辽(2024)营口鲅鱼圈不动产权第0028516号工业83,096.53否
165透平机械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4号楼-2层D167京(2016)西城区不动产权第0045356号-地下车库32.28否
166透平机械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4号楼-2层D168京(2016)西城区不动产权第0045355号-地下车库32.28否
167透平机械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2门501京房权证西股字第117444号-住宅252.32否
168透平机械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2门504京房权证西股字第117448号-住宅160.12否
169透平机械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4号楼6门301X京房权证西股字第008126号-住宅236.10否
170透平机械铁西区云峰北街62号1610沈房权证铁西字第54467号-住宅100.77否
171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8号公寓1单元3002室宁(200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14460号宁(200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14460号住宅179.07否
172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8号公寓2单元2902室宁(200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14462号宁(200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14462号住宅180.22否
173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8号公寓2单元3002室宁(200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14389号宁(200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14389号住宅179.07否
174透平机械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61号天安名门小区5栋11层1单元1105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1305657号-住宅139.33否
175沈鼓安检天彭镇三圣北路35号8栋2单元10层1002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49958号彭国用(2014)第3818号住宅116.33否
176沈鼓安检天彭镇三圣北路35号8栋2单元1层101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49959号彭国用(2014)第3817号住宅116.41否
177沈鼓安检天彭镇三圣北路35号8栋2单元1层102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549960号彭国用(2014)第3819号住宅116.41否
178沈鼓安检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13号楼2单元2502室宁(2021)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57527号宁(2021)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57527号高档公寓99.56否
179沈鼓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89号503房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031781号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031781号住宅106.54否
小计541,099.69——
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1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换热站384.00否
2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气瓶库220.32否
3沈鼓集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沈开国用(2011)第267号混合气体站120.00否
4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16号楼1单元102室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5078540号银国用(2013)第17026号住宅147.33否
5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16号楼2单元202室房权证兴庆区字第2015078539号银国用(2013)第17026号住宅148.15否
6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5号商铺104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81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81号商业服务90.48否
7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5号商铺105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80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80号商业服务90.48否
8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5号商铺112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79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79号商业服务93.48否
9透平机械兴庆区丽景北街丽景街商贸城5号商铺113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78号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1478号商业服务90.48否
10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动力厂房1,301.83否
11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控制楼2,215.02否
12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综合仓库及维修厂房936.23否
13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循环水站425.96否
14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压缩机厂房(主装置区)3,894.8否
15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LCNG站房148.5否
16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CNG压缩机厂房246.69否
17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门卫室110.00否
18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门卫室210.00否
19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35KV变配电站室265.98否
20透平机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东堡社区升官坪村--备件库外厕所46.97否
小计10,886.70——
合计551,986.39——

附表五: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使用的房屋清单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物业位置出租方房产证号租赁用途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1大连透平大连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连市软件园路80号大理工大学科技园(B座)5楼504//505/506/515/隔断号房间-办公237.002025.01.01-2025.12.31
2大连透平大连佰达通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辛艺街15号-厂房800.002022.07.21-2025.07.20
3深圳沈鼓深圳TCL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研发楼G3栋2层202号-办公923.872024.06.01-2027.05.31
4沈鼓辅机成套沈阳东利钛业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96号-生产、办公13,904.302024.06.15-2029.06.14
5河津沈鼓张明学、张稳平河津市东辛封村福源小区7号楼2单元6楼西户、7号楼2单元7楼西户-居住240.002024.06.20-2029.06.20
6沈鼓安检榆林分公司榆林榆横能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榆横工业区榆横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厂区3号厂房(仓库)、1号公寓楼宿舍房12间-生产、办公、居住7,526.192024.08.11-2025.12.31
合计23,631.36-

附表六: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商标清单

序号注册人商标名称注册/申请号商标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是否质押
1沈鼓集团沈鼓SBW358455572035.05.06原始取得否
2沈鼓集团1430717372030.08.06原始取得否
3沈鼓集团16971572033.02.28原始取得否
4沈鼓自控SBW2057750992027.08.27原始取得否
5沈鼓自控SBW20577508422027.10.20原始取得否
6沈鼓自控SBWAC2057750792027.08.27原始取得否
7沈鼓自控SBWAC20577506422027.08.27原始取得否
8沈鼓自控SBW Automation2057750592027.10.20原始取得否
9沈鼓自控SBW Automation20577504422028.05.13原始取得否
10沈鼓自控SGAC2012494792027.10.13原始取得否
11沈鼓自控SGAC20124946422027.07.20原始取得否
12沈鼓自控SBW-iSPower17411165422026.09.13原始取得否
13沈鼓自控SBW-iSPower1741116492026.09.13原始取得否
14水泵研究所51451586422031.08.13原始取得否
15水泵研究所51436452162031.10.06原始取得否
16水泵研究所PUMP TECHNOLOGY51251697A162031.09.13原始取得否

附表七: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专利清单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是否质押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
1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窄流道叶轮和叶轮焊接装置ZL202420035799.72024.01.052024.08.20否10年原始取得
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两级气浮空压机ZL202323453106.02023.12.182024.07.02否10年原始取得
3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工业压缩机过程快速建模方法ZL202210775559.62022.07.012024.06.21否20年原始取得
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高温循环风机ZL202323166912.X2023.11.222024.05.28否10年原始取得
5沈鼓集团实用新型用于高温循环风机的转子组件和高温循环风机ZL202323159133.72023.11.222024.05.28否10年原始取得
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转子组件及空压机ZL202322953201.02023.10.312024.05.10否10年原始取得
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甲醇合成气压缩机系统ZL202321832384.42023.07.122024.03.01否10年原始取得
8沈鼓集团发明悬臂敏感型单轴转子的振动特性分析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2011639023.92020.12.312024.02.20否20年原始取得
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叶轮批量热处理支撑装置ZL202321971275.02023.07.252024.01.26否10年原始取得
10沈鼓集团发明多级轴流膨胀机的多学科优化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2011095051.92020.10.14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1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组冷却系统ZL202321770914.72023.07.06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12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发明一种汽轮机内缸半环喷嘴槽加工的工装使用方法ZL202210431536.32022.04.222023.12.22否20年原始取得
13沈鼓集团实用新型装配工装及系统ZL202321433164.42023.06.062023.12.12否10年原始取得
1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拼接式蜗壳和压缩机ZL202320456612.62023.03.102023.11.07否10年原始取得
1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多级离心泵的空间导叶的设计方法ZL202011637905.12020.12.312023.11.03否20年原始取得
16沈鼓集团、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多轴离心压缩机和压缩系统ZL202320710498.52023.04.032023.10.20否10年原始取得
17沈鼓集团、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高温压缩机的隔热密封系统ZL202320710511.72023.04.032023.10.03否10年原始取得
18沈鼓集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实用新型压缩机转子轴的轴向移动工具及压缩机ZL202223178642.X2022.11.252023.09.15否10年原始取得
1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静叶多角度同步调节机构及轴流压缩机ZL202321198762.82023.05.172023.09.05否10年原始取得
2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双层轴承箱与透平压缩机ZL202321230615.42023.05.192023.09.01否10年原始取得
21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整流弯头结构ZL202320445904.X2023.03.092023.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22沈鼓集团发明压缩机段间隔板的分析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2011095087.72020.10.142023.08.01否20年原始取得
23沈鼓集团发明一种三维流场测量方法ZL202210468651.82022.04.29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4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发明一种用于工业汽轮机的调节级动叶片ZL202110440053.52021.04.232023.06.02否20年原始取得
25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压力容器开孔强度的评估方法及装置ZL201810708486.22018.07.02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6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大型洞体压缩机特殊拐角的加工方法ZL202210468660.72022.04.29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设计导叶的方法、装置及导叶ZL201811635644.22018.12.292023.05.09否20年原始取得
28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反吹气转子齿密封结构ZL202222857233.62022.10.27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2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叶轮口圈密封结构及离心压缩机ZL202223325867.3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3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用于离心压缩机设计的气体物性参数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810671376.32018.06.262023.04.18否20年原始取得
3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三维数字化智能结构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811211227.52018.10.172023.04.18否20年原始取得
32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阻旋式转子齿密封结构ZL202223327118.4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33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复合减振底座ZL202222847984.X2022.10.27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3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轴流悬臂式转子和膨胀机ZL202223326093.6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35沈鼓集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的联轴器护罩组件及离心压缩机ZL202223154909.12022.11.252023.04.11否10年原始取得
3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超高压机组蜂窝密封结构ZL202222857231.72022.10.272023.03.14否10年原始取得
3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分腔式轴承组ZL202221783517.92022.07.122023.01.13否10年原始取得
3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连续式风洞装置用轴流式主驱动压缩机ZL202210874144.42022.07.25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39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多级轴流风机的动叶调节机构ZL202210874062.X2022.07.252022.11.11否20年原始取得
4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风洞位移补偿装置ZL202210874123.22022.07.252022.10.21否20年原始取得
4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分段主轴和轴流压缩机ZL202221911117.12022.07.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4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流压缩机动叶片及轴流压缩机ZL202221910784.82022.07.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43沈鼓集团发明轴流压缩机的静叶调节机构、静叶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011095483.X2020.10.142022.09.30否20年原始取得
44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转速的盘车液压驱动装置ZL202220965837.X2022.04.222022.08.23否10年原始取得
45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工业汽轮机调节级动叶片围带ZL202220944902.02022.04.222022.08.23否10年原始取得
4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离心压缩机的串列导流叶片ZL202220943134.72022.04.222022.08.23否10年原始取得
47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速关组合件装置ZL202220944911.X2022.04.222022.07.26否10年原始取得
48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叶轮锁紧螺栓与锁紧销的焊接方法ZL202011095038.3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49沈鼓集团、西安交通大学发明一种柔性转子全息同步动平衡方法及系统ZL202111076744.82021.09.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50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汽轮机内缸疏水装置ZL202123343050.42021.12.282022.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一体式罐装压缩机)ZL202130867323.12021.12.282022.04.08否15年原始取得
5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ZL202130867327.X2021.12.282022.04.05否15年原始取得
5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天然气输送压缩机)ZL202130866234.52021.12.282022.04.05否15年原始取得
54沈鼓集团、西安交通大学发明一种基于深度强化学习算法的离心压缩机调控方法ZL202011616518.X2020.12.302022.03.22否20年原始取得
55沈鼓集团、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自动送丝直笔手工氩弧焊枪ZL202122052692.22021.08.272022.02.25否10年原始取得
5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润滑系统的高位油箱及润滑系统ZL202122052903.22021.08.272022.02.25否10年原始取得
57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汽轮机组的监测器集成安装支架ZL202120852134.12021.04.232022.02.18否10年原始取得
58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故障安全型盘车驱动油缸ZL202120842925.62021.04.232022.02.15否10年原始取得
59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阀座水平装配装置ZL202120842675.62021.04.232022.02.15否10年原始取得
60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静叶角度调节装置ZL202023336559.1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设计系统ZL201711423722.82017.12.252021.09.24否20年原始取得
6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增压机定子件分析方法ZL201710547552.82017.07.062021.09.24否20年原始取得
6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流量系数0.02管线压缩机模型级及叶轮设计方法ZL201611072620.12016.11.282021.09.14否20年原始取得
64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孔板流量计ZL201911309119.62019.12.182021.09.14否20年原始取得
65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多级屏蔽泵ZL202022286819.22020.10.14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6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低碳马氏体不锈钢的热处理方法ZL201811631549.52018.12.29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7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多级离心泵导叶及其加工方法ZL201910229422.92019.03.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8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基础支撑刚度的确定系统及方法ZL201911309076.1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9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设计方法ZL201711422643.52017.12.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7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空分机壳结构ZL201811230795.X2018.10.22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7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多轴多级齿轮组装式压缩机密封气的控制装置ZL201811205108.92018.10.16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7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增压压缩机的性能测试设备以及测试方法ZL201910428392.42019.05.222021.04.09否20年原始取得
73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旋转机械叶轮-轴连接装置ZL201810835857.32018.07.26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74沈鼓集团发明轴流中央机壳内部平窝的加工方法ZL201811236597.42018.10.23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7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调节性能预测方法和系统ZL201710733437.X2017.08.24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7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机壳的制造方法及压缩机机壳ZL201710545629.82017.07.0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77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明一种油润滑推力轴承机械密封系统及冷却剂泵ZL201710800264.92017.09.07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78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机组基础载荷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610971633.62016.10.31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7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大型薄壁机壳防加工变形工装ZL201920577883.02019.04.25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80沈鼓集团发明主轴双角度斜孔的加工方法ZL201811205093.62018.10.1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8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双端面干气密封的密封性能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810833314.82018.07.2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82沈鼓集团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叶轮应力分析方法及系统ZL201610971713.12016.10.312020.02.18否20年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别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日是否质押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
59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实用新型一种阀座水平装配装置ZL202120842675.62021.04.232022.02.15否10年原始取得
60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静叶角度调节装置ZL202023336559.1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设计系统ZL201711423722.82017.12.252021.09.24否20年原始取得
6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增压机定子件分析方法ZL201710547552.82017.07.062021.09.24否20年原始取得
6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流量系数0.02管线压缩机模型级及叶轮设计方法ZL201611072620.12016.11.282021.09.14否20年原始取得
64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孔板流量计ZL201911309119.62019.12.182021.09.14否20年原始取得
65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多级屏蔽泵ZL202022286819.22020.10.14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6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低碳马氏体不锈钢的热处理方法ZL201811631549.52018.12.29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7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多级离心泵导叶及其加工方法ZL201910229422.92019.03.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8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基础支撑刚度的确定系统及方法ZL201911309076.1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69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设计方法ZL201711422643.52017.12.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7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空分机壳结构ZL201811230795.X2018.10.22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7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多轴多级齿轮组装式压缩机密封气的控制装置ZL201811205108.92018.10.16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7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增压压缩机的性能测试设备以及测试方法ZL201910428392.42019.05.222021.04.09否20年原始取得
73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旋转机械叶轮-轴连接装置ZL201810835857.32018.07.26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74沈鼓集团发明轴流中央机壳内部平窝的加工方法ZL201811236597.42018.10.23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7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调节性能预测方法和系统ZL201710733437.X2017.08.24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7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机壳的制造方法及压缩机机壳ZL201710545629.82017.07.0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77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四川日机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明一种油润滑推力轴承机械密封系统及冷却剂泵ZL201710800264.92017.09.07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78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压缩机机组基础载荷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610971633.62016.10.31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79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大型薄壁机壳防加工变形工装ZL201920577883.02019.04.25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80沈鼓集团发明主轴双角度斜孔的加工方法ZL201811205093.62018.10.1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8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双端面干气密封的密封性能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810833314.82018.07.2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82沈鼓集团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叶轮应力分析方法及系统ZL201610971713.12016.10.312020.02.18否20年原始取得
8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减振降噪离心压缩机ZL201822244334.X2018.12.292019.11.22否10年原始取得
84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出入口消声降噪结构ZL201822244179.12018.12.292019.11.22否10年原始取得
85沈鼓集团发明一种联轴器卧式装配工具ZL201710545512.X2017.07.06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86沈鼓集团、石化泵公司实用新型乙烯装置用急冷油泵ZL201821782137.72018.10.312019.09.17否10年原始取得
87沈鼓集团、石化泵公司实用新型乙烯装置用急冷水泵ZL201821781264.52018.10.312019.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8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测量透平机械内部流场的五孔探针ZL201820982337.02018.06.252019.03.26否10年原始取得
89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一种立式水润滑径向轴承试验装置及其试验模拟方法ZL201710547304.32017.07.062019.02.22否20年原始取得
90沈鼓集团发明高速离心鼓风机全自动启动控制方法ZL201610294343.22016.05.05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91沈鼓集团发明组装式压缩机转子的高速动平衡方法及装置ZL201610287501.12016.04.292018.12.11否20年原始取得
92沈鼓集团发明一种复杂表面垂直金属薄壁件的激光快速成形方法ZL201611181487.32016.12.202018.12.11否20年原始取得
93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吸气室结构ZL201510357592.72015.06.242018.10.26否20年原始取得
94沈鼓集团、沈阳工业大学发明屏蔽泵的轴向力测试系统及方法ZL201710327560.12017.05.102018.05.25否20年原始取得
95沈鼓集团发明高速离心鼓风机全自动启动控制系统ZL201610293941.82016.05.052018.05.25否20年原始取得
96沈鼓集团发明淬火感应器ZL201510843649.42015.11.252018.05.18否20年原始取得
97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隔板束与转子的定位调节装置ZL201721065827.62017.08.242018.05.11否10年原始取得
98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进气室ZL201720810610.72017.07.062018.04.17否10年原始取得
99沈鼓集团发明一种PCL压缩机性能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611059805.92016.11.252017.12.01否20年原始取得
100沈鼓集团发明一种蜗壳的错位螺旋式设计方法ZL201110425387.12011.12.162016.12.14否20年原始取得
10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式压缩机半开式叶轮裂纹故障识别方法ZL201210313309.72012.08.292015.11.18否20年原始取得
102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大型离心压缩机试压壳体及其试压方法ZL201010617183.32010.12.302014.09.10否20年原始取得
10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焊接机壳的生产工艺ZL201010538506.X2010.11.102013.06.19否20年原始取得
104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向心膨胀机闭式透平叶轮的焊接制造方法ZL200910248693.52009.12.232013.04.17否20年原始取得
105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三元闭式叶轮的加工方法ZL200910220625.82009.12.092013.03.06否20年原始取得
106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直径三元叶轮的铣制方法ZL200910248694.X2009.12.232012.08.29否20年原始取得
10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发明闭式三元开槽焊叶轮加工及机器人自动焊接控制方法ZL200910248692.02009.12.232012.08.01否20年原始取得
108沈鼓集团发明百万吨乙烯压缩机机壳的焊接工艺ZL200910011675.52009.05.222012.06.27否20年原始取得
109沈鼓集团、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降低凝结水泵关闭点扬程的方法ZL200810229270.42008.12.032012.04.18否20年原始取得
110沈鼓集团发明循环气压缩机模型级及其设计方法ZL200910300165.X2009.01.132012.01.11否20年原始取得
111沈鼓集团发明离心压缩机二元开槽焊叶轮流道焊接变形的控制方法ZL200810230325.32008.12.292011.06.15否20年原始取得
112沈鼓集团发明42CrMoE热处理工艺ZL200710012469.72007.08.152010.02.17否20年原始取得
113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过滤器的支撑结构和过滤器结构ZL202223543673.02022.12.292023.07.21否10年原始取得
114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过滤器和压缩机机组检修维护装置ZL202223590169.62022.12.292023.05.09否10年原始取得
115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过滤器ZL202223325887.0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6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蓄能器充气装置ZL202223327124.X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7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撬装式清洁装置ZL202223325853.1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8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润滑油过滤器ZL202223325869.22022.12.122023.04.18否10年继受取得
119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油冷却器灯笼环密封结构ZL202223325889.X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120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加压式高位油罐ZL202222857215.82022.10.272023.03.07否10年原始取得
121通用设备分公司、透平机械发明汽轮机双凝汽系统用蒸汽流量分配器ZL201810801585.52018.07.202021.10.29否20年继受取得
122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螺柱的安装拆卸装置ZL202022286816.92020.10.142021.10.08否10年继受取得
123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润滑油过滤装置ZL202022421804.22020.10.272021.10.01否10年继受取得
124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润滑油系统回油缓冲除泡磁力除铁装置ZL202022422974.22020.10.272021.09.24否10年继受取得
125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的油箱ZL201920964227.62019.06.252020.06.19否10年继受取得
126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集成润滑油设备中润滑油过滤器悬臂装置ZL201920964223.82019.06.252020.05.22否10年继受取得
127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集成润滑油设备中的回油过滤装置ZL201920964214.92019.06.252020.05.22否10年继受取得
128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管子与管板角焊缝射线检测的胶片暗袋ZL201920965237.12019.06.252020.05.22否10年继受取得
129通用设备分公司发明用于鼓风机及压缩机辅机的润滑油系统的设计方法及装置ZL201610785397.92016.08.312019.09.17否20年继受取得
130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再生气蒸汽加热器ZL201820992240.82018.06.262019.05.31否10年继受取得
131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带有Y型密封条的复合翅片管式换热器ZL201820991911.92018.06.262019.02.12否10年继受取得
132通用设备分公司发明管件焊接工装ZL201510830339.92015.11.252018.11.27否20年继受取得
133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仪表油管卡套ZL201820278635.12018.02.272018.10.12否10年继受取得
134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换热管氦检装置ZL201720816570.72017.07.072018.02.13否10年继受取得
135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管壳式不凝气分离器ZL201720816650.22017.07.072018.02.13否10年继受取得
136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管壳冷却器ZL201720816652.12017.07.072018.02.13否10年继受取得
137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卧式电加热器的支架及卧式电加热器ZL201621023454.12016.08.312017.04.19否10年继受取得
138通用设备分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油站注油过滤器ZL201620094158.42016.01.282016.10.19否10年继受取得
139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集成式离心压缩机和丙烯酸生产系统ZL202322433051.02023.09.072024.05.28否10年原始取得
14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储能系统和储能电站ZL202320711299.62023.04.032023.09.26否10年原始取得
141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定子结构与高压离心压缩机ZL202321040763.X2023.05.052023.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142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ZL202321078087.52023.05.082023.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143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内件专用拆装工具ZL202222348451.72022.09.022023.01.13否10年原始取得
144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空分用多轴压缩机ZL202221811133.32022.07.14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145沈鼓齿轮发明轴承推力面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710729878.22017.08.23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146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的铸造壳体结构ZL201820700991.82018.05.112019.03.26否10年原始取得
147沈鼓齿轮发明一种轴承水准块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510955691.52015.12.17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148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式增压机装置ZL201820288300.82018.03.01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149沈鼓齿轮发明一种KMN材料半开式三元叶轮的真空亚温气淬工艺ZL201610790401.02016.08.31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15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单级组装式离心鼓风机ZL201721439188.52017.11.01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151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大流量单级悬臂SO2离心鼓风机ZL201721064799.62017.08.24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152沈鼓齿轮发明一种压缩机入口导叶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510963023.72015.12.172018.06.29否20年原始取得
153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铣制半开式三元叶轮ZL201720803866.52017.07.05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4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聚烯烃装置用离心压缩机ZL201720803814.82017.07.05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5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旋转机械的推力滑动轴承ZL201720816541.02017.07.07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6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离心鼓风机油气分离装置ZL201720790014.72017.07.03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157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集成式离心压缩机ZL201621016938.3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158沈鼓齿轮实用新型组装式离心压缩机调整垫片ZL201621016593.1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159沈鼓齿轮发明一种Ni基高温合金的表面渗硼剂及其使用方法ZL201310036501.02013.01.302016.09.21否20年原始取得
16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可调节任意曲率半径的单圆弧压型胎具ZL201520770852.92015.09.30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161沈鼓齿轮发明一种循环气压缩机叶轮的热处理工艺ZL201310034639.72013.01.302016.03.16否20年原始取得
162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实现大直径圆弧切削的车圆弧装置ZL201520776334.82015.09.302016.03.02否10年原始取得
163沈鼓自控发明下位机设备属性参数的输出方法及装置ZL202111416322.02021.11.252024.06.07否20年原始取得
164沈鼓自控发明一种基于智能算法的分布式能源系统优化调度方法及装置ZL201911309140.62019.12.182024.05.28否20年原始取得
165沈鼓自控发明盐穴储能系统串联机组的停机方法及装置、介质、设备ZL202310981154.22023.08.072023.10.20否20年原始取得
166沈鼓自控发明离心压缩机中主密封气与平衡管压差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911310250.42019.12.182023.07.07否20年原始取得
167沈鼓自控、沈阳晟延发明辅助油泵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011095036.4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168沈鼓自控、沈阳晟延发明油箱加热器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011095452.42020.10.142022.04.08否20年原始取得
169沈鼓自控发明压缩机电机变频与工频的自动切换方法及装置ZL201910428384.X2019.05.222021.10.08否20年原始取得
170沈鼓自控发明压缩机控制系统电气原理图自动生成方法ZL201610737497.42016.08.262021.08.24否20年原始取得
171沈鼓自控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润滑油供油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911309137.4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172沈鼓自控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组状态监测的方法及装置ZL201910341170.92019.04.25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173沈鼓自控发明液力偶合器安全联锁保护方法、存储介质、计算机设备ZL201811610392.82018.12.272021.04.13否20年原始取得
174沈鼓自控发明自动编程装置及电子设备ZL201711397640.02017.12.21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175沈鼓自控发明自动编程方法及电子设备ZL201711397637.92017.12.21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176沈鼓自控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811631547.62018.12.29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177沈鼓自控发明一种液力偶合器安全联锁保护装置ZL201811609561.62018.12.27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178沈鼓自控发明一种干气密封增压系统ZL201710540946.02017.07.05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179沈鼓自控发明喘振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711396657.42017.12.212019.09.20否20年原始取得
180沈鼓自控发明基于防喘振控制系统的防喘振控制方法ZL201510359233.52015.06.25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181沈鼓自控发明一种压缩机控制系统自动生成方法及装置ZL201610783201.22016.08.31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182沈鼓自控发明防喘振控制方法、控制装置及控制系统ZL201710253906.82017.04.182018.04.06否20年原始取得
183沈鼓自控发明压缩机启动控制方法ZL201410830827.52014.12.262018.02.16否20年原始取得
184沈鼓自控发明实现多屏显示的方法及其装置ZL201510084054.52015.02.16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185沈鼓自控发明PTA装置用能量回收控制方法ZL201410424801.02014.08.262017.08.04否20年原始取得
186沈鼓自控发明用于PTA装置能量回收的机组控制系统及控制方法ZL201410425656.82014.08.262017.05.24否20年原始取得
187沈鼓自控发明污水处理厂用GM鼓风机无流量计的防喘振控制系统ZL201510359907.12015.06.252017.05.10否20年原始取得
188沈鼓自控发明轴承油密封的缓冲气压力控制方法ZL201510084613.22015.02.162017.01.25否20年原始取得
189沈鼓自控发明一种防喘振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1410829327.X2014.12.262017.01.11否20年原始取得
190沈鼓自控发明轴承油密封的缓冲气压力控制系统ZL201510084672.X2015.02.162016.08.24否20年原始取得
191沈鼓研究所发明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50.5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2沈鼓研究所发明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49.2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3沈鼓研究所发明锅炉鼓引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47.3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4沈鼓研究所发明循环流化床锅炉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35.0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5沈鼓研究所发明锅炉鼓引节能风机系列模型ZL201010243434.62010.08.032014.04.02否20年原始取得
196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核主泵主螺栓自动预紧装置ZL201920794274.02019.05.302020.01.10否10年原始取得
197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中间回路循环泵ZL201920794240.12019.05.302020.01.10否10年原始取得
198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阻尼合金主螺栓组件ZL201821325509.32018.08.172019.04.05否10年原始取得
199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牺牲阳极保护元件ZL201821325510.62018.08.172019.04.05否10年原始取得
200申蓝机械发明X6泵体加工方法ZL201611051980.32016.11.24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201申蓝机械发明泵体结合部偏心圆加工工艺ZL201610415113.72016.06.142018.12.14否20年原始取得
202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面迷宫密封活塞环ZL201721083423.X2017.08.282018.03.27否10年原始取得
203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控制棒水力驱动泵ZL201720111576.42017.02.072017.09.15否10年原始取得
204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电动工作水泵用超低比转数水力模型ZL201720118017.62017.02.092017.09.08否10年原始取得
205申蓝机械实用新型舰船空压机用复合阻尼结构底座体ZL201620911410.62016.08.222017.02.22否10年原始取得
206申蓝机械实用新型设备冷却泵用转子系统ZL201620910382.62016.08.222017.02.08否10年原始取得
207沈鼓工程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汽电双驱型压缩机ZL202022421737.42020.10.27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20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筒型压缩机机械运转试验装置ZL202323458162.32023.12.182024.07.05否10年原始取得
20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主轴测振区表面修复的弹性刀具ZL202323159002.92023.11.222024.06.28否10年原始取得
21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联轴器拆装工具ZL202322433147.72023.09.072024.06.07否10年原始取得
21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机壳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323004041.12023.11.072024.05.10否10年原始取得
21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承组件的供油系统和压缩机ZL202323166942.02023.11.222024.05.10否10年原始取得
21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蜗壳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2953298.52023.10.312024.05.03否10年原始取得
214透平机械发明ORC 透平机组叶顶间隙控制方法ZL202111414384.82021.11.252024.04.30否20年原始取得
21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筒型离心压缩机的导叶执行机构ZL202111632501.82021.12.282024.03.05否20年原始取得
21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叶轮轴向力数据的处理方法及装置ZL202011636101.X2020.12.312024.03.01否20年原始取得
21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轴向推力控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ZL202210669447.22022.06.142024.03.01否20年原始取得
21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风洞压缩机定子机壳的组装方法ZL202110995449.62021.08.272024.03.01否20年原始取得
219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的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911309100.12019.12.18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20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旋转失速的识别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ZL202011095061.22020.10.14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2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机壳的焊接反变形量的计算方法及装置ZL201911310265.02019.12.18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22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的加工机壳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911310224.12019.12.182024.02.23否20年原始取得
22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承区侧盖ZL202320969414.X2023.04.252024.02.20否10年原始取得
22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承系统及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2181409.52023.08.14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22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25Cr2Ni3Mo材料离子氮化工艺ZL202110995193.92021.08.27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22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防结晶装置ZL202321583217.02023.06.20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22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筒型离心压缩机的端盖固定结构及筒型离心压缩机ZL202321461460.52023.06.082023.12.15否10年原始取得
22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和合成氨装置ZL202321452167.22023.06.072023.12.15否10年原始取得
22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轴承用吊装工具ZL202321452220.92023.06.072023.12.12否10年原始取得
23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机芯提前对中工具ZL202321442247.X2023.06.072023.11.14否10年原始取得
23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用金属材料淬火装置ZL202321668555.42023.06.282023.11.03否10年原始取得
23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可调节轴找正工具ZL202320712457.X2023.04.032023.11.03否10年原始取得
233透平机械发明平衡盘密封结构的加工方法ZL202210467153.12022.04.292023.10.27否20年原始取得
234透平机械发明辅助阴极装置ZL202111413860.42021.11.252023.10.27否20年原始取得
23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风筒法兰移动工装ZL202321427999.92023.06.062023.10.27否10年原始取得
236透平机械发明标准件模型数据的优化设计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811216150.02018.10.182023.09.29否20年原始取得
237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机壳ZL202330235399.12023.04.252023.09.22否15年原始取得
238透平机械发明智能生成风筒的加工简图的干涉验证方法、装置和介质ZL202110994487.X2021.08.272023.09.01否20年原始取得
23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风洞装置的离心压缩机ZL202320965822.82023.04.252023.09.01否10年原始取得
24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叶轮与主轴装配结构ZL202321892589.12023.07.192023.08.25否10年原始取得
24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1892591.92023.07.192023.08.25否10年原始取得
24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ZL202321892588.72023.07.192023.08.15否10年原始取得
24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可调式膨胀节和机组ZL202320455418.62023.03.102023.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24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防漏油联轴器护罩和联轴器ZL202320457782.62023.03.102023.08.04否10年原始取得
24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镗床加工水平剖分压缩机壳体腹腔加工方法ZL202210467162.02022.04.292023.08.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6透平机械发明异形瓦块加工方法、异形瓦块和压缩机ZL202110994483.12021.08.272023.08.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隔板的钎焊方法及离心压缩机隔板ZL202111560707.42021.12.202023.07.21否20年原始取得
24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用于轴流压缩机的静叶磨削量的计算方法及系统ZL201811211225.62018.10.172023.07.04否20年原始取得
24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风洞压缩机动叶片间隙测量方法ZL202110994528.52021.08.272023.07.04否20年原始取得
25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叶轮热处理立式摆放装置ZL202321040758.92023.05.052023.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25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端盖拆装环多道圆弧面的成组加工方法ZL202111632467.42021.12.28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5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水平剖分大型压缩机壳与隔板的找正方法ZL202111560093.X2021.12.20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53透平机械发明角度可调的隔舌组件及离心泵ZL202111632523.42021.12.282023.06.30否20年原始取得
254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组的控制方法及装置ZL202110994451.12021.08.27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5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多缸筒型压缩机隔板束检修设备ZL202110994454.52021.08.272023.05.26否20年原始取得
25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端盖式焊接机壳的加工方法ZL202111560642.32021.12.202023.04.25否20年原始取得
257透平机械外观设计标识牌ZL202230831870.92022.12.122023.04.18否15年原始取得
25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漏油故障的半联轴器的拆卸方法ZL202111609398.52021.12.272023.04.14否20年原始取得
25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转子支撑工具ZL202223327325.X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26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平衡盘密封装置ZL202222857288.72022.10.272023.03.10否10年原始取得
261透平机械发明大型开槽焊接叶轮的焊接变形控制方法及开槽焊接叶轮ZL202110995350.62021.08.272023.01.13否20年原始取得
262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焊接端板的设计、加工方法ZL201910387756.92019.05.102023.01.13否20年原始取得
263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静叶连杆钻孔装置ZL202011636164.52020.12.31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26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导流叶片的定位方法ZL202011095400.72020.10.14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26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加气窝室组合结构ZL202221280841.92022.05.262023.01.06否10年原始取得
26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数据分析方法和装置ZL201810672621.22018.06.262023.01.06否20年原始取得
26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热装位移盘拆装装置ZL202222500263.12022.09.212022.12.13否10年原始取得
26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马氏体合金钢焊接叶轮临界热处理方法ZL202011161209.82020.10.27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6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ZL202221275916.42022.05.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DMCL焊接机壳控制弯曲变形的焊接方法ZL202110994416.X2021.08.27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双层轴承箱ZL202221043947.72022.04.29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垂直剖分离心压缩机的装配方法ZL202210809260.82022.07.11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轴空气分离压缩机ZL202221265465.62022.05.25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4透平机械发明仰角倾斜销钉装配装置及装配方法ZL202011639009.92020.12.31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5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动叶叶顶的加工方法及设备ZL202011095492.92020.10.14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出口隔板组结构ZL202221280869.22022.05.26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的转子组件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221773739.22022.07.11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7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低耗平衡气离心式压缩机ZL202210827436.22022.07.14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27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的轴承箱ZL202221804650.82022.07.14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28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多离心压缩机组的润滑油供油系统ZL202122919898.02021.11.25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28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重量转子、长联轴器机组的球面轴承安装方法ZL202011095485.9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282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叶轮叶片的加工方法、及叶轮叶片ZL202011095014.82020.10.142022.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28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大型压缩机水压试验装置ZL202123364072.92021.12.28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28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叶轮超转平衡组合芯轴及泵设备ZL202123317229.22021.12.27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28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MCL离心压缩机焊接机壳的焊接方法ZL202011160453.22020.10.272022.07.05否20年原始取得
286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可在线维护顶装式储气库金属硬密封球阀ZL202110493543.12021.05.072022.06.03否20年继受取得
28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主轴上双零件液压拆装结构ZL202122052993.52021.08.272022.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28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耐硫化物应力腐蚀的马氏体不锈钢材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2011095037.92020.10.142022.02.25否20年原始取得
28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卧式五轴机床加工三元叶轮的防止机床超程的方法ZL202011094990.12020.10.142022.02.25否20年原始取得
29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热处理托盘工装ZL202122053521.12021.08.272022.01.25否10年原始取得
291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可调式缓冲装置的气动活塞式执行机构ZL202120676554.92021.04.012021.12.07否10年继受取得
292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侧装式储气库金属硬密封高压切断球阀ZL202120665055.X2021.03.312021.12.07否10年继受取得
29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离心压缩机上的双头螺柱的拆装装置ZL202022286569.22020.10.14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29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的双头螺柱的安装装置ZL202023344435.8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29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转子的吊具ZL202023344431.X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296透平机械发明隔热套、转子及用于转子热失稳试验的试验台ZL201910295941.52019.04.122021.10.29否20年原始取得
29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判定机床限位的方法及装置ZL201911310238.32019.12.182021.10.29否20年原始取得
298透平机械发明轴端结构、其装配装置、装配方法和离心压缩机ZL201911309109.22019.12.182021.10.01否20年原始取得
299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对称弓形缺口球球阀ZL202023337380.82020.12.312021.09.14否10年继受取得
30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离心压缩机导叶的铣夹具ZL202022421762.22020.10.27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30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胀套的芯轴ZL202022286602.12020.10.142021.09.14否10年原始取得
30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机壳的粗加工方法ZL201910341165.82019.04.25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30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适用于离心压缩机的三件焊叶轮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13.X2019.04.25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4透平机械发明变速行星齿轮机组的轴系扭转振动分析方法、装置及设备ZL201910353952.42019.04.29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5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机壳装配吊装工装ZL201910363838.X2019.04.30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叶轮叶片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911309132.12019.12.18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型静叶拼焊定位工装ZL201910351745.52019.04.28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8透平机械发明透平轴流膨胀机转子主轴的枞树槽加工方法ZL201810834974.82018.07.26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30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用超低温高强度钢的热处理方法ZL201910164687.52019.03.052021.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310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的静叶磨削方法ZL201811070420.12018.09.132021.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31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三元铣制焊接叶轮用FV520(B)钢的预备热处理工艺ZL201910295952.32019.04.122021.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312大连理工大学、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复杂曲面叶轮叶片的超声震动辅助CMP方法ZL201910576344.X2019.06.282021.02.19否20年原始取得
313纽托克流体控制有限公司、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荒煤气防卡阻防喘振调节阀ZL202020860114.42020.05.202021.02.09否10年继受取得
314透平机械发明可倾瓦轴承瓦支撑刚度的确定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ZL201910228670.12019.03.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隔板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15.92019.04.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6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轮毂周向圆角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910467665.62019.05.31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适用于离心压缩机的带密封端盖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26.72019.04.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8透平机械发明三元叶片K型坡口的造型方法ZL201711404619.92017.12.22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31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高速平衡机密封结构ZL201910340532.22019.04.25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0透平机械发明大型轴流型压缩机的马鞍形坡口叶片座的加工方法ZL201910363851.52019.04.30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1透平机械发明垂直剖分式离心压缩机端盖打压装置ZL201711021739.02017.10.27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2透平机械发明流量系数0.0618轻介质高能头压缩机模型级及设计方法ZL201711480071.62017.12.29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3透平机械发明乙烯压缩机用窄流道叶轮热处理工艺ZL201910295250.52019.04.12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4透平机械发明防喘振控制方法及系统ZL201910363854.92019.04.30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325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装置ZL201910340531.82019.04.25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326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转子大螺母装配支架ZL201810456219.02018.05.142020.10.13否20年原始取得
32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轴流压缩机转子进出气轴螺孔喷砂的工装ZL201921358612.22019.08.19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32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喷头组件ZL201921617355.X2019.09.26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329透平机械发明盖盘铣制三元叶轮叶片侧刃加工的工艺方法ZL201910467827.62019.05.31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涡轮转子主轴装配装置及方法ZL201910467655.22019.05.31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水平剖分离心压缩机壳承压试验装置、方法ZL201710521802.02017.06.3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端盖自动寻心的方法ZL201910463510.52019.05.3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轴流型压缩机静叶流道板的加工方法ZL201910363836.02019.04.3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用于端法兰车加工的翻转装置及方法ZL201910467666.02019.05.31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5透平机械发明在防喘振阀后设置的多通道均压翼板导引集流器ZL201810804379.X2018.07.2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6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转子轴平衡机构及轴平衡方法ZL201711434937.X2017.12.26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轴流压缩机转子的轮毂支撑环喷砂的防护工装ZL201921349449.32019.08.19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338透平机械发明同轴度测量工装和测量方法ZL201810801408.72018.07.202020.07.31否20年原始取得
33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管线用压缩机风筒法兰密封面水纹线加工方法ZL201910295264.72019.04.12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40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包运方法ZL201910106531.12019.02.02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41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转子锁紧系统ZL201710545527.62017.07.0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4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空分压缩机支撑座ZL201921617387.X2019.09.262020.06.23否10年原始取得
343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转子装配方法ZL201711432668.32017.12.262020.06.23否20年原始取得
34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离子氮化齿轮承载能力的计算判断方法ZL201710427559.62017.06.082020.06.19否20年原始取得
34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管道减振装置ZL201921382838.62019.08.232020.06.19否10年原始取得
34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叶轮叶片二次精加工方法及叶轮叶片ZL201910362341.62019.04.30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347透平机械发明透平轴流膨胀机转子动叶片预警槽的加工方法ZL201910340530.32019.04.25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34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位移测量结构及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ZL201921152592.32019.07.222020.05.22否10年原始取得
34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炼油设备中的在线喷油装置ZL201920809045.12019.05.31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35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铝板材下料刀具ZL201920739642.12019.05.22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351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转子动平衡调节方法和装置ZL201711046215.72017.10.31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2透平机械发明大型风洞压缩机机壳加工方法ZL201711044193.02017.10.31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3透平机械发明一种三元叶轮的粗铣加工方法ZL201811211235.X2018.10.17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连杆异型槽工件的加工方法ZL201810834464.02018.07.262020.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355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闭式叶轮轴向推力计算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ZL201710547386.12017.07.062020.02.18否20年原始取得
35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扭矩监测装置ZL201711227167.12017.11.29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7透平机械发明螺母拆装工具及拆装方法ZL201711440832.52017.12.27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8透平机械发明大型风洞压缩机轮毂加工方法ZL201811216157.22018.10.18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59透平机械发明风洞压缩机转子轮毂平衡机构及轮毂平衡方法ZL201711431546.22017.12.26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36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液压拆装具有承担轴向推力功能的测位移圆盘ZL201920495591.22019.04.122019.12.31否10年原始取得
36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管线用PCL压缩机ZL201822248339.X2018.12.292019.12.31否10年原始取得
36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轴流式离心压缩机腹腔机壳膨胀量测量装置ZL201710522671.82017.06.30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363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用35CrMoV离子氮化齿轮的预备热处理工艺ZL201711058097.12017.11.01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364透平机械发明角度叶轮加工工装ZL201810449745.42018.05.11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36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抗畸变薄壁渗碳淬火高速齿轮及应用ZL201710428231.62017.06.08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366透平机械发明31CrMoV9 齿轮的深层离子氮化工艺ZL201711043391.52017.10.31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67透平机械发明具有转子在线动平衡功能的离心压缩机ZL201711045057.32017.10.31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68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注水注油装置及其使用方法ZL201610967022.42016.10.28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6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弯头式流量显示器ZL201920382992.72019.03.252019.11.22否10年原始取得
37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筒体部件校圆工装及校圆方法ZL201710733515.62017.08.24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71透平机械发明BCL端盖轴承区把合螺孔的攻丝方法ZL201711402953.02017.12.22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72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壳体密封区漏点的检测方法ZL201711396366.52017.12.21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73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用35CrMoV 齿轮高承载能力的深层离子氮化工艺ZL201711044264.72017.10.31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374透平机械发明管线泵腹腔加工方法ZL201711401847.02017.12.22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大尺寸薄壁齿轮工艺孔直径的设计方法ZL201711403875.62017.12.22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6透平机械发明大型筒型离心压缩机转子与隔板束的水平找正方法ZL201711044486.92017.10.31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7透平机械发明一种闭式三元开槽焊叶轮的加工方法ZL201810672325.22018.06.26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机壳壳体的分体加工方法ZL201810174550.32018.03.02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79透平机械发明LNG压缩机带压启动确定方法ZL201711421861.72017.12.25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8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多叶轮离心压缩机ZL201711138770.22017.11.162019.09.17否20年原始取得
381透平机械发明注水密封体及压缩机注水系统在线更换喷嘴的方法ZL201611051932.42016.11.242019.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382透平机械发明水平剖分式离心压缩机机壳的腹腔加工方法ZL201711059185.32017.11.012019.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383透平机械发明增压压缩机入口导叶调节装置及方法ZL201610282245.72016.04.292019.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38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减小薄壁渗碳淬火高速齿轮畸变量的方法及应用ZL201710427727.12017.06.082019.07.30否20年原始取得
385透平机械发明具有三段式主轴的超大超重的转子装配方法ZL201711049041.X2017.10.312019.07.30否20年原始取得
386透平机械发明LNG压缩机组带压启动确定系统ZL201711422999.92017.12.25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7透平机械发明矫正把合式隔板叶盘与侧板中分面错口的方法ZL201711049345.62017.10.31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8透平机械发明透平压缩机用12Cr2Ni4高速齿轮的渗碳淬火表面强化工艺ZL201710428488.12017.06.08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89透平机械发明利用镗床加工机壳的静叶孔的方法ZL201811068705.12018.09.13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9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大型离心压缩机的位置升降支架ZL201821193106.82018.07.262019.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391透平机械发明轴流压缩机动叶片磨削专用夹具ZL201610668613.12016.08.152019.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39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电驱压缩机和底座整体的吊装工具ZL201821194610.X2018.07.262019.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393透平机械发明渗碳淬火齿轮抗畸变的预备热处理工艺选择方法ZL201710427148.72017.06.082019.06.28否20年原始取得
39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主轴轴头结构ZL201821155889.02018.07.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395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机组的分析诊断方法和装置ZL201711049552.12017.10.31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6透平机械发明防止垂直剖分压缩机工作气体泄露的端盖结构及加工方法ZL201610967003.12016.10.28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7透平机械发明单侧固定可旋绕的超大型离心压缩机叶轮立式装配装置ZL201610287519.12016.04.29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8透平机械发明对装配叶轮后的离心风机主轴的弹性弯曲的校直方法ZL201711407226.32017.12.22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39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基于工装定位的风洞轮毂拼吊装置、方法ZL201710733473.62017.08.24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40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双出轴压缩机推力盘液压安装结构ZL201820700694.32018.05.11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401透平机械发明FV520B材料的离子氮化热处理工艺ZL201510963347.02015.12.182019.05.07否20年原始取得
402透平机械发明一种FV520B-S钢的真空热处理工艺ZL201710729610.92017.08.232019.04.26否20年原始取得
403透平机械发明筒型冷剂压缩机ZL201711043333.22017.10.312019.04.26否20年原始取得
404透平机械发明用于十万空分的叶轮端齿精度三坐标检测方法及装置ZL201610287527.62016.04.292019.03.26否20年原始取得
405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用35CrMoV齿套或齿环的离子氮化热处理工艺ZL201510955906.32015.12.182019.03.19否20年原始取得
406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端盖槽体的加工方法及装置ZL201710530475.52017.07.032019.02.22否20年原始取得
40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风洞压缩机转子支撑工装ZL201820278233.12018.02.27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40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风洞压缩机的机壳装配的找正装置ZL201820719155.42018.05.15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40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联轴器护罩ZL201820702126.72018.05.11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在线更换喷嘴的压缩机注水系统及方法ZL201611050919.72016.11.242019.01.11否20年原始取得
41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流压缩机动叶测频一级多用装备及测频装置ZL201820288010.32018.03.012018.11.20否10年原始取得
412透平机械发明组件式压缩机的蜗壳与齿轮箱连接机构、连接件ZL201610285400.02016.04.292018.10.30否20年原始取得
413透平机械发明泵类产品叶轮多维力一体化测量系统及其测量方法ZL201410820973.X2014.12.232018.10.26否20年原始取得
41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单轴双单体组合而成的多级组装离心压缩机ZL201820288556.92018.03.01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小轴类工件夹具ZL201820289108.02018.03.01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机壳装拆设备ZL201820300167.32018.03.052018.10.12否10年原始取得
41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回流器ZL201721833309.42017.12.252018.08.28否10年原始取得
41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外壳及具有其的离心压缩机ZL201721423191.82017.10.31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419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转子转运装置ZL201610285456.62016.04.292018.06.15否20年原始取得
420透平机械发明增压机叶轮变质层去除检验方法及其装置ZL201610285449.62016.04.292018.06.05否20年原始取得
42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连接筋内机壳及离心压缩机ZL201721423247.X2017.10.312018.06.01否10年原始取得
422透平机械发明低温压缩机用S520B材料的双时效热处理工艺ZL201410245309.72014.06.042018.05.15否20年原始取得
423透平机械发明组合芯轴及其芯轴、端齿盘及锁紧螺母ZL201610287520.42016.04.292018.05.01否20年原始取得
424透平机械发明低稠度叶片扩压器的设计方法ZL201510069973.52015.02.102018.04.24否20年原始取得
425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空心主轴加工方法ZL201610287517.22016.04.292018.04.06否20年原始取得
42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油管收纳装置ZL201721061441.82017.08.232018.04.03否10年原始取得
42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找正装置ZL201720803946.02017.07.05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428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内置双向变截面排气涡室结构ZL201410808169.X2014.12.222017.12.15否20年原始取得
429透平机械发明离心压缩机的风筒内孔加工方法ZL201410592650.X2014.10.292017.12.15否20年原始取得
430透平机械发明超重超大型压缩机机壳的加工方法ZL201610287529.52016.04.29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431透平机械发明超重超大型压缩机机壳的水压试验方法及装置ZL201610285396.82016.04.29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432透平机械发明压缩机分段式主轴连接销孔的加工方法ZL201610288946.12016.04.292017.10.17否20年原始取得
43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机芯安装的找正装置ZL201621277072.12016.11.252017.10.13否10年原始取得
434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压缩机轴位移、键相位测量结构ZL201510826110.82015.11.252017.10.10否20年原始取得
435透平机械发明一种MCL压缩机模型级及其设计方法ZL201310312414.32013.07.232017.07.21否20年原始取得
43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高压水平剖分离心压缩机机壳ZL201621188770.42016.10.282017.05.03否10年原始取得
437透平机械发明耐热钢筒体带/丝极堆焊不锈钢的焊接工艺ZL201410181878.X2014.04.302017.03.15否20年原始取得
43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角度微调的直角弯尺ZL201620394322.32016.04.292017.02.08否10年原始取得
43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双悬臂叶轮型转子平衡用接头ZL201620388966.12016.04.292017.02.01否10年原始取得
44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弹性垫板结构双油膜阻尼轴承及其加工方法ZL201310311421.12013.07.232016.12.28否20年原始取得
441透平机械发明随机共振的离心式压缩机半开式叶轮裂纹故障检测方法ZL201410385284.02014.08.062016.08.17否20年原始取得
442透平机械发明万向调整粗精加工一体可调整浮动铰刀ZL201310119712.02013.04.082016.08.03否20年原始取得
44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螺母的测位移圆盘ZL201520928150.92015.11.202016.05.18否10年原始取得
44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分体式轴端梳齿密封结构ZL201520946895.82015.11.252016.05.18否10年原始取得
44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轴端梳齿卡环装配结构ZL201520923010.22015.11.192016.05.18否10年原始取得
44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壳体ZL201520946750.82015.11.252016.05.18否10年原始取得
44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高能头半开式大流量模型级ZL201520976265.52015.11.302016.04.13否10年原始取得
44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MCL型离心压缩机风管的拼装装置及其拼装方法ZL201310073730.X2013.03.072016.02.03否20年原始取得
449透平机械发明一种PCL压缩机模型级及其设计方法ZL201110314914.12011.10.172015.10.28否20年原始取得
450透平机械发明一种叶轮用FV520B-S材料的热处理工艺ZL201210148907.32012.05.142015.08.12否20年原始取得
451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透平机械、台州环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大型往复式压缩机气量无级调节方法与装置ZL201310134288.72013.04.172015.05.20否20年原始取得
452透平机械发明用于离心压缩机叶轮的高强度低碳合金结构钢及制备方法ZL200610135087.92006.12.272009.12.16否20年原始取得
453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工装卡具及用于加工推力瓦块钨金面的装置ZL202322956737.82023.10.312024.06.07否10年原始取得
454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轴位移盘变形量测量装置ZL202320455508.52023.03.102024.01.05否10年原始取得
455沈鼓安检外观设计变形量测量装置ZL202330108292.02023.03.102023.05.26否15年原始取得
45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干气密封腔错口测量装置ZL202222857306.12022.10.27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457沈鼓安检发明一种测振探头现场故障诊断方法ZL202011139781.42020.10.222022.06.03否20年原始取得
458沈鼓安检发明润滑油系统、压缩机的失稳调节方法ZL201910919545.52019.09.262021.11.26否20年原始取得
459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半自动插拔的裂解气压缩机汽雾控温阀组ZL202022369994.82020.10.222021.08.20否10年原始取得
460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压缩机对中演示工具ZL202020013803.12020.01.032020.11.27否10年原始取得
461沈鼓安检发明一种汽电双驱的压缩机系统及控制方法ZL201810672680.X2018.06.26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462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推力轴瓦的安装保护装置ZL201921430815.82019.08.30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63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支撑装置ZL201921936347.12019.11.11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64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设置在压缩机组联轴器上的盘车系统装置ZL201921152591.92019.07.22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65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推力轴承及离心压缩机ZL201921182039.42019.07.25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46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试车密封装置ZL201921431565.X2019.08.302020.06.23否10年原始取得
467常州威肯过滤分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沈鼓安检实用新型静电消散式油雾分离筒ZL201920745291.52019.05.222020.03.20否10年原始取得
468沈鼓安检发明一种抑制离心压缩机气流激振的可倾密封方法及装置ZL201710530472.12017.07.032019.07.30否20年原始取得
469沈鼓安检发明一种可倾瓦轴承体的加工方法ZL201610790250.92016.08.312018.12.21否20年原始取得
470沈鼓安检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振动故障检测方法和装置ZL201510629547.22015.09.282018.12.11否20年原始取得
471沈鼓安检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临界转速获取方法和装置ZL201510629499.72015.09.282018.10.30否20年原始取得
472沈鼓安检发明离心压缩机级间加气结构的设计装置ZL201410830076.72014.12.262018.04.27否20年原始取得
473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模型级ZL201720413185.82017.04.192017.12.22否10年原始取得
474沈鼓安检发明卡盘、压板、工装卡具、密封件及其加工方法、压缩机ZL201510908428.02015.12.092017.12.01否20年原始取得
475沈鼓安检实用新型高密封性氯化氢压缩机轴端密封装置ZL201621277074.02016.11.252017.11.28否10年原始取得
47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压缩机转子ZL201720413613.72017.04.192017.11.28否10年原始取得
477沈鼓安检发明一种S520B材料的热处理工艺及其应用ZL201310187736.X2013.05.202017.05.03否20年原始取得
478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发电机的底座组ZL201621020171.1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479沈鼓安检发明离心压缩机级间加气结构设计方法ZL201410829271.82014.12.262017.04.19否20年原始取得
480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PEEK密封件ZL201521019245.52015.12.09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481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构成密封件加工工装卡具的卡盘ZL201521020182.52015.12.09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482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构成密封件加工工装卡具的压板ZL201521019219.22015.12.09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483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构成密封件加工工装卡具ZL201521029076.32015.12.092016.08.10否10年原始取得
484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空心平衡轴ZL201520775281.82015.09.302016.04.06否10年原始取得
485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轴向移动辅助装置ZL201520772621.12015.09.302016.01.20否10年原始取得
486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S51740材料的深冷处理工艺ZL202210468658.X2022.04.29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487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往复压缩机用方形接筒ZL202321108406.22023.05.102023.11.21否10年原始取得
488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往复压缩机用叉形组合式十字头ZL202321108073.32023.05.102023.10.27否10年原始取得
489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氮气密封用填料环组ZL202321107718.12023.05.102023.10.13否10年原始取得
490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气缸ZL202223326020.72022.12.122023.04.14否10年原始取得
491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自动研磨装置ZL202011637887.72020.12.312022.02.25否20年原始取得
492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往复压缩机的十字头组件及往复压缩机ZL202022411243.82020.10.272021.11.30否10年原始取得
493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配管用多角度弯管装置ZL202023336615.1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494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十字头压力体安装工具ZL201920684772.X2019.05.142020.03.31否10年原始取得
495沈鼓往复机、大连理工大学发明气体恒温控制装置及混合气体节流系统ZL201710733538.72017.08.242020.02.14否20年继受取得
496沈鼓往复机发明平衡铁吊装装置ZL201810497303.72018.05.22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497沈鼓往复机发明用于超低温往复式压缩机中活塞杆的材料及其表面强化方法ZL201610826591.72016.09.142019.06.11否20年继受取得
498沈鼓往复机发明十字头销吊装装置ZL201510830374.02015.11.252018.07.03否20年继受取得
499沈鼓往复机、西安交通大学发明一种迷宫压缩机活塞的导向机构ZL201610176252.92016.03.242018.04.06否20年继受取得
500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往复式压缩机接筒装置ZL201720813716.22017.07.062018.03.27否10年继受取得
501沈鼓往复机发明内孔水平度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ZL201410182892.12014.05.042017.09.26否20年继受取得
502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往复压缩机框架式机身ZL201621058129.92016.09.182017.04.05否10年继受取得
503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十字头销孔中堆焊耐磨铜层的焊接工艺ZL201310052727.X2013.02.182016.09.07否20年继受取得
504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用于往复压缩机的对接机身的密封轴套ZL201520643474.82015.08.212016.01.06否10年继受取得
505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四列三缸对称平衡型125吨往复压缩机ZL201520637180.42015.08.212016.01.06否10年继受取得
506沈鼓往复机发明一种铸造钛合金连杆的定位焊接工艺ZL201110401105.42011.12.062015.09.09否20年继受取得
507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多刃螺纹铣刀的加工方法ZL202111560635.32021.12.202024.07.26否20年原始取得
508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屏蔽泵性能试验温度控制系统ZL202323458169.52023.12.182024.07.09否10年原始取得
50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双蜗室泵体与立式离心泵ZL202323165225.62023.11.222024.05.17否10年原始取得
51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水泵试验装置ZL202323165713.72023.11.222024.05.14否10年原始取得
511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奥氏体不锈钢件与碳钢件焊接的方法ZL202210668174.X2022.06.142024.04.19否20年原始取得
51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大型试验泵拆装装置ZL202321584535.92023.06.202024.03.15否10年原始取得
513沈鼓核泵发明离心泵ZL202111565631.42021.12.202024.01.19否20年原始取得
51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对中装置ZL202320966537.82023.04.252024.01.19否10年原始取得
515沈鼓核泵发明一种用于重型螺栓/螺母的倒悬安装装置ZL202210496904.22022.05.092023.11.21否20年原始取得
516沈鼓核泵、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一种耐高温抗辐照加速度传感器检测设备ZL202310899389.72023.07.212023.10.13否20年继受取得
51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叶轮锁紧装置ZL202320965221.72023.04.252023.10.03否10年原始取得
518沈鼓核泵实用新型承压法兰水压试验装置ZL202320711183.22023.04.032023.09.22否10年原始取得
51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车削工装ZL202223325902.1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520沈鼓核泵、大连理工大学发明一种核电重要厂离心泵紧固件的表面防腐方法ZL202210640938.42022.06.082023.02.03否20年原始取得
521沈鼓核泵发明一种伞形锁紧螺母的销孔配钻工装及其配钻方法ZL202111629970.42021.12.282023.01.13否20年原始取得
522沈鼓核泵、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一种液力偶合器的工作箱体ZL202221948210.X2022.07.262022.11.04否10年原始取得
523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高精度可调式反划窝刀具及其使用方法ZL202110995422.72021.08.27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524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大型组焊壳体的加工方法ZL202011636105.82020.12.312022.07.22否20年原始取得
525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低比转速叶轮ZL202123211359.82021.12.20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26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反应堆冷却剂泵ZL202123211409.22021.12.20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2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无冷却水环境高温泵用轴承冷却系统ZL202122919871.12021.11.25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28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核电站用低压安注泵ZL202123317136.X2021.12.27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2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插槽装置ZL202123364653.22021.12.28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3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润滑导轴承及泵设备ZL202123217880.22021.12.20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53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悬臂式联轴器保护罩ZL202123211458.62021.12.20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53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扭矩测试装置ZL202123218245.62021.12.202022.07.08否10年原始取得
533沈鼓核泵发明一种从小孔端加工阶梯孔的方法ZL202011160466.X2020.10.272022.04.08否20年原始取得
53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键槽加工的找正装置ZL202122052605.32021.08.272022.02.25否10年原始取得
535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导轴承的试验装置ZL202023336586.92020.12.31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536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立式倒置悬臂式离心泵ZL202022421847.02020.10.272021.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53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高温液态金属泵ZL202022286777.22020.10.142021.10.01否10年原始取得
538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发明核主泵隔热装置简化等效分析方法ZL201610998595.32016.11.142021.06.29否20年原始取得
539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高温高压锅炉给水泵水压试验的填充式隔板及方法ZL201911309124.72019.12.182021.06.22否20年原始取得
540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用水润滑轴承轴套外圆滚压表面强化工艺ZL201910229431.82019.03.252020.12.29否20年原始取得
541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剖分式零件的加工找正方法ZL201911309067.22019.12.182020.11.27否20年原始取得
542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在零件的闭式空间扭曲叶片上钻孔的划线及找正方法ZL201810737001.22018.07.062020.10.16否20年原始取得
543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核电站循环水泵润滑油系统减振装置ZL201921818533.52019.10.242020.08.28否10年原始取得
544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发明一种核电站主泵集成验证试验装置ZL201811390458.72018.11.212020.08.11否20年原始取得
545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插床加工键槽的对称度找正装置ZL201921430812.42019.08.302020.07.31否10年原始取得
54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径向滑动轴承安装与拆卸装置ZL201810672772.82018.06.262020.05.22否20年原始取得
547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一种立式轴承的试验台ZL201611223717.82016.12.272020.04.07否20年原始取得
548沈鼓核泵发明轴承自动润滑装置ZL201711057692.32017.11.01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549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两相流试验装置泵ZL201810739151.72018.07.06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550沈鼓核泵发明锥面过盈装配过程中过盈量的精确控制方法ZL201810738284.22018.07.062020.02.14否20年原始取得
551沈鼓核泵发明滑动环的偏心斜面加工装置及加工方法ZL201810769599.32018.07.132019.12.31否20年原始取得
552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反应堆冷却剂泵水力模型综合试验装置ZL201810739312.22018.07.062019.11.22否20年原始取得
553沈鼓核泵发明在数控镗铣中心上去除不全螺纹的铣削方法ZL201610784835.X2016.08.312019.08.02否20年原始取得
55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工件的刚性吊装装置ZL201821152468.22018.07.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55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卧式高温泵ZL201710522726.52017.06.302019.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556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反应堆冷却剂泵三级流体静压轴封一级密封用密封装置ZL201820998682.32018.06.272019.04.16否10年原始取得
557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立式轴承的试验台ZL201621448388.22016.12.272019.03.29否10年原始取得
558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实用新型核电站反应堆冷却剂泵一级密封静环组件ZL201820996159.72018.06.272019.03.19否10年原始取得
55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水泵径向力测试装置ZL201821070450.82018.07.062019.02.12否10年原始取得
560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轴承试验台ZL201621448386.32016.12.272019.02.01否10年原始取得
561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核电站主泵轴封注入水系统ZL201510918937.12015.12.112019.01.15否20年原始取得
562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反应堆冷却剂泵水润滑径向轴承试验装置及其试验模拟方法ZL201610030826.12016.01.182018.09.28否20年原始取得
563沈鼓核泵发明芯包推力轴承ZL201611070256.52016.11.292018.09.11否20年原始取得
56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轴封型核主泵的鼓型齿联轴器ZL201721061334.52017.08.232018.07.17否10年原始取得
565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一种聚合物推力轴承ZL201721520870.72017.11.152018.07.06否10年原始取得
56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定位数控镗铣加工中心的工件中心的方法及装置ZL201611069817.X2016.11.292018.06.08否20年原始取得
567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水力密封槽及其加工方法和检测方法ZL201310509184.X2013.10.232018.05.25否20年原始取得
568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1000MW级核电站常规岛的主给水前置泵ZL201721071423.82017.08.232018.03.27否10年原始取得
569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核电厂核反应堆冷却剂泵及其静压轴封组件ZL201410665419.92014.11.192018.03.06否20年原始取得
57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1000MW级核电站用辅助给水电动泵ZL201720815975.92017.07.062018.02.13否10年原始取得
571沈鼓核泵发明一种应用于核主泵的不锈钢紧固件螺纹表面镀铬工艺ZL201310738256.82013.12.272018.02.06否20年原始取得
572吉林大学、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核反应堆冷却剂泵及其非能动停车密封组件ZL201410664722.72014.11.192017.11.17否20年原始取得
573沈鼓核泵发明压水堆核级铸件异种材料补焊方法ZL201410166142.52014.04.232017.07.07否20年原始取得
574沈阳工业大学、沈鼓核泵发明立式屏蔽泵的轴向力测试系统及方法ZL201511004634.52015.12.282017.06.06否20年原始取得
575沈鼓核泵发明一种高压锅炉给水泵的水压试验方法ZL201310383104.02013.08.282016.12.28否20年原始取得
576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不规则导流栅的加工工装ZL201620043863.12016.01.182016.08.31否10年原始取得
57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核电站用设备冷却水泵ZL201620043865.02016.01.18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578沈鼓核泵实用新型超临界高压锅炉给水泵ZL201620043866.52016.01.182016.08.17否10年原始取得
57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轴向力加载测量装置ZL201620162566.92016.03.032016.07.27否10年原始取得
580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制造过程中所用耗材的清洁度的控制方法及其检测方法ZL201310444723.62013.09.262016.06.29否20年原始取得
581沈鼓核泵、沈阳工业大学实用新型立式屏蔽泵的轴向力测试系统ZL201521105490.82015.12.282016.05.25否10年原始取得
582沈鼓核泵实用新型核电站常规岛用筒体式主给水泵ZL201521035146.62015.12.142016.05.04否10年原始取得
583沈鼓核泵实用新型核电站用凝结水泵ZL201521045769.12015.12.142016.05.04否10年原始取得
584沈鼓核泵实用新型双通道防堵塞机械密封冲洗系统ZL201520982539.12015.11.302016.04.13否10年原始取得
585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洁能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发明脱开式核电站主泵飞轮ZL201310360390.92013.08.182015.11.25否20年原始取得
586大连透平发明压缩机噪声的预测方法及装置ZL202110994463.42021.08.272024.02.27否20年原始取得
587大连透平发明一种ASTMA 705-630钢热处理方法ZL202111414349.62021.11.252023.12.12否20年原始取得
588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进气蜗室及膨胀机ZL202321105021.02023.05.102023.10.13否10年原始取得
589大连透平发明一种压缩机叶轮用超高强度钢工程化热处理方法ZL202111412871.02021.11.252022.10.14否20年原始取得
590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绝缘焊把及电焊装置ZL202122926422.X2021.11.252022.07.12否10年原始取得
591大连透平发明压缩机旋转失速的监测方法及装置ZL201810497342.72018.05.222021.06.11否20年原始取得
592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伸缩保护气罩ZL201921476938.52019.09.062020.07.07否10年原始取得
593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窄间隙焊接的缩颈式导电嘴ZL201921477127.72019.09.062020.07.07否10年原始取得
594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小型离心压气机和驱动电机的承载台ZL201921617367.22019.09.262020.07.07否10年原始取得
595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窄间隙焊接的导电嘴ZL201921477126.22019.09.062020.06.23否10年原始取得
596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窄间隙焊接的多气道式导电嘴ZL201921477129.62019.09.062020.06.19否10年原始取得
597大连透平发明一种17-4PH材料的热处理方法ZL201810497072.X2018.05.222019.10.18否20年原始取得
598大连透平实用新型离心压缩机试验台结构ZL201821342309.92018.08.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599大连透平实用新型车载风机进排气装置ZL201821342278.72018.08.202019.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600大连透平实用新型离心压气机无叶扩压器及离心压气机ZL201621488200.72016.12.302017.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601大连透平实用新型压缩机叶尖间隙测量装置ZL201621483554.22016.12.302017.08.08否10年原始取得
602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基于NI cRIO的压缩机叶尖间隙测量系统ZL201621483534.52016.12.302017.07.18否10年原始取得
603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水泵振动测试和故障诊断系统ZL201621482003.42016.12.302017.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604大连透平实用新型叶栅流道流场测量传动装置ZL201621480214.42016.12.302017.07.04否10年原始取得
605大连透平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压缩机径向吸气室结构ZL201621281767.72016.11.252017.06.09否10年原始取得
606深圳沈鼓发明一种基于多核异构的数据采集装置及其数据处理方法ZL202311815933.12023.12.272024.07.12否20年原始取得
607深圳沈鼓发明基于动态角度域的往复式压缩机状态监测保护方法ZL202311580557.22023.11.222024.06.07否20年原始取得
608深圳沈鼓发明一种低功耗振动信号采集装置及其休眠唤醒方法ZL202410318600.62024.03.202024.06.04否20年原始取得
609深圳沈鼓发明旋转机械转子部件脱落故障识别方法及系统ZL202211290003.42022.10.212023.03.31否20年原始取得
610深圳沈鼓发明旋转机械转子结垢、腐蚀故障识别方法和装置ZL202111358688.72021.11.172022.06.14否20年原始取得
611深圳沈鼓实用新型智能无线测振仪ZL202123148326.32021.12.152022.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612深圳沈鼓外观设计无线传感器(W203)ZL202130572818.12021.08.312021.12.17否15年原始取得
613深圳沈鼓实用新型智能无线传感器ZL202122305680.62021.09.232021.11.05否10年原始取得
614深圳沈鼓发明一种旋转机械轴系不对中故障检测方法和系统ZL202110707191.52021.06.252021.10.01否20年原始取得
615深圳沈鼓发明一种应用于流程工业的旋转机械故障诊断方法及系统ZL202010339242.92020.04.262021.08.31否20年原始取得
616深圳沈鼓发明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启停机智能判断方法ZL201410465411.82014.09.122018.07.27否20年原始取得
617深圳沈鼓发明旋转机械状态监测系统机组工作状态趋势的显示方法ZL201410485624.72014.09.222018.01.23否20年原始取得
618深圳沈鼓发明设备报警状态判断及显示方法ZL201410545238.22014.10.152017.05.31否20年原始取得
619深圳沈鼓发明设备异常停机监测方法ZL201310295533.22013.07.152016.03.02否20年原始取得
620沈鼓辅机成套发明一种换热器的组装工装ZL202210752936.42022.06.292024.07.02否20年原始取得
621沈阳化工大学、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高效波纹板式气液分离器ZL202323082891.32023.11.152024.06.28否10年原始取得
622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用于高空焊接的防护平台ZL202223327155.52022.12.122023.04.18否10年原始取得
623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带吊臂机构的立式分离器ZL202221547681.X2022.06.20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24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换热片的排片工装ZL202221547660.82022.06.20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25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双弓折流板管壳式冷凝器ZL202221515218.72022.06.17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26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压缩机装置换热器ZL202221772141.12022.07.11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27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有色金属焊接背面保护气填充装置ZL202221717781.22022.07.06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28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换热管与翅片的通胀工装ZL202221547685.82022.06.20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29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深孔焊枪ZL202221802770.42022.07.14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30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对换热器倒伏的翅片进行梳理和修型的设备ZL202222123286.52022.08.12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31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翅片换热管的扩口器ZL202221751603.12022.07.082022.10.14否10年原始取得
632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复合管式换热器ZL202221552475.82022.06.212022.07.19否10年原始取得
633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双重过滤效果的单滤网异形过滤阀ZL202221353101.32022.06.012022.07.01否10年原始取得
634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冷却器管束装配工装ZL202221002733.52022.04.282022.05.31否10年原始取得
635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大型空气压缩机的换热系统ZL202220935273.52022.04.222022.05.24否10年原始取得
636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测量形变的工装ZL201721424852.92017.10.312018.05.25否10年继受取得
637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管壳式高效换热器ZL201621016587.62016.08.312017.04.19否10年继受取得
638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双壳程双弓折流板管壳式换热器ZL201620945184.32016.08.262017.02.08否10年继受取得
639沈鼓辅机成套发明尾气加热器高耐蚀防冲部件生产工艺ZL201310538066.12013.11.012016.09.28否20年继受取得
640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管壳过冷器ZL201520869284.82015.11.042016.03.30否10年继受取得
641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冲击连杆工具ZL201520870145.72015.11.042016.03.23否10年继受取得
642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发明一种工业汽轮机外缸木模组合式设计的方法ZL202110440017.92021.04.232024.10.11否20年原始取得
643沈鼓集团发明压缩机监控数据的处理方法以及装置ZL202111414652.62021.11.252024.09.13否20年原始取得
64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管道过滤器及天然气输管线ZL202421205653.92024.05.292024.12.27否10年原始取得
645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润滑冷却系统ZL202421130409.02024.05.22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46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双吸焊接结构叶轮及其定位工装ZL202420743684.32024.04.11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47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ZL202430178595.42024.04.022024.12.24否15年原始取得
648沈鼓节能、沈鼓集团实用新型满液式蒸发器和机械压缩式热泵蒸发系统ZL202420428258.02024.03.06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49沈鼓集团、沈鼓节能实用新型一种满液式蒸发器ZL202420433257.52024.03.06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50沈鼓集团、沈鼓节能实用新型热泵机组ZL202420428311.72024.03.06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51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空气储能压缩机性能调节装置及储能系统ZL202420054120.92024.01.092024.10.25否10年原始取得
652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大型多轴式离心压缩机和精对苯二甲酸生产系统ZL202420471584.X2024.03.12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53沈鼓自控实用新型压缩机试车台控制系统ZL201520863899.X2015.11.022016.03.09否10年原始取得
654沈鼓自控实用新型基于工业触屏一体机架构的控制系统ZL201621012789.32016.08.312017.05.03否10年原始取得
655沈鼓自控实用新型一种多级可控的电机直流母线快速投切保护装置ZL201621013516.02016.08.312017.04.19否10年原始取得
656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悬臂式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ZL202230713148.52022.10.272023.04.18否15年原始取得
657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透平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ZL202230713186.02022.10.272023.09.22否15年原始取得
658沈鼓自控外观设计带离心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显示屏幕面板ZL202230713887.42022.10.272023.09.22否15年原始取得
659沈鼓节能、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实用新型透平机用事故油系统和透平机系统ZL202420058275.X2024.01.10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6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转子轴向窜动量测量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107684.02024.05.202024.12.27否10年原始取得
661透平机械实用新型轴端密封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0922562.02024.04.29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6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水平旋转用机壳与大型筒形压缩机ZL202420433233.X2024.03.06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6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压缩机的稳压装置和压缩机ZL202420054182.X2024.01.09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64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串联压缩空气储能装置ZL202323663235.22023.12.29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6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装夹工装ZL202323458164.22023.12.18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66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阻油环、可倾瓦支撑轴承和压缩机ZL202420433221.72024.03.06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67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锁紧装置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420428294.72024.03.062024.10.29否10年原始取得
668沈鼓安检外观设计离心压缩机转子固定结构ZL202330857501.12023.12.272024.09.13否15年原始取得
669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可倾瓦支撑轴承的瓦块结构和可倾瓦支撑轴承ZL202420376099.42024.02.28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70沈鼓安检实用新型一种轴瓦、推力轴承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420382553.72024.02.282024.09.13否10年原始取得
67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压力脉动测量装置ZL202323453125.32023.12.182024.09.06否10年原始取得
672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明一种聚合物推力轴承ZL201711128126.72017.11.152024.12.27否20年原始取得
673大连透平发明离心压缩机静子结构的设计方法ZL202211075019.32022.09.022024.09.06否20年原始取得
674大连透平发明离心压缩机性能测试实验台ZL202110995326.22021.08.272024.09.06否20年原始取得
675深圳沈鼓发明快速定位旋转机械振动故障的方法ZL202410696960.X2024.05.312024.11.15否20年原始取得
67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新型机壳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0881332.42024.04.252024.12.24否10年原始取得
677沈阳化工大学、沈鼓辅机成套、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发明一种高效的丝网-波纹板气液分离器及其分离方法ZL202410512577.42024.04.262024.10.01否20年原始取得
678沈鼓自控外观设计标识牌ZL202430072444.02024.02.022024.10.29否15年原始取得
679沈鼓集团发明双头高强螺栓液压预紧力的确定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ZL202111416384.12021.11.252025.05.16无20年原始取得
680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油冷却系统及压缩机ZL202421040113.X2024.05.132025.05.09无10年原始取得
681沈鼓集团实用新型润滑油箱ZL202421018618.62024.05.112025.05.06无10年原始取得
682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密封环及油冷却器ZL202421297337.92024.06.072025.02.14无10年原始取得
683沈鼓集团实用新型无叶扩压器和离心式压缩机ZL202421264376.92024.06.04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684沈鼓集团实用新型瓦块结构、轴承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365231.82024.06.142025.01.24无10年原始取得
685沈鼓集团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式线型材料定额下料装置ZL202421228648.X2024.05.312025.01.17无10年原始取得
686沈鼓核泵发明一种核主泵隔热装置流固耦合温度场测试装置ZL202111632507.52021.12.282025.05.13无20年原始取得
687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多级离心泵的单平衡机构ZL202323591193.62023.12.27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88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锁紧杯真空热处理工装ZL202421067122.82024.05.15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89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泵用支撑装置ZL202323492220.42023.12.20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90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模块化试验装置ZL202323492223.82023.12.202025.01.10无10年原始取得
691沈鼓核泵实用新型一种粘度油泵与无预润滑轴承ZL202420170828.02024.01.242025.01.03无10年原始取得
69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隐藏式平衡气结构和压缩机ZL202422247180.52024.09.122025.06.27无10年原始取得
693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筒形压缩机原地旋转装置ZL202422174577.62024.09.042025.06.24无10年原始取得
694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压缩机ZL202430700621.52024.11.062025.06.24无15年原始取得
69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环形工件的热处理防变形工装ZL202422018397.92024.08.202025.06.13无10年原始取得
696透平机械发明一种ASTM A705-630材料压缩机叶轮的热处理方法ZL202311029645.32023.08.15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97透平机械发明大型铣制焊接叶轮热处理控制方法ZL202310675410.52023.06.07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98透平机械发明一种00Cr25Ni6Mo3N钢叶轮真空热处理工艺ZL202311445966.12023.10.31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69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用于热处理工艺过程的压缩机主轴的吊装结构ZL202421618750.02024.07.092025.04.18无10年原始取得
700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接线端子盒ZL202421577852.22024.07.042025.04.15无10年原始取得
701透平机械外观设计乙烯三机组用压缩机ZL202430543201.02024.08.272025.04.11无15年原始取得
702透平机械实用新型快换型压缩机转子的螺母的锁紧辅助装置ZL202421453642.22024.06.242025.03.28无10年原始取得
703透平机械外观设计筒形压缩机ZL202430491664.72024.08.052025.03.28无15年原始取得
704透平机械外观设计循环气压缩机ZL202430464171.42024.07.242025.03.21无15年原始取得
705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窄流道叶轮结构和压缩机ZL202421454886.22024.06.242025.02.25无10年原始取得
706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管路内壁焊接缺陷修复装置ZL202420427063.42024.03.062025.02.18无10年原始取得
707透平机械实用新型窄流道叶轮ZL202420275908.22024.02.052025.02.14无10年原始取得
708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挡油环结构ZL202420179517.02024.01.24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709透平机械实用新型一种筒形压缩机组的底座结构ZL202421194323.42024.05.292025.01.24无10年原始取得
710透平机械发明并联压缩机组负荷分配的控制系统及方法ZL202211071968.42022.09.022025.01.24无20年原始取得
711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申蓝机械、广州启安众智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鑫佰宏压缩机(沈阳)有限公司发明基于流体分析的换热器换热效果测试系统及方法ZL202510206743.22025.02.252025.05.09无20年原始取得
712申蓝机械实用新型环氧灌封系统ZL202420847639.22024.04.222025.02.28无10年原始取得
713申蓝机械实用新型离心泵密封装置和离心泵ZL202420844629.32024.04.22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714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密封结构ZL202420844630.62024.04.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15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接线盒及电机ZL202420847556.32024.04.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16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水润滑轴承及传动装置ZL202420677972.32024.04.0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17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单筒体立式电机机座ZL202420847604.92024.04.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18申蓝机械实用新型一种圆柱类零件热处理工装ZL202420917255.32024.04.29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19沈鼓自控发明导叶角度补偿控制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ZL202210467155.02022.04.292025.05.23无20年原始取得
720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空冷风机控制及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491666.62024.08.052025.05.02无15年原始取得
721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PID调节控制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27719.32024.04.222025.02.18无15年原始取得
722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模拟量输入数据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27727.82024.04.222025.02.18无15年原始取得
723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控制系统诊断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79771.32024.05.13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24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启机监控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79770.92024.05.13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25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一)ZL202430227683.9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26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二)ZL202430227684.3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27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三)ZL202430227685.8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28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四)ZL202430227687.7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29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五)ZL202430227688.1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0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六)ZL202430227866.0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1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七)ZL202430227721.0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2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八)ZL202430227723.X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3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组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九)ZL202430227682.4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4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压缩机负荷分配监控图形用户界面ZL202430279767.72024.05.13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5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空冷风机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一)ZL202430227690.9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6沈鼓自控外观设计电子设备的空冷风机运行监控图形用户界面(二)ZL202430227680.52024.04.222025.01.24无15年原始取得
737沈鼓自控实用新型一种带槽盒的控制柜移动托架ZL202420516788.02024.03.18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38沈鼓齿轮实用新型蜗壳把合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914924.82024.08.072025.05.23无10年原始取得
739沈鼓齿轮实用新型一种多轴传动机构和压缩机ZL202420492396.52024.03.14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40沈鼓齿轮实用新型导叶执行机构和压缩机ZL202420917022.32024.04.29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41沈鼓齿轮实用新型聚合电极夹具ZL202420917001.12024.04.29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42沈鼓安检发明轴承瓦温的监控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电子设备ZL202211329116.02022.10.272025.06.24无20年原始取得
743沈鼓安检发明一种离心压缩机ZL202111414369.32021.11.252025.03.14无20年原始取得
744沈鼓安检实用新型切向键结构和压缩机ZL202422174560.02024.09.042025.06.20无10年原始取得
745沈鼓安检实用新型新型密封结构和离心压缩机ZL202421014576.92024.05.102025.01.28无10年原始取得
746沈鼓辅机成套实用新型一种有色金属焊接双面保护气装置ZL202421118954.82024.05.222025.01.21无10年原始取得
747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多晶硅压缩机填料结构及多晶硅压缩机ZL202422018318.42024.08.202025.05.23无10年原始取得
748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十字头压力体用吊装工具ZL202421874275.32024.08.052025.04.25无10年原始取得
749沈鼓往复机实用新型一种无曲柄曲轴和往复式压缩机ZL202421839996.02024.07.312025.04.25无10年原始取得

附表八: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境内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全称/作品名称登记号版本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创作完成日期是否质押
1沈鼓集团、张鹏刚、孙玉莹、周慧彬、张龙、姜川、刘洋、安仁鹏、周沫、杨磊一体化压缩机全生命周期数据评价软件2020SR0242144V1.0-2020.03.11否
2沈鼓集团压缩机控制系统TriStationAI快速转换编程软件2012SR029452V1.0-2012.04.16否
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离心鼓风机设计软件2010SR041588V2.0-2010.08.16否
4沈鼓集团、透平机械西门子S7300/400PLC压缩机控制系统防喘振软件2010SR041580V1.02010.03.012010.08.16否
5沈鼓自控面向TRICON系统的压缩机控制程序系统2015SR167680V1.02015.04.012015.08.28否
6沈鼓自控压缩机控制系统TriStation DI REM快速转换编程软件2013SR121199V1.0-2013.11.07否
7沈鼓自控压缩机控制系统人机界面AI回路汇总表自动生成软件2013SR104774V1.0-2013.09.27否
8沈鼓自控压缩机控制系统TriStation DI LIST快速转换编程软件2013SR022878V1.0-2013.03.13否
9沈鼓自控西门子S7 300/400 PLC压缩机控制系统防喘振软件2012SR082499V1.02010.03.012012.09.10否
10透平机械齿轮组装式增压机高效动平衡计算分析软件2024SR0619694V1.0-2024.05.09否
11东北大学、透平机械轴流叶片中高频模态特性测试系统2017SR468171V1.0-2017.08.24否
12透平机械工装自动绘图软件2014SR119144V1.0-2014.08.12否
13常州天利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沈鼓核泵天利常规岛主给水泵智能化监测诊断软件2024SR0466581V1.0-2024.04.07否
14江苏大学、沈鼓核泵离心泵智能选型软件2021SR1536502V1.0-2021.10.20否
15江苏大学、沈鼓核泵核主泵水力部件智能优化设计软件2021SR1536500V1.0-2021.10.20否
16江苏大学、沈鼓核泵叶片泵轴向力及径向力平衡设计软件2021SR1536501V1.0-2021.10.20否
17沈阳工业大学、沈鼓核泵水润滑轴承测试平台软件2018SR756972V1.0-2018.09.18否
18大连透平基于ASME规范核二级泵设计程序系统2023SR0053362V1.0-2023.01.10否
19大连透平风洞压缩机扭振在线检测系统软件2023SR0055946V1.0-2023.01.10否
20沈鼓测控GR2000往复式压缩机运行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系统软件2012SR049232V1.02010.11.252012.06.11否
21沈鼓测控GR3000风力发电机组运行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系统软件2012SR049230V1.02010.11.252012.06.11否
22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旋转机械诊断助手管理软件2024SR0874811V1.02023.12.312024.06.26否
23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旋转机械报告自动生成管理软件2024SR0832890V1.02023.11.152024.06.19否
24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旋转机械智能诊断管理软件2024SR0818497V1.02020.12.072024.06.17否
25深圳沈鼓沈鼓测控诊断事件管理软件2024SR0810092V1.02023.10.312024.06.14否
26深圳沈鼓沈鼓测控实时数据同步管控软件2024SR0796610V1.02023.06.302024.06.12否
27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旋转机械评价管理软件2023SR1679440V1.02023.05.302023.12.19否
28深圳沈鼓沈鼓测控通用机泵轴承库管理软件2023SR1641659V1.02023.04.072023.12.14否
29深圳沈鼓沈鼓测控关键机泵无线测振仪软件2023SR0343275V1.02022.11.302023.03.16否
30深圳沈鼓沈鼓测控关键机泵管控软件2023SR0298560V1.02022.11.302023.03.03否
31深圳沈鼓沈鼓测控往复机械管控软件2022SR1619393V1.02022.10.312022.12.28否
32深圳沈鼓沈鼓测控往复机械数采仪软件2022SR1615671V1.02022.10.312022.12.26否
33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智能无线测振仪软件2021SR2087035V1.02021.09.012021.12.20否
34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旋转机械数采仪软件2021SR2087000V1.02021.09.302021.12.20否
35深圳沈鼓沈鼓测控通用机泵管控软件2021SR2086980V1.02021.08.142021.12.20否
36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旋转机械管控软件2021SR2086981V1.02021.11.252021.12.20否
37深圳沈鼓InS OS 因思云设备监测平台软件2019SR1045561V1.02019.06.272019.10.15否
38深圳沈鼓W203 智能无线传感器软件2019SR0977430V1.02018.11.202019.09.20否
39深圳沈鼓沈鼓无线智能传感器软件2018SR1085038V1.02018.11.202018.12.27否
40深圳沈鼓沈鼓 SG2000 监测系统软件2017SR513956V1.0.02017.07.202017.09.14否
41深圳沈鼓沈鼓智能无线网关软件2017SR513952V1.0.02017.06.222017.09.14否
42深圳沈鼓沈鼓智能无线传感器软件2017SR427626V1.02017.06.222017.08.07否
43深圳沈鼓沈鼓测控服务平台数据中心开发软件2017SR590394V1.02017.05.102017.10.27否
44深圳沈鼓沈鼓测控私有云建设软件2017SR590402V1.02017.05.252017.10.27否
45深圳沈鼓沈鼓 SG9000 往复机状态监测及分析系统软件2016SR255315V1.0.02016.07.202016.09.09否
46深圳沈鼓沈鼓 DA9000 往复机现场监测分站软件2016SR254411V1.0.02016.07.202016.09.09否
47深圳沈鼓沈鼓 DA8000 大型旋转机械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监测分站软件2015SR115938V1.32015.01.302015.06.26否
48深圳沈鼓沈鼓 SG8000 大型旋转机械在线监测及分析系统软件2015SR116023V1.32015.01.302015.06.26否
49深圳沈鼓沈鼓 SG8000 状态监测及分析系统软件2013SR064838V1.02013.05.202013.07.12否
50深圳沈鼓沈鼓 DA8000 监测分站软件2013SR064337V1.02013.05.202013.07.10否
51深圳沈鼓沈鼓离心机状态监测分站软件2013SR037067V1.02013.04.012013.04.24否
52深圳沈鼓沈鼓离心机状态监测诊断系统软件2013SR037071V1.02013.04.012013.04.24否
53沈鼓辅机成套智能管板自动焊机控制系统2020SR0652922V1.0-2020.06.19否
54水泵研究所便携式潜水电泵检测系统2023SR0332375V1.0-2023.03.14否
55水泵研究所水泵数据采集处理系统2023SR0332373V1.0-2023.03.14否
56水泵研究所水泵数据采集系统2023SR0332376V1.0-2023.03.14否
57水泵研究所水泵测试数据集成采集柜系统2023SR0332374V1.0-2023.03.14否
58沈鼓集团基于 ASME 的核主泵压力边界完整性评估软件2025SR0035306V1.0-2025.01.07否
59沈鼓集团一种转子动力学标准化和自动化后处理系统2025SR0035293V2024-2025.01.07否
60沈鼓集团喘振在线识别系统2025SR0035282V1.0-2025.01.07否
61沈鼓集团核主泵压力边界完整性分析预处理软件2025SR0035313V1.0-2025.01.07否
62大连理工大学、透平机械轴流压气机叶片三维造型通用软件2025SR0899510V1.0-2025.05.29否

附表九: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域名清单

序号注册人网站名称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注册日到期日
1沈鼓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gu.com.cn辽ICP备16015945号-12001.09.262026.09.26
2沈鼓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engu.com辽ICP备16015945号-22002.05.122026.05.12
3沈鼓研究所沈阳鼓风机研究所透平机械网cftn.cn辽ICP备18019011号-12005.06.292032.06.29
4沈鼓研究所透平机械网turbomachinery.net.cn辽ICP备18019011号-22020.01.092030.01.09
5沈鼓研究所中国风机技术网中国风机技术网.中国辽ICP备18019011号-32006.11.292030.11.29
6沈鼓研究所中国风机技术网中国风机技术网.cn-2006.11.282030.11.28
7沈鼓研究所透平机械网透平机械.中国辽ICP备18019011号-42020.01.092030.01.09
8沈鼓进出口-sbw-turbo.com辽ICP备19015513号-12002.10.212030.10.21
9沈鼓进出口-sbw-intl.cn-2023.05.182033.05.18
10沈鼓进出口SBW INTLsbw-intl.com-2023.05.182033.05.18
11沈鼓进出口-sbw-intl.net-2023.05.182033.05.18
12沈鼓进出口-sbw-turbo.com.cn-2010.10.222030.10.23
13沈鼓进出口-sbw-turbo.cn-2005.04.262030.04.26
14水泵研究所沈阳水泵研究所spipump.com辽ICP备06007912号-12005.04.152034.04.15
15深圳沈鼓深圳沈鼓测控无线云监测系统sguu.cc粤ICP备15095195号-22017.08.092026.08.09
16深圳沈鼓沈鼓云shenguyun.com粤ICP备15095195号-12014.04.182028.04.18
17沈鼓辅机成套shengubc.comshengubc.com辽ICP备2022004739号-12022.04.202026.04.20

附表十: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销售合同清单

序号合同名称企业名称(卖方)合同对方(买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
1压缩机设备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透平机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压缩机组、丙烯压缩机组、合成气压缩机组、空分压缩机组39,159.002024.09.11
2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乙烯装置乙烯三机组买卖合同透平机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离心式乙烯压缩机三机组51,154.302024.04.23
3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国内设备采购合同透平机械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装置裂解气压缩机组、乙烯支棱/热泵压缩机组等57,523.002024.11.15
4三门二期、海阳二期、陆丰一期核电项目部分反应堆冷却剂泵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核电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271,579.612013.10.25
5徐大堡一期核电项目部分反应堆冷却剂泵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核电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88,742.222016.02.29
6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设备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核电机组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181,799.032016.12.02
7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MP01)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反应堆冷却剂泵153,136.422023.06.29
8三门二期、海阳二期、陆丰一期、徐大堡一期核电项目(进口)部分反应堆冷却剂泵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合同)变更单沈鼓核泵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CAP1000后续屏蔽主泵第一部分:71,418.02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48,782.78万美元2015.12.31
9大庆名扬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LNG液化工厂及提氦项目工程设计、工艺包设计及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沈鼓工程成套大庆名扬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设计、工艺包设计、设备采购供货、钢结构厂房、安装调试、现场开车调试和技术服务、培训等31,707.052024.12.10
10PURCHASE ORDER沈鼓进出口UTE SILLENO空气压缩机组设备6,556.93万欧元2024.12.26
11供货合同透平机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荣盛新材料催化裂解装置离心压缩机36,500.002024.09.20
12淮安盐穴压气储能发电项目压缩机组成套设备采购合同透平机械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电有限公司压缩机组成套设备30,985.002024.04.17
13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压缩机组成套设备采购合同透平机械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压缩机组成套设备和技术服务31,585.002024.09.30
14中电建肥城2×300MW(一期)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空气压缩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透平机械中电建(肥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空气压缩机组及其附属设备42,662.002024.12.19
15PURCHASE ORDER沈鼓进出口、Chung YikTehnolgy Co.,Limited单位B离心压缩机组5,905.00万欧元(沈鼓进出口:4,314.90 万欧元)2023.07.09
16某压缩机采购合同透平机械某部队某型压缩机60,500.002019.02.22

附表十一: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采购合同清单

序号合同名称企业名称(买方)合同对方(卖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
1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丙烯、乙烯、裂解气)8,028.732023.08.09
2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含备件)9,653.002024.04.12
3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含备件)8,865.002024.04.26
4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TV阀门10,085.602024.07.01
5买卖合同透平机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轮机(含备件)12,418.282024.08.03
6买卖合同透平机械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电机(含变频器)50,367.002023.06.25
7框架合同采购订单透平机械上海能传电气有限公司水冷变频器14,000.002024.05.30
8框架合同采购订单透平机械南京瑞拓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10,400.002024.05.29
9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沈鼓进出口HONG KONG HIGH-AUTO INDUSTRIAL LIMITED电机1,457.07万欧元2024.05.22
10PURCHASE CONTRACT(采购合同)沈鼓进出口GE Energy Power Conversion France SAS电机、变频器等3,898.36万欧元2024.12.16
11CAP1000后续项目屏蔽主泵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CAP1000反应堆冷却剂泵电机164,799.002013.12.25
12CAP1000后续项目(徐大堡一期)屏蔽主泵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CAP1000反应堆冷却剂泵电机59,294.202016.07.04
13廉江核电厂一期工程1、2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CAP1000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电机118,902.402017.01.18
14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反应堆冷却剂屏蔽主泵战略备件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反应堆冷却剂泵战略备件及相关服务13,933.002022.11.22
15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屏蔽电机采购合同沈鼓核泵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反应堆冷却剂屏蔽电机103,165.882023.08.02

附表十二: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财政补贴清单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补贴项目及内容依据金额(万元)
2022年1沈鼓集团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2021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2021年辽宁省智造强省专项拟支持项目名单(第二批)公示结果120.00
2沈鼓集团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科技计划项目拨款《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沈阳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22]3号)150.00
3沈鼓集团2022年辽宁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后补助资金)经费《2022年辽宁省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公示》100.00
4沈鼓集团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运行后补助资金《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首批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运行评估结果及拟支持名单的公示》100.00
5沈鼓集团第九届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补助资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省长质量奖的决定》(辽政发[2022]20号)188.68
6沈鼓齿轮沈阳工业和信息化局首台套保险费补贴-空气储能用大型离心压缩机组《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2]244号)162.70
7透平机械沈阳市财政局2022年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专项奖励H1823/H1825变频电驱压缩机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2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奖励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2]22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奖励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工[2022]278号)136.00
8透平机械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2]244号)1,082.30
9透平机械辽宁智造强省创新技术发展奖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工信产融[2022]239号)1,188.00
10透平机械679号发改局上级专项沈开财指文[2022]679号发改局上级专项680.00
11大连透平2022年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经费2022年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后补助计划拟支持清单100.00
2023年1沈鼓集团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补贴资金)《关于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拟支持企业(项目)的公示结果》300.00
2沈鼓集团信息化工业和信息激励重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沈开财指文[2023]1168号200.00
3沈鼓集团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方向奖金-沈集团智能工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通知》100.00
4沈鼓进出口出口信保项目补贴《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商财[2023]25号)114.30
5透平机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海洋经济发展项目拨款-LNG船用低温离心压缩机研制《关于下达省海洋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47号)400.00
6透平机械首台套装备研制补助-28MPa高压地下装置储气库装置用离心压缩机组《关于拨付2022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3]23号)500.00
7透平机械“海上LNG装备产业链创新工程”项目拨款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目标责任书500.00
8透平机械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拨款-透平机械全生命周期数字孪生关键技术及平台开发《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23]17号)300.00
9透平机械大功率压缩空气储能装置轴流压缩机关键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关于2023年沈阳市科技计划(第四、五批)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23]27号)700.00
10透平机械智造强省专项150万吨/年乙烯“三机”和关键配套件技术攻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智造强省方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工信投资[2023]171号)231.00
11透平机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拨款-基于数字孪生的高端压缩机智能运维系统研发及应用《关于2023年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的公示》250.00
1213沈鼓安检沈鼓核泵高性能节能型滑动轴承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专项拨款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补助-阿尔及利亚B1/B2项目重水泵《关于2023年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的公示》《关于拨付2022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3]23号)500.00161.69
14大连透平揭榜挂帅项目-带能量回收透平的燃料电池空压机研制《关于下达2023年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辽科发规[2023]48号)210.00
2024年1沈鼓集团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数字经济方向)沈开财指文[2024]64号上级专项资金(发改局付[2023]1729号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000.00
2沈鼓集团2023年重点企业稳增长奖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企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运行[2023]85号)100.00
3沈鼓集团2024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智造强省方向)专项资金的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4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智造强省方向)专项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4]86号)150.00
4沈鼓集团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关于修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金规[2023]2号)300.00
5沈鼓齿轮沈阳工业和信息化局拨款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关于下达2023年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智造强省方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工信投资[2023]171号)264.00
6沈鼓齿轮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首台套应用补贴《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拟支持项目的公示》150.00
7透平机械铁西区发改委拨款LNG项目沈开财指文[2024]63号发改局付[2023]870号上级专项资金340.00
8透平机械首台套装备应用补贴CHPPO装置离心式压缩机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4]64号)150.00
9透平机械自然资源局LNG项目拨款《关于下达省海洋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2]47号)400.00
10透平机械沈阳市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奖励“兴辽英才”《关于印发“兴辽英才计划”平台建设等奖励名单的通知》(辽委人才办[2024]1号)450.00
11透平机械“海上LNG装备产业链创新工程”项目拨款-沪东中华造船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目标责任书300.00
1213透平机械透平机械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大型压缩空气储能装置用压缩机研制大型透平压缩机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关于下达2024年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辽科办发[2024]34号)资金申请报告260.001,446.00
14透平机械沈阳市铁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给予沈鼓集团(透平机械)高级管理人才奖励政策的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200.00
15沈鼓核泵核泵中试基地项目沈开财指文[2024]1236号(发改局付沈财经指[2024]1067号中央预算内资金)645.00
16沈鼓往复机超高压压缩机高可靠设计制造技术研究及应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书725.37
17沈鼓往复机高压聚合装置超高压往复压缩机研制辽宁省科技计划重点研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700.00
2025年1-6月1沈鼓集团2024年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发改数据[2024]1290号100.00
2沈鼓齿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关于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省级直拨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264.00
3沈鼓进出口出口信保项目补贴《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194.70
4透平机械2024年沈阳市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补助《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4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7个专项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25]2号)150.00
5透平机械2024年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第二批次资金《关于下达2024年辽宁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辽科办发[2024]34号)171.50
6透平机械沈阳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沈阳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5]30号)749.83
7透平机械沈阳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沈阳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沈工信发[2025]42号)379.43
89沈鼓核泵沈鼓核泵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核泵中试基地项目《关于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省级直拨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沈开财指文[2025]243 号结转上级专项-沈财指经[2024]1067 号(发改局付中央预算内资金)444.00645.00

附表十三:沈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清单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标的金额(万元)案件描述
1透平机械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久泰集团有限公司4,709.302013年至2014年期间,透平机械与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泰能源”)先后签订了3份设备买卖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透平机械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久泰能源未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全部货款。2021年10月26日,透平机械向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3份订货合同;(2)久泰能源赔偿透平机械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5,339.30万元;(3)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久泰能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2022)辽0106民初30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案件移送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2022年1月18日,透平机械与久泰能源就其中1份合同达成终止协议,透平机械于2022年10月向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判令:(1)久泰能源继续履行2份合同;(2)久泰能源支付透平机械剩余未给付的货款本金4,709.30万元,利息(以4,709.30万元为基数,利率按照LPR计算,日期自违约之日2021年12月1日至起诉之日暂计135.30万元)及仓储费30万元,合计4,874.60万元;(3)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久泰能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11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311民初5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透平机械与久泰能源签订的2份合同继续履行;(2)久泰能源支付透平机械货款4,709.30万元及利息(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久泰能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驳回透平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2沈鼓集团德瓦特动力6,195.19沈鼓集团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就引进汽轮机技术事宜与Nuovo Pignone S.r.l进行商谈,与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以消化吸收境外引进的汽轮机技术等事宜进行洽谈。沈鼓集团按照洽谈的内容,在德瓦特动力设立前,以股东身份代其签订引进NP汽轮机技术的相关技术许可协议并垫付了前期技术许可费合计780万欧元(按照付款时汇率折合人民币合计61,096,620元)及缴纳税费人民币11,378,971.29元。此后,德瓦特动力设立后未向沈鼓集团归还该等垫付费用。2023年11月30日,沈鼓集团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请求裁决:(1)德瓦特动力偿还沈鼓集团垫付的技术许可费及相关税费合计72,475,591.29元;(2)德瓦特动力向沈鼓集团支付资金垫付期间(自2020年1月23日德瓦特动力设立之日起算,至全额偿付资金之日止)的利息;(3)德瓦特动力承担本次仲裁案件的全部仲裁费以及沈鼓集团因本次仲裁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共计人民币408,971.50元。2024年9月20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上国仲(2023)第4591号《裁决书》,裁决:(1)德瓦特动力向沈鼓集团偿还技术许可费及相关税费共计61,604,252.00元;(2)德瓦特动力以人民币61,604,252元为基数,偿还资金占用期间(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成之日止)的利息;(3)德瓦特动力偿还沈鼓集团为本次仲裁而支出的成本共计347,625.00元;(4)驳回沈鼓集团的其他仲裁请求。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已执行完毕,德瓦特动力已于2025年9月30日注销。
3沈鼓集团、透平机械沈阳斯特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沈阳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16,614.782020年,沈鼓集团、透平机械认为沈阳斯特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特透平”)、沈阳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特制造”)、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共同实施了侵害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离心压缩机相关技术秘密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共同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斯特透平、斯特制造、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立即停止侵害沈鼓集团、透平机械技术秘密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删除销毁涉案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载体,并连带赔偿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经济损失8亿元及合理开支500万元。2021年11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斯特透平、斯特制造立即停止使用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相关数据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持续至到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时为止),并销毁该数据载体,清除其控制的数据信息;(2)斯特透平、斯特制造共同赔偿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2,500万元;(3)驳回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斯特透平、斯特制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于2021年11月30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0)辽0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书》中第(1)、(2)项判决,驳回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2)最高法知民终1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辽01民初558号民事判决;(2)斯特透平、斯特制造、孙忠良、印明洋、吴东坡立即停止侵害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相关技术秘密的行为;(3)斯特透平、斯特制、孙忠良、印明洋连带赔偿沈鼓集团、透平机械经济损失164,647,802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
开支1,500,000元,合计166,147,802元,吴东坡对前述赔偿款在3,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驳回沈鼓集团、透平机械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斯特透平、斯特制造的上诉请求。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4透平机械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982.002011年2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透平机械与攀枝花华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益能源”)签订《富源焦炉煤气及煤焦油(蒽油)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透平机械作为总承包方之一实施合同项目建设并垫付建设资金,华益能源负责偿还垫付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逾期偿还的应支付罚息。合同签订后,透平机械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项目建成后,华益能源将项目移交给云南华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睿”)运营,云南华睿于2015年将上述项目及资产抵押给透平机械,用于为包括华益能源在内的债务人提供担保。截至2016年12月,项目已处于停产状态,华益能源、云南华睿未能按照约定向透平机械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12月12日,透平机械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益能源、云南华睿偿还透平机械垫付建设资金93,988,029.50元及利息51,462,134.09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工程成套费2,700,000元,透平机械对云南华睿所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2018年5月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华益能源、云南华睿向透平机械支付垫付的建设资金93,988,029.50元及利息43,131,944.58元、工程成套费270万元,透平机械以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富源焦炉煤气及煤焦油(蒽油)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项目的生产设备和建筑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所得价款在上述款项范围内优先受偿。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5透平机械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王洪峻、张英、云南华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7.182011年6月15日,透平机械作为总承包方与山东禹城华意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华意”)签订《天然气液化项目PEC总承包合同》。其后,透平机械应禹城华意的请求,以透平机械作为名义融资租赁人,禹城华意作为实际融资租赁人分两次与中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透平机械与禹城华意于2011年11月15日签订《合作协议》,就上述合作情况予以确认,约定由禹城华意承担全部偿还租金及利息的义务,透平机械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同日,王洪峻、张英与透平机械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禹城华意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项目建设处于暂停状态,禹城华意无力偿还租金及利息义务,透平机械代禹城华意承担偿还租金及利息的义务。云南华睿于2015年将其位于云南的部分项目资产抵押给透平机械,为禹城华意提供抵押担保。禹城华意未能偿还透平机械垫付的资金及利息。
2016年12月12日,透平机械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禹城华意、王洪峻、张英、云南华睿连带偿还透平机械垫付租金202,071,809元(暂计至2016年11月30日金额)及垫付资金利息,针对云南华睿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2018年7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禹城华意偿还透平机械垫付的租金202,071,809元及利息,透平机械有权以办理的抵押登记的云南华睿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云南华睿、王洪峻、张英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禹城华意追偿。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6沈鼓进出口北京瑞程国际经贸有限公司3,167.862022年5月31日,沈鼓进出口与北京瑞程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程经贸”)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瑞程经贸向沈鼓进出口采购压缩机2台,总价款55,885,057元。合同签订后,沈鼓进出口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瑞程经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2025年3月,沈鼓进出口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1)瑞程经贸向沈鼓进出口支付货款30,254,158元(包括发货款24,558,403元及尾款5,695,755元);(2)瑞程经贸向沈鼓进出口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其中发货款24,558,403元从2024年3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的150%计算,暂计算至2025年2月28日为1,156,246.59元人民币;尾款5,695,755元从2024年7月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的150%计算,暂计算至2025年2月28日为268,164.70元)。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双方已就该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沈鼓进出口已撤回仲裁申请,该案已终结。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图145

章 程(草案)

二零二五年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党委....21

第六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28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1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层....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8

第一节 通知....38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2

第十二章 附则....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用发起设立:在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6117978061A。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Gu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甲

邮政编码:11086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自1979年10月30日至2053年10月30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及企业资源最佳配置,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经营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汽轮机及辅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密封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为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持股数量(万股)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1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23,977净资产折股2010.10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683净资产折股2010.10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79,900.233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三十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将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第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前三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设审计委员会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四十二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第四十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公司股票的,应当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第四十五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其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第五十六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七条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八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六十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六十一条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六十三条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十五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六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二)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

(三)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等: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六十八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第六十九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七十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七十三条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

第七十四条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七十六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七十七条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者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八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者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七十九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十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四条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八十五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应当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为不同的议案组分别列示候选人提交股东会表决;

(二)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第八十七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八条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若变更,则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第八十九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者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九十条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九十一条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九十二条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章、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九十四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五条 股东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第九十六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九十七条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在股东会作出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决议后立即就任。

第九十八条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五章 党委

第九十九条公司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应与公司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有机结合。

第一百条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于名。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党员总裁担任副书记,可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同时按照规定设立纪委,纪委委员若干名。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由党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由纪委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〇二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党委的运行机制:

(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议,组织党委活动,签发党委文件。

(二)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受党委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三)党委书记空缺时,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党委委员根据党委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四)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党委行使职权中需要集体决策或通过的事项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出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

第一百四条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安排。

(二)在重大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发挥把关定向作用,从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企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同时支持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

(三)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要求,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同时支持、保证董事会的选聘权。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

第一百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应先经过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办公会做出决定。研究讨论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重要人事工作;

(七)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一百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首席执行官(CEO)、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第一百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及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或者被解除职务的,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但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不以三年为限。

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百一十四条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首席执行官(CEO)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聘用条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一百三十二条董事因参加董事会会议而产生的一切与之相关的合理费用应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全力配合董事会成员履行义务,避免董事履职风险并为董事会成员提供适用法律许可的最大的免责保护。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百三十三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四条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一百三十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三十六条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审慎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三十七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将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一百三十八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章程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一百三十一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一百四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三条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发展和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四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层

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设总裁1名,由首席执行官(CEO)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首席执行官(CEO)与总裁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属于公司的其他核心管理层人员,参照本章程关干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勤勉义务、忠实义务等执行,并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待遇。

第一百四十八条本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首席执行官(CEO)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五)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对首席执行官(CEO)和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和落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协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本章程、董事会或首席执行官(CEO)授予的其他职权。

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二条总裁协助首席执行官(CEO)完成相关职责,并在首席执行官(CEO)不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职责。

副总裁协助总裁完成相关职责,并在总裁不能履行职责时,由首席执行官(CEO)指定其他副总裁代为履职。在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均不能履职时,由董事会决定代行职务的副总裁。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应制订首席执行官(CEO)办公会会议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五十四条首席执行官(CEO)和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的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实施。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规定副总裁的任免程序、副总裁与总裁的关系,并可以规定副总裁的职权。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金,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目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有必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详细论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百七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一百七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一百七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七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10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快递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进行。

第一百八十三条董事会召开会议的通知,以专人送出、快递邮件、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提供。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电子邮件发出当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快递邮件送出的,自交付快递承运商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八十五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仅因此无效。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的,应当经董事会决议。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或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五条违反《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的解散事由,应当在十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二百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〇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百〇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百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

第二百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第二百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二百六条 清算组成员履行清算职责,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清算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七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二百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会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百九条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意见修改本章程。

第二百一十一条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百一十二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四)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即《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至少一家。

第二百一十三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一十四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一十五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百一十八条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效。

证监许可〔2026〕1879号

关于同意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图146

抄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分送:会领导。

办公厅,发行司,市场一司,上市司,法治司,存档。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026年7月29日印发

打字:蔡时雨

校对:郑东也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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