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496,432,560.1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285,679,419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470,765 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83,208,65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641,730.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本次利润分配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 年8月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