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15,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1,5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9,395,283.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0,604,71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使用135,467.58 万元,各募投项目已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9,060.47 |
|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132,775.68 |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753.25 |
|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 |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26,038.04 |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2,691.90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8.31 |
| 减:项目结项划转 | 23,384.45 |
|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 年10 月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 2026 年2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2.00 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发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0月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11月20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026 年2月,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 年12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6 年6月30 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 22,020.30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 年7月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 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 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7 日
附表1: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 年 6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1.9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4,5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467.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33%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 | 57,000.00 | 57,000.00 | 57,000.00 | 1,808.84 | 55,835.91 | -1,164.09 | 97.96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 是 | 54,500.00 | 711.51 | 711.51 | - | 711.51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500.00 | 37,560.47 | 37,560.47 | - | 37,548.13 | -12.34 | 99.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 是 | - | 53,788.49 | 53,788.49 | 883.06 | 41,372.04 | -12,416.45 | 76.92 | 2025年9月 | 12,108.21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50,000.00 | 149,060.47 | 149,060.47 | 2,691.90 | 135,467.59 | -13,592.88 | 90.8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统筹规划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逐步实施,其中: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2021年为第一年,即项目基建原计划于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2024年2月,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导致整个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的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将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第四季度,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2024年末,模具工厂基建已经完成,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均按照实际规划开展。截至2025年9月30日,模具工厂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电子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原拟以2022年为第一年,2021年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主要为设计费和前期准备费用。2022年8月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用于车灯LED模组及其他电子模组生产和检测,主要为扩大车灯电子生产规模。经慎重考虑,公司拟通过提升现有电子工厂生产效率以及在现有厂房条件下优化生产布局、适度增加电子产线等方式以满足后续客户订单需求。公司预计贯穿式前部车灯将具有良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市场,为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实施主体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709号。2022年8月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发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项目规划和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秉持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强化费用管控、合理降低成本,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地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5,443.9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07%,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2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23,384.4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6年6月30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人民币22,020.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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