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601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
目 录
页 次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1-2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1-2
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1-3
ZANDAR|政旦志遠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及 发 行 费 用 的 鉴 证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601 号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公司)编制的截止2026年9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奥士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士康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士康公司截止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士康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50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截至 2026 年 9 月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6,360,000.00 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3,64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亿玖仟叁佰陆拾肆万元整),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樟路支行账号为 8111601010800845872 的人民币账户;公司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9,229,840.6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770,159.3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7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6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
| 1 | 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 | 182,004.46 | 100,000.00 | 99,077.02 |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自 2025 年7月 31 日(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26 年 9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84,231,696.39 元,其中以票据背书支付60,207,603.20 元 , 本 次 拟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预先支付投资项目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4,231,696.39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 | 100,000.00 | 28,423.17 | 28,423.17 |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937,387.81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 2,937,387.8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 |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含税) |
| 1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6,900,000.00 | 900,000.00 | 900,000.00 |
| 2 | 律师费用 | 811,320.76 | 603,773.59 | 603,773.59 |
| 3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547,169.82 | 462,264.16 | 462,264.16 |
| 4 | 资信评级费 | 400,943.40 | 400,943.40 | 400,943.40 |
| 5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 570,406.66 | 570,406.66 | 570,406.66 |
| 合计 | 9,229,840.64 | 2,937,387.81 | 2,937,387.81 |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4,231,696.3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937,387.81元。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87,169,084.20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287,169,084.2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将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示
0 6 名
姓 Full name 性 Sex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批准注册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440300330988 4403A0988
| 姓 FuI1 | 名 namc | 胡惠饭 |
| 性 Scx | 别 女 | |
| 出生日期 | 1991-09-04 | |
| Date of hirth 工作单位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当 | |
|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 ||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专用,复印无效
年度检验登记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y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Iransferred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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