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晓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哈投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临2026-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使本公司热源产能得以充分利用,增加营业收入,公司拟于 2026—2027年供热期向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宅新区)出售热力,预计交易金额 16,463.68 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另外,公司向住宅新区收取热网管道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估算交易金额556 万元。
2026—2027 年供热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购买热力,预计交易金额2,716 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
以上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 19,735.68 万元。交易各方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供用热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充分利用产能、增加营业收入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晓权、沈志彤、贾海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哈投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6-048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哈投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