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志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6年10 月26 日在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出席及表决方式。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五)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6年第三季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吴帅帅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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