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5 年12 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 人。
信永中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 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 家,收费总额4.7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 民初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 民初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 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2023 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服务,2026 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刘宇 | 2025年12月19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因在执行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业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5.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65.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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