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0 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32,337,154.3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35,866,105.92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27,428,834.48 元。
公司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13,382,1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4,014,645.9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不变”的原则,按照公司新的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实施。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因此,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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