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紫建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结项项目基本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 1 |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公司于2020年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首发募集资金用于“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决定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其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
(二)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本次结项项目计划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21.81 | 7,021.81 | 2026年8月 |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安排
(一)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用净额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 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21.81 | 6,830.12 | 324.12 | 515.81 |
(二)其他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15.81万元,将用于后续支付研发设备尾款。若研发设备尾款超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超出部分将由公司使用自筹或自有资金支付;若研发设备尾款小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节余部分将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余额待支付完毕后,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启云
谢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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