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钢洛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72,459,905.66 元,已由中信建投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368,324.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4,091,581.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 号)。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85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5,409.16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5月31日 |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累计完成投入比例(%) |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00.00 | 15,000.00 | 13,436.17 | 89.57 | 2,120.75 |
| 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 | 8,000.00 | 8,000.00 | 8,001.87 | 100.02 | 0.01 |
| 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15,135.89 | 50.45 | 15,621.15 |
| 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 | 7,000.00 | 7,000.00 | 40.48 | 0.58 | 7,094.28 |
注 1:年产1 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实际使用金额超过承诺使用金额的原因为其实际使用金额包含该项目所属募集资金专户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注 2:2025 年5月 20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年产 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的二期年产 3 万吨高温镁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与年产 2 万吨高温铝质新型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年产 1 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上述募投项目的投建进度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6年 9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结项名称 | 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结项时间 | 2025年6月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15,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13,436.17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2,120.75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2,120.75万元 |
(2)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
| 结项名称 | 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 |
| 结项时间 | 2023年3月 |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 8,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 8,001.87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0.01万元 |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 ☑补流,0.01万元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120.76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在该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 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此外,为提升银行账户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银行账户,纳入公司一般账户体系管理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账户状态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 | 99017533631 | 募集资金专户 | 拟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 | 463050100100089488 | 募集资金专户 | 拟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 | 463030100100094043 |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拟转为一般账户使用 |
公司在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相关手续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项。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 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部分募集资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开强
陶 强
邱勇
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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