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5,003.00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应将全部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完成交付准备;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如本项目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天津南开启航数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南开区具身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一期(灵巧操作训练场)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项目合同》约定的金额为5,003.00 万元,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合同》约定公司需提供灵巧手多模态数据采集系统配套平台、场景子系统适配设备以及包括上述设备和平台的安装调试、部署联调、培训、质保等技术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南开启航数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冬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K5FDFP5M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26-01-29
6、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与白堤路交口汇科大厦1号楼2310-V7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南开启航数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是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关系说明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合同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
甲方:天津南开启航数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签约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5,003.00万元,该合同价款为固定含税总价,包含约定的设备成本、软件功能授权费用、配套实施服务费用、方案设计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质保期间维修费等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款项。
(三)交货、安装与验收
交货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内,乙方应将全部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完成交付准备。甲方签署《到货确认单》后14个工作日内,乙方指定专人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灵巧手多模态数据采集系统配套平台的部署工作。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且灵巧手多模态数据采集系统配套平台部署完毕并连续正常运转3个工作日后,双方进行整体验收(终验)。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除付款违约外,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应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仓储、运输及违约损失。
如出现延迟交货、质量违约、售后服务违约及信息安全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因违约、赔偿等产生的累计责任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损失、利润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商誉损失承担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的“AI 算力+智能体+智慧应用”人工智能战略。若本项目顺利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甲方为国有企业,乙方为上市公司,合同各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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