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胡回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回春先生因工作调动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相关的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10 月30 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胡回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回春先生因工作调动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具体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胡回春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 2026年10月30日 | 2027年6月21日 | 工作调动调整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胡回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胡回春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回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与公司不存在未决争议或纠纷。胡回春先生确认将按照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胡回春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期间,忠于职守、勤勉履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公司深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风险防控相关工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回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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