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4 名,实到董事 14 名,会议由董事长雷日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李子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同意聘任刘楚涵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于2026 年 11 月16日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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