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作废限制性股票情况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 12 名在等待期内离职(已合并各期重合的激励对象);上述 1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3,046 股。
因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本次有219 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其经营单元层面、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100%,作废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6,560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9,606股。
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199,606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核查情况
除上述作废情况外,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 222,632股,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 80,640 股;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 208,905 股,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为 74,000 股,本次共 21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586,177股。
本次拟归属的 21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1年激励计划及 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86,177股。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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