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三亚佳讯远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出售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
3.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意向协议》和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义务。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
5.公司已于 2026 年 11 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议案已相应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拟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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