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开户
首页
天眼
自选
发现
我的

[临时公告]生物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福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弥勒产业园区康健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弘威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006,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006,419 股,占本次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佩学律师、王瑞芝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7 日

原文链接
多空观点 观点仅供交流,不构成投资建议
点赞
踩一踩
收藏
分享

评论 (0)

0/200
声明:社区内容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