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2026年 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届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现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专门委员会委员 |
| 战略委员会 | 宋文超 | 宋文超、戴荣明、艾新平、杨光、董振鹏 |
| 审计委员会 | 彭忠 | 彭忠、叶贵明、付远波 |
| 提名委员会 | 叶贵明 | 叶贵明、彭忠、戴荣明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彭忠 | 彭忠、叶贵明、宋文超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彭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本次换届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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