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电子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8 月 2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文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戴荣明、宋文华、付远波、董振鹏、杨光、叶贵明、艾新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宋文超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序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戴荣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梁立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选聘到合适的专职董事会秘书人选,本次聘任属于过渡期内存量人员续聘。公司正在持续推进专职董事会秘书招聘工作,积极落实董事会秘书与财务负责人岗位分设整改安排,力争在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聘任陶圆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袁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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