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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格为6.57 元/股,发行股数3,044,140,0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97.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0,463,004.95 元。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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