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1 月-9 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 30 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计提项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2026年1月-9月增加计提 | 2026年1月-9月减少(转回或转销) | 期末账面余额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585,235.25 | 12,592,664.49 | 3,646,765.44 | 12,531,134.30 |
| 存货跌价准备 | 75,973,379.14 | 198,477,261.07 | 144,556,075.94 | 129,894,564.27 |
| 合计 | 79,558,614.39 | 211,069,925.56 | 148,202,841.38 | 142,425,698.57 |
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 资产名称 | 存货 |
| 期末账面余额(元) | 28,585,439,533.39 |
|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 28,455,544,969.12 |
|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
| 2026年1月-9月计提金额(元) | 198,477,261.07 |
| 计提原因 | 公司对本期末的各类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参见本公告“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的内容。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含转回)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 2026年 1 月-9 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07,484,690.31 元,并相应地减少公司 2026 年 1月-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由于2025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因此转回2025年年末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3,585,235.25元,同时计提并核销2026年 1 月-9 月应收账款 61,530.19 元。公司 2025 年年末及 2026 年 1 月-9 月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中的部分产品在 2026 年1月-9 月实现了销售,因此公司转销了上述期间计提的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了2026年1月-9月的营业成本,涉及转销金额 144,556,075.94 元。
公司 2026 年1月-9月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 2026年9月30 日公司财务状况及2026 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不涉嫌利润操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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