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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鉴于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拟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价,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集团),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或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惯性公司)作为公司航天应用领域的重要经营单元,为盘活闲置土地使用权资产,回笼现金为惯性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惯性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处置其涿州工业园内的94.9637 亩(合63,309.1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小飞

注册资本:20334.195 万元人民币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惯控产品(包括惯控系统、惯导及组合导航系统、惯测装置、惯性器件、测试设备)的生产;普通货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惯控产品(包括惯控系统、惯导及组合导航系统、惯测装置、惯性器件、测试设备)的研究开发;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光学产品、成套设备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航天配套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水文仪器;岩土仪器(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咨询;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生产互联式、非互联式燃(气)烟报警器(限在外部从事生产活动);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情况

结合未来产业发展规划,惯性公司现有各类科研生产场所和涿州产业园自留土地的可用建设空间可以基本满足其中长期发展的场地需求。惯性公司拟不再按照原计划建设涿州工业园二期一批建设项目,并拟将在其涿州工业园内的 94.9637 亩(合 63,309.1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本次转让拟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挂牌底价为4,952.64 万元(最终以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最终出售资产价格以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形成的价格为准。授权惯性公司根据国资备案结果相应确定挂牌底价并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全部相关事宜。

经了解,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有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科工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可能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过半数同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袁宁、王晓东、钟敏、张新华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挂牌转让行为需遵守产权交易机构相关审核要求。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经前期了解,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拟参与上述土地使用权的竞价,最终受让方以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为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惯性公司持有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土地用途:工业。

座落:涿州市开发区。

使用权面积:63,309.13 平方米。

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 年12 月22 日。

惯性公司的涿州工业园区位于涿州市朝阳东路213 号,占地面积共计283.80亩(其中含代征市政道路面积43.93亩、绿地面积8.0亩),建设用地231.87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50 年,该土地使用权分两次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获得,共支付土地出让金 3,026.1万元。本次拟处置标的资产地上无建筑物,面积94.9637 亩。惯性公司已取得了拟处置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最终成交价格以产权交易所实际确认为准。

惯性公司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以2026 年4月15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中水致远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中水致远出具了《航天科工惯性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涿州市开发区一宗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010073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中水致远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惯性公司拟转让其拥有的一宗土地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市场法评估,惯性公司位于涿州市开发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价值为 4,952.64 万元,较账面值 871.33 万元增值 4,081.31 万元,增值率468.40%。

(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结果

经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惯性公司位于涿州市开发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价值为 2,710.46 万元,较账面值 871.33 万元增值 1,839.13 万元,增值率 211.07%。

(三)评估结论及分析

根据上述结论,市场法较基准地价修正法高 2,242.18 万元,两者差异率为 82.72%,两个结论差异较大。基准地价的基准价格基准为2021 年 1 月 1 日,基准价格较为滞后;市场法的可比案例价格为评估基准日近期成交价格,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惯性公司位于涿州市开发区一宗土地使用权价值为4,952.64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较账面值 871.33 万元增值 4,081.31 万元,增值率 468.40%。本次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委估土地取得时间较早,原始取得时,政府对该宗地的投资条件有明确要求,受当时投资约束及市场环境影响,土地原始取得成本偏低导致的评估增值。上述评估结果尚待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根据《评估报告》,惯性公司拟以评估价值 4,952.64 万元底价,拟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目录中如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转让。挂牌底价最终以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以进场交易形成的价格转让。

2.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受让方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1,485 万元,由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惯性公司,并在惯性公司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因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受让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 20 日内一次补足。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在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交易双方同意,由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直接无息转入惯性公司下列账户,无须双方另行通知。双方在此特别承诺:本条款所涉及的划转指令是不可撤销的,且无本条款之外任何附加条件。

3.标的资产交割交接及权证变更: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易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有未开发状态或建设未达到“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土地,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标的资产需要达到“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方能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双方一致同意,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79 号)相关规定,针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25%法定转让条件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受让方负责投资开发,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为满足“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条件,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易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及时办理完成预告登记。受让方应在地方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符合标的资产过户登记的建设工程量。投资条件成就后,双方共同按照国家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标的资产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4.税收及费用的承担: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受让方需按相应税率承担税款,惯性公司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增值税款后开具发票。标的资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增值税外,其余税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惯性公司、受让方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资产转让中涉及的除法定税费之外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服务费,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约定,各自依法承担。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出售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将用于惯性公司日常经营。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结合惯性公司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现有土地及建设空间基本可以满足其中长期发展的场地需求。本次处置涿州工业园闲置土地使用权目的是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资源,增厚惯性公司现金储备,为其高质

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如按照挂牌底价完成处置,扣除土地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审计及评估费用、可计入处置成本的土地增值税、其他税费和相关成本后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收益约2,000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成交价格并扣除实际发生成本为准),对该交易完成的当期利润有正向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科工集团所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53,691.39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63,508.82 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0元。

九、风险提示

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无法确定最终交易对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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