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30 日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 月 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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