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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路桥信息: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信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路桥信息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2026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保荐人名称: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路桥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小平、赖波文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赖波文
核查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70号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4单元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6年上半年
现场核查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8月6日
一、现场核查事项现场核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是否不适用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注1
3.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注2
6.公司董事、高管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1:公司尚在开展缺位董事和高管的选聘工作,目前缺一名董事、一名总经理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注2: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2026年上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出具《关于给予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出具《关于给予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4号)。
(二)内部控制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最新章程以及关于内部审计等相关制度;(2)取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3)取得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如适用)✓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6.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7.是否收到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监管措施或处罚✓注3
注3: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2026年上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相关当事人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关于给予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当事人出具《关于给予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4号)。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股东名册、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员工花名册、经营场所、主要固定/无形资产明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系统、银行账户等;(2)查阅控股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了解新设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发展情况;(3)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4)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信息披露文件;(5)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材料;(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北交所网站刊载√
(六)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获取募投专户对账单和台账,查看对方户名、交易用途、细分类型等明细信息;(2)获取路桥信息募集资金支出流水的详细用途说明;(3)对各募投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查看对应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发票等单据,确认与资金使用相关的重要内控节点是否设计合理并有效实施,确认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募投计划,是否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4)查看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确认是否存在与大股东的资金往来,核查是否存在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挪用募集资金,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5)查阅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等事项的相关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6)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7)针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对项目建设负责人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注4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4: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2025年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形,募投项目进度与招股说明书不相符,公司已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程序。
(七)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获取银行流水;(2)抽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凭证。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八)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及关联交易明细;(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4)查阅公司的主要资产明细,了解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3.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程序是否合规(如适用)、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充分(如适用)✓
(九)业绩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财务报告;(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与公司进行对比;(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注5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注6
注5:202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81.14万元,同比增长16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3.94万元,同比增长16.91%。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主要系重点项目于报告期推进实施并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带动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及净利润增长。注6: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千方科技和捷顺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千方科技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28,278.58万元,同比下降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5.72万元,同比下降112.29%;捷顺科技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1,735.05万元,同比增长9.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3.12万元,同比增长3.26%。路桥信息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081.14万元,同比增长162.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3.94万元,同比增长16.91%,业绩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出具的公开承诺;(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及获取的资料:(1)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文件;(2)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制度;(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因路桥信息信息披露违法,2026年上半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公司相关当事人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关于给予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当事人出具《关于给予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6]4号)。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于2026年1月30日对路桥信息控股股东、在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
2、路桥信息缺位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已完成,于2026年上半年正式任命。公司现任总经理由一名副总经理代履职,尚缺一名董事、一名总经理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目前正在进行一名董事、一名总经理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的选聘工作。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前述事项,并将持续跟踪选聘进展。
3、2026年上半年,路桥信息开展了薪酬追索工作,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如下:于征10.99万元、魏聪28.56万元、林毅鹏6.98万元、黄育苹23.01万元、郭伟25.57万元。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依法依规推进薪酬追索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姚小平

李松文

赖波文

图1

2026年8月26日

图2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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