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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聚焦|保险资负新规落地对债市影响几何?

文|明明  章立聪   赵偲翀

2026年8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实施通知;《办法》共6章46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步构建治理结构、政策程序、监管指标、监测指标和监督管理的完整体系。人身险公司由原先更偏久期缺口硬约束的管理框架,转向注重利率风险对冲率与投资收益覆盖率的综合框架。险资对超长久期利率债的刚性追配压力边际缓和,但对高票息、可贡献稳定净投资收益、兼具久期价值的债券资产偏好会进一步强化。具体我们分析如下:

▍《办法》相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1)将人身险有效久期缺口从监管指标降为监测指标,利率风险对冲率升级为监管指标。人身险监管不再对有效久期缺口设置±5年的硬性要求,而是将其调整为监测指标;利率风险对冲率以现金流流入与流出的利率敏感度之比衡量机构整体利率风险敞口,监管区间为50%-150%,当对冲率低于50%时,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不得低于5%。期限匹配监管由久期缺口绝对值约束转向对利率风险对冲程度的综合评估。


(2)覆盖率指标口径优化,新增长周期收益匹配监管指标。五年期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三年期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均为人身险监管指标,其中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剔除OCI债公允价值变动,分别用于考核长期成本收益匹配、稳定收益对负债保证成本的覆盖能力,降低短期市场波动干扰,引导寿险机构坚守长期稳健经营理念。


(3)优化会计投资收益率的资产规模调整口径。人身险利差三、利差四指标定义互换,引入“调整后的资金运用平均净额”,提升利差指标计量准确性;流动性覆盖率统一直接引用流动性监管规则,删除征求意见稿中“压力情景下”的表述限制,以贴合新会计准则核算要求。



▍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2026Q2保险资金运用规模达到40.82万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2.34万亿元,其资产配置结构中对股票的投资规模升至4.10万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0.37万亿元,占比由9.71%升至10.04%;对债券资产的投资规模达到19.91万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1.21万亿元,占比则由2025Q4的48.60%小幅提升至48.76%。从各类资产投资同比增速来看,债券投资增速自2026年以来有所回落,由2025Q4的17.43%放缓至2026Q2的11.42%;股票投资的增速降至33.62%;基金投资同比增速上升幅度最为显著,由2025Q4的17.27%上升至2026Q2的38.13%,成为投资增速最快的资产品类。



▍我们认为《办法》正式实施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险资投资行为。


(1)险资对超长久期利率债的刚性追配压力边际缓和。长久期利率债仍是险资匹配负债期限、支撑净投资收益覆盖的重要资产,但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稿或在边际上缓解部分机构为实现久期指标达标而集中增配超长债的压力。部分中小险企或仍面临一定的久期补配压力,后续配置需求的核心取决于负债端变化;考虑到其负债结构仍以长久期产品为主,对长久期资产的刚性配置需求不会大幅回落。


(2)衍生品在险资资负管理中的地位显著提升。由于利率类衍生品按名义本金计入分子,其资金占用远低于买入现券,这对需要快速调节利率敏感度但又受制于流动性、收益率、会计口径或资本约束的险企而言,具有较高效率。 因此30年国债期货TL和长端IRS或成为此次资负新规最大的制度受益资产之一。


(3)保险资金卖出高票息老券兑现浮盈的意愿或有所下移。《办法》在人身险综合投资收益计算中剔除FVOCI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使持有期间的账面浮盈不再直接增厚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同时,净投资收益覆盖要求使险企更加重视利息收入的持续性,在再投资收益偏低、优质替代资产不足的情况下,出售高票息老券可能削弱后续稳定收益,因此部分险企或更倾向于审慎权衡并保留优质存量债券。


(4)《办法》有望强化险资的权益配置意愿,提升高股息资产的长期配置价值。低利率环境下,高股息资产对净投资收益和综合投资收益的支撑作用或进一步凸显。对于稳定投资收入尚不足以覆盖刚性负债成本的寿险机构,改善收益覆盖水平的需求,或将为红利股票及优质高息固收资产带来更具持续性的配置资金。但考虑到权益资产在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下具有较高的资本占用,险资增配空间仍受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偏好及市场波动等因素制约,我们预计更多体现为结构性增配。



▍对债市的影响展望:资负新规对债市的短期交易性冲击有限,中期结构性影响或相对明显。


短期来看,《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报送为2026年四季度报告和2026年年度报告,对不达标机构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同时,两项覆盖率指标均为回溯口径,意味着2026年内临时性调仓难以改变首次考核结果,因此我们认为新规不太会在短期形成明显的抢配交易冲击。但从中长期看,过渡期内保险资金仍存在补配需求,其中10Y以上超长地方债相较超长国债边际受益;长久期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衍生品价值提升,险资卖出高票息老券兑现浮盈的意愿或有所下移。



▍风险因素:


监管政策超预期调整,权益与债券市场波动加剧,内外部环境变化或影响保险配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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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的《债市聚焦系列20260827—保险资负新规落地对债市影响几何?》报告,具体分析内容(包括相关风险提示等)请详见报告。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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