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6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翔智能”、“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锐翔智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 保荐机构对锐翔智能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行了审阅,上市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情况 | 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上述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查看、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核查情况 | 保荐机构对锐翔智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事项。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2026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锐翔智能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出具的专项意见如下:2026年5月22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6年6月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的核查意见》。 |
| 7、其他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项目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4、控制权变动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9、对外投资方面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方面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欺诈发行之回购股份及向投资者赔偿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股票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关于租赁场地产权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6、关于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 17、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承担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8、关于公司业务资质和环保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智能制造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32,614.29万元,同比增长22.9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507.51万元,同比增长13.68%。
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受下游客户扩产情况、产线自动化需求、终端客户新项目需求情况及新业务领域拓展程度等因素影响,若终端应用领域因宏观经济波动、技术迭代放缓等原因导致需求增长放缓或萎缩,或主要客户基于自身经营策略、财务状况调整而削减、延迟资本开支计划,或公司在新客户开拓、新产品研发与新应用领域延伸等方面进展不及预期,又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竞争对手推出更具性价比或技术优势的产品,进而削弱公司产品竞争力、压缩市场份额及议价能力等,上述情形的发生可能影响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苹果产业链依赖风险
苹果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品牌,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市场和影响力。公司不直接向苹果销售,但存在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间接服务于苹果产业链制程的情形,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苹果产业链,相关收入占比超50%,公司对苹果产业链存在依赖风险。苹果产业链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执行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包括在技术研发能力、量产规模水平、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若未来公司无法在苹果供应链的设备制造商中持续保持优势,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近年来,受劳动力成本上涨、国际贸易争端、多元化战略等因素影响,苹果开始着手将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供应链向东南亚等地转移。公司已配套客户设立越南锐翔、泰国锐翔,以便开拓海外市场、减少业务转移风险。但若公司无法顺利对接苹果产业链的海外需求、无法在与当地设备供应商竞争中取得明显优势或无法有效控制海外运营成本,将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若东南亚等地区对中国设备出口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公司将面临海外市场拓展成本上升、订单不确定性增加等风险。此外,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的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苹果系列产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等上游设备供应商的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 86.45%,占比较高,主要系受下游领域集中度、智能制造装备固有属性、公司经营策略等因素影响。未来若上述客户以及公司其他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其采购需求减少或出现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下游市场发展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持续满足主要客户在产品质量性能、供应稳定及技术迭代等方面的需求,或因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下降导致供货份额下滑,又或未能有效开拓其他新客户及新应用领域以获取业务增量,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亦将受到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件、定制加工件等,种类及数量均相对丰富。报告期,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72.55%,相对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及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合理安排采购或向下游客户转移,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厂房租赁及搬迁风险
公司现有的厂房大部分为租赁取得,如若租赁合同到期或因其他因素导致厂房无法继续租用,公司将面临厂房被动搬迁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6、境外经营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家境外子公司。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金额为 3,847.13 万元,占比为 11.80%。由于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海外业务目标市场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海外业务拓展效果未达预期,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7、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坏账风险
2025年末及2026年6 月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728.99万元和 18,726.85 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5.70%和 15.7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受行业结算特点、销售模式、客户信用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下游客户所处行业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全额收回,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8、存货跌价风险
2025年末及2026年6 月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718.53万元和23,664.1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69%和19.86%,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以发出商品为主,若在设备交付验收过程中因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等因素导致订单取消或客户退货等情形,将导致公司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其中锐翔智能、子公司苏州锐翊、奇川精密和广顺智能均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子公司盐城锐翔和珠海首信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此外,公司还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无法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0、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陈良华先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52.87%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与股份公司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且上市后还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但若相关制度执行不力,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三)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6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云泽
王常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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