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聚星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聚星科技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
|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聚星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
| 5、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聚星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事项、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锁定期及持股、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下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粉体高效混合技术、三复合铆钉型电触头冷镦技术、电接触元件模内铆接技术等10项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是公司研发人员经过多年的探索、研发获得,对其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若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优势遭到削弱,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新产品的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银及银合金、铜及铜合金,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比较高。若主要供应商因产量或货源波动、产品质量出现瑕疵等原因无法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66,048.4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7.61%。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存货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等情况,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7,150.09 万元。若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甘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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